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后首个被判死刑的“老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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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传奇》2016年第46期
他是十八大后落马的第一百只“老虎”,但与其他老虎贪腐罪行不同的是,赵黎平实施了故意杀人这一严重暴力犯罪。他也因此成为新中国成立后首个亲手杀人的省部级官员,首个被判死刑的“老虎”。
近日,赵黎平故意杀人、受贿、非法持有枪支、弹药、非法储存爆炸物案,在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法院认定被告人赵黎平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二百万元;犯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犯非法储存爆炸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二百万元。这个庭审结果,传递出这样一条信息:官员犯法没有特权,依法反腐不留余力!
首个亲手杀人的省部级官员
2015年3月20日晚,赤峰市205省道桥北街道,一名身中两枪的女子拦下一辆白色轿车,拼命逃亡。赵黎平则驾驶一辆蒙K牌照的黑色奥迪疾速追赶。途中,该女子拨通110报警,称“赵黎平要杀我”,之后便匆匆挂掉电话。接警后,警方着手设卡追捕。
当晚21时30分左右,两辆车先后驶入赤峰市百合新城南区。白色轿车停下后,赵黎平冲出奥迪,举枪射中女子头部,随即将尸体拖入后备箱,飞速驶出小区。他一路狂驰,来到赤峰市松山区被称为大牛圈的山坡上,将女子焚尸并掩埋在坡底一处建筑垃圾填埋场。据山上一户村民家的监控录像显示,案发前10个小时,赵黎平曾驾车来到这里考察路况和整体环境。
谨慎的踩点并没能帮赵黎平逃脱法网。3月21日凌晨,驾车逃到克什克腾旗的赵黎平被赤峰警方抓获,车上有一把手枪。警方随后在205省道附近起获其扔掉的死者的充电器、包、带血的汽车坐垫,赵作案时使用的铁锹、斧子和两把手枪,又从其呼市的家中搜出两把手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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