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物认领

发布时间:2012-03-23 17:19:51   来源:文档文库   
字号:
北京失物招领规定暂不变 900万现金无人认领 http://news.QQ.com  2007年04月11日01:35   北京晨报    评论3条 第 1 2 页 第 1 2 页 从2003年中国第一家有尝失物招领网诞生开始,有偿失物招领与拾金不昧就成了社会各界争议的热点,一场失物现代管理经营方式和拾金不昧的传统道德之间的较量在争议声中持续着,争论的焦点之一就是有尝失物招领在中国没有法律依据,而随着2007年3月《物权法》的出台,特别是对有尝失物招领方式的肯定,一石击起千层浪,有偿失物招领再次成为社会各界争议的焦点。为此,记者对京城的失物招领进行了全面的采访。 乞力马扎罗雪顶可能10年内融化,“赤道雪山”奇观将与人类告别… 成都醉驾案疑犯被改判为无期 [孙伟铭父亲称判决不公拟上诉][更多] ?新疆发布公告依法打击针刺犯罪活动 ?加拿大部长称希望赖昌星能考虑自愿返华 ?印媒再次宣称中国士兵"入侵印度领土" ?山西致277人死溃坝事故现场将建警示广场 ?河南平顶山矿难已造成44人死35人失踪 ?推广 | 注意!资金正在流向以下板块! 独家:历史学家眼中60年中国 [日军国主义不会复活][中国民族自信心重建] ?深度 | “快女”粉丝江湖的“无间道” ?军事 | 美军将解放军列为假想敌 ?博客 | “砖家”点评快女 赌城结婚的明星 ?互动 | 真实记录一个农民工的北漂生活 ?推广 | 中信信用卡免费申请 即获QQ会员 失主悬赏 为寻失物最高奖5万元 ●来源:FM1039北京 交通广播网 记者在FM1039北京交通广播网站上看到了专门设立的“失物招领”专栏,记者随后对该栏目上一共刊登的16条失物信息进行了回访,他们都是支付了300元一次的失物招领信息费后播放自己的失物招领信息的,除了5条信息无法联系上失主外,记者对余下的11条失物信息进行了有效的回访,失主都是悬赏找寻失物,公开的金额基本上都在1000元以上,记者对没有公开具体酬谢金额的失主进行了访问,最高奖金愿意出到5万元,最低的为1000元,除了两名失主通过交通台信息找到自己丢失的物品外,余下的至今没有找寻到自己的失物。其中超过6成的失主接到过谎称捡拾者诈骗的电话,但因无法说出失物的具体特征而没有得逞。 两次转手领回皮包证件 悬赏最高的李先生连续经历过两次遗失贵重物品,第一次在交通台刊登悬赏招领信息后,一直没有消息。第二次意外地接到了捡拾者的电话,一位市民在马路边捡到了装有李先生护照、证件、银行卡的皮包,立即跟他取得了联系,尽管皮包里的现金等贵重物品已经被第一个捡去他皮包的人拿走了,但李先生出于感激,强 行支付给那位送还他皮包的市民5万元现金。 捡到失物找人索要酬劳 成功地找回失物的两名失主,其中一名失主丢失的仅仅是一卷图纸,失主给了送回图纸的出租车司机200元酬劳。另一名失主李先生告诉记者,他刚下车就发现丢了东西,因有的票,立即与出租车公司联系,结果该公司一直称联系不上,之后又称司机没有发现失物,李先生在交通台播放寻物启事后,有人与他联系,索要了2000元酬劳后才将东西还给他。他无意中从对方口中获悉,他只是替一位司机朋友前来交换领取酬劳的,李先生没有证据证明就是自己当时乘坐的出租车司机捡到的,只好给钱了事。 捡拾者遇到失主不还失物 失主史先生的寻物经历更是传奇,在他在交通台播放失物信息后,立即有人与他取得联系,并说出了失物的详细特征,对方嫌1000元酬劳太少,随后就没有了消息,后来史先生在一家网络商店购物时,对方因留有他的手机号主动问起“你是不是去年丢东西的史先生”,确认后答应不要钱换他的物品,过了一段时间后,对方换了手机又没有了消息。因为时间久了,丢失的东西又不贵重,史先生也没有继续通过网站去找寻那位捡拾者。 记者试图联系交通台专门负责失物招领的有关人士时,该台的电话一直处于播放音乐的状态。 招领处 发还失物数量不足一成 ●来源:市公安局捡拾物品招领处 待领失物大到汽车小到钥匙 3月27日上午,记者来到了位于西城区德外新德街29号的北京市公安局捡拾物品招领处,仅有20来平方米的失物展览大厅摆满了货架和货柜,里面琳琅满目地摆放着手表、相机、钱包、手机、钥匙等各种失物,整个展览大厅除了三四名工作人员外,在记者停留的两个多小时里,没有一位失主上门查询或认领,也没有前来上交失物的市民。 据在该招领处工作了数十年的老员工王运宗介绍:上世纪六十年代是招领处最热闹的时期,每天都有上万件东西上交到这里,就是捡到一分钱也送过来。从五十年代到七十年代平均每年上交的物品有10万件左右。从八十年代开始,上交到招领处的捡拾物品开始减少,每年1000件左右,并且有逐年递减的趋势。招领处收到的物品,大到汽车、冰箱,小到钥匙、月票夹,无所不包。对那些时间长了容易长毛的物品,招领处工作人员还要用紫外线灯光照射消毒。现在捡拾物品的来源主要靠各公安分局、所属派出所、百货大楼等单位主动上交,个人捡拾后直接交到招领处的微乎其微。捡拾物品以派出所等单位就近发还为主,如果1至3个月内无人认领,就交到招领处保管,一年后还是无人认领的话,就销毁处 理或者送到废品收购站、典当行,作价变卖然后上交国家。 900多万元现金无人认领 据招领处的陈卫民科长介绍,招领处如今已有51年历史了,它接收过的捡拾物品累计达到5000多万件,光现金就有1000多万元。