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知识-第三章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发布时间:2023-03-01 10:02:58   来源:文档文库   
字号:
第三章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在国际货物运输过程中,可能遇到各种类型的风险,货主为了转嫁风险,通常都要办理货物运输保险。有关货物运输保险事宜,交易双方应在洽商交易时谈妥,并在买卖合同中订明,以利有关当事人办理货物运输的保险和事后可能出现的保险索赔事宜。为了订好进出口合同中的保险条款和正确处理有关进出口货物运输保险事宜,凡从事国际贸易的人员都必须掌握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方面的基本知识。
第一节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性质与作用 保险在国际贸易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是国际贸易实务一个很重要的环节。这是因为,国际货物一般都需要通过国际间的长途运输,在运输过程中,可能遇到各种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而使货物中途遭受损失,货主为了转嫁运输途中的风险损失,便通过办理货物运输保险,将在途货物可能发生的损失变为固定的费用,一旦在途货物遭到承保范围内的损失,即可从保险公司及时得到经济上的补偿,这不仅有利于进出口企业加强经济核算,而且也有利于进出口企业保持正常营业,从而有效地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
第二节 海洋运输货物保险保障的范围
海洋运输货物保险保障的范围,包括保障的风险、保障的损失与保障的费用三个方面。 一、保障的风险 (一)海上风险 按照国际保险市场的一般解释和习惯做法,保险公司所保障的海上风险,一方面并不包括所有发生在海上的风险,另一方面又不局限于航海中所发生的风险。在现代海运保险业务中,凡与海运相连的,包括陆上、内河、驳船运输过程中的风险,也都包含在海上风险之内予以承保。 海上风险一般包括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两种,按国际保险市场的一般规定与习惯做法,这些风险所指的内容大致如下: 1.自然灾害 自然灾害是指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自然现象引起的物质损毁和人员伤亡的灾害,海运保险承保的自然灾害是指运输过程中发生人力不可抗拒的诸如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和火山爆发等事件而导致的船货损失。 2.意外事故 意外事故是指由于外来的、偶然的、意外的原因所致的事故,海运保险所承保的意外事故,并非航运途中发生的所有意外事故,而是限定一定的承保范围。 (二)外来风险 外来风险可分为一般外来风险和特殊外来风险两种: 1.一般外来风险 凡一般外来原因造成的风险,称为一般外来风险,这类风险一般包括偷窃、提货不着、短量、混杂、沾污、渗漏、碰损、破碎、串味、受潮受热、包装破裂、淡水雨淋、钩损、锈损等。 2.特殊外来风险 特殊外来风险是指除一般外来风险以外的其他外来原因导致的风险,常见的特殊外来风险,主要有战争风险、罢工风险、进口国有关当局拒绝进口或没收货物的风险等。
二、保障的损失 海上损失(简称海损)是指被保险货物在海运过程中由于各类灾害所造成的损失或灭失。
根据国际保险市场的一般解释,凡与海陆连接的陆运过程中所发生的损失或灭失,也属海损范围。就货物损失的程度而言,海损可分为全部损失(Total Loss)和部分损失(Partial Loss)。 (一)全部损失 全部损失(简称全损)是指运输途中的货物全部灭失,或完全变质,或不可能归还被保险人等。根据全损情况的不同,又可分为实际全损(Actual Total Loss)和推定全损Constructive Total Loss)。 (二)部分损失 在海洋运输途中,当保险标的发生承保范围内的损失,凡不属实际全损和推定全损,属部分损失。
三、保障的费用 当海洋运输货物发生海上危险事故时,为避免损失的发生和扩大,而采取适当措施所引起的费用,保险人按其性质和赔付原则予以赔偿。关于保险人负责赔偿的费用,主要有下列几种。 (一)施救费用 施救费用是指货物遭遇承保范围内的事故时,被保险人或其代理人、雇员和受让人为避免或减少损失而采取各种抢救、保护措施所产生的合理费用。 (二)救助费用 载货船舶中途遭遇海难,由保险人和被保险人以外的第三者采取救助措施,在救助成功后,由被救方付给救助方的报酬,称为救助费用。 (三)其他费用
第三节 我国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

在海洋运输保险业务中,保险人承保的责任范围,都是通过各种不同的保险条款规定的。为了适应国际货物海运保险的需要,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根据我国保险实际情况并参照国际保险市场的习惯做法,分别制定了各种保险条款,总称为“中国保险条款”China Insurance ClausesCIC),其中包括“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海洋运输货物战争险条款”和其他各种专门条款。投保人可根据货物特点和航线与港口实际情况自行选择投保适当的险别。 按中国保险条款规定,我国海运货物保险的险别包括基本险、附加险和其他专门险三种类型。 一、基本险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所规定的基本险别包括平安险(Free from Particular AverageFPA)、水渍险(With Average or With Particular AverageWA or WPA)和一切险(All Risks)。 (一)平安险 投保了平安险,保险公司对下列损失负赔偿责任: 1.被保险的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造成整批货物的全部损失或推定全损。若被保险的货物用驳船运往或运离海轮时,则每一驳船所装的货物可视作一个整批。 2.由于运输工具遭到搁浅、触礁、沉没、互撞,与流冰或其他物体碰撞以及失火、爆炸等意外事故所造成的货物全部或部分损失。 3.在运输工具已经发生搁浅、触礁、沉没、焚毁等意外事故的情况下,货物在此前后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04bcd43b1ed9ad51f01df2ed.html

《国际贸易知识-第三章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