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沈阳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

发布时间:2018-08-14 19:05:38   来源:文档文库   
字号:

2017年沈阳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

“数控综合应用技术”赛项规程

一、赛项名称

赛项编号ZZ-13

赛项名称:数控综合应用技术

英语翻译:NC Integrated Application Skills

赛项组别:中职组

赛项归属产业:加工制造类

二、竞赛目的

通过竞赛,检验和展示中职院校数控加工技术等相关专业的教学改革成果以及学生的通用技术与职业能力,考察学生基于工作过程的质量、效率、成本、安全环保意识、团队协作、计划组织的综合职业能力,引领和促进中职院校与赛项相关专业的教学改革,深化校企合作,提升产教融合深度,服务产业发展,推进中职院校培养适应企业需求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的水平。

三、竞赛内容

数控综合应用技术赛项包括理论知识竞赛和操作技能竞赛两个竞赛模块,在6个小时内完成。

(一)理论知识竞赛(时间:90分钟,分数:20分)

理论知识竞赛考察选手读图与机械绘图能力、机械加工工艺能力。参赛选手在计算机房赛场利用计算机及CAD软件进行读画零件图,并完成加工工艺理论知识竞赛。

1.完成加工工艺知识赛题(10分):根据任务书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任务书中的加工工艺知识赛题。

2.读画零件图(10分):根据任务书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根据纸质赛卷上给出的三维轴测图所示零件,按照机械制图国家标准(GB/T17451-1998)修改并完成给出的基本视图、局部视图、标注尺寸及表面粗糙度,确定尺寸公差及几何精度,填写标题栏及注写技术要求;用赛场提供的CAD软件绘制出符合机械制图标准的零件图后存盘。比赛结束后由选手将零件图打印出来,签字确认后上交。

(二)操作技能竞赛(时间:270分钟,分数:100分)

操作技能竞赛考查参赛队机械加工工艺能力、数控编程能力、合理使用刀量具能力、合理选择加工参数能力,以及运用专业知识均衡处理质量、效率、成本的综合能力,强调考查参赛队的安全环保意识和职业素养。参赛队在操作赛场利用赛场提供的数控机床、夹具、工具、计算机及CAM软件,按照任务书要求,以现场操作的方式完成赛件的加工、检测及装配等任务,并填写相关技术文件。

1.赛件加工(65分):根据任务书要求,利用现场提供的数控机床、CAM软件和毛坯等,完成车削赛件、铣削赛件及车铣复合赛件的加工。

2.批量赛件加工(20分):根据任务书要求,利用现场提供的数控机床、CAM软件和毛坯(可加工5件)等,按图纸要求加工完成批量赛件4件,第5件选手可根据自己加工情况选择性使用(不配分);每件产品精度完全符合图纸和评分表要求视为合格产品予以计分,否则,视为不合格产品,计0分。

3.赛件装配与测试(10分):按照任务书要求,完成赛件的装配和调试,进行既定功能测试。

4.职业素养(5分):将从操作设备的规范性、工量刃具的放置及使用、现场安全文明生产及安全防护(含工作服、工作鞋、工作帽、护目镜的穿戴)、完成任务的计划条理性及遇到问题时的应对状况、尊重赛场工作人员、爱惜赛场的设备和器材、保持赛位的整洁等方面进行考核。

四、竞赛方式

1.本赛项为团体赛。

2.每支参赛队由3名选手组成,其中一人担任队长,每校限报2队。

3.理论知识竞时,每支参赛队的3名选手均需单独参赛,独立完成相同的竞赛任务;理论知识竞赛采用同一试卷、同一时间的方式在计算机房进行。

4.操作技能竞赛时,每支参赛队的3名选手需分工协作、共同完成竞赛任务,具体分工由各参赛队自主决定;操作技能竞赛需采取多场次进行,同场竞赛采用相同试卷,不同场次采用不同试卷;由大赛办按照竞赛日程组织各领队参加公开抽签,确定参赛队参赛场次。

