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技产业知识产权保护对策研究

发布时间:2019-03-19 15:27:25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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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技产业知识产权保护对策研究

作者:樊欣欣

来源:《科学与财富》2018年第10

         要:杂技知识产权保护需要健全法制、梳理版权要素、强化执法与司法的联系、革新程序、合理分流,以增强杂技产业知识产权保护的依据性、针对性,减少诉累,从而进一步加大保护力度。

        关键词:杂技产业,知识产权保护,对策与建议

        杂技产业的科学发展离不开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的前提是知识产权法制体系建设,这一体系的建设和完善,为杂技产业的稳健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依然面临一些问题,例如杂技产业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制体系还不够完善,杂技产业领域的行政执法强度仍需进一步加强,杂技产业维权当事人诉讼成本较高等,这些问题可以通过下列途径予以解决。

        1.修改完善相应法律法规,增强杂技产业知识产权保护的依据性

        根据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杂技艺术作品有着专门的规范和定义,其中将技巧、形体、动作排除在作品外延之外,也就是说,技巧、形体、动作均不构成杂技艺术作品,这就使得杂技知识产权在司法实践中很难得到保护,杂技艺术作品的法律定义并未取得其应有的法律效果,因而建议删除著作权法中杂技艺术作品的提法。另外,杂技产业作品中,很多著作者和表演者是合二为一的,建议现行著作权法扩大表演者的权利,实际上在多数情况下也正是真正的保护了杂技作品的创作者的权利。

        2011610日起,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发生法律效力,该部法律自第38条至第42条明确规定了违反该法需要承担责任的情形,这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所以,杂技产业相关项目如果能够列入名录,便会找到了保护其合法权利的有力的法律武器。 [1] 但是,杂技项目的名称简单列入,一方面尚不能完全确认名录下单个名称的所有内容,另一方面,杂技产业是个庞大的群体产业,单靠非遗产名录是远远不够的,再加上列入非物质遗产名录的条件还是相当苛刻的。建议修改根据杂技产业保护的现状,扩大列入非遗的范围,降低列入法条件。从非物质遗产法本身来讲,要出台改法的实施细则,要加强其与相关联法律的联系性和切入度,真正提高法律的实效性。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2f62538bf68a6529647d27284b73f242326c31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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