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9-12-02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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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维护公司正常秩序,加强工作纪律,制订本制度; 2.本制度所述考勤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二、工作时间
1、公司工作时间分为标准工时和综合工时两种形式;
1.1标准工时:每月休息6天,按单双周进行单双休(不含国家法定节假日);每日上班时间为9:00,下班时间为1800;午休时间为1200-1400
1.2综合工时:结合业务需要,上下班、休息时间根据实际工作情况排班,以部门排班为准,如有变动需报人事行政部备案; 2、各校区/部门上班时间有以下情况,则工作时间可做调整如下,但须经部门负责人确认统一,且在钉钉考勤打卡钟备注:
2.1如果早上提早1小时以上到公司,则当天下班可提前至530分下班;
2.2如果前一天晚上因工作安排较晚,则次日工作时间可做调整如下:
1)前一天晚上活动21:00前结束,则次日早上上班时间可推迟至10:00
2)前一天晚上活动21:00后结束或在二线城市开展工作,则次日早上上班时间可推迟至10:30



3.考勤期:为每月第一个工作日至最后一个工作日;人事行政部于次月5日前(遇节假日顺延),将当月考勤情况整理汇总、核查、异常情况公示(公示时间3日),以此作为计发工资的考勤依据; 4.考勤方式:公司全体员工采用手机钉钉定位打卡,每天上下班必须各打卡一次。具体岗位如下:
4.1按正常上下班时间公司或校区定位指定位置打卡,若在上班途中打卡或者公司附近打卡不符合标准,一律按矿工处理;
4.2如中途因工作外勤,则需钉钉进行外勤打卡,需在到达和离开外勤地定位打卡;
4.3教师外出教学,到达和离开教学所在地需进行外勤打卡。
三、日常考勤规定 1、外出:
1.1员工工作时间不在办公室办公,而在外公干的,视为外出; 1.2分类:
1)直接外出:员工上班时间直接在外公干,不回公司的,上午上班、中午下班、中午上班和下午下班时需通过“钉钉”进行外勤定位打卡;
2)上班后外出:员工在到公司打卡后外出办公的,到达公干地和离开公干地都需要在“钉钉”进行外勤定位打卡;
3)“钉钉”外勤定位打卡,需要与公干地名称一致,如果没有公干地名称,则在附近200米范围方可;
4)员工外出没有得到部门主管确认同意私自外出的,或遇上班


时间超过2小时联系不上,视为旷工,按旷工处理;
2、请假:
员工请事假、病假、丧假、产假、陪产假、婚假、哺乳假、调休等,必须在钉钉上提前提交请假审核,注明请假日期、请假事由及请假类别,根据请假天数,经部门负责人及以上领导等相关审批人审批通过并报人资行政中心备案,方可视为请假通过。
1)员工请假3 天内(不含3天),至少提前一天申请,由分校/部门负责人审批通过;
2员工请假3天至5天,需提前三天申请,并安排岗位代理人,由分校长/部门负责人批准后,还需人资行政中心负责人、副总经理审批;
3员工请假6天及以上,需提前一周申请,并安排岗位代理人,经分校长/部门负责人、人资行政中心负责人、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审批;
4)分校长请假由部门负责人、人资行政中心负责人、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审批。
5)部门负责人请假由人资行政中心负责人、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审批。
3、加班
3.1加班:非上班时间因工作需要延长工作时间或休息日工作的,视为加班;公司原则上不支持加班; 3.2加班分类:



1工作日加班:自下班后开始计算,超过2小时计作加班处理,加班4小时计0.5天加班,不足2小时不予计算,具体计算时间按四舍五入法计算;
2休息日加班:按照正常出勤时间计算,不足0.5天不予计算,不足全天按0.5天计算; 3.3以下情况不作为加班处理:
1)实行综合工时制的岗位(如业务岗等),不计算加班; 2)由于工作失误而造成返工或事故处理延时的,不作为加班; 3.4因工作需要必须加班的,必须提前钉钉进行“加班申请”,并写清加班理由、工作内容、加班时间等信息,报部门主管、人事主管审批,加班可累计申请调休;
3.5加班考勤:员工加班需打卡以证实加班时间; 3.6所有加班均只能按调休申请处理;
3.7员工因工作需要进行调休,须在钉钉上提交调休审批,注明加班时间和调休时间,经部门负责人及以上领导审批通过后方可调休。原则上连续休假不得超过 5 天(含公休),超过 5 天的,须报总经办及总经理审批。
四、出差
1、员工出差公干,须至少提前一天在钉钉上提交出差申请,注明出差日期、出差地点及出差事由,经部门负责人及以上领导签字审批后,方可出差。
2、如实际出差时间和预计出差时间有出入的,须在出差返回前重新


