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视域下的休闲民宿体验对重宿意愿的影响 - 基于福建省的

发布时间:2020-07-31 17:49:36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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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视域下的休闲民宿体验对重宿意愿的影响 ——基于福建省的调查数据

张倩楠12,范水生12

【摘 要】【目的/意义】目前,我国的休闲民宿行业发展仍处于起步阶段,拟从消费者入手,探讨休闲民宿体验与旅游意向、重宿意愿间的影响关系,旨在增加消费者与休闲民宿的粘度,促进休闲民宿产业更好地经营与发展,以带动乡村旅游产业全面升级,加强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方法/过程】在相关研究的基础上,构建休闲民宿体验-旅游意象-重宿意愿的研究模型,利用SPSS 22.0203份福建省厦门、平潭、武夷山等地的有效问卷进行数据分析,以期梳理三者间的影响关系。【结果/结论】结果表明,休闲民宿体验、旅游意象与重宿意愿的观测变量全部显著相关。休闲民宿体验的5个维度与无形意象显著相关,与有形意象部分显著相关,旅游意象起中介作用。因此,在乡村振兴视域下,休闲民宿发展应精准目标群体客户,强化感官体验;将无形意象有形化,关注关联体验;丰富民宿体验,增强重游意愿。

【期刊名称】台湾农业探索

【年(),期】2019(000)003

【总页数】8

【关键词】休闲民宿体验;旅游意象;重游意愿;乡村振兴

1 研究综述与模型构建

1.1 研究综述

近年来,我国休闲民宿产业蓬勃发展,休闲民宿已经成为现代旅游业中最有发展前景、最具竞争力的产品之一。休闲民宿是引导社会资本下乡,促进产业融合,延长乡村旅游产业链条,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保障。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进一步就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出了具体指导意见,其中将发展乡村民宿列为实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工程的一项重要内容[1]

随着体验经济时代的到来,人们对生活的消费结构需求产生变化,对于旅游住宿的要求不再局限于酒店住宿,休闲民宿就此应运而生。对于休闲民宿的定义,学术界没有统一的标准。国内民宿最早兴盛于台湾,台湾地区2001年出台的民宿管理办法中对民宿的定义较为规范:民宿是指利用自用住宅空闲间,结合当地人文、自然景观、生态、环境资源及农林渔牧生产活动,以家庭副业方式经营,提供旅客乡野生活之住宿处所[2]。本文借鉴前人研究的定义,认为民宿指在乡村中,当地居民以增加自身经济收入、促进当地经济发展为目的,利用自用住宅进行改造,依托当地的生态景观、旅游文化为游客提供体验乡村生活,感受当地习俗,品味当地餐饮的居住之处[3]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042ebc5bef630b1c59eef8c75fbfc77da369976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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