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王玲等19名同志第七届毕深教育奖励基金奖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9-03-13 19:02:58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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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王玲等19名同志第七届毕深教育奖励基金奖的决定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毕府发[2012]10

【发布部门】毕节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2.02.22

【实施日期】2012.02.2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王玲等19名同志第七届毕深教育奖励基金奖的决定

(毕府发〔201210号)

为加快我市教育事业的发展,激励广大教师、教育工作者献身教育事业,增强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光荣感、责任感,促进试验区教育事业的新跨越。按照《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地区关于设立毕深教育奖励基金的管理使用办法〉的通知》(毕署办发〔1997016号)文件和《毕节地区教育局〈毕节地区关于设立毕深教育奖励基金的管理使用办法〉的实施意见》(毕地教字〔1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02899a4727fff705cc1755270722192e443658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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