五、竞赛流程

(一)竞赛日程

具体的竞赛日期,由沈阳市中等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办及赛区大赛办统一规定,竞赛期间的日程安排如下:

1 竞赛日程表

(具体时间可以再进行调整)

(二)竞赛流程

1.理论知识竞赛流程

理论知识竞赛时间90分钟为裁判长宣布比赛开始至裁判长宣布比赛结束。

2.操作技能竞赛流程

操作技能竞赛时间270分钟为裁判长宣布比赛开始至裁判长宣布比赛结束。

六、竞赛试题

1.竞赛试题采用公开样题的方式。赛前一个月在大赛官网上公布竞赛样题,赛前对样题进行30%以内的内容进行修改(加工工艺知识赛题除外,样题只展示题型),建立3套试题作为竞赛题库。

2.赛前竞赛试题由大赛办指定专人在监督组的监督下,从3套试题中随机抽取。

3.竞赛样题见附件。

七、竞赛规则

(一)参赛资格

1参赛选手须为2017年中等职业学校在籍学生或五年制高职学生中一至三年级(含三年级)的学生。

2.参赛选手不限性别,年龄须不超过21周岁,即199651日后出生。

3.凡在往届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一等奖的选手,不再参加本赛项的竞赛。

(二)报名要求

1.由沈阳市各职业中等院校以校为单位组队报名,经济区七城市学校由市行政部门组织报名。

2.不得跨校组队,每支参赛队限报2名指导教师,指导教师须为本校专兼职教师。

3.参赛选手和指导教师报名获得确认后不得随意更换,如备赛过程中参赛选手和指导教师因故无法参赛,经大赛办核实后予以更换。参赛队可进行缺员比赛,须上报大赛办备案。

(三)赛前准备

1.熟悉场地

1)大赛办按照竞赛日程安排各参赛队统一有序的熟悉操作竞赛场地、设备。

2)熟悉场地时不发表没有根据以及有损大赛整体形象的言论。

3)熟悉场地严格遵守大赛各种制度,严禁拥挤、喧哗,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2.文明参赛要求

1)竞赛现场提供数控车床、数控铣床、计算机及CAD/CAM软件、赛件毛坯、相关技术资料、工具等,选手不得自带任何纸质资料和存储工具,如出现较严重的违规、违纪、舞弊等现象,经裁判组裁定取消比赛成绩。

2参赛选手必须将全部数据文件存储至计算机指定盘符下,不按要求存储数据,导致数据丢失者,责任自负。

3)参赛队按照参赛场次进入比赛场地,利用现场提供的所有条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竞赛任务。

4)比赛过程中,选手不得擅自修改机床参数,一经发现取消比赛成绩。

5)比赛过程中,选手若需休息、饮水或去洗手间,一律计算在比赛时间内,食品和饮水由赛场统一提供。

6)比赛过程中,参赛选手须严格遵守相关安全操作规程,禁止不安全操作和野蛮操作,确保人身及设备安全,并接受裁判员的监督和警示。若因选手个人因素造成人身安全事故和设备故障,不予延时,情节特别严重者,由赛项裁判组视具体情况做出处理决定(最高至终止比赛),并由裁判长上报大赛办;若因非选手个人因素造成设备故障,由赛项裁判组视具体情况做出延时处理(只是故障设备延时,同队其它设备不延时)。

7)如果选手提前结束比赛,应报裁判员批准,比赛终止时间由裁判员记录在案,选手提前结束比赛后不得再进行任何比赛相关工作。

8)裁判长在比赛结束前15分钟对选手做出提示。操作技能竞赛,裁判长宣布比赛结束后,选手应立即按下机床“进给保持”键,离开机床至指定位置,然后选手在现场裁判员的监督下停止机床运转并卸下工件,3分钟之内必须把赛件、工作任务书上交至收件裁判员;如选手未按规定执行,裁判有权按下机床“进给保持”键,要求选手离开机床至指定位置。理论知识竞赛,裁判长宣布比赛结束后,选手应立即停止各项工作并等待收卷裁判员收卷(答卷、存盘等工作须在竞赛90分钟内完成)。

