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银行百亿诈骗案

发布时间:2020-08-03 04:21:41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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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银行百亿诈骗案

2013-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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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的外汇流失数千亿美元,下半年看央行负债表的变化,央行拼尽全力才维持货币流动性13年上半年,全靠虚假贸易套利资金,也就是外汇债务才维持了货币引发通道不萎缩到失调.接近十万亿的社会融资额,没有让经济给一点面子,外贸和克强指数都显示糟糕的一面,货币蛇吞其尾,此时要放开资本账户?

此时开放资本账户,无论你是有序还是无序,瞬间或是渐进,死路一条

齐鲁银行百亿诈骗案

   骗取 银行 、企业100多亿元资金的2010年“12·06”伪造金融 票证案,14日由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刘济源被判处无期徒刑。

    

1968年出生的刘济源,祖籍湖北应山,出生、成长于济南。其父母均任职于济南铁路局。高中毕业在济南市建筑设计院工作八年后,刘济源在聊城开发房地产起家,后又陆续投资股票和房地产生意。2004年,他成立上海全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相继在上海、北京与山东实际控制18家公司。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刘济源自2008年11月至2010年11月,采取私刻存款企业、银行印鉴,伪造质押贷款资料、银行存款凭证、电汇凭证、转账支票及以企业的名义在银行开立账户,冒充银行工作人员,让企业向其控制的账户内存款等手段,骗取银行、企业资金共计101.3亿余元。案发后,依法追缴赃款赃物合计82.9亿余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济源的行为构成贷款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票据诈骗罪、诈骗罪。四罪分别判处无期徒刑,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案件回顾

2010年年末,“12·06”济南伪造金融票证案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2010年12月24日济南警方透露:2010年12月6日,济南市公安局接报案,齐鲁银行在受理业务咨询过程中发现一存款单位所持“存款证实书”系伪造。案件发生后,济南市公安局将嫌疑人刘济源及其他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经初步侦查确定,犯罪嫌疑人刘济源通过伪造金融票证多次骗取资金,案件涉及齐鲁银行在内的几家银行和部分企业。

2011年3月银监会称,已责成涉案银行内部做出问责处理,并将根据案件侦办结果依法严肃追究有关机构和人员责任。济南市已建议免去齐鲁银行董事长邱云章、行长郭涛、监事长张苏宁职务,法定程序已经启动。(拨打邱云章和郭涛的手机。从邱云章的手机里不断传来齐鲁银行的广告语,未有人接听;而郭涛的手机号码已不存在。)

2012年1月山东省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纪检监察机关先后对涉案的20名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负责人立案调查,其中涉及厅级干部9人、处级干部6人、企业管理人员5人。”省商务厅原副厅长郭伟时(,“案件审理”是指2011年8月17日,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郭伟时案。郭伟时被检方指控收受贿赂272万元,而此受贿与齐鲁银行案相关。

  泰安市人民检察院指控,郭伟时利用担任山东省外经贸厅副厅长的职务便利,接受上海全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刘济源的请托,为其谋取将山东五征集团、浪潮集团两企业资金存入齐鲁银行之利益,于2007年4月至2009年5月,收受刘济源所送人民币共计272万元。案发后,赃款已予以追缴。当时,法庭宣布郭伟时受贿案将择期宣判。

  郭伟时于2004年6月至2009年6月任山东省外经贸厅副厅长、党组成员;2009年6月任整合后的山东省商务厅副厅长、党组成员。

据上述知情人透露,2010年年底齐鲁银行案爆发后,郭伟时即被有关部门带走调查。)

淄博矿业集团原董事长、党委书记马厚亮,新汶矿业集团原董事长、党委书记郎庆田

2012年3月时任山东省省长姜大明介绍,山东方面用了1年时间,已经把案件基本搞清,已经确定为这是一桩金融诈骗案件,涉案罪犯已经抓获,涉案企业和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已经归案,即将起诉

在齐鲁银行领导层大换班之后,山东省政府秘书长张万青的下课最为引人关注,甚至被传其有三十多套房产。

之前,2012年3月20日,山东省财政厅监督检查局原副局长李福禄,站在聊城市中级法院第十三审判庭的被告席上,被控受贿罪。这只是齐鲁银行案的一个分支。

光大银行泺源支行副行长牟国庆也牵涉其中,因刘济源可为之揽储,其涉嫌将企业储户的账户及财务印鉴借给刘济源在支付款项时走账。而华夏银行济南分行行长赵琴波,则在案发三个月后被调离。

2012年1月16日,霍玉生已因受贿748.8万元于临沂市中级法院获刑14年

     另一名协助刘济源揽储的中间人韩桂英,则因行贿罪被济南市检察院立案调查。

掮客韩桂英

2002年起,刘济源就开始从齐鲁银行城南支行贷款。至迟于2005年,刘就通过其朋友韩桂英为齐鲁银行向有关国企揽储。韩桂英曾任职山东省直机关,后下海经商,成立山东伟达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由于人脉广阔、办事能力强,1995年,她与刘济源结识并相熟。

2005年起,刘济源央求韩桂英帮忙在相关国企拉存款,以解决其公司的贷款问题。自此直至案发,韩陆续为刘从枣矿集团、青岛热电公司、黄岛电厂和蓝天控股集团等公司为齐鲁银行拉到累计近20亿元的存款。其中仅从霍玉生任职的枣矿集团,即揽储约10亿元。

2005年3月至4月间,刘济源通过韩联系到了枣矿集团负责人,想为齐鲁银行揽储并许诺给付高息。该负责人让刘与霍玉生具体商谈。

在与霍玉生见面后,刘济源提出让枣矿集团在齐鲁银行城南支行开户并存款。霍玉生提出,存款可以,但是要确保资金安全,资金要存在正规的银行,而且操作程序必须规范合法。刘给予肯定的答复,并允诺在银行利息之外可以给枣矿集团支付10%-15%的高息,并给霍个人一定的好处。

自此,枣矿集团及其下属的公司先后向齐鲁银行存入约10亿元,刘济源也按照约定支付高息,霍玉生个人被法院认定收受734.8万元其中九张银行卡存有695万元,另外现金46.8万元。大部分贿款系经韩桂英之手送达。

2007年4月,霍玉生电话韩桂英表示上一任工作快结束了,想留在济南工作。韩说:“留在济南,你还能为我们拉存款。该打点关系就打点关系,回来我给你报销。”霍玉生最终如愿留在济南,就任山东高速集团财务总监。

在此过程中,刘济源分别以购车、购房及支付现金等方式,累计回赠韩桂英约5460万元。据山东方面今年2月的通报,韩因涉嫌行贿1500余万元,被济南市检察院立案调查。

之前山东省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耿文清较有代表性,耿文清的夫人此前在齐鲁银行任职。

    耿文清今年56岁,与张万青同龄,他从2008年2月开始担任山东省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此前曾担任山东泰安市市长、市委书记。

    耿文清落马的时间比张万青要早。2010年12月,身为山东省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的耿文清突然被调往山东省委统战部任副部长,且位次排在最后。当时坊间就认为,耿“迟早要出事”。在这次调动之后仅两三周时间,耿文清夫妇即被“双规”。

核心人物刘济源被控贷款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票据诈骗罪、诈骗罪四宗罪。身为上海全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刘济源是齐鲁银行诈骗案的主要犯罪嫌疑人。

刘济源的公开身份是上海全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另外,他还在北京开设了一家外贸公司,涉及信用证业务。2010年下半年开始,刘济源的投资项目出现问题,导致资金链紧张,从而导致后来的东窗事发。

  他在当地被人形容为“为人低调,一心赚钱”。知情人士透露,刘济源发动了很多社会上有“能量的”下线帮他高息揽储,其中就有齐鲁银行一名部门经理的妻子。

  “刘济源每次都将揽存的事项记录在一个账本上。”上述知情人士介绍,账本已经被专案组掌握,并按图索骥展开调查。

  知情人士分析称,在此案中,刘济源是一个资金掮客,为商业银行引来存款大户,同时,他也是通过存单质押获得贷款的资金使用大户。他为银行做大存款和贷款规模,可谓功不可没,亦必有内线接应。而他和提供存款的企业之间,也存在着可疑的合作关系。他给予相关人等高息揽存的利益,亦用投资收益来覆盖高昂的资金成本。

