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12-06-27 15:15:25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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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注意事项

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身份的证明。每位党员在离校时都必须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以下为党组织关系转移相关注意事项,请认真按要求办理组织关系转移相关工作。

1. 真考虑组织关系去向,毕业生党员的党组织关系转移时限统一6月初完成,请各位毕业生党员于61日前将本人的组织关系接收单位名称和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单位名称报到各支部书记处

2.毕业生党员在党组织关系转移时一定要提前与当地党组织取得联系,确保对方同意接收(组织关系和人事档案),明确组织关系的去向和隶属单位。

3.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应将组织关系转到所去单位或主管部门党组织。

4.工作单位无党组织的毕业生党员,可联系将组织关系转到本人工作单位所在地街道、社区的党组织或本人居住地街道、社区的党组织。

5.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可联系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联系转到自治区(市或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的党组织,或广西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党组织。(区人才市场、南宁市人才市场、广西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都已明确答复,要求人事档案与组织关系同时转入)

6.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由党员自己携带的,一定要在介绍信规定的有效期内到介绍信抬头单位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一直转到所去单位党组织为止。同时务必将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联”及时邮寄或传真回学校党委组织部。对于过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党总支要调查了解,弄清原因,分清责任。对于那些无正当理由,不及时办理转移手续,导致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过期的,应给予严肃批评和教育,超过6个月的,按党章有关规定处理。

7.介绍信应妥善保管,不得遗失。如党员转出组织关系介绍信丢失,党员本人要立即向转出前所在党总支写出书面报告(签名),并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党总支应对丢失情况和有关证明进行审查,如确系本人不慎丢失且时间不超过6个月(从介绍信开出时间算起),党总支应提出书面意见,并由负责人签名,加盖党总支公章,党委组织部可予以补办组织关系介绍信;丢失时间超过6个月的,不再补办,按党章有关规定处理。

8.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后,若接收组织关系的单位发生变动需换开《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应在介绍信有效期内及时向转出前所在党总支写出书面报告(签名),并附上变动单位的证明,党总支对有关情况和有关证明进行审查,并由负责人签名,加盖党总支公章,党委组织部可予以重开介绍信,办理重开介绍信时,须交回原介绍信。时间超过6个月的或跨年度的,按党章有关规定处理。

9.不按期转移组织关系是党组织观念淡薄的一种表现,也是党的纪律所不允许的。因此,对于个人原因不及时转移组织关系或不及时换开《组织关系介绍信》,导致组织关系不能正常接转的由学生本人负责。

10.党员要严格履行党员义务。毕业生党员转出组织关系后,要按要求参加转入单位党组织活动和交纳党费。预备党员要经常向转入单位党组织汇报思想情况,以取得党组织对自己的教育帮助,并在预备期满前向党组织递交转正申请书,以便按期办理转正手续。超过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和不缴纳党费的,按党章有关规定处理。

11.党员要明确自己档案存放的单位。党员组织档案都会装入人事(学籍)档案。所有的毕业生党员的组织档案,都由各系部送学工处,装入学生的学籍档案。档案“转回原籍”的学生,档案一般会在生源所在地的人事或教育部门,如当地教育局、人事局或人才中心等。毕业生预备党员预备期将满时,办理转正手续需要提取组织档案,要明确自己档案存放的单位并告知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由党组织在办理预备党员转正手续前,到档案存放单位借出预备党员《入党志愿书》等相关材料,待办完转正手续后再还回档案存放单位。

12. 2012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格式Excel表格)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民族

(正式/预备)党员

身份证号码

组织关系接收单位名称

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单位名称

党员联系电话或其他联系方式

介绍信

编号

请各位党员同志认真阅读本注意事项后签字确认:

会计与审计学院

20111216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0f14781014791711cc7917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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