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为民服务民生坚持公安工作走社会化发展之路
市公安局党委
多年来,中山市公安机关认真践行梁伟发厅长提出的“建为民公安,保南粤平安”的重要指示,始终牢记“警从民中来,民乃警之本”哲理,以坚定的执法理念、庄严的服务承诺、一流的服务水准、高效的服务措施,书写着“人民公安为人民”赞歌,谱写了一首首和谐警民曲,赢民心、顺民意、借民力、得民助,得到了人民群众的信赖和支持,走出了一条公安工作科学发展的成功之路,取得了显著的效果,连续六年全市没有发生影响特别重大的群体性事件,一大批人民内部矛盾纠纷得到有效化解,涉法涉诉上访事件基本可控;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不断增强,1993~2009年连续四届(16年)荣获“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地市”称号,2005年荣获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地市“长安杯”,2009年再次被确认;2008年公安工作群众满意度和公众安全感名列全省第二和第四,2009年以上两项指标均跃居全省第一;2007~2010年,市公安局连续四年荣获全省公安工作综合考核一等奖。
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省厅和市委、市政府的重视支持,离不开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的顽强拼搏、开拓进取和创新发展。同时,也离不开我们坚持走社会化发展之路,以“四心四意”建设了为民公安,践行了为民服务,实现了科学发展。
一、秉承发扬群众路线,警民共建“全心全意”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和行为准则,也是我们公安机关的根本宗旨和行为准则。我记得,毛主席曾把共产党人比作“种子”,把人民喻为“土地”,说只要把“种子”播在“土地”上,就能在人民中“生根、开花、结果”。历史的实践告诉我们,毛主席的理论是相当正确的,具有高度的哲理、丰富的内涵和深刻的意义,无论是革命战争年代,还是改革开放新时期,正是由于无数共产党人心系百姓、扎根群众,我们才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和支持;正是依靠千百万群众真心实意的拥护和支持,我们才夺取了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伟大胜利。
当前,在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治安复杂化的新形势下,面对世情、国情、党情、社情的深刻变化,面对长期执政、改革开放、市场经济、外部环境的严峻考验,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最大限度地防止脱离群众、丧失民心的危险,变得比过去任何时候都更为重要和紧迫。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和维护稳定的专门力量,在这种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充分认识到,要切实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使命,就必须进一步继承和发扬公安机关的优良传统,始终把人民群众“支持不支持、答应不答应、满意不满意”作为第一呼声,把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作为衡量和检验公安工作的第一标准,时刻把党和人民放在心中最高的位置,坚持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立足本职、竭诚奉献,把公安工作深深扎根于广大人民群众之中,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基于这种思想认识,近年来,我们始终秉承和发扬了公安工作群众路线,做到了警民共建“全心全意”,坚持走公安机关专门路线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科学发展之路。
二、维护治安勇于担当,履行职责“尽心尽意”
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是公安机关肩负的重大政治和社会责任。不管前进道路上遇到何种困难和阻力,都要把维护社会政治和治安大局稳定作为第一责任,务必做到尽心尽意。多年来,我们始终如一地坚持这一指导思想,以高度清醒的政治头脑、十分清晰的工作思路、强力高压的工作态势,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确保了我市社会政治和治安的持续和谐稳定。
一是政治上顺民意。坚持把社会矛盾纠纷排查、预警、调处、化解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积极创新思维,创新思路,创新举措,在情报搜集上下苦功、在准确预警上下真功、在稳控化解上下硬功,成功化解和妥善处置了各种群体性事件和苗头,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市”,特别是坚持开门“大接访”、带案下访、定期回访、信件答访和“网上信访”等工作,畅通信访渠道,疏导群众诉求,减少社会积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了国家安全,维护了社会政治稳定,赢得了群众对公安工作的信任和支持。