提交延长出差时间的申请,审批通过后方可继续出差。 3、出差期间保持手机通信畅通,以便联络;
五、考勤违纪
1、分类:迟到、早退、忘打卡、旷工,其中考勤违纪罚款将作为公司活动储备金,交到公司前台或者各校区考勤箱内,在举行员工活动时使用; 2、违纪行为
2.1迟到:超过上班规定时间1小时内者,即视为迟到; 1)每月累计迟到3次(含3次)以下且15分钟(含15钟)以内迟到不扣款;
2)每月累计超过3次以上或时间超过15分钟以上,但不超过半小时的迟到,每次按20元乐捐;
3)每月累计超过3次以上或超过半小时以上的迟到,每次50元乐捐;
4)迟到2次以上者,扣当月全勤奖,并无转正、晋升等机会,情节严重者予以降级、降薪直至辞退; 2.2早退:比下班时间提早离开,即视为早退; 1)每月累计3次内(含3次)每次乐捐20元; 2)每月累计3次以上每次乐捐50元;
3)早退2次以上者,扣当月全勤奖,并无转正、晋升等机会,情节严重者予以降级、降薪直至辞退; 4)迟到、早退不得以调休抵扣;



2.3忘打卡:在工作时间内准时上下班,但没有打卡记录,视为忘打卡;
1)考勤无记录者,员工须与人力资源部进行核实证明,提供证明人并需钉钉补交补卡申请;

2)忘打卡3次内(含3次)不予扣款,3次以上,每次乐20元;
3)如因网络或其余临时问题不能打卡,在向人事行政部说明情况下另行处理。 2.4旷工
1)迟到、早退超过1小时视为旷工半天,超过3小时视为旷工一天;
2)未办理请假手续或请假未被批准不到岗或打卡后未出勤视为旷工;
3)无故擅离工作岗位1小时以上者(含1小时),视为旷工一天;
4)采用不正当手段骗取、涂改、伪造医院病假证明、病历或处方而请病假视为旷工;
5)超过休假、请假期限或请假不按规定时间上班的,超过部分为旷工;
6)因公外出未按规定时间返回,且未向部门主管联系说明情况,超时不归的按旷工处理;
7)离职人员逾期不办理移交,或未办妥离职手续即离职,


视为旷工;
8)旷工半天扣款半日工资的3倍; 9)旷工一天扣款日工资的3倍;
10连续旷工三天视为自动离职,全年累计旷工六天视为自动离职,凡自动离职员工不计发薪酬; 2.5考勤计算:
1)迟到、早退、忘打卡超过3次将扣除全勤工资; 2)对考勤弄虚作假的行为公司将给予严肃处理,一经发现考勤弄虚造假,造假者将扣除当月全勤工资和岗位工资,包庇者将扣除当月岗位工资;
六、休假管理 1、休假项目
在公司工作的员工可休病假、丧假、婚假、产假、产检假、 陪产假、哺乳假等,并享受正常公休、带薪休假和国家法定节假日。
2、休假规定
遇公休、带薪休假及法定节假日,公司统一按年度休假方案执 行。遇特殊情况,公司会重新下发通知安排。
3、请假规定
3.1调休
1)调休:员工加班后,累计的加班时间可申请调休,但必须得到部门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调休,调休手续同请假手续;
2)调休最小调休单位为0.5天,不能按小时调休;



