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奖惩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8-11-29 来源:文档文库
小
中
大
字号:
员工奖励与处罚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目的
为强化员工遵纪守法和自我约束的意识,增强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明确员工的哪些行为是公司所鼓励的,哪些行为是公司所禁止的,同时保证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得到执行,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适用范围 公司所有员工。 第二章 奖励
第3条 公司奖励的方式分经济奖励、行政奖励和特别贡献奖三种。 第4条 经济奖励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可获得奖励100元 (1)品德端正,工作努力,有出色或超常表现。 (2)热心服务,有显著善行佳话。 (3)检举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4)发现职责以外的故障,予以上报或妥善处理。
(5)对经营业务或管理制度提出有效的合理化建议,得到采纳实施,并取得重大成果和显著成绩。
(6)为公司取得重大社会荣誉,或其他特殊贡献,足为员工表率。 (7)忠于职守,积极负责,不断改进工作,业绩突出。
第5条 经济奖励员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给予嘉奖并通报,获得奖励 200 元,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
(1)工作努力、业务纯熟,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任务。
(2)品行端正,恪尽职守,堪为全体员工楷模。 (3)其他对公司或社会有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 (4)全年满勤,无迟到、早退、病假、事假。
第6条 行政奖励 公司设有“优秀员工”、“优秀管理”、“优秀团队“等奖项,在每个工作年度结束后,人力资源部组织评选活动,对工作中表现优异的员工给予奖励。
第7条 优秀员工每名奖金为 300 元。
第8条 对“优秀管理者”奖项,公司设有金额为 500 ~ 800 元不等的两个档次,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奖励级数。
第9条 对“优秀团队”奖项,公司设有金额为 1000 ~2000 元不等的两个档次,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奖励级数。
第10条 特别贡献奖由总经理办公室直接下发,根据情况总经理决定奖励金额。 第三章惩罚
第11条 惩罚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或降职、辞退永不录用。 第12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予以警告一次,并罚款50元
(1)工作时间未经批准离岗或窜岗、闲谈、耳机听音乐、多次发私人短信。 (2)因个人过失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3)对于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延误完成的,情节轻微者。
(4)未按照工作流程操作,给予口头警告;再次发生每次处罚50元。 (5)在非吸烟区吸烟、工作时间吃零食等活动。
(6)使用办公电话接私人电话或长时间手机接打私人电话。 (7)经常性发现不关闭个人使用用电设备者。
(8)未经允许带小孩进入生产区域者
(9)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或不服从工作安排、顶撞上级领导者。
第13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予以罚款、记过、降级或辞退处理
(1)迟到或早退 第一次次罚款 20 元;第二次罚款 30 元.,第三次罚款 50 元。当月累计达四次按旷工一天处理,罚款 100 元元并记过一次。
(2)旷工一日,除扣发当日基本薪资岗位补贴绩效的200%外,另记大过一次并罚款200元。
(3)迟到故意不打卡或出勤作假被查出者每次罚款100元;第二次通报批评并另罚款200元并记大过一次,三次以上属于严重违纪,公司有权予以辞退。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