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执法所
责令停止违法建设通知书
襄综执停字〔 〕 号
:
经查实,你(单位)位于 村 社 号
的建设,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之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现责令你(单位)自接到本通知书之日起停止建设。
对拒不执行本通知仍进行建设的,将依法强制拆除。
执法人员: 证号:
执法人员: 证号:
***综合执法所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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