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中心及其职工生命财产平安,根据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国家根底地理信息中心两地办公实际情况,按照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快速反响、协同应对的原那么,制订本预案。 一、突发事件范围
根据突发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处置突发事件分为以下八类: 1、 火灾事件:指电气、雷击、爆炸、燃气泄漏、可燃物、烟头等引发的火情或火灾。
2、 泄密事件:指机要文件、涉密成果、涉密存储介质和密码设备丧失及外泄等事件。
3、 治安事件:指国家财产被盗窃或损失严重,恐惧袭击、爆炸、骚乱或斗殴致人重伤的治安事件等。
4、 设备事故:指核心机房设备〔包括计算机、网络、存储藏份、空调、电力、监控及门禁等〕发生损坏和事故,致使系统瘫痪或正常业务工作无法开展等情况。 5、 测绘生产事故:指测绘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事故或野外作业中遇到自然灾害、车祸和治安犯罪等,造成财产重大损失和人员伤亡等事件。
6、 重要资料遗失或毁损事件:指重要馆藏档案、成果资料、底片、光盘等被盗、遗失及非正常毁损事件。
7、公共卫生事件:指单位办公区域内突发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物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安康和生命平安的事件。
8、自然灾害:指发生地震、洪涝、雷击、风暴或严重危害隐患等,造成财产重大损失和人员伤亡的自然灾害。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1、中心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中心主任组长,党委书记任副组长,成员为中心副主任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名单见附件〕。 领导小组在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对中心28号院和百胜村1号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负全面领导责任,决策重大事件的处理及上报。
2、 领导小组下分设5个应急处置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分别负责中心28号院和1号院范围内各种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善后处理等工作。
3、工作组组成 〔1〕治安消防组
组长由中心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中心保卫处和综治委消防办公室负责人担任;成员由中心和驻1号院单位综治委消防办、保卫处人员及保安队组成〔名单见附件〕。 〔2〕资料保密组
组长由中心分管领导、保密委主任担任;副组长由保密委副主任担任;成员由保密委和保密办成员组成〔名单见附件〕。 〔3〕设备组
组长由中心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网络技术部和行政效劳部负责人担任;成员由网络部和相关部门的责任人组成〔名单见附件〕。 〔4〕平安生产组
组长由中心分管领导、平安生产委员会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平安生产委员会副主任担任;成员由承当外业作业任务的部门和车队负责人组成〔名单见附表〕。 〔5〕卫生灾害组
组长由中心分管领导、防汛抗旱领导小组总指挥担任;副组长由行政效劳部负责人担任;成员由行政效劳部、办公室相关人员组成〔名单见附件〕。 三、处置机制 1、预案启动及终止
〔1〕中心重大突发事件发生时,由相关应急处置工作组第一时间现场判定或根据报告判定后,报领导小组批准,启动应急预案。当事件处置完成后,宣布应急预案终止。 〔2〕如遇国家和本地区突发的社会公共事件,由领导小组按照上级部署,宣布启动应急预案,在事件完毕后或根据上级指示,宣布应急预案终止。 2、应急处置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共性特征,提出如下应急处置机制。 〔1〕发现及报告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现场人员在进展先期处置的同时,迅速向相应工作组报告。 ●工作组人员接到报告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判定事件程度及是否需要社会救助,确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进展相应处置,并立即向领导小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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