  对于中国的中小银行而言,拉存款始终是巨大压力。各行都给出了非常诱人的“返点奖励”,这也是触发票据造假、高息揽储等违规行为的直接原因。同时,也不排除部分贷款被嫌疑人移作他用,追求超额回报。

  为什么刘济源能在商业银行和这些国有企业之间游刃有余,既拉存款又用贷款?这里面,银行内部人员又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在归案的“内部人员”中,除齐鲁银行总行营业部经理赵连成,还有一位女性业务经理,她每年都可以给齐鲁银行拉来数以亿元计的存款,是齐鲁银行的“明星”经理。

 

被刘济源涉嫌诈骗的企业包括阳光财险、阳光人寿、生命人寿、正德人寿等金融机构,亦包括枣庄矿业集团、淄博矿业集团等大型国有企业。

  根据起诉书涉案金额统计,齐鲁银行案涉案金额超101亿元,其中涉嫌诈骗银行100亿元,涉嫌诈骗企业1.3亿元,案发后追回赃款79亿余元,实际损失恐超21亿。

  刘济源于2010年12月7日被拘留,全案共形成1883本案卷,为司法史上罕见。记者得知,刘济源辩护律师于今年12月7日介入该案后,在济南市中级法院不间断复制案卷,但截至12月25日开庭前,案卷复制仍不足一半。在律师无法完成阅卷情况下,刘济源辩护权是否得到保障成疑。

  记者了解,被告人方面曾向法院申请延期开庭,但未获采纳。知情人士透露,12月25日的开庭因没有律师到场而未能进行。

  高达10%的存款利息

  刘济源今年44岁,系上海全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从1992年开始炒股。

  起诉书称,从2002年起,刘济源产生骗取银行信贷资金想法。随着资金出现巨大亏空,刘济源涉嫌诈骗手段逐步升级,从涉嫌骗取银行贷款最后转为直接诈骗企业。

  司法文件显示,刘济源以支付高额利息、好处费等方式,引诱企业到其指定的银行办理定期存款,而后采用虚假质押的手段,以骗贷的方法从银行诈骗巨额资金。

  这一涉嫌贷款诈骗罪的行为集中在2009年和2010年,共被指控10起事实,涉案金额71.6亿元。

  最早的受害企业为阳光财险。2009年9月和10月,在刘济源的联系下,阳光财险在齐鲁银行分两次存入25亿定期存款。2010年1月,阳光人寿又存入15亿元。司法文件显示,刘济源许诺的存款利息高达10%。

  被刘济源“引诱”的金融机构还有生命人寿,2010年1月,该企业存入齐鲁银行5亿元。

  资金实力雄厚的矿业集团也是刘济源的拉拢目标。其中,枣庄矿业集团在2009年11月和2010年4月将7亿元存入齐鲁银行,在2010年5月将1亿元存入华夏银行。淄博矿业集团在2010年9月分两次存入齐鲁银行6亿元。新汶矿业集团在2010年4月存入齐鲁银行2亿元。龙口矿业集团在2010年6月和9月共存入华夏银行2亿元。

  此外,被刘济源引诱存入的款项还包括山东五征集团的7亿元,此笔款分两次存入齐鲁银行,其中一部分存款被刘济源质押给工商银行大观园支行,贷款0.9亿元。金额较小的企业包括东营山信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和东营优泰克制动系统有限公司,分别存入齐鲁银行0.7亿元和0.3亿元。

  济南之外被拉存款的企业还有烟台蓝天投资和蓝天实业有限公司,两者存入齐鲁银行1.1亿元,此外,蓝天投资公司还存入华夏银行2亿元。

  本案中涉案银行均为其山东省内机构。在拉入这些定期存款后,检方指控,刘济源虚构了贸易合同、承兑证明文件、借款合同,伪造了存款单位质押保证合同、董事会决议等,利用这些存款作虚假质押,诈骗银行资金71.6亿元。起诉书还称,至刘济源案发时,这些资金均未归还。

  灌醉他人偷走印章

  知情者透露,尽管获得了巨额资金,但刘济源并未有明显挥霍行为,“最奢侈的消费就是开一辆路虎车”。未经证实的消息是,刘济源将这些钱投入了股市,他曾是一名出色的操盘手,业绩辉煌。

  但一次银行对贷款客户的压力测试,令刘济源资金链突然变紧。知情者透露,银行曾宣布收回刘济源一笔20多亿元的贷款,刘济源只好卖出所有股票还贷,为此还借了高利贷,此后为了补上这个窟窿,刘济源的涉嫌诈骗行为开始升级。

  2010年7月至11月,刘济源“引诱”了6家企业到银行存款,但随后,刘采取私刻、窃取企业印章、伪造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定期存款提前支取手续,冒开存款企业活期账户等方法,利用伪造的金融凭证诈骗银行资金13亿余元,这被检方指控涉嫌金融凭证诈骗罪。

  最早的事实发生在2010年7月8日,刘济源联系上海华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2.2亿元存入光大银行)济南山大路支行,然后利用私刻的上海华元印章加盖于电汇凭证,转走了这笔钱。

  此后的10月27日,刘济源分别联系东营信拓汽车消声器有限公司和山东德曼桥箱有限公司,存入齐鲁银行0.9亿元和0.3亿元,同样利用私刻的两家企业印章加盖于电汇凭证,转走了钱款。被刘济源以同样手段欺骗的,还有新汶矿业在齐鲁银行的5亿元存款。

  11月10日,上海旗远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存入齐鲁银行0.4亿元,被刘济源利用虚假进账单转走。

  两天后,刘济源联系正德人寿存入齐鲁银行5亿元。当晚,刘济源将来济南办理存款的正德人寿员工灌醉,窃取了公司印章,加盖在其事先伪造的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和定期存款提前支取手续上。此后,他还私刻了齐鲁银行相关印章,转走了这笔钱。

  在这6起事实中,仅发生在齐鲁银行西门支行的就有4起,涉案金额6.6亿元。

  直接诈骗企业

  刘济源最早的涉嫌犯罪行为是票据诈骗。

  2008年11月,刘济源联系泰安泰山重工有限公司存入光大银行济南泺源支行0.1亿元。此后,刘济源利用私刻的印章加盖于转账支票,将这笔钱转走。这也是刘济源案中金额最少的一项。

  但“大案”随后发生,2009年2月,刘济源联系生命人寿存入光大银行济南山大路支行20亿元,刘济源同样用私刻的印章加盖于转账支票转走此款。至案发时,还有15亿没有归还。

  知情者透露,刘济源的涉嫌犯罪行为系逐渐“升级”,在从银行“骗钱”愈发困难后,刘开始直接诈骗企业,其手段甚至包括假冒银行。

  2010年10月,刘济源联系了诸城市服装针织进出口公司(下称诸城服装公司)往中信银行)济南分行存款。10月25日上午,诸城服装公司财务人员将开户资料传真给了刘济源,刘收到传真并复印后,加盖了其私刻的诸城服装公司印章,伪造了开户资料并指使其公司员工在中信银行济南分行开立了账户。

  当天下午,诸城服装公司汇入了这个账户1亿元,刘济源指使人转走了这笔钱。4天后,诸城服装公司员工来济南办理活期转定期业务,为了掩盖钱被转走的事实,刘济源“开了一间银行”。他租了中信银行济南分行所在的中信大厦803房间,把这个房间装饰成了中信银行的贵宾室,并指挥自己的员工穿上中信银行工作服,给诸城服装公司员工办理了业务。

  知情者称,刘济源妻子参与了此案,同样被以诈骗罪起诉,将于近日开庭。

  卷入齐鲁银行诈骗案的不止企业,甚至包括一所大学。起诉书称,2010年10月,刘济源以帮助办理授信、贷款为由,骗山东经济学院在齐鲁银行存款。刘济源将伪造的学院印章交给员工,在齐鲁银行开立了学院账户。几天后,山东经济学院向这个账户里存入了3000万,这笔钱被刘济源指使人转走。

