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力分析的顺序一定要“一重\二弹\三摩擦\四其它”吗?
作者:董书生
来源:《物理教学探讨》2010年第07期
1 问题提出
物理的研究方法有很多,如隔离法与整体法、图像法、代数法、极值法、等效法、守恒法等等,其中隔离法与整体法是解决力学问题的基本方法。绝大多数物体总是相互关联,相互作用的,因此为解决问题方便,常将研究对象与其他物体隔离开来,但有时需要以整体为对象,此时一般要求整体内部各部分间有相同的加速度。
选好研究对象后,就要对它进行受力分析,学习受力分析时老师都要求学生养成按步骤分析的习惯,以免遗漏分析某个力。一般应先分析重力,然后环绕物体一周,找出跟研究对象直接接触的物体,并逐个分析这些物体对研究对象可能施加的弹力和摩擦力,最后再分析其它的力。即按照“一重、二弹、三摩擦、四其它”的顺序受力分析。
2 “一重、二弹、三摩擦、四其它”的受力分析顺序可以改变
一定要按照这样的顺序吗?这样的顺序是不是就最好呢?笔者经过长期积累和教学实践发现受力分析不一定按照这个顺序,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2.1 可以按照“一重、二弹、三其它、四摩擦”的顺序
题1 物体A静止在斜面上(如图1所示),它受到重力、弹力,有相对于斜面下滑的趋势,所以还受到沿斜面向上的静摩擦力,这种情况确实是按照“一重、二弹、三摩擦、四其它”的顺序受力分析;
题2 如果对A物体再施加一个水平推力(如图2所示),这种情况下物体A不一定受摩擦力,要看力F的大小,如果F恰到好处,即F沿斜面的分力等于G沿斜面的分力时,摩擦力f=0。若F较小,摩擦力沿斜面向上;若F较大,摩擦力沿斜面向下,本题就应该按照“一重、二弹、三其它、四摩擦”的顺序受力分析了。
2.2 可以按照“一重、二摩擦、三弹、四其它”的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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