申请立案监督需要什么材料?

发布时间:2019-05-09 18:21:07   来源:文档文库   
字号:

申请立案监督需要什么材料?

  ▲一、申请立案监督需要什么材料?
  被害人(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不立案侦查,向本院提出立案监督申请的。
  1、立案监督申请书一份。
  2、不予立案通知书复印件一份。
  3、经过公安机关复议的,提交复议决定书复印件一份。
  4、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材料一份。
  5、申请人是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须提交与被害人的关系证明材料;委托代理人的,须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
  ▲二、检察院如何开展立案监督?
  人民检察院在具体办理审查批准逮捕和审查起诉案件时,受理公民、组织的报案、举报时,以及进行调查研究时,发现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由审查逮捕部门审查,审查逮捕部门经过调查、核实有关证据材料,认为需要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的,经检察长批准,应当要求公安机关在七日内书面说明不立案理由。经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部门审查,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的理由不能成立,经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在收到人民检察院《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后七日内应当将说明情况书面答复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应当向公安机关发出《通知立案书》,公安机关应当在《通知立案书》发出后十五日内决定立案,并将立案决定书送达人民检察院。
  ▲三、检察机关刑事立案监督的内容是什么?
  1、依法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公安机关是否立案侦查。即符合《刑事诉讼法》第83条、第86条规定之情形,公安机关均应立案侦查。公安机关对其所发现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或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应立案侦查而不立案侦查的,检察机关依法对此予以审查和监督。
  2、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是否有管辖权。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8条的规定,除了由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的案件和自诉案件,其他刑事案件均由公安机关直接受理。检察机关通过立案监督发现和纠正公安机关越权立案的违法情形。
  3、不符合法定立案条件不应当立案,而公安机关予以立案的,检察机关通过立案监督予以纠正。
  综上所述,受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并不是每次都会被受理立案。公安机关不立案的,受害人可以提请复议或者请求检察院立案监督。这也是体现的检察院监督权。申请之前要准备好相关材料,书写一份立案监督申请书,并附上公安机关不予立案通知书等。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41a863a40a4c2e3f5727a5e9856a561253d3211b.html

《申请立案监督需要什么材料?.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