9)选手上交赛件至收件裁判员须由选手和现场裁判共同完成。

10)选手提交的赛件应经过清理,赛件提交后,收件裁判员、现场裁判和选手在登记簿上签字确认。

11)比赛结束,选手应立即清理现场(包括机床和工作台及周边卫生并卸下卡爪等),经裁判员和现场工作人员确认后方可离开赛场,此项工作将在选手职业素养环节进行评判。

12)为保证大赛的公平、公正,加密裁判在赛件的指定位置上做好标记,以便做好检验、评分和保密工作。

(四)正式比赛

1.理论知识竞赛

1)理论知识竞赛为所有选手同时进行,赛场提供已安装正版CAD软件的计算机,并提供备用计算机。所有计算机的USB接口、光驱等设备均已贴封条,参赛选手不得撕毁封条,如经发现,立即取消选手比赛资格。

2)参赛选手在赛前30分钟到达理论赛场集合,凭参赛证、学生证和身份证(三证必须齐全)接受检录,抽取机位号;赛前15分钟统一进场,在对应的机位上对软、硬件竞赛设备进行确认,完成竞赛任务。比赛开始15分钟后不得入场。

3)参赛选手不得携带任何技术资料、工具书、笔记本电脑、通讯工具、摄像工具以及其他即插即用的硬件设备进入赛场,否则取消选手比赛资格。

4)参赛选手必须在裁判宣布比赛开始后才能进行比赛。竞赛结束前将文件按要求存档。

5)比赛过程中选手不得随意离开机位,不得与其它选手交流或擅自离开赛场。如遇问题时须举手向裁判员示意,否则按违规行为处理。

6)比赛过程中只允许裁判员、工作人员进入现场,选手必须严格遵守比赛规程,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并接受裁判和工作人员的监督和警示。若因选手个人因素造成设备故障或损坏,无法继续比赛,裁判长有权决定终止比赛。若因非选手个人因素造成设备故障,由裁判长视具体情况做出裁决,如果确定为设备故障问题,赛项裁判组将酌情给予延时。

7)比赛结束前15分钟,裁判长提醒选手比赛即将结束。比赛结束后,选手不得再进行任何操作,保存结果须经裁判员检验,选手签字确认后方可离开赛场,任务书、赛卷不得带出赛场。

8)参赛选手若提前结束竞赛,应向裁判员举手示意,并且配合工作人员完成竞赛结果的确认工作,裁判员记录竞赛终止时间。

9)比赛结束后,裁判和工作人员检查选手使用的计算机,如有异常,须向裁判长报告,由裁判组裁定参赛选手成绩是否有效。

10)比赛结束后,选手打印PDF格式的零件图时,只能更改打印设置,且最多打印三次,从打开图纸开始计时,总用时不超过两分钟,选择其中一张签字确认后上交。

11)裁判组对有效答卷及时评定成绩,做到客观、公平、公正。

2.操作技能竞赛

1)赛场的赛位号统一编制。参赛队在赛前30分钟到达操作赛场集合,凭参赛证、学生证和身份证(三证必须齐全)接受检录,抽取赛位号;赛前15分钟统一进场,在对应的赛位上对软、硬件竞赛设备进行确认,完成竞赛任务。

2)由于选手自身原因迟到,影响竞赛时间不予延时;选手迟到15分钟取消比赛资格(从裁判长宣布竞赛开始计时),比赛开始30分钟后,选手方可退赛赛场。

3)参赛选手在比赛过程中,必须穿工作服、防砸防刺穿劳保工作鞋,佩戴护目镜,女选手要求带工作帽,长发不得外露。

4)参赛选手在比赛过程中,要求刀、量、工具摆放整齐,竞赛过程中裁判员对参赛选手的安全防护、操作规范和刀、量、工具摆放状况进行拍照,照片将作为选手职业素养评分依据。

