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学校宣传管理制度》
学校宣传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的宣传工作,充分调动师生员工搞好宣传工作的积极性,内修素质,外塑形象,为学校的改革发展稳定营造一个良好的舆论氛围,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党支部是学校宣传工作的主管部门。要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加强对校内广播、报纸、刊物等媒体的新闻宣传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2、宣传栏、展板、广播等宣传阵地由党支部统一协调管理。内容必须报党支部审查,同意后方可宣传。
3、禁止在校园内乱贴乱挂海报、广告、标语、横幅等宣传品。悬挂横幅、标语等,必须报党支部审查,在指定地点张贴悬挂。
4、在校内组织讲座、报告、演讲等活动,组织者应提前向党支部提出申请,
申请中应当说明活动的内容、参加人数、报告人和负责人的情况,经党支部同意后方可进行。
二、关于对外宣传报道工作的管理规定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对外宣传报道工作(以下简称外宣工作),促进外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更好地发挥外宣工作的重要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1、外宣工作必须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紧紧围绕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工作展开,通过全面、准确、生动的宣传报道,更好地展示和树立学校良好的社会形象,提高学校知名度,增强学校师生员工凝聚力,为实现学校发展战略目标服务。
2、外宣工作由党支部统一管理。校外新闻单位来校采访报道,经党支部报请学校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接待并安排专人陪同采访。
3、鼓励全体教职工在校外新闻媒体上进行有助于提升学校整体形象的宣传报道工作,校内教职工或部门送往校外新闻媒体和网上宣传材料,必须经党支部报请学校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外宣稿件应做到真实客观、及时有效,凡涉及学校保密事项的,不得对外宣传报道。
三、关于校园文化环境的管理规定
为适应我校精神文明建设和校园文化环境综合治理的需要,创造良好的育人氛围和人文环境,特制订本规定。
1、校园内的张贴物、横幅、标语、宣传栏、展板等宣传品(以下简称宣传品)的管理部门为党支部。需要在校内悬挂、张贴、摆放宣传品的部门,必须报党支部审查,同意后方可使用。
2、宣传品的内容要用语准确、用字规范、形式庄严,制作整洁、美观,数量适当,悬挂、张贴、摆放端正。
3、悬挂、张贴、摆放宣传品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一周,活动结束后,相关单位要及时拆除宣传品。
四、关于校园广播的管理规定
为加强校园广播的管理,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和校园文化建设,把校园广播建设成为一个思想好、作风硬、素质好、能力强、富有凝聚力、战斗力的集体,特制定本规定。
1、校园广播在团委的领导下,必须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和鲜明
的党性原则,坚持为学校中心工作服务,为广大师生服务,当好学校党支部的喉舌和校内的宣传窗口。
2、校园广播内容必须贴近师生员工生活,积极向上,编排合理。禁止制作、播出有违反于学校积极向上的主流文化,对同学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造成误导的节目。
3、每天拟播出稿件要提前送校团委负责同志阅审,及时修改,严把政治关、业务关,严禁出现政治错误,党支部要定期检查和指导编审播出工作。
4、校园广播的播音员要规范操作,保持机房的安静;要努力提高自身专业素质,熟悉稿件,流利播音;要按时播音,不迟到不早退,有事请假,积极进取;编辑、播音员要加强配合,认真完成编播任务,播音完毕后,认真填写播音日志,所用稿件必须整理存档备查。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党支部负责解释。
篇二:《XX小学宣传报道管理制度》
XX小学宣传报道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加强我校对外宣传报道及对上级部门的信息报
送工作,扩大学校的社会影响,提高学校的社会知名度,增强学校的凝聚力,为学校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学校研究决定,对从事学校对外宣传报道工作的同志给予奖励。为此,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范围
凡正面宣传报道我校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服务社会和学校改革、建设、发展及管理等各方面事实消息、成果经验、典型人物和重要事件的稿件,一经国家、省、市、区级报刊及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单位采用,学校给予其作者(本校师生员工)一定的奖励。相关文件见五年级办公室公示栏(稿件录用必须是文件上规定的新闻媒体单位)。
二、奖惩制度
1、稿件加分奖励按《XX中心小学绩效工资考核及发放办法》中相关计算办法统计。
2、奖金奖励新闻简讯类区级奖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