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务人员手卫生制度
1、医务人员洗手时必须使用流动水设施洗手。
2、手术室、化验室、消毒供应中心等重点部门必须配备非手触式水龙头。其它有条件的科室也可以配备脚踏式水龙头。
3、洗手建议使用洗手液,如使用肥皂应悬挂;晾干,保持清洁干燥。
4、特殊单元应配备一次性干手纸或干手器等干手物品。手术室干手巾应每人一用,用后清洁、灭菌;盛装消毒巾的容器应每次清洗、灭菌。
5、洗手池池面应光滑无死角,每日清洁或消毒。
6、洗手池边应配备“七步洗手法”,并严格按照流程进行洗手;手术室应配备计时装置、洗手流程及说明图。
7、手消毒剂应取得卫生部卫生许可批件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8、当手部有血液或其他体液等肉眼可见的污染时,应用肥皂(皂液)和流动水洗手。
9、当手部没有肉眼可见污染时,宜使用速干手消毒剂消毒双手。
10、下列情况应进行洗手与卫生手消毒:
1、当直接接触每个患者前后,从同一患者身体的污染部位移动到清洁部位时。
2、接触患者黏膜、破损皮肤或伤口前后,接触患者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伤口敷料等之后。
3、穿脱隔离衣前后,摘手套后。
4、进行无菌操作、接触清洁、无菌物品之前。
5、接触患者周围环境及物品后。
6、处理药物或配餐前。
11、当接触患者的血液、体液和分泌物以及被传染性致病微生物污染的物品后;直接为传染病患者进行检查、治疗、护理或处理传染患者污染之后,应先洗手,然后进行手卫生消毒。
12、外科手消毒时应遵循先洗手,后消毒;不同患者手术之间、手套破损或手被污染时,重新进行外科手消毒的原则。
13、医务人员不得戴假指甲、戒指等饰物,要保持指甲和指甲周围组织的清洁。
14、摘除手套后,应用肥皂(皂液)清洁双手。
15、外科洗手清洁指甲用具、揉搓用品如海绵、手刷等,应放到指定的容器;揉搓用品应每人使用后消毒或者一次性使用;清洁指甲用品应每日清洁与消毒。
16、手卫生合格标准
1、卫生手消毒:监测的细菌菌落总数应≤10cfu/cm2
2、外科手消毒:监测的细菌菌落总数应≤5cfu/cm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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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142136a61611cc7931b765ce05087632301274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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