5)选手离开比赛场地时,不得将草稿纸等与比赛相关的物品带离比赛现场。

6)各类赛务人员必须统一佩戴由大赛办签发的相关证件,着装整齐。

7)除现场裁判员和参赛选手外,其他人员不得进入比赛区域。赛场安全员、设备和软件技术支持人员、工作人员必须在指定区域等待,未经裁判长允许不得进入比赛区域,候场选手不得进入赛场。

3.比赛赛位的抽签

1)选手在参加比赛检录入场时,依次检录,抽取比赛赛位号。选手在比赛赛位抽签记录表上签字确认后,统一进入赛位准备比赛。

2)比赛场次和赛位号抽签确定后,选手不准随意调换。

3)赛位号不对外公布,抽签结果密封后由赛项办公室统一保管,在评分结束后开封统计成绩。

(五)成绩评定与公布

1.组织分工

在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办的领导下,设赛项专家组、裁判组、督导组、仲裁组等工作机构。具体要求与分工如下:

1)裁判组实行“裁判长负责制”,设裁判长1名,全面负责赛项的裁判管理工作并处理比赛中出现的争议问题。同时设竞赛现场副裁判长1名,负责协助裁判长对理论知识竞赛现场和操作技能竞赛现场进行管理;设检测评判副裁判长1名,负责协助裁判长对理论赛卷评判现场和赛件检测现场进行管理;另外还需配备3名裁判员。

2)裁判员根据比赛需要分别进行检录、领卷发卷收卷、、竞赛现场裁判、检测评判。

3)监督组对裁判组的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并对竞赛成绩抽检复核。

4)仲裁组负责接受由参赛队领队提出的对裁判结果的申诉,组织复议并及时反馈复议结果。

2.成绩评定

结果评分

理论赛卷评分须由3名裁判共同评分。赛件检测裁判对参赛队提交的赛件和赛卷,依据赛项评价标准进行评价与评分,零件外观评判等主观评价要素由3名裁判员共同评分;手工进行零件尺寸精度和几何精度等客观要素评价须由3名裁判员共同评分。

4.成绩公布

大赛成绩,由大赛办在技能大赛网公布比赛成绩。

八、竞赛环境

(一)理论知识竞赛

竞赛在相对独立的计算机房内进行。选手之间互不干扰,不能相互直视彼此的屏幕,并在计算机显示器右侧提供一个答题书写区。

(二)操作技能竞赛

1.赛场应符合防火安全规定,疏散通道畅通,防火疏散标识清晰、齐全;赛场采光、照明和通风良好;提供稳定的水、电、气源,并配有供电应急设备。

2.竞赛场地划分为检录区、发卷区、加工区、收件区、检测区、现场服务与技术支持区、休息区、医疗区。

3.赛场提供数控车床、数控铣床等组成的赛位,每个赛位有足够的操作区域,占地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并标明赛位编号。

4.每台机床旁边配备一台计算机和一个工作台,计算机与机床实现数据通讯连接;在机床正面配备一个600mm×450mm的桌子。

5.赛场提供比赛用毛坯、辅料等耗材,并配有相应数量的清洁器具。

6.操作技能赛场不提供竞赛刀具和量具,参赛队可依据赛前公开的竞赛样题自带相应的刀具和量具(数量不限),但不允许携带二类工装夹具,允许参赛队自带竞赛用的工具车(使用过程中不得影响他人操作)。

九、技术规范

(一)职业标准

1.按照《数控车工国家职业标准》中规定的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中级工)要求实施。

2.按照《数控铣床操作工国家职业标准》中规定的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中级工)要求实施。

