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责任担当保障农民工劳有所得
作者:王程[1];
作者机构:[1]人社部劳动监察局;
来源:中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年:2018
卷:000
期:006
页码:P.11-12
页数:2
中图分类:D422.62
正文语种:CHI
关键词:农民工作;劳有所得;责任担当;最高人民法院;《劳动合同法》;全国人大常委会;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和谐稳定;
摘要:农民工作为我国产业工人的主体,是推动国家现代化的重要力量,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工资报酬是劳动者最基本的权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事关广大农民工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稳定,是一项十分重要的民生工作。做好这项工作,保证广大农民工的辛勤劳动获得应有回报,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重要体现,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具体实践。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刑法修正案(八)》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保障工资支付、惩处恶意欠薪等违法犯罪行为做出了明确规定,为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提供了法律保障。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3d96fd7a4935eefdc8d376eeaeaad1f3469311f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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