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地税局关于加强社会保险费
重点费源户管理的通知
各区、县(市)、直属各单位:
加强社会保险费重点费源户管理是深化社会保险费的征收管理制度的一项重要手段,为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费的征收工作,强化基础管理,掌握重点费源变化情况。结合近年来社保费重点费源管理的实际,市局将从2012年7月起在全市范围内统一规范社会保险费重点费源户管理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社会保险费重点费源户管理范围
市局重点监控各区、县(市)、直属各单位征管范围内,上年缴纳社会保险费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参保单位,分局可结合本局管户实际自行确定重点费源管理范围。
二、社会保险费重点费源户管理内容
(一)重点费源户的基本情况。包括企业或单位名称、纳税人编码、社会保险号、地址、注册类型、行业、开户银行及帐号、法人代表、社保经办人及电话、征收管理机关。
(二)社会保险参保情况。包括参加社会保险的种类、上年从业人数、上年参保职工人数、上年职工工资总额、缴费工资基数。
(三)社会保险费征收情况。包括各险种月征收预测收入数、当期和本年度内期末累计征收数、补缴以前年度欠费数、当年欠费数和期末累计欠费数、征缴率、加收滞纳金和罚款额。
(四)其他资料。包括社会保险费核定表、缴款书、催报催缴通知单、清欠计划等。
三、社保费重点费源户管理的原则
(一)与重点税源管理相结合的原则。针对重点税源与重点费源管户范围有重叠的现实状况,将重点税源与重点费源进行整编,集合有限的人力、物力、财力进行统一配置,统一管理,从而达到降低成本、高效率的集约化管理模式。
(二)与个人所得税税源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将个人所得税税源管理过程中获取的企业用工人数、工资薪金水平等信息与企业参保人数、缴费工资基数等数据指标进行双向比对,以实现税、费多头管理、同步监控的目的。
(三)与数据比对分析相结合的原则。健全和完善社保费工作制度,对每月的组织收入工作,实行定期比对、定期分析、定期总结、定期通报。及时、全面、准确地掌握社会保险费的动态信息和发展变化趋势,提高费源收入的分析预测质量和效率。
四、社会保险费重点费源户管理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社保费重点费源户管理,加强组织领导,实行市局、分局、管理所三级管理制度,要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具体要求如下:
(一)要确定社保费重点费源户。确定本单位重点费源户管理名单,并根据社会保险费征收情况,及时调整重点费源户管理名单。
(二)要建立社保费重点费源档案。对管户、参保、征收情况进行直接监控,增加管理深度,强化结果监控。对市局监控的重点费源户档案要报市局备案,每年1月15日前要做档案的更新,并将更新后的档案及时上报分局市局备案。
(三)要建立社保费重点费源台帐。针对社会保险费重点费源户管理内容,逐户建立三级重点费源监控台账,加强与重点费源户的沟通联系,并依托征管系统及比对监控系统,实现动态监控,重点监管,随时掌握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台帐记录。对市局监控的重点费源户台帐要报市局备案,每年1月15日前要做台帐的更新,并报市局备案。
(四)要按月进行社保费重点费源分析。掌握重点费源户的申报入库情况,并核对社保申报资料,对收入进行对比分析、预测,及时了解社保费收入增减变化情况,做到心中有数,牢牢掌握组织收入工作的主动权。分析并入月收入分析报告内,不单独上报。
(五)要建立重点费源征收情况上报制度。按月上报重点费源户征收情况月报表,各单位要按照本通知的要求认真填写《社会保险费重点费源户征收情况月报表》,每次月2日前上报市局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局业务科。
(六)要建立重点费源管理考核制度。将社会保险费重点费源户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开展情况纳入社会保险费岗位目标考核范围。
五、其它
各单位参照本通知要求,结合实际确定本局社会保险费重点费源户管理范围和修订相应的管理办法。
附件:
1、银川市地税局社会保险费重点费源户管户档案(样表)
2、银川市地税局社会保险费重点费源台帐(样表)
3、银川市地税局社会保险费重点费源户征收情况月报表(样表)
二0一二年六月二十日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fb8e7343b307e87101f696b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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