乞丐问题是困扰近代中国的社会问题之一
乞丐问题是困扰近代中国的社会问题之一。在中国近代社会中,乞丐众多,是有其客观背景和主观因素的。乞丐行乞方式多样,社会危害很大,近代出现了一些防范和控制乞丐的思想及措施,有进步的一面,也有不足之处。
一、社会乞丐问题出现的原因
首先,清中叶以来,人口数量猛剧增加,而土地增长缓慢、造成了大量流民。顺治十八年,全国人口不足1亿,道光十三年,便达到398 942 306人,170年内净增3亿多,增长了30%以上。但同期耕地仅增长34%,人口增长大大快于耕地增长。这种人地比例关系的严重失衡直接导致流民的大量产生,而他们的大量存在,成为衍生乞丐的土壤。
其次,近代中国灾荒频仍。黄河流域六省从1840年至1911年,除1861、1867、1869三年无大的灾情,1858、1859、1911年局部地区有水、旱、雹灾害外,其余65年,水、旱、雹、虫连年不断。而在1912一1938年间,全国灾害竟达“77次之多”,其中水灾24次,旱灾14次,地震10次,蝗灾9次,风灾6次,疫灾6次,雹灾4次,歉饥2次,霜雪之灾2次,“且各种灾害几乎同时并发,杂然纷呈”!频仍的自然灾害迫使灾民脱离原来的土地,背井离乡,以乞讨为生。就一般情况而言,如果自然灾害能在短期内消除,那么流亡他乡的民众是可能返回家乡重振旧业的,而近代社会天灾人祸在许多地区持续数年,正常的生产难以恢复,因此长期乞讨于他乡的灾民也就渐渐成为乞丐了。
再次,就业门路狭窄。鸦片战争后,洋货大量倾销,撕破“耕”、“织”结合的自然经济体系、造成大量农民和手工业工人的破产,“旷土游民日多”,而吸纳“游民日多”的新的经济增长领域没有能够带动近代社会的整体转型,形成就业“瓶颈”,如民族工业一直呈现出病态发展。即使在1912一1919年发展的“黄金时期”也仅容纳二百余万工人川。民族工业发展的滞缓,“原来的工人已经一批一批的被抛弃于十字街头,离村的农民自然不容易找到工作的。结果只有拉黄包车充当牛马,只有在街头过着乞丐的生活。
又次,流民素质的低下,也是不得已而为乞丐的内在原因。池子华先生在《中国近代流民》一书中通过对江南人和淮北人主体素质的比较研究后,指出淮北人选择“行乞江湖为业”的生存方式是由于“主体素质较差,影响了他们对谋生之道的优化选择”。
另外,有些地方“行乞江湖”已成为一种“沿以成例”的传统,这种传统一经形成,便具有了文化的传承性特征,它甚至可以成为一种驱动力,使之不得不外出以行乞为职业。
总之,在上述诸种因素的综合作用下,形成了近代中国庞大的乞丐群。
二、社会乞丐的分类
近代中国社会,由于乞丐数量不断增多,行乞势必产生困难,这就需要在行乞手段上不断翻新,行乞方式上不断“改进”,从而出现了一批分类极细的乞丐群。
晚清的乞丐可分为以下几种:
(l)专门于庆吊活动时乞讨者。
(2)专走江湖之丐。这些人一年出去一二次,“至则索钱于丐头,亦有丐于商店人家者。”
(3)挟持之丐。他们一般游行江湖,从事唱曲、耍棒等卖艺性的活动。
(4)劳力之丐。这些人在桥头帮人曳车上桥,于车站、码头替人运送行李,以获取酬资。
(5)残疾之丐。由于身体残疾,于街头热闹之处行乞,博得过路人怜悯和施舍。
(6)诡托之丐。通过各种欺骗手段来骗取人们的同情,谋得钱财。
(7)强索之丐,按当时习俗,徒流罪人,,赴配所途中,于所经市乡镇,“例得求乞”。若乞钱不与,则用刀自伤,或额或颊,以流血吓人相威胁。
(8)卖物之丐。从事小商品的买卖,这些人多被丐头控制。
三、社会乞丐问题带来的危害
中国近代社会丐业之“发达”,其成份芜杂,危害甚大,直接影响到人们的生活和生产,扰乱社会的安定。这是危害之一。
其二,作为流浪的乞丐,他们一定程度上是疾病的传播源。“乞丐之多,实与市容观瞻与治安卫生,均有妨碍”! 据《上海市救济难民难童收容所的过去与未来》中记载,不少乞丐带有疾病,“小孩子普遍患沙眼,皮肤病……多数有肠胃病,心脏病,肺结核……。” 这些疾病有不少是传染性的,传播开来,势必危及人们的身体健康。
其三,丐业“发达”,丐帮经久不衰,丐业乃至作为流民的一种选择,这对民族道德的腐蚀作用极大。俗话说:“三年讨饭,不愿作官。”丐业的发达,足以泯灭人的廉耻心,养成怠惰的国民性。据调查,乞丐每日的收入约合银四元,“收入优裕,效尤遂众”,上海公共租界的乞丐在数年内从100名发展到900余人。可见,丐业“不劳而获”的特点,吸引许多人加入这个行业,乞丐也势必养成不求进取,只求温饱,安于现状的寄生怠情的生活态度。