  此事成为齐鲁银行诈骗案案发的导火索。知情者称,山东经济学院发现账户里没有存款之后,找到了齐鲁银行了解情况。刘济源再次试图卖出手里的股票补上这3000万的窟窿,但未果。未经证实的消息称,刘济源几年来轮番骗出的钱被用于弥补上次贷款、支付承诺给企业的高额利息以及打点各方面关系等。最后,齐鲁银行选择了报案。

  案发后,公安机关追回了79.6亿余元,尚有一宗被冻结的土地正在处置中。2010年12月7日,刘济源被济南市公安局刑拘。2012年4月移送济南市检察院起诉后,曾两次退回补充侦查。历时一年半的侦查结束后,刘济源最后被以涉嫌贷款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票据诈骗罪、诈骗罪起诉。

  1886本案卷半月只复制一半

  事发后,刘济源面临死刑的最高判决。但2011年5月1日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八)救了刘济源一命。为贯彻宽严相济原则,减少经济犯罪死刑,刑法修正案(八)取消了票据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的死刑,刘济源最高只会被判处无期徒刑。

  根据起诉书和本报从济南方面得到的消息,刘济源一案共产生了1883本卷宗和3本会计检验报告,案卷摆满了济南市中院法庭的一面墙,卷宗数量之多为司法史罕见。这些卷宗被法院分为重要内容、资金流向内容、涉嫌行贿内容等四大部分。值得一提的是,齐鲁银行案已导致多名官员和国企负责人落马,知情者透露,其中部分人员涉嫌受贿高达千万,但刘济源并未被控行贿罪。

  据接近案件人士透露,今年12月7日,刘济源家人为其委托了辩护律师,1886本案件材料的复制成为难题。其辩护律师开始每天在济南市中级法院不间断复制案卷,尽管被告人方面曾提出延期审理申请,法院仍确定了12月25日的开庭日期,而截至当天,刘济源辩护人复制的案卷仍不及一半。

  本报记者得到的消息称,12月25日的庭审因没有律师到庭未能进行。按照常理,律师只有在阅卷了解案情之后,方能制定辩护意见,法律专业人士介绍,律师的阅卷权受到刑诉法和最高法院司法解释的保护。知情者称,侦查过程中,刘济源对检察机关“极其配合”,但在律师未能完全阅卷情况下开庭,其辩护权是否得到保障成疑。

  随着齐鲁银行“12·6”伪造金融票据案调查的深入,不断有官员和国企负责人卷入其中。

  淄博矿业集团原董事长、党委书记马厚亮因涉及齐鲁银行案,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成为山东省纪委披露的涉案厅级干部之一。

  2月9日,马厚亮案在济南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马厚亮案牵扯出的银行拉存款的利益链条逐渐浮出水面:银行争夺储户竞争激烈,在催生高息揽储等行为的同时,也给不法分子内外勾结进行金融票据诈骗留下缝隙。

  检方指控“马厚亮构成受贿罪”

  2010年年底齐鲁银行案爆发前,马厚亮的仕途正顺风顺水。马厚亮在掌舵淄博矿业集团期间,业绩显著。在山东省整合省内能源企业组建山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山东能源集团”)过程中,马正担任山东能源集团筹备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兼办公室主任。

  牵扯出马厚亮的关键性人物是刘济源。刘的公开身份是上海全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另外,刘济源在北京还开设一家外贸公司,涉及信用证业务。2010年下半年开始,刘济源的投资项目出现问题,导致资金链紧张,从而导致后来的东窗事发。

  2010年12月6日,齐鲁银行报案称,在受理业务过程中,发现一存款单位所持“存款证实书”系伪造,随后刘济源因票据诈骗被捕。由此,齐鲁银行特大票据案爆发。12月18日,马厚亮因涉嫌齐鲁银行案被有关部门带走协助调查。

  记者获得的山东省纪委的一份“鲁纪字(2011)7号”文件称,马厚亮担任淄博矿业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期间,收取了刘济源的好处费,将该集团的资金存入齐鲁银行,为刘骗取巨额银行贷款提供了便利。

  2月9日上午9点,马厚亮案一审在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庭审过程中,控辩双方争论的焦点是,马厚亮是否接受了刘济源3000余万元的贿赂。

  记者获得的检方起诉书认为,马厚亮构成了受贿罪。其中涉及齐鲁银行案的部分共两项,一、2008年11月~2009年12月,马厚亮利用其担任淄矿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的职务便利,应上海全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济源的请托,将淄矿集团19亿元资金存入齐鲁银行;二、2010年8月至11月,马厚亮利用其担任山东能源集团筹备领导小组成员兼办公室主任的职务便利,应刘济源的请托,同意并指示有关人员将淄矿集团在齐鲁银行的6亿元存款办理展期。为此,2009年6月至2010年11月,马厚亮分4次收受刘济源所送人民币共计3545.5万元。

  对于检方的指控刘济源向自己行贿的情节,马厚亮不予认可。马厚亮否认自己曾接受刘济源的贿赂。马厚亮称,刘济源是在山东省国资委某领导的介绍下认识的,该领导说刘济源是山东省省委组织部某领导的亲属。看在领导的面子上,才将淄矿集团的资金存入了齐鲁银行的账户,自己并未从中谋取利益。

  在存款之前,马厚亮和刘济源曾协商,因淄矿集团的资金在其他银行存储,如果提前提取转存齐鲁银行,会有利息损失,为此刘济源承诺支付6000万元补偿金。

  淄矿集团的资金存入齐鲁银行之后,刘济源将6000万元“补偿金”打入淄矿集团账户。但淄矿集团将其中的3000万元退还给了刘济源。

  马厚亮称,将6亿元存入齐鲁银行的行为并没有造成国有资产的损失,反而是淄博矿业集团所有理财产品中收益率最高的产品。

  除此之外,马厚亮的第一辩护人北京市雍鼎律师事务所王桂香律师认为,他的当事人不构成受贿罪。淄矿集团向齐鲁银行存款是正当的业务行为,马厚亮没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刘济源谋取利益。王桂香律师认为,马同意将淄矿在齐鲁银行存款有客观因素。“山东省国资委某领导多次过问拉存款之事,说刘济源是山东省组织部一位领导的亲属,马厚亮不敢得罪。”

  此外,王桂香认为,决定将淄矿集团的资金存入齐鲁银行,是经过组织程序的,并非个人决定。“马厚亮也曾派出淄矿集团的财务人员对齐鲁银行进行考察,结论是齐鲁银行也是合法银行,信誉还可以。”王桂香说。

  对于退还的3000万元,控辩双方同样存争议。检方指控认为,2009年6、7月间,马厚亮收受了刘济源所送的3000万元,并将该笔款项存放于其朋友王星成立的青岛大地投资有限公司。

  王桂香律师认为,淄矿集团表示将3000万元退还时,刘济源只是表示不急用,而并非不要。马厚亮提出能否借给其在青岛的同学王星用,因为王有投资项目,但是资金紧张。刘表示可以。虽然,马厚亮将刘济源介绍给了王星,但是他没有参与具体细节商谈。投资协议是刘济源和王星自行商谈签订的,可以说涉案的3000万元,是刘济源所有,由王星控制的,马厚亮个人并未占有。

  拉存款利益链条浮现

  马厚亮案背后,银行拉存款的利益链条逐渐清晰。

  据银行业人士分析,刘济源的操作模式是,首先利用各类社会关系,通过一些重权的领导打招呼,以说服一些资金雄厚的国有企业到齐鲁银行开户存入大额资金,然后利用银行和存款企业的管理漏洞,通过伪造金融票证向银行办理存单质押贷款,从而骗取银行资金。

  在齐鲁银行票据一案中,刘济源伪造的“金融票证”即《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存款证实书”可以换开存单,然后到银行进行质押融资,这是银行的第三方存单质押业务,即指企业经过协议在银行存款,存单可作为第三方从银行贷款的质押物。

  近年来,银行为了拉存款而争夺储户竞争十分激烈。深谙银行业实情的刘济源看准这一点。一方面,他为中小商业银行引来存款大户;另一方面,他又通过存单质押向银行贷款,再将贷款转投其他产业。据悉,刘济源和银行、企业之间运作多年的“第三方存单质押业务”原本皆大欢喜,但由于刘的项目出现资金紧张,银行管理又存在漏洞,才导致如此巨额票据案发。

