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成都市委宣传部
成都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共青团成都市委
成都市教育局
成都市广播电视局
成都市少工委
成青联发〔2008〕22号
关于评选第十七届“成都市十佳少先队员”和
“成都市优秀少先队员”的通知
各区(市)县委宣传部、文明办、团委、教育局、广播电视局、少工委,市直属学校团委、大队部:
评选表彰“成都市十佳少先队员”和“成都市优秀少先队员”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的重要举措,为充分展示我市少年儿童的时代风采,集中反映少先队员热爱祖国、勤奋学习、勇于实践、全面发展的良好风貌。中共成都市委宣传部、成都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共青团成都市委、成都市教育局、成都市广播电视局、成都市少工委决定在少先队59周年建队日之际表彰第十七届“成都市十佳少先队员”和“成都市优秀少先队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具有成就事业、报效祖国的远大理想,并把这种理想化作日常的具体行动。
(二)爱亲人、爱同学、爱集体、爱自然、爱劳动,具有文明礼貌、团结互助、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勤俭节约、爱护公物的优良品德,并能从一点一滴、一言一行做起。
(三)爱学习、善思考、勤实践,具有强烈的求知欲和上进心,发奋读书,努力学好各门功课,积极参加形式多样的课外校外活动,接触自然、了解社会,有一定的实践能力,善于独立思考,具有创新精神。
(四)热爱体育锻炼,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坚强的意志,乐观开朗、不怕困难、不怕挫折、珍惜时间、勇敢顽强、自尊自信、积极进取。
(五)热爱少先队组织,深刻理解、努力实践队章的要求,积极参加少先队的各项活动,具有作为少先队员的光荣感和责任感,在少先队组织中发挥积极的作用。
(六)在以上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具有少年儿童特点和个人特色,事迹突出,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示范作用,或在成都“5·12”抗震救灾行动中表现英勇,事迹感人,群众公认,具有一定带头作用。
(八)1994年10月13日以后出生的中国少年先锋队队员。
二、评选程序
(一)推荐
各区(市)县委宣传部、文明办、团委、教育局、广播电视局、少工委应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按照评选条件,严格审核推荐,各区(市)县共推荐1-2名候选人,市直属学校推荐1名候选人。推荐人选必须经过其目前所在学校少先队组织的正式推荐,在校内进行投票选举并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推荐程序应确保公正、公开。
(二)评定
通过相关媒体宣传候选人事迹,发动全市少先队员通过投票、评议等形式进行评选。组委会将聘请相关方面人士,担当评委,对推荐的候选人进行全面、多轮的评选,并经公示后,产生第十七届“成都市十佳少先队员”10名,“成都市优秀少先队员”40名。
(三)表彰
主办单位向当选的第十七届“成都市十佳少先队员”和“成都市优秀少先队员”颁发荣誉证书和奖章,进行表彰宣传。凡荣获“成都市十佳少先队员”、“成都市优秀少先队员”称号的学生,中学生享受成都市市级三好学生待遇,小学生享受区(市)县级三好学生待遇。
三、评选要求
(一)各区(市)县委宣传部、文明办、团委、教育局、广电局、少工委和市直属学校要本着对少先队事业负责,对少年儿童健康成长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严格审核,认真做好推荐工作。
(二)在符合评选条件的基础上,应优先推荐在成都“5·12”抗震救灾行动中表现突出的少先队员;优先推荐优秀少先队集体中的先进个人典型。应从进一步加强农村少先队工作的大局出发,高度重视优秀农村少先队员的发现、培养和推荐工作。要注重推荐留守学生和进城少年中的优秀少先队员。
(三)评选表彰“成都市十佳少先队员”和“成都市优秀少先队员”要与全队开展的少先队员光荣感教育紧密结合。要把“十佳少先队员” 和“优秀少先队员”作为具体、生动的德育资源,围绕推荐、评选、学习和宣传“十佳少先队员”和“优秀少先队员”开展丰富多彩的体验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少先队员深入开展教育与自我教育,激励他们奋发向上,不断进取。
(四)严格按要求报送申报材料。推荐人选材料主要包括:推荐人选登记表一式10份;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0张,7寸彩色生活照片4张;候选人30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和200字以内事迹简介各一式10份。候选人事迹材料须经所在学校签署意见,并由各区(市)县委宣传部、文明办、团委、教育局、广电局、少工委审核盖章。
上述材料应于2008年9月5日前报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团市委少年部)。地址:成都市金河街57号406室。电话:86125002。
传真:86125002。上述文字材料的电子版(采用Word格式)连同书面材料一并上报,也可发送到组委会办公室(电子邮箱:tswsnb@sohu.com)。
四、评选组织机构
评选活动由市委宣传部、市精神文明办、团市委、市教育局、市广播电视局、市少工委共同主办。主办单位有关负责人组成“成都市十佳少先队员”和“成都市优秀少先队员”评选活动组织委员会,负责评选活动组织领导工作。
组委会主 任:董 逊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副主任:段海明 市文明办副主任
邱 伟 团市委副书记
娄 进 市教育局副局长
郑抗美 市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委 员:饶 劲 市委宣传部宣传处副处长(主持工作)
赵春晓 市文明办未成年人工作处副处长
姚明达 团市委少年部副部长(主持工作)
刘 科 市教育局宣教处处长、市少工委副主任
张德才 市广播电视局宣社处处长
办公室主 任:姚明达(兼)
成 员:李文凯 市委宣传部宣传处副处长
梅 青 市教育局宣教处副处长
刘 诚 市广播电视局宣社处副处长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少工委办公室,在组委会领导下具体负责评选活动的实施。
附件:第十七届“成都市十佳(优秀)少先队员”推荐人选登记表
中共成都市委宣传部 成都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共青团成都市委 成都市教育局
成都市广播电视局 成都市少工委
2008年6月27日
附件:
第十七届“成都市十佳(优秀)少先队员”推荐
人选登记表
区(市)县: 2008年 月 日
此表复印有效
注:此表16K纸打印,一式10份,按《通知》要求务必于9月5日前报市少工委办公室。
(此页无正文)
主题词:少先队工作 十佳 少先队员 评选 通知
共青团成都市委办公室 2008年6月27日印
(共印120份)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3b7f0e4d2b160b4e767fcf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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