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学生缓考和免修考试的有关规定

发布时间:2018-06-30 22:22:24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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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学生缓考和免修考试的有关规定

根据学分制改革和学籍管理的需要,现对四川大学学生缓考和免修考试的有关问题规定如下:

一、审批原则

1)原则上只同意因病住院学生、因病卧床不起学生或因病确实无法参加考试学生的缓考申请。

2)学生因考研提出的缓考申请原则上最多同意两门专业课程的缓考申请,公共课程不得缓考。

3)因直系亲属逝世而奔丧申请缓考需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4)因参加其他各类非学校组织的正规考试、就业面试等的缓考申请从严掌握,原则上都不得批准。

5)凡因考试统一安排冲突而申请缓考考试的,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应缓考的课程及考试时间,学生应严格按照学校规定,不得随意更改缓考课程。

6)申请参加免修考试的学生,必须严格按学籍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并于每学期放假前6周之前在学生所在学院办理完毕相关手续。

7)严格学生的免修考试申请的审批

  申请参加免修考试的学生,必须严格按学籍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办理流程

1)所有缓(免)考的同学,应在各学院领取或网上下载《缓(免)考申请表》(学院主页--表格下载--常用表格下载--学生学籍相关表格),并取得任课教师、主管学生书记和主管教学院长的同意并签字,由学院盖章后将《缓(免)考申请表》交到各学院教务干事处并登记《学生缓考课程及原因登记表》(没有得到学院主管学生的书记或主管教学院长的同意签字不得交表和登记);

2)《缓(免)考申请表》一式两份,1份由开课学院存档,1份交开课学院教务管理人员实施。

3)各学院交教务处免修考试和缓考表格的时间:学院应在15周将本学院的申请免修考试的学生名单交教务处教学运行科;应在20周周三以前交教务处教学运行科《学生缓考课程及原因等记表》。

三、时间安排

1)凡因病、因事或因考试安排冲突申请缓考考试的考试时间一般在下期开学第一周进行(具体安排请查看教务处网站上的缓考课程安排)。

2)免修考试随期末考试一起进行。

四川大学学生缓考申请表

学院 200

学生姓名

学号

班级

缓考课程名称

课程号

课序号

缓考原因(附有效证明):

任课教师意见:

政治辅导员意见:

主管教学院长或主管学生书记意见:

负责人签字:

(盖公章)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126dde3ca8956bec0875e3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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