  1月9日,山东省纪委有关负责人披露了齐鲁银行特大伪造金融票证案最新进展:案件涉及厅级干部9人、处级干部6人、企业管理人员5人。目前,已移送司法机关14人,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9人。

  发生在2010年年末的“12·6”济南特大伪造金融票据案震惊业界,不但将齐鲁银行推向了风暴漩涡,同时让中国的银行业也经受了一次冷酷的信誉大考。

  春节前的1月9日,山东省纪委新闻发言人、省纪委副书记、秘书长王喜远在新闻发布会上特别强调去年该委“集中力量查办了‘12·6’特大伪造金融票据案涉及领导干部违法违纪问题”。

  但在一位熟知内情的人士看来,涉案金额至今仍是未解之谜,案件尚未有司法定论,齐鲁银行案还远未了结。

  被查“厅官”只公开3人

  尽管山东省纪委通报中提到了“9名厅级干部”,但到目前为止官方消息透露的涉案厅官只有3人,这3人早已在案发后一月内(2011年1月底前)归案。

  最先归案的厅官应该是原山东省商务厅副厅长、党组成员郭伟时。2011年8月19日,郭伟时被检方指控收受贿赂272万元,在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泰安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郭伟时利用担任副厅长的职务便利,接受上海全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刘济源的请托,为其谋取将山东五征集团有限公司、浪潮集团有限公司两企业资金存入齐鲁银行之利益,于2007年4月至2009年5月,收受刘济源所送人民币共计272万元。案发后,赃款已予以追缴。

  据《华夏时报》了解,1955年出生的郭伟时在齐鲁银行案案发后即被有关部门带走。但该案至今尚未作出判决。

  山东省纪委披露的另一位涉案厅官是淄博矿业集团原董事长、党委书记马厚亮,时年53岁的他案发时已经出任山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筹备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兼办公室主任,被认为是山东省整合煤炭企业后的山东能源集团首任董事长的不二人选。但就在山东能源集团确定挂牌的当天(2010年12月18日),他因齐鲁银行案被有关部门带走调查。

  山东官方尚没有马厚亮涉案的具体细节,坊间传闻,在刘济源的从中介绍下,马厚亮曾将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0亿元左右的资金存入齐鲁银行,并因此收受了数额不小的“回扣”。

  1949年出生的郎庆田在涉案厅官中被认为是“最悲催”的一个。2011年1月,郎庆田因涉及齐鲁银行案件被抓时已经卸任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党委书记半年多时间。山东省纪委并没有披露郎庆田涉案的具体细节,但据知情人士透露,郎庆田涉及齐鲁银行案的模式可能与马厚亮类似。

  “郎庆田1971年起在新汶矿业从掘进工干起,到1996年便主政新汶矿业,在众人看来已经离职的他已经圆满了,谁料想会在这件事上出了岔子。”一位熟悉郎庆田的政府官员惋惜道。

  资金掮客的能量

  根据此前济南市公安局的说法,刘济源是“通过伪造金融票证等手段多次骗取资金”。但具体的路径现在仍没有官方的明确说法。

  但在一位熟悉内情的人士看来,发案的根源在于“拉存款”。

  “涉及齐鲁银行案的人员主要包括四种,一是银行内部人士;二是当地大型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财务部门负责人;三是手握实权的党政部门官员。”上述人士对本报说,“最关键的是穿梭于银行、企业和政府官员之间的资金掮客,也就是刘济源。”

  因为能够拉来巨额存款,刘济源一度成为行里领导的座上宾。上述人士告诉本报:“刘十分清楚银行追求的存款规模,所以他会知道现在的各家银行都急于揽存,于是以高息唆使或同企业合谋到银行协议存款并贷款。”

  根据案情分析,刘济源的主要操作模式应该是,首先策动各类社会关系网罗一些资金雄厚的国有企业到齐鲁银行开户存入大额资金,然后利用银行和存款企业管理漏洞,通过伪造金融票证向银行办理存单质押贷款,骗取银行资金。

  刘济源的真实身份目前尚不得而知。但在了解案情的人士看来,能把这么多大型国企负责人乃至“诸多”厅官“摆平”的刘济源显然没有那么简单。本报注意到,2011年8月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郭伟时案,曾披露刘济源的身份是“上海全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另据本报了解,刘济源在北京还开设一家外贸公司,涉及到一些信用证业务。

  但至今关于刘济源的详细涉案情况目前尚无官方定论。

  本报注意到,案发后的2011年4月29日,齐鲁银行曾发布公告称,将推迟2010年公司年报的发布。又一个春节过去了,这份迟发的年报依然没有出炉公布。

  更关键的是,齐鲁银行案涉案金额以及齐鲁银行的损失情况,至今仍是未解之谜。齐鲁银行案事发之后,关于涉案金额及齐鲁银行损失情况众说纷纭,甚至有媒体称涉案金额过百亿,同时传言山东的多家国有企业牵涉其中。但至今还没有更明确的官方说法。

  事件回放:齐鲁银行骗贷案

  因一起始发于济南的伪造存款证实书案件,牵出了齐鲁银行和其他多家银行,最终证实齐鲁银行等已卷入"巨额骗贷案"之中。传言该案件涉海外取款60亿元。给当地金融机构和金融业务造成了巨大的负面影响,教训极为惨痛,令人深思。

“此案涉及济南多家企业”指向了中国重汽集团、山东高速、淄博矿业等位于山东的大企业。其中,中国重汽集团涉案金额高达50亿元。

中国重汽集团总部位于山东省济南市,集团拥有两家上市公司,包括在深交所上市的中国重汽(000951.SZ)和在港交所上市的中国重汽(03808.HK)。中国重汽集团2010年中营业收入557亿元。中国重汽A股去年第三季报显示,A股上市公司货币资金多达51亿元。

集团总会计师突然辞职

根据中国重汽(香港)公司最新公告,母公司中国重汽集团总会计师王光西于去年12月26日突然辞职。目前,王光西已与外界失去联系,是否因此案接受调查还未获中国重汽集团方面确认。中国重汽集团包括发债在内的资本运营计划已经暂停。

“没什么好说的。”中国重汽集团资本运营部一位负责人在事发后匆匆挂断了记者的电话。

据山东当地消息人士透露,淄博矿业集团原董事长、现任山东能源集团筹建办公室主任马厚亮可能涉及该案,已被司法调查。

案件主角一

资金掮客刘济源高息揽储

在齐鲁银行票据诈骗案中,作为资金掮客的刘济源,目前已经归案。

知情人士透露,刘济源发动了很多社会上有“能量的”下线帮他高息揽储,其中就有齐鲁银行一名部门经理的妻子。“刘济源每次都将揽存的事项记录在一个账本上。该账本已被专案组掌握,并按图索骥展开调查”。

在此案中,刘济源的角色是资金掮客,为商业银行引来存款大户,同时,他也是通过存单质押获得贷款的资金使用大户。他为银行做大存款和贷款规模,给相关人员高息揽存的利益,同时用投资收益来支付高昂的资金成本。

一直以来,中小银行拉存款压力巨大,于是各行给出了非常诱人的“返点奖励”,这是触发票据造假、高息揽储等违规行为的直接原因;同时也不排除部分贷款被嫌疑人移作他用,追求超额回报。

“案件的基本原理是:业务经理与刘济源勾结开具有瑕疵的存单,将该存单抵押贷款,贷款获得的现金再去存款,循环往复,以此做大存贷规模。”知情人士介绍说,初始入库的存单是真实的,后经出库再入库的存单就有很大水分。如此大规模且长期操作,很难想象没有银行高层的默许。

虽然董事长、行长被免职,齐鲁银行内部人士却认为,该行审贷委难辞其咎,“所有的大额贷款,不经过市行审贷委的批准是不可能发放的。”

据银监会2010年颁布的《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贷款人应采取现场与非现场相结合的形式履行尽职调查,形成书面报告,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其中,对有担保的流动资金贷款,贷款人需调查抵(质)押物的权属情况。