二是治安上赢民心。社会治安的好坏,直接关系到群众的权益,关系到千家万户。多年来,我们充分发挥“治安防控、打击犯罪”的主业功能,把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作为人民警察不懈的职业追求,坚持老百姓最痛恨什么犯罪,就打击什么犯罪;老百姓反映什么治安问题最突出,就集中整治什么治安问题,通过组织开展“粤安”、“打黑除恶”、打击“两抢一盗”和电信诈骗等经常性系列专项行动,重拳打击了严重暴力、八类命案、“两抢一盗”和电话诈骗等严重性、系列性、多发性突出犯罪,重点整治了西区、东升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的治安重点地区和吸毒、赌博等突出治安问题,强化了公共安全、
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社会安全管理工作,着力构建了一个稳定和谐、安全有序、宜居宜业的治安环境,大幅提升了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三是工作上获民助。警力有限,民力无穷。维护社会治安,仅仅依靠公安机关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要全社会给力,要大力加强辅警队、保安队、治安联防队、护村队、护厂队和基层组织、治安积极分子的作用,依靠全社会力量形成综合治理的“大管控”格局。比如我市公安局,警察的编制是5044名,实有民警4830人,下设24个镇区公安分局,每年的刑事发案大约16000宗左右,还有不少治安案件、民事纠纷和大量的场所管理、特业管理、流动人口管理、外国人管理等,公安工作任务繁重艰巨,仅仅依靠有限的警力很明显是杯水车薪,我们走的是社会化发展之路,依靠群防群治的力量,通过建立220多个治安联防组织、5600多名治安联防队员,316个治保会、3400多名治保力量,25个保安公司、23000多名保安员,在全社会形成了一个点线面有机结合的治安防控网络,有力促进了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和严密管控。
三、执法工作剑胆琴心,为民举措“真心实意”
公安机关是执法机关。但不能仅仅是硬性执法、刚性执法,还要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盼、新要求,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去文明执法、和谐执法、理性执法。近年来,我市公安机关以公安部部署开展的“三项建设”为契机,认真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着重从三个层次充分体现了执法工作的“剑胆琴心”。
一是严格执法。近年来,我们始终把打击违法犯罪作为公安机关的主业,做到严厉打击、严格执法、严肃惩处,不论是查处的案件,
还是抓捕的人数,都排在全省前列;执法质量多年持续攀高,2009年有5个分局被评为全省执法质量优秀单位。同时,去年以来,我们通过深入开展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集中整治、“警车和涉案车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防止公路“三乱”整治纠风工作等治理工作,整顿违法违纪行为,收到了良好效果,打造了一支严格执法、为民执法、奉公执法、廉洁执法的人民警队,为严肃执法提供了可靠保障。实践证明,执法工作就要象包青天一样,大胆亮剑,利剑高悬,严格执法,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做到该抓获归案的坚决抓获归案,该逮捕的坚决逮捕,该判刑的坚决判刑,该投劳送教的坚决投劳送教,决不心慈手软,决不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充分体现法律的威严、树立法律的权威。
二是规范执法。去年以来,我们深入开展“三项建设”,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为重点,着力改进执法方式,完善执法规范,加强执法管理,研究制定了具有操作性和实用性的40多项执法规范,细化执法办案标准,推进执法质量考评系统应用、建立健全网上执法巡查机制、组织开展执法质量考评和推行岗位公职律师制度、完善公检法协作机制、建立健全司法救助金制度等,筑牢了严格规范执法的制度根基,其中《中山市公安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量化标准(试行》还被公安部评为优秀执法制度在全国推广。这些规范性工作机制,进一步实现了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和谐执法,着力解决了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突出问题,赢得了人民群众的信赖和支持。
三是学法懂法。提高执法水平,首先要提高民警的执法素质。近年来,我们通过领导带头、雁阵学法、岗位练兵、集中培训、以考促学、跟班学习、专家授课、巡回讲座、案例点评、技能竞赛、送法下
基层等形式和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