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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1>>>>>: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细则
项目
计分标准
1、未认真宣传贯彻落实国发〔2010〕23号文件、省安全生产4+1政策法规和《湘西自治州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等安全生产相关政策要求的扣5分。
2、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和重大问题协调处理专题会议,由乡镇(街道)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召集并形成纪要,每少1次扣2分。
计分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3、未建立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的扣2分;未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的扣2分;安全生产考核结果未在乡镇(街道)会议上通报的扣2分。
4、安监站办公场地、设备没配备到位的扣2至5分;未落实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奖励资金政策的扣3分;未安排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扣2分。5、不认真落实上级交办的安全生产重要事项的,每次扣3分;主要领导不按规定报送安全生产述职报告的,扣5分。
6、上级安委办发警示督办函后不及时整改并未将整改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安委办备案的每次扣3分;被上级人民政府或安委会(办)督导约谈和通报警示后未及时整改并未将整改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安委办备案的每次扣3分;被督导约谈或通报警示3次以上的扣10分取消评先资格,考核不合格的实行安全生产“黄牌警告”和“一票否决”。
7、未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扣3分;(查活动方案、开展活动的图片、向县安监局报送的活动开展情况的材料及总结),未在辖区内学校、企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第一课”的每项扣3分(查方案、记录、图片)。
加强宣传强化基层基础
8、乡镇(街道)无安全宣传专栏的扣2分,每季度没更新一次扣1分;安全生产大型固定宣传牌未达2块的,缺一块扣2分。全年向县安委办报送安全生产工作信息少于12条的扣3分(安委办台账为准),在县级以上媒体刊发工作宣传稿件不少于3篇,每少一篇扣1分(凭原件计分)。9、未按要求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台账的扣2分,监管行业台账不齐全的每缺一项扣2分,台账未及时更新的扣2分,无安全生产检查记录的扣3分,检查记录不规范的扣2分。
10、未制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建立相关制度的扣3分;发生事故后,相关领导未按规定赶赴现场组织救援的每次扣1分(查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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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计分标准
11、乡镇(街道)开展全面安全生产检查全年少于4次的,每少一次扣2分(查方案、记录、总结);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带队检查次数少于2次的扣3分(查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