案件主角二

齐鲁银行内部多人涉案

据接近齐鲁银行的知情人士透露,该行总行营业部经理赵连成和一名女性“明星”客户经理卷入了此案,另有一名与投资相关的总行部门负责人在出逃后投案自首。

除上述3名涉案人员外,齐鲁银行行长郭涛在公开场合向媒证实,该行某支行行长已被公安机关要求协助调查。

据了解,上述“明星”客户经理每年都给齐鲁银行拉来数以亿元计的存款。而“赵连成很快交待出很多问题,严重程度令人震惊。”一名知情人士告诉记者。

揭秘

祸起第三方存贷质押

去年年12月6日,济南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接齐鲁银行报案,称在受理业务咨询过程中,发现一存款单位所持“存款证实书”系伪造。经初步侦查,刘济源通过伪造金融票证手段,多次骗取银行资金。

据了解,此案的核心是刘济源和银行、企业之间运作多年、原本皆大欢喜的“第三方存贷质押业务”。

所谓第三方存贷质押,是指企业在商业银行协议存款后,为第三方从商业银行贷款提供存单质押,作为第三方贷款的第二还款来源。存款行和贷款行可为同一家,也可是不同银行,后者即为跨行存单抵押贷款业务。协议存款利息要比官方利率高一些。

山东五征集团、浪潮集团、青岛热电公司、黄岛电厂和蓝天控股集团龙口矿业、肥城矿业、临沂矿业、、莱芜钢铁,以及其他一些关联性银行和企事业单位,都据闻卷入其中。

淄矿揽储

到2006年,刘济源在齐鲁银行的各项贷款总额已经达到28亿元。同年,刘被要求在两个月内,将这些贷款全部还清。为此,刘将所有的投资抽回,出现巨大亏空。

断臂求生的刘济源,暂时赢得银行的信任,却不得不面对资金链紧张的局面。对此,刘济源选择继续以原有模式解困,他把目光瞄向淄矿集团。

2008年11月,刘济源在山东省国资委找到孔凡太,请其介绍认识马厚亮。

此前2006年至2008年10月间,刘济源曾随山东省财政厅监督检查局副局长李福禄去淄矿揽储,但与淄矿人员没有过多接触。当时,淄矿在齐鲁银行城南支行开户,办理数千万元的存款,存期一年,刘据此办理了等额的质押贷款。这期间,刘将所有贷款都及时归还,没有支付高息,企业的存款亦无任何损失。

经孔凡太引见,刘济源花费了14.8万元,从山东省文物总店购得一幅花鸟画作为见面礼,在马厚亮的办公室提出帮齐鲁银行拉存款6亿元。马厚亮提出两个要求,一只做单纯存款,保证资金安全;二是资金有成本,需要一定补偿费。

随后在马厚亮的安排下,刘济源与淄矿总会计师张波接洽。此时,刘在齐鲁银行城南支行的老相识傅人永已调至该行市行营业部工作,淄矿的户头也随之挪到了市行营业部。2008年11月至2010年12月,淄矿实际投入本金14亿元左右,滚动存款19亿元。

利用这些存款,刘先后办理了近20亿元的质押贷款。他还清了大部分贷款,但其中有6亿元存款因刘未及时还款而被银行划扣。

上述6亿元存款是在2009年3月24日和9月26日,淄矿集团分两次打入齐鲁银行。刘济源为这笔资金向淄矿开出6000万元的补偿金,并打算以高价向淄矿购煤再低价卖给电厂的方式,通过差价将这6000万元留给淄矿,帮助后者合法入账。随后,他通过河北一家煤炭运销公司在威海市商业银行济南分行的账户向淄矿打款6000万元。

但直至2009年5月,刘济源也未找到合适的下家接手这些煤炭。于是张波建议,让刘到淄矿重新签一个违约罚没协议,通过违约罚没的形式入账。马厚亮称,由于考虑到刘济源系领导介绍,担心补偿费要得太高会惹领导不悦,于是借去济南办事之机,与刘济源见面后,主动提出将补偿费用减至3000万元。此外,他也担心营业外收入过多,在审计时会被发现。

据刘济源供述,此时其资金虽已非常紧张,但在收到退回的3000万元后,仍给马电话表示“这钱我给了淄矿就没想再要回来,还是马总你看着处理”。庭审时,马厚亮翻供称,当时他曾经问过刘济源是否急用这些钱,不急用的话可以借给青岛的朋友用来投资两三年的时间,并让双方签订投资协议。

之后刘济源并未在协议上签字。这3000万元如何定性,日后成为庭审中控辩双方交锋的焦点之一。

2009年9月,由于第一期6亿元定期存款到期,刘济源电话马厚亮请求“再支持一年”,并实际支付了1000万元补偿费。刘还赠送给马一套位于青岛五四广场附近200多平方米、带阁楼的房产,并耗资进行装修布置。

同样在庭审时,马厚亮辩称,购房时由于资金紧张, 500多万元的购房款是向刘济源借的;且称,关于刘济源花费45.5万元为其装饰济南的房子之事,“自己并不知道刘济源已经支付装修费用”。

当此之后,因为资金链断点不断,忙于四处“补墙”的刘济源开始频繁地展期。2010年8月底9月初,马厚亮已调至山东能源集团任筹建办主任,刘仍要求其帮忙协调,通过租赁使用的山东一家煤炭销售公司账户支付380万元给淄矿,将资金展期至11月1日。

由于刘济源协调来自北京的10亿元定期存款未按期到位如果到位后,淄矿就能收回6亿元存款,其资金就能继续周转。因此,2010年10月中旬,他宴请马厚亮,希望继续展期到12月1日,并支付淄矿800万元补偿费。

上述10亿元存款因需要完善一些操作手续,会比12月1日约晚一周到位。虽仅数日差别,一旦淄矿向银行取款,刘济源涉嫌伪造质押手续的事迹将败露无疑。同年11月29日,心急如焚的刘济源在马办公室要求再延期一周。

期间,淄矿集团拟在内蒙古鄂尔多斯购买煤矿,资金也开始捉襟见肘,因为上述6亿元展期无法偿还,不得不在其他银行贷款5亿元,利息损失1180万元。不过,刘济源两次支付的1180万元,恰能填补利息损失。

由于多次展期,马厚亮生气之余,表示“不能再帮了”,12月1日必须将钱收回。实在“没办法”的刘济源,再度找到孔凡太打电话给淄矿负责人,设法将存款延期至12月7日。

孰料12月6日,就在刘济源即将再次堵住漏洞前夕,因银行报案而事发。

“影子银行”

根据司法材料显示,淄矿的闲置资金存放的渠道有二:一是以定期存款的方式存到银行,在2006年与2007年之前,主要存在淄博地区的银行,此后存在济南的银行;二是进行理财投资,主要是通过银行买理财产品或通过信托理财。

这也是多数国企的投资之道:或委托信托投资公司或是银行的信托部,或 投资理财 项目,或做委托贷款,即委托银行将自有闲置资金放贷给别的单位,利息收益归企业,银行收取手续费。

据淄矿集团内部文件规定,所有对外投资、预算3000万元以上的经营支出,须由董事会研究决定。但在大额资金存放银行方面,董事长的话语权很大。据马厚亮供述,当大额定期存款到期后,按照管理程序,先由财务部部长与副部长商量存放方案;之后呈报总会计师;总会计师若认为必要,可呈报分管财务的总经理,后者由其本人或安排总会计师向董事长汇报。“总会计师张波汇报时,一般先问问我,存放银行有无特殊安排,我如有安排,就直接告诉张波存在哪个银行,否则财务部门自行处理。”

从形式上看,淄矿、齐鲁银行和刘济源三方的资金往来,与委托贷款不无形似之处。事实上,作为淄矿集团的总会计师兼法律顾问,张波在与刘济源接洽向齐鲁银行存款事宜,刘表示要给淄矿6000万元补偿款时,张波曾提出,补偿款最好由齐鲁银行支付。但刘济源坚持要通过自己控制的公司账户支付,并提出上述利用购煤差价入账的方式。对此,张波并未予以坚持。

马厚亮供述,刘济源当时并未解释揽储的用途。但马知道刘并非齐鲁银行的人,感觉只要自己把钱存入齐鲁银行,刘就可以从该行弄到钱进行投资赚钱,“至于他用什么办法从齐鲁银行弄钱,以及如何投资赚钱,我就不清楚了”。

