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国《刑法修正案八,》扩充的盗窃罪犯罪构成法律适用问题的研究

发布时间:2019-07-17 17:50:17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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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国《刑法修正案八,》扩充的盗窃罪犯罪构成法律适用问题的研究
作者:王秋苏
来源:《科技视界》2014年第20

        【摘 要】在当今社会,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人们创造力的提高,使得犯罪分子的犯罪手段越来越多变,通常一个犯罪分子为了实现其犯罪目的往往会不择手段,大多数不会按照刑法条文规定的情节进行犯罪,给司法实践中的审判活动带来诸多不便,盗窃罪作为我们生活中的常见罪名,更是如此,像扒窃,入户盗窃等常见情节的认定,等等。本文将以盗窃罪为切入点,通过司法实践中案例分析的方式,浅析盗窃罪中情节的认定,以及相关法律适用问题的探讨。

        【关键词】盗窃罪的犯罪构成;入户盗窃;多次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

        1 《刑法修正案(八)》修改后的盗窃罪概念辨析

        根据《刑法修正案(八)》,(以下简称《刑修(八)》)第264条的规定,盗窃罪是指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或无期徒,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可见《刑修八》对盗窃罪修改主要体现在对盗窃罪犯罪构成的扩充,将司法实践中经常出现的扒窃,入户盗窃,多次盗窃,携带凶器盗窃等盗窃手段扩充进盗窃罪的犯罪构成。这次对盗窃罪的修改,为司法实践中的审判活动提供了明确的依据,也有利于保障社会秩序,加强治安管理,是刑法的一大进步,但也随之产生了很多争议问题,本文将逐一阐述。

        2 盗窃罪多次盗窃犯罪过程中多次的认定

        《刑修八》规定了多次盗窃,何为多次?如何计算?是应当累计计算,还是应当按年份计算,这引起了司法界广泛讨论,针对此种情况,1997114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审理盗窃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其中第4条规定对于1年内入户盗窃或者在公共场所扒窃3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而且还在第5条第(十二)项中规定:多次盗窃构成犯罪,依法应当追诉的,或者最后一次盗窃构成犯罪的,前一次盗窃行为在一年以内的应当累计算其盗窃数额。以此来对多次盗窃的计算进行解释与说明。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13bc37c7f02d2af90242a8956bec0975f565a45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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