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再次催促项目施工进度的联系函

发布时间:2020-05-31 22:37:35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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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再次催促*******项目施工进度的联系函

深圳***建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我司*****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由贵司承建。2017年,我司两次致函贵司项目部催促开工事宜,2018年5月4日,我司致函贵司,要求务必在2018年6月底之前完成***楼钢结构厂房封顶的保底目标。

截至2018年7月9日,贵司仅完成**楼钢结构厂房6根主柱和1榀大梁安装,为此我司致函贵司,敦请关注钢结构安装异常问题。2018年9月16日台风“山竹”登陆后,针对钢结构抢险,我司再次致函贵司总部建议挂牌督办彻查钢结构安装异常问题。

在协调钢结构施工期间,我司了解到贵司**项目经理部对钢结构施工队伍的管控手段十分有限,项目经理**无法布置钢结枸施工生产任务。2018年9月至今,我司多次约谈贵司商务***经理,要求其长驻现场协调生产,加快钢结构施工进度,但钢结构施工队伍总以场地条件、作业平台、气象条件等理由,不能按要求组织人员、机械进场作业。现在已是10月中旬,**楼钢结构仅完成14根主柱,4根抗风柱、6榀大梁和部分系杆安装,对我司实验装置建设造成严重影响。

近日,我司收到市规土委下发《深圳市建设用地开工竣工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规定,峻工验收超期的项目,毎延期3个月,对建设单位处以土地费1.5%的违约处罚,土地合同约定我司项目验收截止日期为2019年5月31日,延期3个月折算约合83万。

合同专用条款第13.3条约定,项目末按期竣工,每延期一天建设方有权对施工单位处以2万元的违约处罚,总计不超过合同总价的2%,折算最高可达268万。

按总施工合同专用条款合同第1.1规定,如发生项目经理变更,无论是否建设方同意,建设方有权收取30万的违约金,贵公司2018年4到5月项目经理由***变更为***经理。在贵司总部以大力支持下,安全文明施工的形象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在此表示感谢,但工期延误我司高度关切,以此再次致函贵司总部,敬请采取一切必要、有力措施。加快施工进度。

***基地二期项目施工日报

一、今天施工内容

1.**结构管道夹层支模架搭设完成 60%;

2.** 15 轴和 A 轴承台凿毛完;

3.**结构二层板面水电开始安装;

4.** 1-3 轴承台四周材料清理完;

5.宿舍楼四层砌筑完成 5%、五层开始砌筑;

6.力学楼钢构连系杆开始吊装;

7.****共同沟侧墙和顶板支模完成;

8.**楼 8-16 轴五层梁板钢筋绑扎完成 75%。

二、明天工作计划

1.**结构管道夹层支模架搭设完成 60%;

2.**结构二层板面水电安装完 40%;

3.** 1-3 轴基础承台四周回填完和钢筋绑扎完 50%;

4.宿舍楼四层砌筑完成 10%、五层开始砌筑完成 10%;

5.力学楼钢构连系杆吊装完成 10%;

6.****共同沟梁板钢筋绑扎完成;

7.**楼五层 8-16 轴梁板钢筋绑扎完成。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0928a5e95627a5e9856a561252d380eb6394236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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