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有资产清查核实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8-11-29 00:31:47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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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有资产清查核实工作情况的报告

  本篇文章是有关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结束后进行核实的报告,欢迎阅读。
关于国有资产清查核实工作情况的报告
  为全面落实《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财资1号和《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我中心于今年5月底启动国有资产清查核实工作,并成立了清查核实小组。小组成员包括组长:刘苏琴,成员:陈余峰、钟云龙、黄会秋、何剑锋、温环环、沈杰、张彬葵、陈晓东。这次清查以XX1231日为基准日,财务、后勤管理科为主,其他科室协助配合。以单位基本情况清理、财务清理和财产清理为主要内容,针对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负债、收入与支出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核查。
  清查中我们坚持实事求是原则,认真、仔细核实纳入资产清查工作范围的所属单位编制、人员状况、会计核算科目、库存现金、应收账款、有价证券等,特别是对在使用国有资产要进行逐一的实物盘点、核对、查实,做到账账、账证相符。同时依据资产清查系统软件,填制资产卡片和清查表格,录入基础数据,编制资产清查报表,撰写资产清查报告。截止当前,我中心已全面完成清查的各项工作。
  通过全面清查摸清家底,完善了监管系统,强化了管理制度,健全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相结合的工作。真实、完整地反映我中心资产和财务状况,对资产的盘盈、盘亏、损耗等存在的问题做了如实反映,并提出了合理化建议。
关于国有资产清查核实工作情况的报告
  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XX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财资2),《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XX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冀财资32),秦皇岛市财政局《关于转发的通知》(秦财资214)文件的有关要求,受市财政局委托,713,秦皇岛求实会计师事务所李红娟一行三人审计组对我局资产清查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核实。
  420-630日,我局进行了为期两个多月的资产清查工作。成立了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办公室、人事、财务、监察等科室组成。采取了三项措施:一是完善固定资产内控制度。制度化管理是搞好固定资产管理的重要手段,真正做到有章可循、有章必循、违章必纠。严格资产采购制度以及采购前的审批论证、验收、核算和处置制度,完善采购、领用、报废手续及凭证传递制度,通过制度来规范资产采购、保管、使用,在各部门之间建立分工合作、相互制约的资产管理内控制度,从而确保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二是健全国有资产处置报批制度。处置资产(包括调拨、转让、报废、报损等)要严格按照“先报批后处置”的程序办理,由资产使用单位向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处置国有资产,否则应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三是分科室进行反复帐实清查,盘点核对,做到清晰明了。
  此次资产清查核实工作,樊海涛局长高度重视,并表示这是一次难得的学习机会,是对我局资产管理工作的一次检验,一定要多取经,查漏补缺。核实工作分成两个步骤进行:一是核实基础账表资料,二是实物盘点。在资产清查结果核实过程中,我们积极配合,认真提供资产负债表,固定资产盘点表,资产清查明细表,银行对账单,往来明细表等各项资料文件,有效保证了核实工作顺利开展,仅用了半天时间盘点核实进行完毕。同时也得到了审计组的高度评价:感谢你们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你们的资产管理工作做得扎实有序,相当不错!
关于国有资产清查核实工作情况的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三门峡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三财资〔XX3)精神,切实做好我院XX年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全面摸清家底,完善监管系统,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结合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财资〔XX1)我院制订了《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资产清查实施方案》,并组织落实于4-6月开展资产清查核实工作。
  一、目标任务
  ()全面摸清家底。对我院基本情况、财务情况及资产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和核查,真实、完整反映单位资产和财务情况,为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深化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有机结合奠定基础。
  ()完善管理制度。进行资产清查,应当做到账表、账账、账卡、账实相符,不重不漏,查清资产来源、去向和管理情况,找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完善制度、堵塞管理漏洞。根据资产清查发现和暴露的问题,全面总结经验,认真分析原因,研究制订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建立健全我院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二、工作内容
  资产清查工作主要内容包括:
  1.单位基本情况清理:清查所属户数、机构及人员状况等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清理;
  2.账务清理: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各种银行账户、各类库存现金、有价证券、各项资金往来和会计核算科目等账务情况进行清理;
  3.财产清查:对行政事业单各项资产进行清理、核对和查实,对清查出的各种资产盘盈、损失和资金挂账进行分类并提出处理建议;
  4.完善制度:针对清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总结分析,制定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
  三、工作进度安排
  三月安排人员参与学习市财政组织的工作动员部署会议,进行人员业务培训。
  四月根据财政部《行政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财资〔XX1)文件要求,为组织落实本院资产清查协调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资产清查协调领导小组和资产清查机构。研究并制定资产清查方案。
  五月基于资产卡片,填写清查盘点单→清查明细表→清查报表→清查汇总表→清查材料→清查数据审核确认→清查数据报送财政部门→清查协调申报→清查协调登记。
  615日前将正式文件、资产清查汇总报表、专项审计报告和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等纸质资料及资产卡片、固定资产盘点单、资产清查明细表、资产清查报表等电子材料报送财政局。财政部门批复后:资产盘盈、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批复后,按照国家统一的财务、会计制度进行账务处理,并在批复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账务处理结果报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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