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调研报告3篇
发布时间:2019-12-06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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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调研报告3篇
养老调研报告
农村养老保障问题调研报告 新型农牧民养老保险制度调研报告
中国人口老龄化程度日益加剧,农村人口老龄化程度高于城镇、速度快于城镇、地区差异大于城镇、老年人口多于城镇,我国老龄化问题的难点和重点绕不开农村。 上海财经大学今发布《XX中国农村养老现状国情报告》,报告由上财第七届千村调查项目组织1069名学生、31位中青年教师,组成调研组,赴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不含香港、澳门、台湾的731个村庄进行入户访问和问卷调查,从农村老人的基本状况、经济状况、亲情状况、养老模式、医疗状况以及组织保障六方面展开,了解当代中国农村养老问题。
调研发现,农村老人常见病为高血压、颈椎病和腰椎病等,其中患有高血压的老人比例最高,达到37%,患有颈椎、腰椎病的老人达到21.9%,此外患心脏病、听力疾病和糖尿病的比例分别为12.5%、11.4%和9%。近五成老人每天都需吃药,21.5的老人每天吃一种药。
经济状况方面的调研显示,54.6%的农村老人还在从事职业性劳作,几乎所有老人都仍然从事一定程度的家庭劳作。从收入来源上看,超过样本68.4%的人主要靠子女资助生活;其次是新农保,比例为53.1%;依靠土地收入占比
51.4%。
农村老人独居比例为11.8%,与配偶同住的占66.7%,与子女同住的为45.4%,与孙子女同住的为25.5%。尽管半数以上老人处于空巢状态,但老人们对子女孝顺程度的评价中很孝顺为43.1%,比较孝顺的为45.0%,占大多数。 在10421份入户调查问卷中, 选择在原居住地居家养老的老人有10266人,占比98.5%,可见原居住地居家养老是农村老人目前主要的养老方式选择与子女居住是农村老人最喜欢的养老方式,占42.3%,排名第一。选择进敬老院、福利院养老,仅占1.3%。认为孤老才进养老院、经济不能承受、不自由、怕子女被指责和不光彩是老人们不愿意进养老院主要原因。
当前农村养老靠子女资助、种田收入、工资收入、积蓄等方面都存在较大问题和困境。新农保的养老替代率偏低,可持续性面临较大挑战。土地是农民最宝贵财产,更应成为农民养老的重要保障。本调研建议推行以地养老制度,养老金跟着土地走、土地跟着农民走,农民才有永久意义上的养老金可持续发展。
农村养老保障问题调研报告养老调研报告(2) | 返回目录 长期以来,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始终处于中国社会保障体系的边缘,农牧民游离于社会的保障网外,他们的生、老、病、死基本上由个人或家庭来承担。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特别是非农化与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牧民也同样面临市场风险和程度同等的生活风险,对社会保障的需求也大大提
高,而目前以城乡属性分层社会保障的做法既不合理,也不公平。建立和完善农村牧区社会保障制度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本文仅就内蒙古农村牧区养老保障现状、问题进行了研究探讨,并提出了一些建议。
一、内蒙古农村牧区养老保障现状及存在问题 目前全区参加农村牧区社会养老保险计划的农牧民人数约有xx万人,还不到全区农牧业人口的7%,而90%以上农村牧区人口的老年保障,几乎全部依靠家庭保障。而随着城镇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农村牧区富余劳动力不断向城镇转移,农村牧区面临的人口老龄化压力与日俱增,传统的家庭养老面临挑战,现有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不能更好的适应当前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
(一家庭养老功能日渐弱化,农村老年人赖以养老的主要模式受到挑战
一是农村牧区人口的老龄化日趋严重。据抽样调查数据显示,截至xxxx年底,农村牧区人口中60岁以上老人的比重为x%,预计到xxxx年前后,农村人口老龄化的程度将比现在高出26个百分点。
二是农村牧区家庭结构日趋小型化。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农村牧区家庭结构出现了小型化的趋势。据抽样调查统计xxxx年农村牧区家庭户均人口下降为x人。家庭小型化使农村牧区老年人养儿防老的压力增大。这种压力一方面表现为经济供养,另一方面是与父母分开居住,越来越多的老年人独自生活。
三是土地养老功能弱化。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牧民拥有了土地使用权,但没有所有权。这不利于农村老年人利用土地所有权的置换为养老提供一定的保障。由于土地比较收益不断降低,土地在农牧民家庭总收入中的比重不断下降,进一步降低了土地的保障功能,农牧民难于完全依赖土地实现养老保障。
四是农村牧区劳动力流动的增强,迅速变化的外部环境,弱化了家庭的内聚力,也淡化了孝敬老人、赡养父母的传统观念。
(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发展滞后,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一是农村牧区社会养老保险筹资模式单一。1992年民政部制定了《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方案中确定的缴费原则是:坚持资金以个人缴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给予政策支持。但是在实际操作中,由于欠发达地区的经济基础薄弱,根本无法兑现集体补助和国家给予的政策支持,绝大多数普通农牧民得不到任何补贴,在这种资金筹集方式下的农村牧区社会养老保险实际上是一种强制性储蓄和鼓励性储蓄。既未体现社会保险,也未体现社会共济,名不符实的养老保险使农牧民难以接受和认同。
二是保障水平低。民政部门实施的《基本方案》考虑到农村牧区发展条件的差异,规定了农民交纳保险费时,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分2元、4元、6元、8元20元10个档次缴费。但是由于农村牧区经济发展普遍水平低,家庭生活
困难,再加上农牧民对农村牧区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缺乏信心等原因,大多数地区农民投保时都选择了保费最低的档次。这样低标准、短周期的资金周转难以达到养老保障作用。 三是体制不顺,管理混乱。从目前已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地区的情况看,农村社会保险机构只在县级以上才设立,乡镇还没有健全机构,行政村也没有设立代办员,专业人员更是寥寥无几。由于技术落后,管理混乱,还出现了个别违规操作的挪用和挤占行为。
四是经费短缺,工作开展困难。根据《基本方案》规定允许从基金中提取3%的管理费来弥补业务经费的不足,很多经办部门就是依靠这笔费用来维持日常的业务工作。而在实施过程中,很多地区的同级财政从未划拨过农保工作的专项经费,致使工作开展的难度加大。
另外,随着我区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农村牧区大量集体土地被征用,大批农民工进城务工,失地农牧民和进城务工农牧民的养老保障问题日益突出。尤其是失地农牧民,由于征地的安置补偿机制不健全、社会保障缺位,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