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萧山区萧政储出〔2013〕40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招标编号: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据城市规划,经有权一级人民政府批准,杭州市国土资源局萧山分局对下列地块采用挂牌方式出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位置及规划指标概况:
出让面积(㎡)
建筑密度出让年限
地块编号
地块坐落
用途
容积率
绿地率
奥体博览城地块,东萧政储出北至规划支路东南(2013)至平澜路 ,(原钱江二
40号 路),西南至博奥路(原青年路),西北至
利一路(原钱江一路
商业、商务兼6.5以上
容住宅用地73以下15% 60%商业40年。以上以下住宅70年
注:地块的具体情况以《挂牌文件》为准,地块发证面积以实测为准。
二、竞买人资格及要求
参加萧政储出〔2013〕40号地块的竞买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活动。如境外企业要求参加竞买的,可先在境内依法设立公司,也可直接参加竞买。竞买人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联合竞买者必须同时满足其各自的要求。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允许预(销)售。
特别约定:必须配建总面积不少于12.6万平方米精装修建筑(其中地上建筑8.6万平方米,地下建筑4万平方米),装修标准应不低于平均每平方米2500元。地上8.6万平方米建筑系指建筑方案中商业、商务用房中独立完整的楼幢,如单幢面积不足,则以地块内由北向南相邻的同类用房其他楼幢中相对独立的楼层,从地面首层由下往上补足面积;地下4万平方米系指本地块中对应的地下一层全部,不足部分在地下二层中补足,不含设备用房。该配建用房及设施的建设应服从萧山区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要求,满足棋类等体育公益活动的需要,建成后配建用房及设施和相对应的土地使用权无偿移交给萧山区人民政府。
竞得人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按萧建设房(2008)24号文件执行,于交易中心窗口名时一并申请,并应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区外企业竞得的必须成立项目公司或新公司。竞得人如需成立项目公司或新公司的,无论区内区外,如需变更主体,均须在竞买前提出备案申请,以减少不必要的损失。),申请人向杭州市国土资源局萧山分局申请备案(原提交的备案申请表由挂牌人交与出让人)。竞得人在土地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先行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的内容成立新公司后,再由出让人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竞得人在新公司中的出资构成必须与事先向出让人申请约定一致。
名截止日前,凡在萧山区受让土地,但未按土地合同(协议)约定足额按时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的单位(含相应地块上成立的项目公司),不得参加本次挂牌出让活动。
土地竞得者必须严格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条件进行开发建设。本宗地设立开、竣工履约保证金。出让合同开、竣工履约保证金按出让金总额的5%收取,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由受让人在首次支付土地出让金时一并缴付。按合同约定日期开工的,经受让人申请,审核通过后,50%的履约保证金予以退还;按合同约定日期竣工的,经受让人申请,审核通过后,履约保证金予以退还。履约保证金缴入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杭州市国土资源局萧山分局结算分户
账号:7331310195900000228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萧山支行联系人:倪先生
联系地址:杭州市国土资源局萧山分局6楼6011室
联系电话:0571-********三、竞得人的确定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挂牌文件的获取
本次挂牌出让2013年10月2日公告。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2013年10月10日至2013年10月29日16时(工作日),到杭州市萧山区招投标交易中心土地交易窗口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竞买申请
竞买人可于2013年10月10日至2013年10月29日16时(工作日)止(以交易中心大屏幕显示时间为准),到杭州市萧山区招投标交易中心土地交易窗口提交书面申请。
六、竞买人资格审查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由挂牌人在2013年10月29日16时(工作日)(以交易中心大屏幕显示时间为准)前发出《竞买资格确认书》确认竞买资格。
七、交纳竞买保证金金额及截止时间
交纳竞买保证金的金额为:
萧政储出(2013)40号地块保证金为:人民币5419万元整(用汇票缴纳)
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萧政储出(2013)40号地块:2013年10月29日15时;
人民币账户名称:杭州市萧山区财政局汇缴专户
账号: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萧山东门支行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地址:杭州市萧山区财政局5楼5012室
联系电话:
外币账户名称:杭州市萧山区土地储备中心
账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萧山支行联系人:倪先生
联系地址:杭州市国土资源局萧山分局6楼6011室
联系电话:
特别提醒:外币缴付的以保证金到账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结算为准。
八、挂牌地点及时间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杭州市萧山区宁围镇振宁路600号萧山区招投标交易中心土地交易窗口。