虽然50来年“捡钱”达到1000多万元,但迄今为止招领处向失主发还的钱只有30多万元,现在每年接收的1000多件捡拾物品只有七八十件归还失主,大部分物品都处于无人认领的状态。陈科长向记者分析了个中原因:“现在收到的物品中,衣服、帽子占很大部分,相机每年有七八十台,雨伞有一二百把,除此以外就属手机和数码相机价值较高。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如今丢个十元八元钱,丢块普通手表什么的也不会让人心疼,像最容易通知主人的身份证等物品,很多人即使接到认领通知也不来,约占每年通知总数的10%。另外,很多人丢失了证件、合同、钱包、钥匙等物品,也不会想到来捡拾物品招领处寻找。” 八成失主认领后口头感谢 记者从王运宗口中获悉,被认领的失物八九成都 是证件类的物品,二代身份证一般都会邮寄给失主,一代身份证由于已经全面更新,很少邮寄了。而在这些证件中,经常能见到假证件的身影,像二代身份证中的假证比较多。 当记者问起失主认领失物的心态时,在招领处工作了数十年的王运宗感触特别深:“失主前来认领到自己丢失的物品后,一般都会表示感谢,大多是口头感谢,偶尔也会有写书信前来表示感谢的。表示感谢的失主大概占八成左右的样子,另外有一两成人不会表示感谢,有的甚至还会抱怨,嫌招领处没有更快地把失物交到他们手上。” 中国失物招领网创始人、网站总经理高浩告诉记者:“我们网站开办两年多以来,所刊登的招领信息中,大部分是失主刊登的丢失信息,招领信息只占一两成,其中丢失信息中60%的失主明确表示会支付报酬,作出了明确悬赏的承诺。” 权威发布 酬劳无出处 招领规定暂不修改 《物权法》出台后,招领处是否会关于有偿失物招领的条款对目前的无偿招领规定作一定调整呢?招领处有关负责同志向记者证实:“尽管此前没有遇到索要报酬的市民,但捡到失物后上交确实有一定的支出成本。比如有人从昌平捡到失物后上交到招领处,光路费就不少,还得耽误大半天工夫。 《物权法》颁布后,随之而来的是市民上交失物索要报酬的问题。以前很多捡到东西的市民会直接把失物交到就近的单位保卫处,但现在市民一般都会交到就近的派出所,这也导致上交失物的成本有所增加。但招领处做的是无偿公益事业,倡导的是拾金不昧的精神,再说招领处 也没有对应的资金支付市民酬劳,所以暂不会修改无偿招领规定,也不会支付捡拾失物的市民酬劳。” 专家观点 有偿失物招领 期待政府牵头 著名社会学家、北京大学社会学系夏学銮教授详细解析了“有偿失物招领”举步维艰的三大弊端,他告诉记者:首先,“有偿失物招领”违背中华民族几千年来的道德传统,冲击的不是一般的社会道德准则,而是直接冲击到了“拾金不昧”这样的传统道德底线,破坏了最基本的道德防线。人们会从思想根本上反感、反对。其次,有偿失物招领助长少部分人的逆反心理:凭什么我捡到东西后要让你拿去赚钱?与其那样费事费时,还不如干脆自己留下算了。那样做反而助长了不良社会风气的滋生和蔓延。最后,作为一个企业而言,有偿失物招领公司缺乏市场。表面上丢失东西多并不代表这些丢失东西的人就会完全成为有偿招领的客源。如果真要用价值来衡量的话,人们更习惯于捡到东西后交还失主,失主出于感激,主动给予自己一定的报酬,而不是赤裸裸地拿自己的道德去进行交易,并且交易价格显得十分微乎其微。特别是捡到贵重物品后,即使要交,对方也会交到可信的政府有关部门或机构,而不会交给一个以赢利为目的的企业。因此,夏教授分析认为,“有偿失物招领”在中国是没有前景可言的。当然,有偿的“拾金不昧”的运作,不一定就要搞公司化的市场模式。如果这种尝试由政府部门或公益组织来操作,在承认经济利益的前提下把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也许更能为广大失者和拾者所接受。 《物权法》拾得制度促进拾金不昧 中国物权研究课题组负责人之一、中国《物权法》草案建议稿主要起草人、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孙宪忠认为:《物权法》是对传统美德的玷污的看法是错误的,属于对法律的不理解,因为法律不是以圣人之道所确立的行为准则,而是以普通人的行为确立的行为规范,《物权法》规定的拾得制度,是促进人们拾金不昧,而不是鼓励人们占有别的东西,如果你要以圣人之道为法律的话,那社会上的人就都成罪犯了。 四大场所成失物主要来源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市民最易在四类场所丢失物品。 百货大楼 北京市百货大楼的失物招领处设在了顾客服务部。据卖场管理部工作人员介绍,百货大楼80%的失物会被丢失的顾客领回。顾客们丢失的东西五花八门,有手机、相机、现金及刚买的羊绒衫、套装、旅游鞋等。上缴失物的基本上都是商场售货员,顾客捡了东西上交的现象几乎没有。等到一定期限,就上缴北京市失物招领处。 出租车 记者从出租车 公司、招领信息网上看见,东西落在出租车上的人越来越多,乘客会通过交通台寻找落在出租车上的重要物品。据交通台的工作人员介绍,虽然一些失主声明愿意付费找回失落物品,但是真正能找回来的可能性比较小。 机场 仅2006年一年,旅客们居然在首都机场丢掉了1178部手机,162台笔记本电脑,203个钱包,195件数码产品,旅客丢掉的东西千奇百怪,五花八门。其中,日常用的手机、数码相机、摄像机、笔记本电脑等应有尽有,2006年全年,仅首都机场安检部门就累计拾到了30万元的各种币种支票。粗略估计,这些财物的价值高达数百万元。据机场工作人员介绍,赶点旅客和有人同行的小团队成为最容易丢包人群。 