3)年度未调休不跨年累计(以自然年度为准); 4)员工未履行正常的调休手续按旷工处理; 3.2事假:
因个人私事处理而申请的假别,全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30天,超过天数按旷工处理;事假按实际天数扣除日薪;
3.3病假:
1)员工生病进行治疗而申请的假别,三天以内(不含三天)病假需持有医疗诊所及以上医院相关证明;
2三天以上的须提供医院的医疗证明、病历和医院缴费单据(盖章有效),普通疾病、慢性病三天以上不超过 2 周的病假,须另附医院出具的建议休息的证明,并根据实际情况与部门主管和公司行政人力资源中心第一时间进行沟通,方可休假,否则按事假计算,无请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
3.4丧假:
员工的直系亲属,包括父母(公婆、岳父母)、配偶、子女,不幸去世的,给予 3 天带薪丧假;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去世的,享受 1 天带薪丧假;
3.5婚假:
1)进入本公司后试用期满的正式员工享受带薪婚假,达到法定婚龄(即男满 22 周岁,女满 20 周岁),并依法履行正式登记手续,自结婚证颁发之日起,一年内给予3 天婚假;

2)员工须提前一周提出婚假申请,并提供双方结婚证、双方身


份证;
3)若公休日或节假日与婚假重复,则计入婚假天数,不予延长;
4婚假为一次性休假,一年以内未休完的(因公的除外作自动放弃处理,不补休,不补偿。
3.6产假及产检假:
符合国家生育政策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女员工,可凭准生证享受法定产假;
1试用期满的女员工生育,符合国家生育政策者,享受 10 带薪产检假,享受产假 158 天;
2)流产假:女员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享受十五天产假;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的,享受四十二天产假;
3)怀孕员工应于预产期前6个月通知公司,如未通知公司而引起的任何后果员工自负,并在产假前做好工作交接手续;
4)产假包括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在内,即按日历天数计算,产假及其它计划生育假须一次性休完;
5)员工休产假期间,公司将填补其空缺职位,产假结束后,公司内如有同等薪资和职位存在,将优先考虑该员工,否则,公司有权另行安排其他工作;
6)员工休产检假,须在钉钉上说明怀孕当时的月份及周数,并提供医院当天产检记录;
7)怀孕 12-28 周左右(即怀孕第 3456月),每月产


检一次;28-37 周左右(即怀孕第 7-8 月),每月产检二次;37 后(即怀孕第 9 月),前半月每周产检一次,后半月根据实际情况与部门领导及人资行政中心对接完毕后,方可开始休产假;
8产检假为每月固定休假,不允许连休,如遇当月未休产检假,则视为当月假期自动作废,不予补休;
9)员工休产假须附结婚证、准生证、出生证明的复印件; 3.7陪产假
1)符合国家生育政策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男员工,可凭准生证在配偶生产的第一个星期内享受法定3天带薪陪产假;
2)审批与手续:员工请陪产假需附结婚证、准生证、婴儿出生证明的复印件。
3.8哺乳假:
员工在产假结束后,按规定时间来公司报道,自上班当天起,半年内享受每天 1 小时哺乳假,享受时间为下班前提前 1 小时, 1700-1800。哺乳假以小时为单位计算,不得拆开休息,如未休者,不补休,不补偿。
3.9年假:
1)累计在公司工作满1年以上的员工,根据公司业务情况,可享受年假7-15天;
2)年假的计算方法为:员工入职日至第二年的入职日为一年,满一年后可享受年七天休假,以后在职每工作满一年加一天,年假15天封顶,年假不跨年累计使用;各部门在确保完成工作任务的前


提下,根据实际情况批准员工的带薪年休假;
3年假休息时间一般统一为寒假或暑假放假闲暇期间; 5)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带薪年休假: 1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2)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3)一年内事假累计超过15天者,当年不再享受带薪年假; 3.10有关请假的其它规定
1)请假类别:包括事假、病假、婚假、产假、陪产假及丧假;申请以上假别时,超过3天(含3天)的需交接手中工作,指定职务代理人,确保工作连续性;请假按期回来上班,需及时到行政人力资源中心销假。
2)每月员工例会、部门每周例会,参加会议的人员不允许调休或者请假,否则按双倍扣薪处理,如有特殊情况另行说明;
3)公司集中培训时参加的人员,在培训期间请假双倍扣薪; 4)大型活动以及公司提前通知不允许请假的时间段内请假按双倍扣薪处理;
七、值班
1、业务部门需要安排员工在休息日值班,应提前做好值班表,轮流值班;
2、每月末制定下月值班安排表,并报人事行政部备案;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0137fd953868011ca300a6c30c2259010202f3f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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