(二)教学标准

按照中等职业学校数控技术应用专业教学标准(试行)要求实施。

(三)技术指标

1.操作技能竞赛的毛坯材料

竞赛切削加工赛件的毛坯材料有45钢、Q2352A12,均为出厂原态,不做其它热处理。

2.操作技能竞赛的知识与技能

1)复杂零件曲面三维造型。

2)手动编程和自动编程。

3)车削、铣削及车、铣组合加工的工艺设计、程序编制与加工。

4)数控车加工要素:内、外圆的车削,内、外沟槽的车削,内、外螺纹的车削,端面槽的车削。

5)数控铣床加工要素:平面的加工、轮廓的加工、曲面的加工、孔类的加工、槽类的加工。

6)数控机床试切加工,掌握单件加工精度与测量方法。

7)数控机床批量加工,掌握批量加工精度与测量方法。

3.操作技能竞赛的加工精度要求

加工精度等级:尺寸精度等级IT79,个别IT6;形位精度等级达到IT8级;表面粗糙度Ra1.63.2,个别Ra0.8

(四)职业道德

1.敬业爱岗,忠于职守,严于律已;

2.刻苦学习,钻研业务,善于观察,勤于思考;

3.认真负责,吃苦耐劳;

4.遵守操作规程,安全、文明生产;

5.着装规范整洁,爱护设备,保持工作环境清洁有序。

十、技术平台

(一)理论知识竞赛

1.硬件平台

计算机

处理器:英特尔i3及以上或等效处理器,主频2GHz以上。

内存:RAM不低于4GB

硬盘:可用磁盘空间(用于安装)不低于8GB

操作系统:Windows 7操作系统。

显示器:分辨率1280×1024及以上、32位真彩色分辨率。

2.软件平台

1CAD软件

理论赛场的CAD软件由大赛指定的合作企业统一提供,赛场计算机预装下列正版软件。不允许选手自带其它CAD软件。

北京数码大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CAXA CAD电子图版2013

(二)操作技能竞赛

1.硬件平台

1)数控车床

操作赛场的数控车床由为沈阳机床厂生产的数控车床,控制系统为FANUC,技术参数见下表。

2 数控车床技术参数

2)数控铣床

操作赛场的数控铣床为沈阳机床厂生产的数控铣床,控制系统为FANUC,技术参数见下表

3 数控铣床技术参数

3)数控系统

赛场数控车床配置的数控系统有FANUC 0i ,数控铣床配置的数控系统有FANUC 0i 。每支参赛队使用的数控车床和数控铣床为同一品牌系统;各参赛队在报名时选定数控系统,竞赛时不允许更改。

4)竞赛夹具

数控车床统一提供手动三爪卡盘和相配套的硬爪

数控铣床统一提供机用平口钳(钳口宽度135mm)和手动三爪卡盘允许选手自带非定制平口钳(包括软钳口)和手动三爪卡盘,在工作台安装所需用具自带。

2.软件平台

操作赛场的CAM软件由大赛指定的合作企业统一提供,赛场计算机预装下列正版软件,选手在比赛时可任选其一。不允许选手自带其它CAM软件。

1)数控车床用CAM软件

北京数码大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CAXA数控车2013

2)数控铣床用CAM软件

北京数码大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CAXA制造工程师2013大赛专用版。

十一、成绩评定

(一)评分标准

1.评分标准的制订原则

参照《数控车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和《数控铣床操作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中关于中级工的要求,结合国家及行业的相关标准、规范要求进行评分,全面评价参赛选手的职业能力,本着“科学严谨、公正公平、可操作性强”的原则制定评分标准。

