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关于全面加强学校安全教育督导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教育督导
【发文字号】闽政教督[2010]17号
【发布部门】福建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发布日期】2010.05.07
【实施日期】2010.05.0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福建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关于全面加强学校安全教育督导工作的通知
(闽政教督〔2010〕17号)
各市、县(区)教育局、政府教育督导室:
为充分发挥教育督导的行政监督职能,切实维护学校及周边的安全稳定,根据近期全国、全省有关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会议和文件的部署,现就全面加强教育督导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积极参与“百日行动”专项整治活动。省有关部门决定,从今年5月至9月中旬,在省开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和治安防范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各级教育督导部门应进一步明确学校维稳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突出工作重点,进一步明确“百日行动”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实施步骤和整治重点,落实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和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安排,积极参与“百日行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重点围绕教育部 “六条”措施和公安部“八条”措施,深入基层,对学校及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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