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9-12-02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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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维护公司正常秩序,加强工作纪律,制订本制度; 2.本制度所述考勤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二、工作时间
1、公司工作时间分为标准工时和综合工时两种形式;
1.1标准工时:每月休息6天,按单双周进行单双休(不含国家法定节假日);每日上班时间为9:00,下班时间为18:00;午休时间为12:00-14:00;
1.2综合工时:结合业务需要,上下班、休息时间根据实际工作情况排班,以部门排班为准,如有变动需报人事行政部备案; 2、各校区/部门上班时间有以下情况,则工作时间可做调整如下,但须经部门负责人确认统一,且在钉钉考勤打卡钟备注:
2.1如果早上提早1小时以上到公司,则当天下班可提前至5:30分下班;
2.2如果前一天晚上因工作安排较晚,则次日工作时间可做调整如下:
1)前一天晚上活动21:00前结束,则次日早上上班时间可推迟至10:00;
2)前一天晚上活动21:00后结束或在二线城市开展工作,则次日早上上班时间可推迟至10:30;
3.考勤期:为每月第一个工作日至最后一个工作日;人事行政部于次月5日前(遇节假日顺延),将当月考勤情况整理汇总、核查、异常情况公示(公示时间3日),以此作为计发工资的考勤依据; 4.考勤方式:公司全体员工采用手机钉钉定位打卡,每天上下班必须各打卡一次。具体岗位如下:
4.1按正常上下班时间公司或校区定位指定位置打卡,若在上班途中打卡或者公司附近打卡不符合标准,一律按矿工处理;
4.2如中途因工作外勤,则需钉钉进行外勤打卡,需在到达和离开外勤地定位打卡;
4.3教师外出教学,到达和离开教学所在地需进行外勤打卡。
三、日常考勤规定 1、外出:
1.1员工工作时间不在办公室办公,而在外公干的,视为外出; 1.2分类:
1)直接外出:员工上班时间直接在外公干,不回公司的,上午上班、中午下班、中午上班和下午下班时需通过“钉钉”进行外勤定位打卡;
2)上班后外出:员工在到公司打卡后外出办公的,到达公干地和离开公干地都需要在“钉钉”进行外勤定位打卡;
3)“钉钉”外勤定位打卡,需要与公干地名称一致,如果没有公干地名称,则在附近200米范围方可;
4)员工外出没有得到部门主管确认同意私自外出的,或遇上班
时间超过2小时联系不上,视为旷工,按旷工处理;
2、请假:
员工请事假、病假、丧假、产假、陪产假、婚假、哺乳假、调休等,必须在钉钉上提前提交请假审核,注明请假日期、请假事由及请假类别,根据请假天数,经部门负责人及以上领导等相关审批人审批通过并报人资行政中心备案,方可视为请假通过。
1)员工请假3 天内(不含3天),至少提前一天申请,由分校长/部门负责人审批通过;
2)员工请假3天至5天,需提前三天申请,并安排岗位代理人,由分校长/部门负责人批准后,还需人资行政中心负责人、副总经理审批;
3)员工请假6天及以上,需提前一周申请,并安排岗位代理人,经分校长/部门负责人、人资行政中心负责人、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审批;
4)分校长请假由部门负责人、人资行政中心负责人、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审批。
5)部门负责人请假由人资行政中心负责人、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审批。
3、加班
3.1加班:非上班时间因工作需要延长工作时间或休息日工作的,视为加班;公司原则上不支持加班; 3.2加班分类:
1)工作日加班:自下班后开始计算,超过2小时计作加班处理,加班4小时计0.5天加班,不足2小时不予计算,具体计算时间按四舍五入法计算;
2)休息日加班:按照正常出勤时间计算,不足0.5天不予计算,不足全天按0.5天计算; 3.3以下情况不作为加班处理:
1)实行综合工时制的岗位(如业务岗等),不计算加班; 2)由于工作失误而造成返工或事故处理延时的,不作为加班; 3.4因工作需要必须加班的,必须提前钉钉进行“加班申请”,并写清加班理由、工作内容、加班时间等信息,报部门主管、人事主管审批,加班可累计申请调休;
3.5加班考勤:员工加班需打卡以证实加班时间; 3.6所有加班均只能按调休申请处理;
3.7员工因工作需要进行调休,须在钉钉上提交调休审批,注明加班时间和调休时间,经部门负责人及以上领导审批通过后方可调休。原则上连续休假不得超过 5 天(含公休),超过 5 天的,须报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