火车站 记者从北京西站客运车间了解到:北京西站的失物招领处设在出站口,但那里基本上起到的是捡拾物品库房的作用。站内各个候车室、服务台,如果有捡拾物品,都会马上交到总服务台,广播寻找失主。只有那些在列车上捡到的,而且找不到失主的物品,才会被交到失物招领处登记、保存。旅客丢失的东西五花八门,贵重的有手机、笔记本电脑、证件、钱包等,还有的丢了衣服、食品。 他山之石 国外相关法律规定 日本:遗失物法第4条“拾行者的酬劳金请求权”规定:受物品返还的人,应向拾得者给予不少于物品价格的5%,不多于物品价格20%的酬金,但国库和其他公法人,不得请示酬劳金。 瑞士:民法典第722条中“所有权的取得与交回”规定:遗失物交与失主的,拾得人有请求赔偿全部费用及适当报酬的权利。 新闻链接 有偿信息增值服务 生意红火 尽管中国失物招领网一再声称其失物招领信息刊登完全是公益性质的无偿服务,但记者在该网站的首页上却赫然发现收费招商的“招领牌”,而与市公安局招领处无偿招领遭遇无人认领的尴尬局面截然不同的是,中国失物招领网的“招领牌”生意却异常红火。 中国失物招领网创始人、网站总经理高浩告诉记者:“招领牌是中国失物招领网特别推出的防丢失产品,每个招领牌所拥有的号码具有全国唯一性;就相当于物品的身份证,是证明物品身份的重要依据,也是拾获者联系您的重要途径!您可以节省在物品丢失后张贴告示、发布信息和四处寻找的费用与成本。拾获者在看到招领牌后自然会与您本人取得联系。至于当事双方是否支付酬劳,得他们自己决定。 “我们做这个网站的目的,仅仅是为了推广一种概念。以前我们做有偿招领网站初期时,也是这么想的。以前我们刊登一则失物招领信息,刊登时间一个月,收取215元的费用,表面上看利润空间比 较大,但实际上这样做的市场十分有限,不可能有丰富的失物信息,这样的话就会严重制约客户的加入,并且社会口碑也不好。 “如今仅仅一个月的时间,我们售出数量已经达到3000个了,其中30%为个人购买,70%为团体购买。尽管我们对失物招领信息的公布是无偿的,没有从中收取费用,实际上还是在利用失物招领信息获取利润,只不过是在做失物招领信息的增值服务。” 本版文并摄 晨报记者 刘宏伟 http://news.huash.com/gb/news/2005-12/08/content_2426286.htm 央视关注“500元失物酬单” 市民称是变相勒索 相关新闻:“拾主”500元“酬单”开向失主 拾金不昧要变味 本报讯 (记者 李海涛)“500元‘酬单’开向身份证失主”一事,经本报昨日报道后,在全国范围内引起强烈反响。就在“新浪”、“百度”、“新华”等知名门户网站争相转载文章、本报参与热线不断时,中央电视台《社会记录》栏目和江苏电视台先后致电本报,对此事也予以高度关注。 500元“酬单”引起全国关注 央视关注“500元失物酬单” 市民称是变相勒索 news.huash.com   2005年12月08日 02:54:39  来源:三秦都市报 每天第一眼,关注身边实事新闻!移动/联通用户可编辑‘XWKB’分别到02323/2323,订阅新闻快报!   相关新闻:“拾主”500元“酬单”开向失主 拾金不昧要变味   本报讯 (记者 李海涛)“500元‘酬单’开向身份证失主”一事,经本报昨日报道后,在全国范围内引起强烈反响。就在“新浪”、“百度”、“新华”等知名门户网站争相转载文章、本报参与热线不断时,中央电视台《社会记录》栏目和江苏电视台先后致电本报,对此事也予以高度关注。   500元“酬单”引起全国关注   “两位王姓先生都在失物招领网上为一个身份证开出了500元的‘酬单’,因为‘拾主’和‘失主’为此报价的出发点不同,所以才引发了争议。其实,如果细细品味其中内含,无外乎现代意识和传统观念在‘拾金不昧’一事上的冲撞。它所暴露出的问题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酬金’,更是一个深层面上的潜在社会问题,这就是包括央视在内的其它媒体之所以对此感兴趣的关键。”昨日上午9时12分,中央电视台《社会记录》栏目的一位女记者,从“新浪”网上看到本报刊发的《500元“酬单”开向身份证失主》文章后,主动打电话给本报记者,表示央视也将介入报道此事。随后,江苏电视台新闻部也致电本报,向记者了解该事件的相关情况和部分当事人的联系方式,表示也将关注此事。   市民热议“拾主开酬单”    就在全国媒体对此事表现出极大兴趣时,本报为此开通的读者参与热线电话和电子邮箱也是热闹非凡,一位姓杨的先生打进热线说:“失物”,尤其是个人的证件,在某种程度上它会影响一个人的命运,必要时给“拾主”一些报酬是应该的,即使对方没有开口要,也应该主动给人家。他告诉记者,大学毕业找工作时,他急需的身份证和档案不慎丢失。当时,如果捡到的人开出5000元“酬单”他也愿意给,否则也不会因此丢了一份非常好的工作。一位姓刘的先生通过电子邮箱,也表达了同样的看法。他认为,实际上寻找失主也是需要付出成本的,比如时间、精力和金钱等。而更重要的是,适当的报酬可以鼓励拾到东西的人寻找失主。总的来说,只要有人愿意归还失主,要点酬金不为过,况且,这对“拾主”和“失主”双方而言也是一种互利互惠。   而反对者则认为,如果失主自愿给报酬,那么捡到失物者收一点无可厚非,但是如果明码标价,是不是就变成一种“交易”了?也有人明确提出这种做法是对传统“拾金不昧”美德的冲击。西安市南郊的张先生打来电话说:其实对方即使不提出要酬金,为了报答好心人,我也会甘愿给他付酬。