“这暴露出国企对于存款的监管不严。”一位熟悉国企资金监管的人士分析,以每年的12月31日为界线,国企一般都需要做跨年度的内外部审计尤其是在外部审计时,审计机构需要向银行发函,确认企业存放在银行的定期存款有无质押。此外,马厚亮作为企业高管,离职时也应做离任审计,需要对企业的潜在负债进行审计。但这些被办理了质押的企业存款,竟然逃过了重重审计。

淄矿相对充裕的闲置资金,也引起了地产商的注意。2005年,阳光壹佰置业集团(下称阳光壹佰)董事长易小迪因急需资金,向马厚亮提出从淄矿借款2亿元。经马厚亮指示后,张波找到北京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诚信托)操作此事,先由淄矿与中诚信托签订2亿元的委托理财协议,后者再与阳光壹佰签订协议,将2亿元专供其使用,期限一年,后展期至2010年12月。

马厚亮认为,当时国资委并未界定国企不能搞企业理财,而且以信托这种方式,资金安全有保证,利息还比基准利率高,淄矿通过这种方式与其他企业也有合作。2006年初,马厚亮之女要到加拿大留学,马在北京帮女儿办手续时,易小迪将已移民加拿大的叶姓下属介绍给其女。马的女儿到加拿大后,叶多次看望,并帮她支付了房租,购买了家具家电和第一次的学费。此后,还给其在加拿大的账户打过1万加元。这些费用共计4.1万加元(按当时汇率计约28万元人民币)。

大型国有企业往往拥有大量的现金储备,但在资金管理上却缺乏严谨的流程管理,往往“一把手”可随意支配,这也为资金损失和腐败产生提供了巨大的操作空间。近年由于民企资金紧张,还曾出现国有企业违规高息变相放贷的现象,都显示出国有企业资金的管理存在随意性,并蕴藏巨大的风险。

 附加另一案例:

“百万元定期存款,一年到期后想取出来,却发现卡上分文不剩。钱存到银行也能失踪?”事件发生在山东高青,涉案金额达千万之多,当地监管部门的知情人士透露,存款失踪者“远不止这些人,其中牵涉到非常复杂的高利贷借贷关系,金额非常大”。

  悬而未决间,储户认为银行违约要求维权,而农信社却认为储户蓄谋合同诈骗。 “存款失踪”事件中到底有怎样的迷局?

  “不翼而飞”的千万元存款

  2011年6月,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被山东省农信社表彰为“六型”团队的先进基层单位。然而,就在这一年,该社多位储户在取款时发现自己的高额存款“不翼而飞”。

  山东枣庄的张杰回忆说,2010年5月,同在枣庄的王爱民告诉他淄博一家信用社揽储,只要把钱存一年定期,就可以每个月获得3分的利息。“当时,王爱民承诺这笔利息由他支付给我,与银行存款利息无关我想可能是银行找来一些有社会关系的人帮忙高息拉存款,且王爱民说他自己也在那儿存了200万元。”

  高利息诱惑下,当年5月29日,张杰驾车从枣庄到高青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中心路分社开户。他先见了这家分社的主任郑保新,然后办理了一张借记卡。为了检验借记卡真伪,张杰先后在枣庄的两个信用社网点营业柜台上,通过原有的其他银行存折转账到该卡10元钱,再取出9元,发现这张卡能够正常使用。因此,他随即通过转账的方式向该卡转存了200万元。

  然而,令人费解的事在这笔资金存入两天后发生了。高青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中心路分社的交易单据显示,6月2日,张杰借记卡的附属卡发生了一笔150万元的转账交易,并且是柜面操作,转入的户名为项文杰,张杰称他“并不相识”此人业务代理人为韩磊,信用社授权人是郑保新。

  此后的2010年6月3日到6日,张杰名下剩余的50万元也在高青县农信社不同的分社,陆续通过附属卡取现以及PO S机消费的方式被“取走”。

  “哪来的附属卡?不可思议!”张杰强调“当时只填了一个开户单,并且只办理了一张借记卡,并没有附属卡。”张杰所持的这张借记卡标明为山东省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信通借记卡,有16位卡号和银联标识。而交易单据上显示的附属卡卡号和张杰持有的主卡卡号完全不同,但却是5月29日张杰办理信通借记卡后的5分钟内,以张杰的名义开的户。两张开户单的经办人均为李娜,且有郑保新盖章。

  和张杰同样遭遇的还有山东东营的王心波等4人,他们均表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其借记卡附属卡“被开户”。存款到期后,他们分别来到高青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中心路分社取款,都惊愕地发现卡上余额为“0”。王心波提供的开户单显示,他2010年9月16日在高青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中心路分社开户,之后的5分钟内“被开户”了附属卡,经办人同样为李娜,有郑保新盖章。

  王心波的账户交易明细显示,2010年9月17日、18日两天,王心波向卡内累计存入300万元,此后9月18日-24日期间,这300万元通过附属卡在高青县农信社不同的分社被转账、取现。

  “被转账”存款流向哪里?

  调查了解,张杰等5人从事不同行业,有的做煤炭生意,有的做建筑材料生意,都是当地的民营小企业主,衣食无忧。

  王心波告诉记者,“事发之后,我找到中心路分社的韩磊,他写给我一份情况说明。”其上显示,2009年8月,韩磊让东营的林经理去物色所谓的“投资人”,以月息6分的条件谈存款业务,具体操作为“投资人”持有主卡,韩磊等持有附卡,而附卡由韩磊借用“投资人”的身份办理。2009年9月,韩磊打电话给一位叫王小龙的人去银行用名为王心波的附卡转账,韩磊称这种转账为找王心波“贷款”。“此笔贷款的额度为300万元,目前附卡在我手中。”韩磊在情况说明中写道。

  王心波后来得知他的这300万元流向了河南一家企业,具体是什么企业他不清楚,只打听到和韩磊等人放高利贷有关。

  东营的毛先生2010年6月将300万元存入高青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中心路分社。“我存款时也是通过朋友介绍,给我3分的月息,存3个月。我通过电汇转账的方式将钱存入这家信用社的借记卡内,事后才得知被分两笔通过附卡转走。2010年10月,我直接找到郑保新,他向我承认在资金转账过程中他帮了忙,而资金用作投资棉花生意了,短时间内收不回来,希望我宽限一段时间,千万不要把事情闹大。”毛先生说,“当时,郑保新都给我下跪了。但2011年春节后,我再去找郑保新,却发现怎么也联系不到人。”

  东营的郝女士也对记者表示,她的300万元同样是陆续通过高青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所发的借记卡附卡“被转账”。据她事后打听,这些资金流向了山东济南一家房地产企业。

  “实际上,牵涉这件事(存款失踪)的远不止这些人,还有别人向我们投诉。”淄博银监局高青县办事处一位人士透露“我们去年对此展开了一些调查,后来汇报给淄博银监局监管二处,交由他们进一步调查处理。整体来讲金额非常大,具体我们不能透露,一切等公安机关调查的结果。据我所知,其中牵涉到复杂的高利贷借贷关系,还有的人是直接和郑保新等人建立的借贷关系。听说郑保新得了神经病,已被开除,其他员工也已被开除。”

  山东农信社风险控制的“真空”地带

  记者来到高青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中心路分社,只见该网点门可罗雀,面积非常小,仅有3个办理业务的柜台窗口,没有专门的客户休息区。当记者询问李娜、韩磊和郑保新是否还在时,被告知“不清楚有这些人”。该网点员工透露“我们一年会轮一次岗,不是长期都在这里。”对于办理借记卡附卡业务,员工说,“需要由本人持身份证办理,不过现在这个业务已经停办了。”

  “我们在2007年就推出了银行借记卡办理附属卡的业务,目的是方便储户由亲友代办业务,附卡和主卡的资金额度相通,只是卡不同而已。“高青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副主任王玉华表示,“2012年附卡业务办理得比较少,我们也意识到了问题。”

  对于储户存款“失踪”,王玉华连连“喊冤”。他否认李娜、韩磊、郑保新是该信用社的员工,称银行员工不可能私自为客户开卡,并认为张杰等人储蓄资金“被转账”和该信用社无关,很可能是储户合同诈骗。

  然而,这5位储户如此大笔金额的频繁转账,农信社为何没有警觉并且监控?