第四,隐藏犯罪,诱发不安定因素,影响社会稳定。贫穷是罪恶的根源。早在先秦时期,孟子就说过:若民则无恒产因无恒心。苟无恒心,放辟邪侈,无不为己。”不言而喻, 乞丐是整个社会最贫穷的人。当他们不能维持最起码的生存时, 往往容易铤而走险,在社会上公然为非作歹。乞丐被公认为“人类生活中最不安定者” 。他们无以谋生,居无定所,无所依归,往往铤而走险,越轨犯罪,导致社会的动乱不安。
第五,乞讨现象引发的农村家庭伦理问题。目前,家族化乞讨是乞讨现象发展的新趋势,父子、母子、祖孙搭档的乞丐组合越来越多。老人和儿童最能引起人们的同情心,因此有的人置伦理道德于不顾,利用父母和子女充当摇钱树。
三、解决乞丐问题的措施
乞丐问题是近代中国的一个社会问题,而如何进行调节和控制,也就成为摆在统治者面前的一个难题。在近代,除了沿用传统的措施:收容、赈济、资遣回籍等之外,还采取一些比较积极的防范和控制手段,如创设工艺局。工艺局从清末到民国时期,名称多有变化,诸如工艺局、平民教养院、难民收容所、贫民救济院等,但其职能大致相同,都是收容包括乞丐在内无业游民的习艺场所。
早在晚清,游民乞丐充斥社会,清政府就意识到,“无业可就”,”无以谋生”,于是就在各地城镇创办工艺局,“收养贫民,教以工艺。”光绪二十九年九月,清政府首开工艺局,收养乞丐游民。直隶于光绪三十九年创办教养局,“收养贫民,教以工艺”。另外,还设有劝业铁工厂、广仁堂女工场。省城之外,各属州县所办工艺场、织工厂、艺徒学堂、习艺所有80余处。
民国时期,所设立的贫民教养所、游民习艺所等社会组织较清末更为完善,它不仅具有收容、传授专门技术的功能,还增加了教授普通知识的职责,增设医疗卫生保健机构。
上述工艺局(厂)、教养所(院)安性部分乞丐,解决生计问题,提高乞丐的文化素质,减少了部分社会不稳定的因素,同时,这部分人也创造了一定的社会价值。
以上做法固然解决了部分乞丐问题,但也有一定的局限性:第一,能被工艺局、收容所收养的,毕竟是众多乞丐中的极少数。一般工厂只有几十人,多者一二百名,收养所一期也不过几百名,并且主要设在城镇地区。这对庞大的乞丐队伍来说,只不过是杯水车薪。第二,经费没有保障,仅靠国库拔款难以维持,而且一部分官员又中饱私囊。第三,乞丐工厂的产品缺乏社会竟争能力。
除了前述设局(厂),办所(院)外,社会上还出现了一些帮助乞丐的新做法,如创办乞丐报纸。办报刊救济乞丐流民的做法,直至今天,仍为一些西方国家使用。1991年9月英国的慈善机关创办了《流浪者》杂志,让流浪者自己销售以解决生活间题。
近代乞丐队伍的芜杂,管理薄弱,社会人士也提出对乞丐的防范和控制的措施。本世纪20年代末,有人提出,“救济行政分为贫民救济及贫民警察二者。前者包括一切救护贫民之事。后者仍保护公众使不受贫民之累,或使社会逸避因贫所起之危险。属于贫民警察之事,如限制住所,外来人不能自给不能养其家属者,行使地方放逐权,强迫懒惰人工作,禁止流氓乞丐及滥行施舍,监查受助人之生活等等。” 30年代初,吴元淑、蒋思壹在对上海700个乞丐进行社会调查后,也提出了若干“解决乞丐问题的根本方法”,如设立平民院、贫民借贷处、平民合作组织,提倡家庭副业,鼓励储蓄,整顿劣税,肃清匪吏,防止灾难,移民垦荒,保护农工,禁止废病者婚嫁,节制生育,改良风俗,以及普及社会教育等等
由于时代的局限,近代统治者和社会人士提出或实施的上述解决乞丐问题的措施,未收到满意的效果,但对后世解决这一问题不无启迪意义。
参考文献:
1、李红英:《略论近代中国社会的职业乞丐问题》,安徽师范大学学报,2000年2月
2、罗国辉:《乞丐问题研究综述》,柳州师专学报,2006年6月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1f71a1df53d380eb6294dd88d0d233d4b14e3fb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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