2.评分指标

1)理论知识和组合赛件评分指标

4 评分指标

2)参赛队理论知识竞赛得分为本队3名选手理论知识竞赛得分的平均分。

3)选手竞赛最终得分(折算成百分制)=选手竞赛得分×100120

(二)评分方法

1.评分原则

1)本项竞赛零件所有尺寸采用手工测量的方法,赛件外观及职业素养等将由裁判检测组和现场裁判依据评分标准进行评分。

2)理论知识赛卷由三名裁判共同根据评分标准进行评分。

3)批量赛件检测过程中,若检测到一个尺寸不合格,则该零件其余尺寸可不再检测;录入过程中,若录入到一个尺寸不合格,则该零件其余尺寸可不再录入。

2.检测人员组成

检测评判裁判组负责理论知识赛卷和操作技能赛件的手工检测、主观分评价、职业素养评价。

(三)成绩复核

为保障成绩评判的准确性,监督组将对赛项总成绩排名前30%的所有参赛选手的成绩进行复核;对其余成绩进行抽检复核,抽检覆盖率不得低于20%。如发现成绩错误以书面方式及时告知裁判长,由裁判长更正成绩并签字确认。复核、抽检错误率超过5%的,裁判组将对所有成绩进行复核。

(四)最终成绩

赛项最终得分按100分制计分。最终成绩经复核无误,由裁判长、监督组和仲裁组签字确认后公布。

十二、奖项设定

1.竞赛设参赛队团体奖。按最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以实际参赛队总数为基数,一等奖占比10%,二等奖占比20%,三等奖占比30%,小数点后四舍五入。

2.获得一等奖的参赛队指导教师获 “优秀指导教师奖”,由大赛办颁发荣誉证书。

3.名次排序方法:名次的排序根据参赛队最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定;参赛队最终成绩相同者,按组合赛件得分高者优先;参赛队最终成绩和组合赛件得分均相同者,按批量赛件得分高者优先。

十三、赛项安全

赛事安全是技能竞赛一切工作顺利开展的先决条件,是赛事筹备和运行工作必须考虑的核心问题。大赛办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证大赛期间参赛选手、指导教师、裁判员、工作人员及观众的人身安全。

(一)比赛环境

1.大赛办须在赛前组织专人对比赛现场、住宿场所和交通保障进行考察,并对安全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赛场的布置,赛场内的器材、设备,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如有必要,也可进行赛场仿真模拟测试,以发现可能出现的问题。承办单位赛前须按照大赛办要求排除安全隐患。

2.赛场周围要设立警戒线,要求所有参赛人员必须凭大赛办印发的有效证件进入场地,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发生意外事件。比赛现场内应参照相关职业岗位的要求为选手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在具有危险性的操作环节,裁判员要严防选手出现错误操作。

3.承办单位应提供保证应急预案实施的条件。对于比赛内容涉及高空作业、可能有坠物、大用电量、易发生火灾等情况的赛项,必须明确制度和预案,并配备急救人员与设施。

4.严格控制与参赛无关的易燃易爆以及各类危险品进入比赛场地,不许随便携带书包进入赛场。

5.大赛办须会同承办单位制定开放赛场和体验区的人员疏导方案。赛场环境中存在人员密集、车流人流交错的区域,除了设置齐全的指示标志外,须增加引导人员,并开辟备用通道。

6.大赛期间,承办单位须在赛场管理的关键岗位,增加力量,建立安全管理日志。

(二)生活条件

1.比赛期间,由大赛办统一安排参赛选手和指导教师午餐。

(三)组队责任

1.各代表队组成后,须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并对所有选手、指导教师进行安全教育。

2.各代表队须加强对参与比赛人员的安全管理,实现与赛场安全管理的对接。

(四)应急处理

比赛期间发生意外事故,发现者应第一时间报告大赛办,同时采取措施避免事态扩大。大赛办应立即启动预案予以解决并报告大赛办。赛项出现重大安全问题可以停赛,是否停赛由大赛办决定。事后,大赛办应向大赛办报告详细情况。

(五)处罚措施

1.因参赛选手原因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取消其获奖资格。

2.参赛选手有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经赛场工作人员提示、警告无效的,可取消其继续比赛的资格。

3.赛事工作人员违规的,按照相应的制度追究责任。情节恶劣并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由司法机关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十四、竞赛须知