  高青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厅的大堂经理告诉记者“一般超过5万元的转账,在柜面办理的话,必须由本人带着身份证原件来填写单据,如果有代办也需要持卡人的身份证原件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额度十分大的转账,还需要复核并由主任签字授权。”由此不难想象,如果高管参与或“协助”将储蓄资金挪用,就能轻而易举避开风险监控。

  在农信社的监管机制方面,据了解,地方农信社管理和风险处置由省级人民政府负责,监管部门组织制定风险处置方案,央行则提供再贷款支持及风险处置分工和机制安排。大多数省份已通过组建省联社的方式负责风险管理和处置。

  不过,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县级农信社的领导一般由县政府任命,当地银监部门没有具体实权,而是在监管上给予指导意见。”

  “近年来,确实有银行员工充当资金掮客参与高利贷的案子,不过,多名员工作案、金额高达千万元以上的应属大案,银行风险监控必然存在问题。”中部地区一银监局合作监管处负责人分析称“银行有向银监部门报送风险案件的责任,而银监部门也会就此对银行进行考核。若发生风险案件,地方银监局会派人到现场调查,情节严重的则要求更换高管。”

  据悉,目前高青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主任为孙希荣,上任至今有一年左右的时间,也就是说,2012年初,该农信社更换了主任。对于千万元存款“失踪”的事件,孙希荣对记者避而不谈。

  银行缓兵计PK储户的维权观望

  2012年2月8日,张杰的储蓄存款合同纠纷案在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储户认为银行违约要求维权,而农信社却认为储户蓄谋合同诈骗。张杰的代理律师鲍家振说,“当天,对方律师称郑保新精神异常,且李娜、韩磊等关键人物都没有出庭。法院迟迟不出判决结果,之后也没有再开过庭。”

  出乎意料的是,2013年1月11日,张杰收到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的通知,被告知“山东省高青县公安局已于2012年7月2日以张杰合同诈骗为由立案侦查。”因此,法院将该案件移送给高青县公安局。

  “这显然是农信社去公安局报了案。诈骗属于刑事案件,按照我国经济审判中‘先刑后民’的原则,就需要公安机关先调查取证给予侦查结果,然后法院才能去审判张杰的民事诉讼。”一位处理经济案件的资深律师分析称,“银行采取缓兵之计,如此一来,法院的审判就不受法律审限期的限制,案子可以遥遥无期。还有种情况就是,银行把责任归咎于涉案员工,那么即便是案子判下来,也可以和自身撇清关系,免去额外赔偿的责任。”

  在电话采访中,高青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副主任王玉华坚称,张杰等人储蓄资金“被转账”和该信用社无关,很可能是储户合同诈骗。“我相信公安机关3个月后会有一个调查结果。”

  除张杰外,王心波也起诉了高青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毛先生则还未起诉:“ 现在是投诉无门,300万不是个小数字。我只有先观望张杰他们的审判结果再做打算。”

截至发稿,高青县公安局并未透露案件具体情况,仅表示“案件目前正处于侦查阶段。”

另一案例:

2012年2月14日,乍暖还寒,烟台这座海滨小城笼罩在一片雾气中,街道边“烟台银行”的招牌随处可见,在雾气中若隐若现。

烟台银行,这个总资产规模约348亿元的山东省本土银行正遭遇空前危机。该行支行行长刘维宁将价值4.3亿元银行承兑汇票取走后外逃,震惊业界。据《中国经营报》记者了解,事发后,银监会二部副主任蔡江婷已带队赶来督查此案,而山东省银监局的调查组也已入驻烟台银行,目前已对该行进行“特别监管”。

“目前还不知道这个监管到什么时候结束。”烟台银行副行长孙涛对记者表示,他以案情尚未明晰为由,拒绝回答记者其他问题。

不过,随着记者调查的深入,众多背后不为人知的玄机逐渐浮出水面,刘维宁案掀开的一角背后,烟台银行内部管理乱象几近疯狂,涉嫌违规的操作手法亦令人瞠目结舌。

刘维宁案背后,赫然隐现一张灰色的权力寻租大网。

刘维宁出逃前后

温州民间金融断链老板跑路或是刘维宁数额不菲的账外经营曝光的导火索。

刘维宁是在仓促中出逃的。

1月30日晚,刘维宁驾车逃离烟台,蹿入浙江。刘出逃时身上所带钱财并不多,到了浙江向当地朋友借了30万元,准备暂时潜伏下来。2月7日下午1时许,金华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民警在金华火车西站例行检查中,发现刘维宁神色异常,在刘亮出身份证后发现其是公安部A级逃犯,将其抓获,刘维宁短暂的一周逃亡生涯也宣告结束。

一位烟台银行内部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刘的出逃皆因2011年年底,烟台银行实行的“末位淘汰”制度,根据烟台银行此前的规定,各个支行的存款将会在年底进行比拼,排名倒数第一的行长将立即下马,在年底考核中,刘维宁任行长的胜利路支行位于烟台银行所有支行中的倒数第一,故而被淘汰。

“因在支行长的交接工作中,需对此前经手所有款项重新审核,刘无法交代巨额资金去向,故而匆忙跑路。”上述知情者说,此前几年,胜利路支行存款一直发展不好,近两年呈急剧下滑状态,均未得到处理,直到此次末位淘汰。皆因其与烟台银行董事长庄永辉关系密切,有庄的力保,才能维系刘维宁支行长之位至今。

不过,去年年底,刘维宁未能如往年一样“蒙混过关”,主要是多家支行行长反响过大,大家都认为刘维宁在搞特殊化。在一次总行业务工作会议上,有人提出,“今年再不执行,就没法干了。”烟台银行决定免去其职,数日后,惶恐中的刘维宁选择了外逃。

闻听刘维宁出逃的消息后,烟台银行上下极为震惊,而后发现刘此前已将银行库存银行承兑汇票全部取走,票面金额达4.3亿元人民币。“我们都以为他携巨资逃到了国外,谁也没想到他居然在浙江被抓捕归案。”烟台银行一位人士对记者说。

记者获得的烟台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的一份《在逃人员登记信息表》中对案件的描述显示,2月2日烟台银行安保部报案:刘维宁自2011年4月到2012年1月17日,分多次将该行库存银行承兑汇票276笔取走,用途不明,票面金额合计4.3亿元。

据烟台银行内部人士称,根据该银行规定,对支行的相关票据业务,总行每一个季度都有定期检查,全年有多次不定期检查,而到了年底,每笔相关业务,需要全面还原、核实,“如果认真执行,根本不可能让刘得逞。”

出逃后,刘维宁所挪用的巨额承兑汇票去向不明。业界人士分析,刘维宁或有两种操作手法:一是挪用抵押在支行的承兑汇票;二是勾结外部企业,开出承兑汇票来套现资金,套出资金后拿去放高利贷或做其他投资,等汇票到期之前,把钱收回来填补窟窿。

据记者了解,在烟台银行的支行一张承兑汇票的开出并非易事,要经过,“票据中心”、“结算中心”、“财务部”等多个部门审核,要经手多人,换而言之,刘维宁不可能凭一人之力就获得天价承兑汇票。

目前尚未得知刘维宁“多次取走”的276笔、金额高达4.3亿元的承兑汇票在哪贴现资金、贴现后是否将资金用于民间放贷。

一位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刘维宁之所以出逃浙江,皆因其平日里的核心业务主要在浙江金华、温州一带,刘所取走的承兑汇票进行账外经营,不排除用于放高利贷和投资房地产,其中有通过中间人所为,也有自己亲自操作。

“温州一带发生了高利贷崩盘危机,导致众多老板跑路,让刘维宁损失惨重,窟窿越来越大,刘辗转腾挪也补不上,出逃前,刘已陷于极度焦虑状态。”这位知情人士说。

刘维宁“热衷票据业务”并非偶然。另一位知情者表示,刘维宁在任胜利路支行行长期间,对银行其他业务几乎从不过问,这导致该支行多项指标位于系统内部倒数,“刘是一门心思扑在票据贴现业务之上,只因其中收益巨大。”