地块挂牌时间和截止时间为:萧政储出(2013)40号地块:2013年10月22日至2013年10月31日14时(工作日)止;
挂牌现场竞价会时间:2013年10月31日14时;
挂牌现场竞价会地点:萧山区招投标交易中心二楼开标二厅;
九、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挂牌期限届满,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挂牌出让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2、涉及土地使用条件变更等影响土地价格的重大变动,补充公告发布时间距挂牌活动开始时间少于20日的,挂牌活动时间相应顺延,并告知所有申请人。
十、联系方式
出让人:杭州市国土资源局萧山分局
联系人:蒋女士
联系地址:杭州市萧山区育才北路508号5007室
联系电话:
挂牌人:杭州市萧山区招投标交易中心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地址:杭州市萧山区宁围镇振宁路600号萧山区招投标交易中心土地交易窗口
联系电话:0571-********传真:
出让人:杭州市国土资源局萧山分局
挂牌人:杭州市萧山区招投标交易中心
2013年10月2日
招标编号: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据城市规划,经有权一级人民政府批准,杭州市国土资源局萧山分局对下列地块采用挂牌方式出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位置及规划指标概况:
出让面积(㎡)
建筑密度出让年限
地块编号
地块坐落
用途
容积率
绿地率
奥体博览城地块,东萧政储出北至规划支路东南(2013)至平澜路 ,(原钱江二
40号 路),西南至博奥路(原青年路),西北至
利一路(原钱江一路
商业、商务兼6.5以上
容住宅用地73以下15% 60%商业40年。以上以下住宅70年
注:地块的具体情况以《挂牌文件》为准,地块发证面积以实测为准。
二、竞买人资格及要求
参加萧政储出〔2013〕40号地块的竞买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活动。如境外企业要求参加竞买的,可先在境内依法设立公司,也可直接参加竞买。竞买人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联合竞买者必须同时满足其各自的要求。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允许预(销)售。
特别约定:必须配建总面积不少于12.6万平方米精装修建筑(其中地上建筑8.6万平方米,地下建筑4万平方米),装修标准应不低于平均每平方米2500元。地上8.6万平方米建筑系指建筑方案中商业、商务用房中独立完整的楼幢,如单幢面积不足,则以地块内由北向南相邻的同类用房其他楼幢中相对独立的楼层,从地面首层由下往上补足面积;地下4万平方米系指本地块中对应的地下一层全部,不足部分在地下二层中补足,不含设备用房。该配建用房及设施的建设应服从萧山区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要求,满足棋类等体育公益活动的需要,建成后配建用房及设施和相对应的土地使用权无偿移交给萧山区人民政府。
竞得人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按萧建设房(2008)24号文件执行,于交易中心窗口名时一并申请,并应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区外企业竞得的必须成立项目公司或新公司。竞得人如需成立项目公司或新公司的,无论区内区外,如需变更主体,均须在竞买前提出备案申请,以减少不必要的损失。),申请人向杭州市国土资源局萧山分局申请备案(原提交的备案申请表由挂牌人交与出让人)。竞得人在土地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先行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的内容成立新公司后,再由出让人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竞得人在新公司中的出资构成必须与事先向出让人申请约定一致。
名截止日前,凡在萧山区受让土地,但未按土地合同(协议)约定足额按时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的单位(含相应地块上成立的项目公司),不得参加本次挂牌出让活动。
土地竞得者必须严格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条件进行开发建设。本宗地设立开、竣工履约保证金。出让合同开、竣工履约保证金按出让金总额的5%收取,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由受让人在首次支付土地出让金时一并缴付。按合同约定日期开工的,经受让人申请,审核通过后,50%的履约保证金予以退还;按合同约定日期竣工的,经受让人申请,审核通过后,履约保证金予以退还。履约保证金缴入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杭州市国土资源局萧山分局结算分户
账号:7331310195900000228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萧山支行联系人:倪先生
联系地址:杭州市国土资源局萧山分局6楼6011室
联系电话:0571-********三、竞得人的确定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挂牌文件的获取
本次挂牌出让2013年10月2日公告。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2013年10月10日至2013年10月29日16时(工作日),到杭州市萧山区招投标交易中心土地交易窗口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竞买申请
竞买人可于2013年10月10日至2013年10月29日16时(工作日)止(以交易中心大屏幕显示时间为准),到杭州市萧山区招投标交易中心土地交易窗口提交书面申请。
六、竞买人资格审查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由挂牌人在2013年10月29日16时(工作日)(以交易中心大屏幕显示时间为准)前发出《竞买资格确认书》确认竞买资格。
七、交纳竞买保证金金额及截止时间
交纳竞买保证金的金额为:
萧政储出(2013)40号地块保证金为:人民币5419万元整(用汇票缴纳)
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萧政储出(2013)40号地块:2013年10月29日15时;
