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浙江省第十六届运动会筹备工作的意见
【法规类别】体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湖政办发[2014]118号
【发布部门】湖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4.12.10
【实施日期】2014.12.1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浙江省第十六届运动会筹备工作的意见
(湖政办发〔2014〕11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经浙江省人民政府同意,浙江省第十六届运动会将于2018年在湖州举办。为切实加强各项筹备工作,确保省运会圆满成功,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本届省运会由浙江省人民政府主办,湖州市人民政府、浙江省体育局承办,是我市承办的规格最高、规模最大的一次大型综合性运动会。承办省运会,对发展我市体育事业、展示城市形象、提升城市综合实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必将起到积极作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承办省运会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高度重视省运会筹备工作,全力以赴抓实抓好。
二、加强领导,统筹协调
筹备省运会涉及场馆建设、备战训练、竞赛组织、安全保卫、环境治理、新闻宣传、大型活动组织、后勤保障、志愿者服务等各项工作。市政府决定成立湖州市承办浙江省第十六届运动会筹备委员会(见附件1),负责对筹备工作的领导和协调。筹委会内设若干工作机构,先行组建办公室、竞赛部、场馆建设部、新闻宣传部、资金筹措部,具体负责前期各项筹备工作。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并制订筹备工作方案,确保各项筹备工作按时有序开展,市、县区同步推进。
三、分工负责,狠抓落实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在筹委会的直接领导下,高标准、高质量做好各项筹备工作。重点要加快场馆设施的建设和修缮,确保所有场馆在2017年上半年完工并投入试运行。各县区要根据各自承担的省运会办赛任务(见附件2),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勇于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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