但是,对方如此直白的“索酬”方式,我实在无法接受,相信其他人遇此事也会有同感。“我担心的是这样的‘失物招领’会不会成为某些犯罪分子勒索失主的渠道?”在媒体工作的张先生提出了自己的疑问。曾经被盗贼偷过车牌勒索钱财的市民马先生担忧地说:“如果以后这样的‘失物招领’真的受到关注了,很难说像我一样被偷的车牌不被盗贼拿到网上来‘拍卖’!”   失物归还收多少“酬金”合适?如此“有偿招领”是否会助长敲诈勒索之风?“拾主”公开向失主开出“酬单”是否太直白?欢迎社会各界就此发表各自的看法。热线电话:029-82243110 82245949,参与邮箱:haitaoti2003@yahoo.com.cn 核心提示: 近日,宿州论坛上一位网名为“壳砬头”的网友发布了两个失物招领的帖子,迅速引起广大网民的围观,在发帖后的第二天就有两位失主前来认领并对发帖者表示感谢。这位爱心人士名叫杨剑峰,是埇桥区公安局打黑除恶中队的一名工作人员。 近日,宿州论坛上一位网名为“壳砬头”的网友发布了两个失物招领的帖子,迅速引起广大网民的围观,在发帖后的第二天就有两位失主前来认领并对发帖者表示感谢。这位爱心人士名叫杨剑峰,是埇桥区公安局打黑除恶中队的一名工作人员。 牛大爷拾荒捡到钱包 “这些钱包 都是我们家隔壁的牛大爷捡到的,我只是帮助他来寻找失主,这也是举手之劳。”杨剑峰对记者说。据介绍,这位捡到钱包的牛大爷家住在宿城大泽社区,今年70岁左右,一直和老伴生活在一起,由于平时家里没有什么经济来源,日子过得很是拮据,牛大爷就利用闲暇时间在宿城的大街小巷拾荒。时间久了,就会捡到一些钱包、证件、卡之类的东西。牛大爷知道杨剑峰在公安局工作,每次都把这些捡到的证件交给杨剑峰,让他帮忙寻找失主。但由于捡到的证件信息大多都不完整,还有的证件是外地的,很难找到失主。 牛大爷告诉记者,就在一周前,他在大泽社区附近的垃圾桶里一下子捡到了两个空钱包,随后又找到两个身份证还有几张银行卡等。“我估计是小偷翻完钱后,直接就把钱包和卡一起丢到垃圾桶里了。我年龄虽大,也知道身份证和银行卡丢了不好办,能为别人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我也感到特别高兴。” 网上发帖寻钱包失主 “因为年前我曾帮牛大爷寻找到一个钱包的失主,这次牛大爷又过来让我帮他寻找最近捡到的钱包失主,我当时正在上网,灵机一动,也许网上能找到呢?”于是杨剑峰拿来相机把牛大爷带来的失物拍下来传到了宿州论坛上。“我当时也就抱着试试看的态度,谁知还真在网上找到了两名失主。” 杨剑峰告诉记者,由于是第一次在网上发这种帖子,没什么经验,一些细节没有做好。比如失主的身份证、钱包和卡之类的东西拍下来后就直接上传了,网友能清楚地看到身份证上的很多信息。这样可能侵犯了失主的隐私权,后来我听取了网友的建议,马上把照片中身份证号码处理掉了。 记者浏览论坛的回帖发现,大部分网友对杨剑峰此举表示支持。当得知发帖第二天就找到了两位失主后,有位网友在跟帖中建议:“论坛应成立失物招领处,发挥人多力量大的优势。” 目前已找到三名失主 年前,牛大爷捡到了一个钱包,里面有身份证、银行卡、商场会员卡等。“当时牛大爷找到了我,我看到一张比较熟悉的蛋糕店的VIP卡,拿到蛋糕店通过查询,找到了失主的联系方式。”杨剑锋说。据了解,这位失主后来还专门到牛大爷家表示感谢。 杨剑峰告诉记者,从年前到现在他和牛大爷已经找到了三位丢钱包的失主,这三位失主均为宿城人。“我这里还有两张身份证和一些银行卡到现在还未找到失主,这两张身份证上显示的姓名分别是萧县马井镇的张瑾和砀山县城关镇的许侠。” 据了解,杨剑峰发帖的第二天,就有两位宿城本地人前来领丢失的钱包,这两位失主中其中的一位许女士告诉记者:“我都打算去补 办身份证了,后来朋友在网上看到这个帖子,马上告诉了我,钱包里的身份证、水卡、医保卡、购物卡一张都没有少,当我拿到失而复得的钱包时非常激动,世上还是好人多呀!”许女士感叹。 ●文/图 记者 付子峰 实习生 刘春艳 城市晚报讯 “上世纪七十年代的时候公安局有失物招领处,那个屋子挺大的,里面堆放了很多大家捡来的东西。”贾秉德老人今年78岁了,曾是一名老公安民警的他始终保持着为人民服务的那份激情。老人说,现在捡到东西的人越来越多了,所以他希望长春市公安局能恢复当年的失物招领处。为此,他还用了几天时间写了一个《关于恢复长春市公安局失物招领处》的提议。   78岁退休民警:   建议恢复失物招领处   “市里能否设立一个失物招领处,这样拾到钱物又不知道送到哪里的市民就不用犯愁了。同时,也方便失主认领。有人认领的最好,没有人认领的也会有一个统一的处置。”78岁的贾秉德老人曾是一名公安民警,他说,在上世纪70年代,长春市公安局曾设有失物招领处,后来这个部门就没有了。   “前不久,我的手机丢了,我不知道该去哪里找,我觉得如果有一个失物招领处,有一个统一管理的地方,这样一定会更方便。”贾秉德老人说,过去人们捡到什么东西都会直接送到公安局的失物招领处。“有钱和物,到一定的时候一些无人认领的东西就由相关部门进行处理了。”   有了这个想法后,老人特意写了一份详细的说明材料。“一些无人认领的财物最后可以上交国家财政或是用作去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贾秉德老人说。   公安部门:   捡到物品可随时   送到就近派出所   记者经过查询发现,目前我国包括北京、鞍山等多座城市的公安机关已经恢复了失物招领处,但是长春市的公安机关还没有这一部门。