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成瑞龙,广东省连州市人。1996年6月至1999年4月间,成瑞龙分别伙同他人在广东肇庆、佛山市,广西桂林市,重庆市持枪抢劫、杀人作案六起,杀害七人,致伤两人,此后一直潜逃。2009年5月31日,南昌警方通过技术手段,终于将成瑞龙抓获。“杀人狂魔”成瑞龙在13年漫长的逃亡路上,累计残害13人。2010年7月9日,成瑞龙终审获死刑。2010年11月2日,成瑞龙在佛山殡仪馆被注射执行死刑。
成瑞龙是公安部A级通缉犯,1996年到2001年在广东、广西、重庆、江西等地持枪抢劫、杀人作案6起,杀死10人,其中群众6人、警察4人,此后一直潜逃。案发后,办案民警虽然换了一茬又一茬,但一直没有“忘记”他。而此时,成瑞龙化名“周全”,2005年前因抢劫被判入狱7年,正在江西一监狱服刑。2009年5月21日,公安部发出A级协查通报,要求全国各级公安机关对重大网上逃犯进行协查。2009年5月31日,南昌警方通过技术手段,终于将成瑞龙抓获。公安部和江西省公安厅相继作出批示,称赞办案民警为人民除了大害,立了大功。
1996年6月至1999年4月间,成瑞龙伙同他人在广东肇庆、佛山,广西桂林、重庆持枪抢劫、杀人作案6起,杀害6人。
2005年1月18日,成瑞龙又伙同他人抢劫被警方抓获,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
2009年5月31日,成瑞龙的信息被进行精密核对,证实此人就是罪大恶极的罪犯成瑞龙。
2009年6月3日晚上7时48分,成瑞龙被押回广东省佛山市。
2010年1月7日上午,公安部A级通缉犯成瑞龙在广东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内受审。
最终判决:2010年2月21日上午,佛山中院对成瑞龙一案一审宣判。法院以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强奸罪等数罪并罚判处成瑞龙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成瑞龙本人认为是意料中的事,后提起上诉。
2010年4月28日,广东省高院在佛山中院第一法庭正式对成瑞龙案进行二审公开审理。成瑞龙当庭忏悔并称愿捐献出全身器官:“我上诉不是为了改变应有的惩罚,而是给法律应有的清白,我就算没有这几单事情,判死刑也绰绰有余!我想将自己全身的器官捐献给社会,这是我临死前的真实想法,我知道自己对不起很多人,来世一定做个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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