(一)参赛队须知

1.参赛队员在报名获得审核确认后,原则上不再更换。如筹备过程中,队员因故不能参赛,须于相应赛项开赛10个工作日之前出具书面说明并按相关规定补充人员并接受审核;竞赛开始后,参赛队不得更换参赛队员。

3.参赛队按照大赛赛程安排凭大赛办颁发的参赛证、学生证及身份证参加比赛及相关活动。

4.各参赛队按竞赛大赛办统一安排参加比赛前熟悉场地环境的活动。

5.各参赛队按大赛办统一要求,准时参加赛前领队会,领队会上进行竞赛场次抽签。

6.各参赛队要注意饮食卫生,防止食物中毒。

7.各参赛队在比赛期间,应保证所有参赛选手的安全,防止交通事故和其它意外事故的发生,为参赛选手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8.各参赛队要发扬良好道德风尚,听从指挥,服从裁判,不弄虚作假。

(二)指导教师须知

1.指导教师经报名、审核后确定,一经确定不得更换,如需更换,按大赛人员变更规定履行程序,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评定优秀指导教师资格。

2.对申诉的仲裁结果,领队和指导教师应带头服从和执行,还应说服选手服从和执行。

3.指导教师应认真研究和掌握本赛项比赛的技术规则和赛场要求,指导选手做好赛前的一切准备工作。

4.领队和指导教师应在赛后做好技术总结和工作总结。

(三)参赛选手须知

1.参赛选手应严格遵守竞赛规则和竞赛纪律,服从裁判员和竞赛工作人员的统一指挥安排,自觉维护赛场秩序,不得因申诉或对处理意见不服而停止比赛,否则以弃权处理。

2.参赛选手在赛前熟悉机床和竞赛时间内,应该严格遵守所用设备的工艺守则和安全操作规程,杜绝出现安全事故。

3.参赛选手不得将通讯工具、任何技术资料、工具书、自编电子或文字资料、笔记本电脑、通讯工具、摄像工具以及其他即插即用的硬件设备带入比赛现场,否则取消选手比赛资格。

4.参赛选手应严格按竞赛流程进行比赛。

5.参赛选手必须持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并佩戴大赛办签发的参赛证件,按比赛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场地参赛。

6.理论知识竞赛时间为1.5小时,操作技能竞赛时间为4.5小时,参赛选手按照裁判长指令开始、结束比赛。

7.参赛选手须按时到赛场等候检录(赛前30分钟)、抽签进入赛场,并按照指定赛位号参加比赛。迟到15分钟者,不得参加比赛。已检录入场的参赛选手未经允许,不得擅自离开。比赛开始30分钟后,选手方可离开赛场。

8.参赛选手按规定进入比赛赛位,在现场工作人员引导下,进行赛前准备,检查并确认计算机、数控机床和配套的工具、CAD/CAM等软件等,并签字确认。

9.裁判长宣布比赛开始,参赛选手方可进行比赛和切削操作。

10.参赛选手必须将全部数据文件存储至计算机指定盘符下,不按要求存储数据,导致数据丢失者,责任自负。

11.比赛过程中,选手若需休息、饮水或去洗手间,一律计算在比赛时间内。食品和饮水由赛场统一提供。

12.比赛过程中,参赛选手须严格遵守相关操作规程,确保人身及设备安全,并接受裁判员的监督和警示,若因选手个人因素造成人身安全事故和设备故障,不予延时,情节特别严重者,由大赛裁判组视具体情况作出处理决定(最高至终止比赛)并由裁判长上报竞赛监督;若因非选手个人因素造成设备故障,由大赛裁判组视具体情况作出延时处理并由裁判长上报竞赛监督。

13.参赛选手在比赛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开赛场,如有特殊情况,需经裁判员同意后,特殊处理。