昨日,记者从长春市公安局了解到,虽然长春市公安局没有失物招领处,但是现在只要是有人捡到物品可以随时送到就近的派出所或是拨打110报警,送到派出所的物品公安部门会马上通过网络上传信息,这样一旦有失主到公安机关报警,只要那个物品被送到派出所,一定会查询到。   民警表示,与过去相比,现在派出所、民警、巡逻车四处可见,不像过去那么少,所以那时候人们需要那样一个机构,而现在街头随处可见的警力让市民随时可以求助,十分方便。所以,长春市公安局暂时没有单独设立失物招领机构的打算。   (记者 陶彬 实习生 李艳/报道 ) “有偿失物招领”的七年之痒 ? 我的搜狐 搜狐微博 QQ好友 白社会 开心网 人 人网 豆瓣 i贴吧 手机 ? 复制链接 ? 打印 ? 大 中 小 2012年02月29日04:28 | 我来说两句(0人参与) 东方今报 0说两句 0分享   一张身份证50元,一张银行卡10元,储值卡按照储值金额的40%收费……想要赎回自己的东西得掏钱。在合法经营了七年后,进行有偿失物招领的失而复得公司正面临七年之痒:是甩手不干还是夹缝中前行?丢失的东西是否与小偷有关?类似的有偿失物招领出路又在哪?   东方今报记者 沈春梅/文 首席记者 张晓冬/图   【质疑】失而复得公司 跟小偷有没关系?   “公司2005年注册至今已经七年多,早都已经过了"争议"、"质疑"的阶段。”27日下午2点,失而复得公司经理杨金伟短暂拒绝后,最终接受了东方今报记者的采访。   记者:有人怀疑公司和小偷有关系,还有人质疑你们趁机敛财。   杨金伟:要是真跟小偷有关系的话,警察早就找上门了,我们都是实名登记的,随时接受警方检查。   记者:捡到东西后和公司联系的都是哪些人?   杨金伟:主要是环卫工人、绿化工人、公交公司司乘人员、交通协管员,也有少量是普通市民上交的。公司刚成立的时候我们天天上街发名片,面对面宣传,没有通过环卫、绿化工人的主管部门,捡东西的人会得到失主付出金额的30%作为报酬,我们会专门把报酬送到他们手里,他们的成本只是打一个电话。   【追溯】 待招领的物品都是谁送来的?   经杨金伟同意,记者从捡拾者名单中随机挑选了几名,杨金伟请求记者不要刊登这些人的全名,担心影响到这些工人的工作。   杨女士,绿化工人,2月27日中午打来电话,说她在中州大道捡到两个钱包,里面有身份证、银行卡等证件,失主分别是一男一女。杨女士的女儿小朱在电话中告诉东方今报记者,春节前她母亲几乎天天都能在公交站牌附近捡到钱包,“都是小偷扔的,里面的钱都拿走了”。   张师傅,西环附近某公园公厕管理员,半个月前曾给失而复得公司上交一个钱包。张师傅说,他两年前就知道这个公司了,曾经得到过21元感谢费,“找不到失主的身份证,他们就退给我了,我又打110,送到了帝湖派出所”。   三全路附近一名姓凌的河道工人说,他最多一次得到过40多元报酬,每次都是工作人员给他们送到手上的。   经记者核实,其他捡拾到物品的人,只要确认找到失主,或多或少都得到过报酬。   【现状】 运作7年举步维艰 想甩手不干   就在记者采访时,工作人员小徐骑着电动车去了中州大道。“这是今天换的第二组电池了。”小徐说,做这份 工作非常辛苦,到地方后先和捡拾东西的人联系,给对方付1元话费,然后写一个领取物品的清单给对方。   据了解,目前公司包括杨金伟在内只有5名员工。“不是暴利行业,生存压力很大。”杨金伟介绍,郑州前后出现过六七家失物招领公司,但由于各种原因目前仅剩下了4家。他们的公司之所以能够维持,主要在于其庞大的市场需求,同时,相关部门在失物招领这一块没有一个专门机构。   然而,运作7年多后,公司也遇到了问题。一是公司的人力、物力、资金力量有限;二是政府没有出台相关的政策对这一行业进行指导和扶持。   “如果不是迫于生活压力,我可能也甩手不干了。”杨金伟说,这个行业并不是靠一家企业就能做好的。   【出路】 “有偿招领”靠市场还是靠政府   今年2月初,广州出台了《广州市拾遗物品管理规定》,规定失主领回失物时,可自愿按遗失物品价值10%的金额奖励拾金不昧的单位和个人。新华社对此调查显示,超七成网民支持“有偿招领”新规。   金博大律师事务所主任陆咏歌建议,由政府设立一个专门的失物招领机构,对拾金不昧的单位和个人,政府予以补偿,作为政府的一项公益活动。   对此,杨金伟认为,政府受人员编制、经费限制,做失物招领效率并不一定高,其出路还得靠市场化运作。“由政府来购买这种社会公共服务,而不是由政府来直接生产公共服务。”   杨金伟说,郑州如果要出台相关规定,建议参照社会保险、卫生、养老体系,把失物招领纳入社会公共服务体系,比如在110接警台设置一个专门的失物招领席位。   记者手记   给道德利益基础   伤不了道德   在国外,“有偿失物招领”的行为比比皆是。在澳大利亚、新西兰,依据《物权法》,司机捡到钱物后应还给失主,失主认领时给司机最低10%的报酬;在摩纳哥,当地媒体刊登失物招领启事,失主认领失物时需交给的士司机20%的酬金并且担负广告费。   从这个角度看,有偿失物招领并非人人唾弃,给道德一点儿利益基础,并不违背道德。只是,当有人把感谢的费用给予量化时,就引来了争议。杨金伟说,有人质疑,失主没给付费用而不归还其身份证就变成扣押,其实解决这个问题办法很简单:公司以后不受理招领身份证的业务即可。   然而,那结果会怎么样?因噎废食。或许,我们需要的只是一个更加合理的,抑或是来自官方的定价。   