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招聘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满足公司持续、稳定、快速发展对人才的需要,规范员工招聘流程,健全人才选用机制,保证公司各部门、各岗位能及时有效地补充到所需要的人才,特制定本制度。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招聘、平等竞争、因岗择人、择优录用、先内后外、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任用原则,并以发挥员工的智慧潜能为目标,务必将最适合的人才安排在最合适的位置上,帮助员工与公司共同成长。
三、适应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总部及分公司的招聘管理工作。
四、录用标准
(一)、本公司员工的甄选,以学识、能力、品德、健康状况及适合所需的条件为准,采用笔试和面试两种,依照实际需要选择其中一种实施或两种并用。
(二)、本公司每一个工作岗位均需招聘具有良好的道德素质与该岗位匹配的胜任素质的员工,“德才”兼备是公司确定人才的标准:
1、“德”指具备以下品格
(1)、基本的道德素质:诚实、守信、正直、勤奋、尊重他人并尊重自己;
(2)、与公司匹配的价值观:认同公司价值观;
(3)、崇高的敬业精神:热爱本职工作,以公司发展为己任,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
(4)、团队精神:具备合作精神,能时刻以大局为重,关心团队的整体目标。
2、“才”指具备以下资质
(1)、能力的具备度:达到所处岗位对员工胜任素质的要求呢;
(2)、能力的潜质度:能正确认识自己的工作目标和发展目标,具备良好的沟通技巧、具备学习知识与技能的能力并能够不断更新知识结构。
五、招聘制约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聘用为本公司员工。
1、未满16周岁;
2、在向公司求职过程中提供虚假的个人履历、劳动关系证明文件或其他不诚实行为的;
3、在指定医院或卫生防疫站检查身体不合格的;
4、患有传染病或精神病史的;
5、吸食毒品或有其他不良嗜好的;
6、无法完成公司分配的工作任务或工作指标的;
7、被剥夺政治权力者或通缉在案未撤销者;
8、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员工或其他经本公司认定不适合的。
六、人员编制及需求的确定
(一)、每年12月前,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下一年业务目标,制定各部门下一年度人员编制草案,在征求各部门意见后,人力资源总监提交公司高层会议讨论后,报总裁批准。
(二)、各部门须认真执行“定岗、定编、定员”的规定,严格控制员工的编制数。
(三)、编制内:各部门原本岗位空缺,或因员工离职、调动、提升等原因导致岗位空缺的,需要增加人员,原则上在每个月1日前,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提交《月度人员需求计划表》。
(四)、编制外:各部门需要增加人员,原则上在每个月1日前,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提交《月度人员需求计划表》。
七、招聘计划的制定及组织分工
(一)、确定招聘需求后,如需大量招聘时,由人事主管起草招聘工作计划,包括费用预算、招聘渠道、招聘方式、招聘时间安排、参与人员等。招聘工作计划经人力资源总监审核,报总裁审批。
(二)、人力资源部统一负责集团总部人员招聘活动的组织与实施,相关部门根据招聘活动需求,配合人力资源部门参与招聘活动。
(三)、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决策层以下岗位的招聘组织;董事会负责公司决策层岗位的招聘组织,人力资源部协助。
(四)、人力资源部在招聘前负责组织用人部门根据岗位职责和岗位要求进行测评内容的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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