14.参赛选手在比赛过程中,如遇问题,需举手向裁判人员提问。选手之间不得发生任何交流,否则,按作弊处理。

15.参赛选手在操作技能竞赛过程中,必须穿工作服、防砸防刺穿劳保工作鞋,佩戴护目镜,女选手要求带工作帽,且长发不得外露。

16.裁判长在比赛结束前15分钟对选手做出提示。裁判长宣布比赛结束后,选手应立即按下机床“进给保持”键,离开机床至指定位置,然后选手在现场裁判员的监督下停止机床运转并卸下工件,3分钟之内必须把赛件、工作任务书上交至收件裁判员,如选手未按规定执行,裁判有权按下机床“进给保持”键,要求选手离开机床至指定位置。

17.选手上交赛件至收件裁判员须由选手和现场裁判共同完成。

18.选手提交的赛件应经过清理,赛件提交后,收件裁判员、现场裁判和选手在登记簿上签字确认。

19.比赛过程中,选手不得修改机床参数,擅自修改机床参数者一经发现取消比赛成绩。

20.比赛结束,选手应立即清理现场(包括机床和工作台及周边卫生并卸下卡爪等),经裁判员和现场工作人员确认后方可离开赛场,此项工作将在选手职业素养环节进行评判。

21.参赛选手在竞赛期间未经大赛办的批准,不得接受其他单位和个人进行的与竞赛内容相关的采访;参赛选手不得私自公开比赛相关资料。

22.理论知识竞赛,参赛选手必须在裁判宣布比赛开始后才能进行比赛。竞赛结束前将零件图按要求进行存盘(答卷、存盘等工作须在竞赛90分钟内完成)。

(四)机床操作安全

1.操作机床时应穿好工作服、防砸防刺穿劳保工作鞋,并戴好安全帽及防护镜;严禁戴手套、戒指、挂坠等物品操作机床,不得围布于身上。

2.严禁移动或损坏安装在机床上的警告牌。

3.操作者应根据机床性能正确使用机床,禁止超性能使用。

4.机床开始工作前要认真检查各旋钮及按钮位置是否正常。

5.使用刀具前应确认是否与机床允许的规格相符,破损的刀具要及时更换。

6.卡盘扳手应随手取下,不要遗忘在卡盘上。

7.加工时,机床工作台上不许放其它物品,以防发生事故。

8.密切注意工件和刀具的夹紧状态。

9.铁屑必须要用铁钩子或毛刷来清理,严禁徒手抓取。

10.禁止用手或其它任何物体接触正在旋转的主轴、工件或其它运动部位。

11.加工过程中禁止测量工件、用棉纱擦拭工件及清扫机床。

12.机床运转中操作者不得离开岗位,机床发生异常立即停车。

13.选手必须在操作步骤完全清楚时进行操作,禁止在不符合规程的情况下进行尝试性操作,如机床出现异常,选手必须立即向裁判员报告。

14.加工过程中认真观察切削及冷却情况,确保机床、刀具的运行及工件的质量,防止铁屑、润滑油飞溅。

15.在加工过程中需测量工件尺寸时,要待机床完全停止,主轴停转后方可进行测量,以免发生人身伤害事故。

16.竞赛完成后,选手应清除铁屑,擦拭机床,使机床和环境保持清洁状态。

十五、申诉与仲裁

本赛项在比赛过程中若出现有失公正或有关人员违规等现象,参赛队领队可在比赛结束后2小时之内向仲裁组提出书面申诉。

书面申诉应对申诉事件的现象、发生时间、涉及人员、申诉依据等进行充分、实事求是的叙述,并由领队亲笔签名。非书面申诉不予受理。

赛项仲裁工作组在接到申诉报告后的2小时内组织复议,并及时将复议结果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诉方,仲裁结果为最终结果。

附件:

1.数控综合应用技术赛项-理论知识竞赛样题

2.数控综合应用技术赛项-操作技能竞赛样题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0b692f05001ca300a6c30c22590102020740f299.html

《2017年沈阳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