失而复得公司的铁皮柜里,整齐地摆放着各种待招领的钱包 捡到一个女式红色钱包,内有身份证、银行卡各2张… …”这则“巢湖地区失物招领”的帖子在网上已经挂了四天了,但是一直没有失主前来认领,这让发帖的李先生犯了难:捡到的东西该送到哪呢? 无人认领的失物   巢湖市民李先生16日下午5点多接到一个电话,电话是他儿子李浩天打过来的。原来,在人民路小学四年级读书的李浩天,16日下午放学在草城街公交站台等车时,在站台附近的草丛里捡到一个红色钱包,不知道该怎么办。李先生让儿子把捡到的钱包带回了家,随后在网站上发布了一条“失物招领”的帖子,并留下的自己的电话号码。   “捡到一个女式红色钱包,内有身份证、银行卡各2张,身份证姓名分别是王震、杨晓琴……”李先生在帖子中叙述了“失物”详情。帖子发出后,并没有人拨打李先生的电话来认领,李先生仔细翻看了钱包,想看看能不能找到失主更多的信息,他发现了一张存款凭条:根据凭条上的信息,其中一张卡内还有为数不小的存款,李先生便在帖子后面补充了“卡内有高额存款”的信息。但是几天过去了,还是没有“失主”打来电话,这让李先生很是纠结。   “孩子在学校里,捡到铅笔橡皮等都会统一交到老师的讲台上。”李先生表示,学校里有专门的“失物招领处”,而社会上却好像没有专门的机构可以让失物回到失主手中,“没办法,钱包现在只能先放在我这儿。”有没有人来认领?要保管多久?李先生心里没了底。 失物招领缺平台   李先生捡到东西不知道送到哪,网友“旧歌”则是丢了东西不知道上哪找。“旧歌”在出租车上丢了皮包,里面包括身份证、研究生证、银行卡及现金若干,他也是想到求助于网络,发帖称“钱不要了,希望能还回证件”。所幸的是,有人将证件送还了,“对方表示捡到时就没发现有现金,证件能找到就行了,其他无所谓了。”   丢了东西、捡了东西该怎么办?记者就此采访了一些市民,有人说交给派出所,有人说上交到单位,还有人表示拨打媒体热线……   巢湖市公安局表示并无统一的失物招领机构,由基层派出所处理市民上交的失物。卧牛派出所介绍,他们会根据身份信息查到失主的联系方式,通知对方来认领;对于盗窃的东西,则会移交到公安局,由公安局发还,失主可凭身份证件及购物发票到公安局认领。   巢湖公交公司称并没有专门的失物招领机构,公交车司机捡到东西可以交到车队,由车队处理。巢湖市城管局也表示目前无此机构,环卫工人捡到东西,小东西一般交到其所在的保洁公司,大东西则交到辖区派出所。   相比较之下,巢湖市火车站的失物招领相对 规范。据介绍,这项工作由火车站客运部门具体负责,火车站对此有制度规定,“我们会对旅客落下的行李登记备案,然后联系失主。第一时间通过广播通知,3个月后则会在告示栏上贴通告,再过3个月若还无人认领,就向上级汇报处理。” 有偿招领受争议   丢了东西没地方寻找,很焦急;捡了东西找不到失主,很为难,这种状况归根到底是因为缺乏一个平台。巢湖市民贾仕葆早就意识到这一点, 有他在去年6月成立了巢湖惟一 的一家失物招领公司,在公司的 春宣传单页上打出了这样的宣 到传语——“物归原主,弘扬助人 司为乐精神;有偿服务,体现知恩 不图报美德”。 的   贾仕葆的失物招领公司经营大半年以来,收到百余件物 直品,也帮数十位市民找到失物, 在但是总的来说这项工作进展得 的并不如人意,主要原因还是归 奋结于“有偿”。这种有偿失物招 招领模式是:失主认领失物要向 遗招领公司缴纳一定的费用,拾 获到者也能从这笔费用中拿到 领30%的报酬。 “   除了通过散发宣传单页向 失市民宣传该项业务,贾仕葆还 让试着与环卫、运管、公交、火车 到站等部门联系,但是对方都是诸多推辞。更让贾仕葆郁闷是,他还经常被误解。今年节期间,一位环卫工人将捡的身份证送到失物招领公,公司联系到失主时失主并买账,“我的身份证是被偷,怎么跑到你这了。”这种有偿失物招领方式一饱受争议,这项业务并没有巢城真正普及开来。而日前一则消息,令贾仕葆很是振,“广州拟出台规定,在失物领过程中,允许失主自愿按失物价值10%的金额奖励拾人。”这让贾仕葆觉得有偿招或许能得到更多人的理解,我的初衷很简单,就是希望为主和拾到者建立一个平台,市民丢了东西有地方找、捡东西有地方送。” 本报记者徐海燕摄影报道 石家庄民警变身网络达人 业余办失物招领网站 2012-02-21 07:11:28 燕赵都市网 www.yzdsb.com.cn 订阅燕赵都市手机报,新闻零距离,“悦”读新体验,详情 http://mobile.yzdsb.com.cn/   石家庄民警吕建江是个网络达人,希望这个平台方便市民 民警吕建江自办失物招领网。记者郄磊摄   丢了东西如何尽快寻回?捡到东西怎么找到失主?不要急,石家庄失物招领网开通啦!这是巡警吕建江一手创办的公益网站,他希望借助这一平台给市民带来更多方便。   微博推广公益网站   “@片警吕建江”:帮忙推广一下,我做的公益网站——石家庄失物招领网(swzl110.lingdi.net),但愿能给大家带来方便,如果觉得有用,请和他人说,如果觉得没意思,请你告诉我,先谢谢啦!   昨日, 记者登录新浪微博,发现这条被网友广泛转发、评论的微博。“@燕赵身边事”说:“真是个亲民的好警察啊! ”   “@上善若水216 ”:勿以善小而不为,有一样东西即使奉献出来你也不会觉得少了什么,那就是爱心!   记者注意到,“@片警吕建江”的微博已经通过新浪认证,“河北第一家网上警务室创办者、石家庄市公安局汇通派出所片警吕建江。”   登录石家庄失物招领网,网站公告栏信息:石家庄市公安局安建桥警务站努力给大家打造一个失物招领的平台,把你捡到的东西交给我们,把我们的信息传递给你认识的人,让走失的亲人回家,让遗失的物品物归原主,让我们一起奉献爱心吧。