据称,烟台银行在票据贴现相关业务上,给予刘维宁返利颇高,一般在利息的15%到20%之间,操作数额越大,获利就越高。

“刘维宁在过去8年间通过这一手法,已获得巨额收益,这也让他对此越来越狂热,却没料到突如其来的温州金融动荡,导致事情最终败露。”上述熟悉刘维宁的知情者称。

案例3:章丘

2011年11月19日中午,章丘市公安局接到市民郭某报案称,他于当月交给黄强2600多万元银行承兑汇票后,黄强一直没有对汇票进行贴现,反而在11月18日下落不明。随后的两天,章丘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又接到多起关于非法贴现银行承兑汇票的报案,线索均指向犯罪嫌疑人黄强。

 11月21日,章丘市公安局对黄强立案侦查,次日,黄强在家人的劝说下投案自首。根据其供述,警方又相继抓获了8名非法经营银行承兑汇票的主要嫌疑人。通过专案组民警的进一步深挖细查,这一涉及200余人,案值30多亿的特大非法经营案渐渐浮出水面。

章丘市公安局在接到连续报案后,于2011年11月21日成立专案组,从基层派出所抽调20余名骨干力量,参与案件的侦破工作。专案组民警调查后发现,这一涉及200余人的特大非法经营案中,有10名主要嫌疑人,他们在案件中上串下联,组成了上、中、下3层“关系网”。

“一般人倒卖汇票的都会‘低买高卖’,但黄强‘高买低卖’很让人诧异。”专案组董警官说,如果用票面金额2%作为贴息的话,黄强收100万的汇票需要98万,而他在卖出时,竟然选择票面金额的4%作为贴息,如此一来,卖出价就变成了96万,也就是说,黄强平均每收100万的汇票要亏损2万。

黄强对此则交待说,他从“上线”手中高价买进的银行承兑汇票并不立即支付,但低价卖出的银行承兑汇票收的则是现钱,他为了偿还高利贷,只能利用付钱和收钱的时间差去“拆了东墙补西墙”,临时凑够流动资金。等4名“上家”给打款后,再把钱通过网上银行给下家转过去。

为了方便交易,黄强还特意办理了11张银行卡,通过网上银行进行银行承兑汇票的支付和收费。其中,黄强先后使用了会计张喆、司机和黄强母亲的身份证,分别在工商银行、农业银行、齐鲁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和农村信用社总共开立12个户头。

黄强说,他们在银行承兑汇票的交易过程中,并没有真实的货物购销合同和发票,并且交易时也不出具背书。因为法律知识贫乏,他没意识到已经违法,并以为只要把所欠的款项支付了,便不会对社会经济秩序造成影响。

对于最后留下了1.2亿的资金窟窿,黄强则坦言“没有料到”。“我刚开始没想到欠这么多钱,觉得也就欠个四千多万。”面对3人的讨债,黄强关了手机跑到了成都,听说被报案了,只好赶紧回到章丘投案自首。

目前,该案所涉及的10名主要嫌疑人已被依法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深挖细查中。

案例4:

13名犯罪嫌疑人分别以金融凭证诈骗、票据诈骗、挪用资金等罪名,被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处12年到3 年有期徒刑。至此,由济南警方破获的“12·12”特大金融诈骗系列案尘埃落定。从这一系列涉及多家银行、企业和个人的金融诈骗案件中,可以看到长期存在于金融监管体系中的漏洞。

  一起诈骗案牵出“活爬”串案

  2006年12月10日,济南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接到山东某计算机公司报案称,该公司通过资金中介人田某某和赵某某,于2006年9月21日将200万元人民币存入某银行文东支行,同年10月9日,该公司与银行打对账单时,发现200万元存款在存入当天即被转走。12月12日,公安机关对该案立案侦查。

  经侦查,9月20日,犯罪嫌疑人赵某某谎称帮助其银行的朋友完成存款任务,并以高息为诱饵,骗取山东某计算机公司在该行存款。犯罪嫌疑人、该银行工作人员霍某某利用工作之便,偷出存款企业开户时的预留印鉴,再由犯罪嫌疑人田某某等比照刻出假章,并以存款企业名义冒领空白支票,然后将存款转入急需资金使用的另一犯罪嫌疑人刘某某账户,最后四人将200万元私分。2007年2月6日,济南警方将四名犯罪嫌疑人全部抓获归案。

  据犯罪嫌疑人交待,这种让存款人误认为钱存在银行,实际上却将存款挪作他用的诈骗手段称为“活爬”,即“活期爬账”。随着该案的破获,一系列涉案金额分别达2000万、500万、5000万元的票据诈骗案件,也被警方一一识破。

  参与破案的济南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一大队民警褚洪泉告诉记者,在这种“活爬”诈骗犯罪中,犯罪嫌疑人利用金融机构的信用以及高额利息做诱饵,诱骗企业或个人到银行存款。若存款人为企业,犯罪嫌疑人往往通过偷出企业预留印鉴伪造票据实施诈骗;对于个人存款,犯罪嫌疑人则在为客户办理存折的同时,偷办信用卡挂于该账号之下,冒用他人信用卡再实施诈骗。由于作案手法隐蔽,金融机构和存款人在短时间内都难以察觉。

  “克隆”假票案浮出水面

  警方在追查本案200万元资金流向时,一批票面总金额达6亿元的伪造承兑汇票案,也逐渐浮出水面。

  2006年9月22日,犯罪嫌疑人赵某某用其诈骗所得的132万元作为高息,借得济南某汽车公司2000万元,从某银行槐荫支行开出票面金额分别为900万、600万、500万的全额承兑汇票,随后又将此2000万承兑汇票交给济南某汽车公司用作还款。

  此2000万元承兑汇票的“克隆”票随即在市面上出现。2006年12月,兰州警方抓获持票面金额分别为500万、 600万假承兑汇票的犯罪嫌疑人4 人,此克隆票与赵某某办理承兑时内容、字体均一致,很难辨别真伪。2007年初,另一批由赵某某开出的承兑汇票也出现克隆票,并在淄博成功诈骗400万元。这两起克隆票的出现,都与犯罪嫌疑人赵某某有直接关系。

  据了解,现市面上已有总金额6亿元的承兑汇票克隆票出现,全国各地20余家金融单位来函查询承兑汇票的真伪,给金融秩序、资信安全带来了极为恶劣的影响。

  监管薄弱留下交易漏洞

  贪图小便宜、受“高息”诱惑,是这些案件中受害人的共同特点;同时,金融机构内部管理不严、交易漏洞频出,也为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

  在一系列“活爬”案中,均有意志薄弱、法制观念淡薄的银行职员被拉下水合伙作案,霍某某就是一例。加强金融机构工作人员的法制教育与行为监管,强化金融机构内部管理,成为预防金融犯罪的重要环节。

  案件发生后,济南警方立即向金融机构发出预警信息,其中就包括“恢复结算证制度”。据了解,银行目前主要采用“印章折角”的方式辨别开户企业的真伪,即将支票上的单位公章与预留印鉴通过折角方式进行比对。然而通过激光手段伪造的印章,仅通过折角方式基本无法发现差别,这就为犯罪预留了极大空间。

  警方办案人员建议,银行应恢复原来的结算证制度,通过比对结算证上的内容辨别真伪。虽然该制度有可能加大金融机构工作量,但资信安全将得到极大提升。如何加强对要害岗位、薄弱环节的监督与管理,及时发现并填补交易漏洞,这一系列案件也为金融监管提出了新的课题。

  资金中介陷入“灰色地带”

  对于资金中介这一边缘行业的监管真空,也随着这一系列金融诈骗案件的破获而暴露出来。

  该系列案件中,已被判刑的资金中介宋某,曾自称为资金圈里的“鼻祖”。他们一方面通过为银行吸拉存款,另一方面替企业或个人寻找渠道办理借贷,从中赚取高额回报。警方表示,资金中介的存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民间融资的客观需要,其行为并不能简单地认定为违法;而就目前破获的各类金融诈骗案件来看,资金中介已经成为犯罪链条中非常关键的一环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3b21bca3b207e87101f69e3143323968011cf4b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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