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物业管理协会会费缴纳标准与管理办法
(经 2014 年 10 月 28 日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中国物业管理协会是全国性行业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会费是本会为会员提供
服务和开展活动的主要经费来源。 根据《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调整社会团体会费
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 [2003]95 号),结合我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
办法。
一、会费用途
会员缴纳的会费, 全部用于根据协会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和为会员
提供服务,以及秘书处日常办公费用开支。
二、会费标准
1. 副会长单位:每年缴纳会费 20000 元;
2. 副秘书长单位:每年缴纳会费 8000 元;
3. 常务理事单位:每年缴纳会费 6000 元;
4. 理事单位:每年缴纳会费 4000 元;
5. 会员单位:每年缴纳会费 2000 元;
6. 个人会员:每年缴纳会费 500 元。
考虑地方协会的实际情况,单位会员中的地方协会均按每年 2000 元标准缴
纳。
三、缴纳会费的期限和办法
1. 副会长、 副秘书长、 常务理事、 理事单位原则上按届一次性缴纳四年会费。
若因特殊原因不能一次性缴纳的,可申请分期缴纳。
2. 会员单位每年 6 月 30 日前缴纳全年会费。 凡在每年 6 月30 日前批准入会
的新会员,按全年会费 2000 元缴纳。7 月 1 日以后被批准入会的会员,按半年
会费 1000 元缴纳。每年 10 月 1 日以后被批准入会的,缴纳次年会费。
3. 如有困难不能缴纳当年会费的,应由该会员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协会秘
书处批准,可缓交一年。
4. 会费统一交由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秘书处管理。秘书处收到会费后,于 15
日内出具由财政部监制的全国性社会团体会费统一票据,寄回交费单位。
四、其他
7. 协会秘书处应严格按照有关财务规定管理会员缴纳的会费。 每年向理事会
报告会费收支情况, 定期向会员公布, 并接受登记主管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的监
督和审计。
8. 按照章程缴纳会费是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无故一年不缴纳会费者,视作
自动退会,会员名单将定期在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网站上公告。
9. 会员单位参与我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享受优惠价格。
10. 属于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的会员单位,其会费缴纳标准和办法另行制定,并
经各专业委员会会员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11. 本办法经 2014年 10 月 28 日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执行。
12.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1addac4d2dc58bd63186bceb19e8b8f67d1cef6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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