网站分为“找呀找呀找”“谁把我丢了”等栏目,主页发布信息十余条,内容主要是失物认领和寻人启事,物品描述详细,留有联系电话。   业余时间办网站   在安建桥警务站,记者了解到,该网站是民警吕建江以个人名义创办。吕建江今年41岁,2011年9月9日之前,他在汇通派出所出任片警,工作期间建立了“网上警务室”,利用网络平台发布消防常识、辖区信息、防骗防窃窍门等。网站2009年2月上线以来,广受群众和领导好评。   去年调到安建桥警务站,吕建江发现,热心市民将捡到的物品交给警务站后,有些物品因信息不完备等原因,民警无法联系上失主,久而久之积攒了很多失物。吕建江分析主要是缺了一个渠道,失主们不知道在哪里寻回失物。如果能将它们放在一个平台上,方便大家检索,是不是就能物归原主了?   吕建江是个网络达人,现在微博这么火热,他开始在微博上发表失物招领信息,得到了很多网友的支持。然而,这个渠道还是有限,于是他决定建立一个专门的网站,发布失物招领信息。   说干就干,花钱注册后,石家庄失物招领网于近日正式上线。吕建江介绍说,作为一个信息交换的平台,该网站是开放性的,失物招领、寻物启事都可以往上放。然而,为了保证信息的真实性,防止别有用心的人利用该平台发布一些虚假、诈骗信息,目前该网站只对单位开放,身份核实后才可以发布信息。   吕建江说,每天下班后,他总要花上一两个小时维护网站,将当日无人认领的失物信息及时发布上线。网站才刚刚起步,内容还比较单一,发布的信息也都是安建桥警务站民警捡到和附近百姓送来的失物,信息量小。他希望更多的人关注该网站,期待石家庄市的各个警务站都参与进来,集合大家的力量一块儿做一块儿维护,这样也能帮到更多的人。   市民称创意不错   对此,石家庄市公安局相关部 门负责人介绍,全市110多家警务站,尤其是那些繁华地段的警务站,每年市民捡到后送来的无名失物多不胜数,光是寻找失主,民警就要费不少气力。吕建江建的这个网站,给此项工作的开展打开了思路,是件大好事。别看给失物找寻失主事小,却体现了警民情深。   新华区某警务站民警听说同事建了这样一网站,极力表示支持。他说,以前市民捡到身份证、银行卡等,民警都是通过“警综系统”查找失主住址、电话等信息,打电话或上门寻找失主。遇到捡到一些外地人的物品,则会由于联系不上一直搁置,最后得用登报等方式发布失物招领启事。现在他们手中还有30多张身份证、医保卡,无人认领。有了这样一个便民网站,以后可随时上传信息。   据了解,不光是警务站为给失物找寻失主烦恼,公交公司每年捡到的失物达万件以上,工作人员开微博、在车厢内挂小黑板,通过各种方式寻找失主。得知有了这样一专门认领失物的网站,一名公交工作人员感慨,“终于有了统一渠道,方便多了,很实用!”(记者孟醒石 实习生郝珊珊 有偿失物招领我顶一个 2012年02月19日08:43 手机看新闻 ? 打印 ? 网摘 ? 纠错 ? 商城 ? ? ? 分享 ? 推荐 ? ? 字号   □胡艺   在广州,拾金不昧或将有实质奖励!正向社会征求意见的《广州市拾遗物品管理规定》提出:对无主的拾获财物,在拍卖后将拍卖款的10%奖励给拾遗者;对有主失物,失主领回时,可自愿按遗失物价值10%的金额奖励拾金不昧者(相关内容见12版)。   拾金不昧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但是,如果受益人吝于感恩,不注意保护拾金不昧的行善精神,难免会挫伤人们做好事的积极性。“子贡赎人不要报酬,被孔子批评”可谓这方面的经典案例。春秋时期,鲁国法律规定,如果鲁国人在外看见同胞被卖为奴婢,只要他们出钱把人赎回鲁国,国家就会给予奖励。很多流落他乡的鲁国人因此重返故园。后来孔子的弟子子贡从外赎回来了许多鲁国人后,拒绝了国家奖励,却遭到了孔子责骂。孔子认为:世上万事,不过义、利二字,赎回同胞是一桩善举,让行善之人不蒙受损失,得到大家的肯定,愿意行善事的人就越来越多。子贡不要奖励,固然可以赢得更高的评价,但是同时也拔高了对“义”的界定。此后,再没有多少人愿意出钱赎回同胞。子贡此举实际上祸害了其他落难的鲁国同胞。   从法律的角度讲,物权法第112条明文规定:“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法律虽未明确必要费用的范围,但是拾得人与失物招领公司为此付出了劳动与费用,失主 在拿回失物时,付出一定的报酬并无不可。   因此,我认为,有偿失物招领,既是商业行为,也是用物质激励公众公德心的回归。在道德倡导不能立竿见影的情况下,有偿失物招领也不失是一种次优选择。给拾金不昧者一点鼓励,给失物招领公司一点甜头,才会有越来越多的人这么去做。因此,笔者支持有偿失物招领,还期待更多拾得人交还失物,更多失主领回自己的失物。 (来源:法制网) 有偿失物招领或与物权法相悖 专家:政府应搭招领平台 2011年08月22日 08:15 来源:中广网 手机看新闻 ? 打印 ? 网摘 ? 纠错 ? 商城 ? ? ? 分享 ? 推荐 ? 微博 ? 字号 中广网北京8月22日消息 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近日,经营了八年的"杭州大家寻找服务部"有偿失物招领公司即将关闭。"失物招领"是否应该"有偿"再一次引起了人们的争议。 洪国才,作为这家公司的经营者,也是唯一的员工,他回收别人的失物,然后联系失主,根据制定的收费标准,有偿归还。