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假、事假、休假的规定

发布时间:2019-07-27 15:30:40   来源:文档文库   
字号:

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假的规定(劳动法)

  病假规定

  ()机关工作人员患病应及时向主管领导请假,并递交病假条,由主管领导签字,报人事科备案。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患病应及时向单位领导请假,并递交病假条,由单位领导签字后,报办公室主管人事同志备案。

  ()工作人员病假期间工资待遇

  1、病假在两个月以内(不含公休节假日,下同)的,原工资照发。

  2、病假超过两个月不足6个月的,从第3个月起按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

  (1)工作年限10年及以下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90%(按天计发,下同);

  (2)工作年限11年及以上的,原工资照发。

  3、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按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

  (1)工作年限10年及以下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70%;

  (2)工作年限11年至20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80%;

  (3)工作年限21年及以上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90%;

  4、上述工作人员中享受省部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待遇的人员,其病假在6个月以内的,原工资照发;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其病假期间工资可在相应工作年限计发病假工资基础上提高10%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04f53ed3c4da50e2524de518964bcf84b8d52d21.html

《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假、事假、休假的规定.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