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实务:德国的收益税与增值税

发布时间:2023-01-29 21:01:59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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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的收益税与增值税项平德国的税法属于公法范畴,主要分为两大部分:一部分为具体征税的税种,另一部分为具体的税收组织与管理。德国的企业在经营活动中从投入到产出所涉及的税,主要有收益税与流转税中的增值税。收益税与增值税为国家财政收入两个最大项的来源。本文将对德国这两个税种作一个简单介绍。一、收益税1、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主体为自然人,凡在德国有固定住所或长期在德国逗留,一般逗留期一年内累积6个月以上的,就具有无限纳税义务。无限纳税义务指纳税人在国内与国外的总收入,即世界性收入,必须纳税。有限纳税义务,指德国国内收入需纳税。凡搬迁到低税国家、地区,但主要经济利益仍在德国的人,在搬迁后十年内,所有的德国国内收入必须纳税,这就是所谓的延伸的有限纳税义务。为了避免双重征税,德国与许多国家签署了“避免双重征税的协议”,中国也是其中之一。个人所得税(包括工资税)收入的分摊为联邦与州各42.5%,地方为15%德国的个人所得税为综合所得税,征收采取收入分级累进税制,并考虑到各种实际因素,给予各种优惠减免以降低征税基础。综合个人所得税收的来源主要分为盈利型收入和结余型收入。
其中结余型收入中的雇员工资收入,不仅包括雇员的工资还包括雇员从雇主(公司)处所得的好处与优惠,如用公司的车,在职工食堂吃饭得到补助超过4.77马克/天的部分,从雇主处得到的免费实物(每年不超过60马克,可免征税)。这些好处与优惠必须折算成货币计入工资征税基础。工资税,不是一个单独的税种,而是个人所得税征收的一种形式。它由雇主从薪金中直接扣除上交财税局。每个人都可从财税局申请一张税卡,在工作时交给雇主,离开此公司时,税卡才被退回给本人。税卡上有所得收入、所交工资税、社会保险等项目。税卡共分六级,其中一到五级根据不同的家庭状况区分,如单身,长期分居或配偶在国外的为一级税卡。第六级税卡是一张额外税卡,如某人同时在不同公司工作,就必须为第二份工作申请一张第六级税卡。由于第六级税卡,税率非常高,导致一般人不会同时干两份工作。一般来说无税卡者月所得超过630马克(2002年起为325欧元)雇主将被视为用黑工,而受到经济上以及刑事上的严厉惩罚。资本盈利税,也不是一个独立的税种,与工资税一样,隶属于所得税。资本盈利税的征收对象主要为股东的分红、利息,其税率为30%起征点为单身每年高于3000马克收入的部分,夫妻为高于6000马克的部分。在计算总收入之前,各类收入中的不同经营活动的盈亏可相互抵消,本类亏损如不足以被本类盈利相抵消的话,可在异类收入中再抵10万马克/(单身)或20万马克/(夫妻),如仍有亏损可再与所剩的异类盈利的50%相抵,仍剩的亏损只能留到下年。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每年单身为13500马克、夫妻为27000马克,最低所得税率为22.9%,最高51%根据“税法改革2000”,2002年起征点为14093马克,最低税率为19.9%最高税率为48.5%2003年起征点为14524马克,最低税率为17%,最高税率为47%,从2005年起,起征点15011克,最低税率为15%,最高税率为42%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109b9c09cfbff121dd36a32d7375a417866fc13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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