昨天他在接受《新闻纵横》编辑采访时表示,有偿失物招领虽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雷锋精神,但也不是拾金不昧的反面,事实上还促使人们积极上交他人遗失的物品。 洪国才:拾金昧说是,就是把这个东西占为己有叫昧,那么捡到的人,捡到的这些东西对他来说,本人来说根本是无用,比如说一个钱包,除了现金没有了,另外的证件都在,如果任何一个人占有了这些东西对他来说都没有用,对失主来说这很重要,如果说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这种心态存在的话,我想于人于己都是无利的事情。 无独有偶,在河南洛阳也有一家失物招领中心,但是这家失物招领中心却是无偿的失物招领。负责人候江龙是一名普通的公交司机,利用业务时间为他人寻找失物。开业一年多以来,已经归还失物近千件。 候江龙很反对有偿失物招领,他甚至为有偿失物招领创建了一个新词,就是"拾证诈钱": 侯江龙:这个失物招领公司,他们是打着变相拾金不昧的这种旗号,其实他们是一种拾证诈钱的行为和拾金不昧精神完全相反的,拾金不昧就是拾到金子要还给失主,而他们是拾到钱包之后把钱拿走,把那些没用的证件还要想办法诈一点钱财,我们倡导的一种拾金不昧的精神,一种精神文明,这种东西是不能要钱的,而且花钱也是买不来的。 失而复得的心情大家都能体会。特别找回是一些具有纪念意义、无法复制的物品更是让人感动, 那么普通民众对"遗失物品、有偿返还"到底是一个什么看法?昨夜纵横编辑也做了一个小调查,发现民众存有两点质疑:一是情感上接受不了,认为其违背了拾金不昧的精神。 二是可能会存在销赃的不法行为。 记者:如果有人捡到了您的失物向您要钱您会怎么做? 民众:如果我丢了特别重要的东西,他要是价钱合适可能我会考虑。 民众:降低自己的最大损失,有偿算是比较合理的。 民众:要点就行了。 民众:不会给的。 记者:很多地方都有有偿失物招领公司或者平台,您怎么看? 民众:我觉得挺过分的,这是一个人类的底线,我都没有考虑到这个事情呢,他就先跟我谈一个价钱真是让我接受不了,他超出了我道德伦理的范畴。 民众:把拾金不昧这种风气功利化,捡这个东西的目的是为了赚钱。 民众:无法界定这个东西是他捡的还是他偷的了。 今年3月份,南京首家"有偿招领"公司在营业5个月之后,即被警方以涉嫌收赃、销赃、窝赃等罪名查封。那么洪国才的放弃是否也是与此有关? 对此,洪国才表示他放弃的原因是自己的身体问题。他说自己年纪大了,身体又不是很好,才不得不关闭这家失物招领公司。同时,洪国才也对"有偿失物招领"服务是否涉及为销赃做了回应,他表示从一开始营业,就立了规矩,失物来源必须要明明白白,失物主要的渠道是环卫工人、园林工人和拾荒者。 洪国才:从开办之初,对自己立下规矩就是,不向来源不明、身份不明的人收取这些已失物品,已失物品的主要来源都是一些环卫工人、园林工人,我对每一件已失物品的来源都做详细的登记,如果说公安部门要来追溯这个东西的话,我肯定会配合公安部门提供这方面的准确的信息。 "有偿失物招领"并不能与销赃划等号,不仅如此,"有偿失物招领"还让"失物招领"这一公益事业具有一定的自身生存能力。但是这种"有偿"应该控制在法律范围之内。中国人民大学法学教授王轶认为,物权法并不支持在失主没有发布悬赏广告的前提下,向失主索要必要费用之外的报酬。 王毅:从《物权法》112条确立法律条文的原意来看,这里所说的必要费用主要包括保管费用和寻找失主所支出的费用。从《物权法》寻找遗失物所确立的规则来看的话,有偿进行失物的招领欠缺合法的依据。《物权法》上确立的规则来看的话,要求失主招领的情况,支出必要费用以外的其他费用,要么是基于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协商,要么是法律上面有明确的法律机制。有偿招领的这些机构,很难说和失主之间围绕着必要费用以外其他费用的支出形成了一个表示,现行法上找不到明确的法律依据就去进行这样的费用收取,可以说是一个违法行为。 现在物招领陷入一个尴尬之中,有偿,很可能与现行物权法相违背;无偿,又面临生存能力的问题。中国人民 大学社会学教授杨宏山认为,如果把失物招领作为一项公益事业的话,政府部门应该在失物招领方面有所作为。 杨宏山:只要是与有偿相关的失物招领平台事件,我不认为它是补偿,它违反了我们这个社会最基本的伦理道德,也就是我们平常所讲的拾金不昧,而且这个意义上的行为全社会正常管理中,这样的东西应该挤压他们的空间甚至取缔他们的行为。但是反过来讲对于政府而言,包括对于一些社会单位而言,可以把这种失物招领工作做的更好。我们知道失物招领最重要的东西实际上就是个信息的发布,只要这种有效的发布机制存在的话,那些丢失东西的人就会关注相关发布的信息,以及相关联系的电话,并通过正常途径来去寻找自己丢失的这些东西。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推出新闻线索爆料平台、新闻热线4008000088,登录平台或拨打热线电话,即可将您手中的新闻线索第一时间反馈。我们将第一时间派出记者调查事件、报道事实、揭开真相。)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00e44f8083d049649b6658fe.html

《失物认领.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