人民币账户名称:杭州市萧山区财政局汇缴专户
账号: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萧山东门支行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地址:杭州市萧山区财政局5楼5012室
联系电话:
外币账户名称:杭州市萧山区土地储备中心
账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萧山支行联系人:倪先生
联系地址:杭州市国土资源局萧山分局6楼6011室
联系电话:
特别提醒:外币缴付的以保证金到账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结算为准。
八、挂牌地点及时间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杭州市萧山区宁围镇振宁路600号萧山区招投标交易中心土地交易窗口。
地块挂牌时间和截止时间为:萧政储出(2013)40号地块:2013年10月22日至2013年10月31日14时(工作日)止;
挂牌现场竞价会时间:2013年10月31日14时;
挂牌现场竞价会地点:萧山区招投标交易中心二楼开标二厅;
九、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挂牌期限届满,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挂牌出让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2、涉及土地使用条件变更等影响土地价格的重大变动,补充公告发布时间距挂牌活动开始时间少于20日的,挂牌活动时间相应顺延,并告知所有申请人。
十、联系方式
出让人:杭州市国土资源局萧山分局
联系人:蒋女士
联系地址:杭州市萧山区育才北路508号5007室
联系电话:
挂牌人:杭州市萧山区招投标交易中心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地址:杭州市萧山区宁围镇振宁路600号萧山区招投标交易中心土地交易窗口
联系电话:0571-********传真:
出让人:杭州市国土资源局萧山分局
挂牌人:杭州市萧山区招投标交易中心
2013年10月2日
招标编号: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据城市规划,经有权一级人民政府批准,杭州市国土资源局萧山分局对下列地块采用挂牌方式出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位置及规划指标概况:
出让面积(㎡)
建筑密度出让年限
地块编号
地块坐落
用途
容积率
绿地率
奥体博览城地块,东萧政储出北至规划支路东南(2013)至平澜路 ,(原钱江二
40号 路),西南至博奥路(原青年路),西北至
利一路(原钱江一路
商业、商务兼6.5以上
容住宅用地73以下15% 60%商业40年。以上以下住宅70年
注:地块的具体情况以《挂牌文件》为准,地块发证面积以实测为准。
二、竞买人资格及要求
参加萧政储出〔2013〕40号地块的竞买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活动。如境外企业要求参加竞买的,可先在境内依法设立公司,也可直接参加竞买。竞买人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联合竞买者必须同时满足其各自的要求。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允许预(销)售。
特别约定:必须配建总面积不少于12.6万平方米精装修建筑(其中地上建筑8.6万平方米,地下建筑4万平方米),装修标准应不低于平均每平方米2500元。地上8.6万平方米建筑系指建筑方案中商业、商务用房中独立完整的楼幢,如单幢面积不足,则以地块内由北向南相邻的同类用房其他楼幢中相对独立的楼层,从地面首层由下往上补足面积;地下4万平方米系指本地块中对应的地下一层全部,不足部分在地下二层中补足,不含设备用房。该配建用房及设施的建设应服从萧山区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要求,满足棋类等体育公益活动的需要,建成后配建用房及设施和相对应的土地使用权无偿移交给萧山区人民政府。
竞得人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按萧建设房(2008)24号文件执行,于交易中心窗口名时一并申请,并应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区外企业竞得的必须成立项目公司或新公司。竞得人如需成立项目公司或新公司的,无论区内区外,如需变更主体,均须在竞买前提出备案申请,以减少不必要的损失。),申请人向杭州市国土资源局萧山分局申请备案(原提交的备案申请表由挂牌人交与出让人)。竞得人在土地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先行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的内容成立新公司后,再由出让人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竞得人在新公司中的出资构成必须与事先向出让人申请约定一致。
名截止日前,凡在萧山区受让土地,但未按土地合同(协议)约定足额按时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的单位(含相应地块上成立的项目公司),不得参加本次挂牌出让活动。
土地竞得者必须严格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条件进行开发建设。本宗地设立开、竣工履约保证金。出让合同开、竣工履约保证金按出让金总额的5%收取,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由受让人在首次支付土地出让金时一并缴付。按合同约定日期开工的,经受让人申请,审核通过后,50%的履约保证金予以退还;按合同约定日期竣工的,经受让人申请,审核通过后,履约保证金予以退还。履约保证金缴入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杭州市国土资源局萧山分局结算分户
账号:7331310195900000228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萧山支行联系人:倪先生
联系地址:杭州市国土资源局萧山分局6楼6011室
联系电话:0571-********三、竞得人的确定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挂牌文件的获取
本次挂牌出让2013年10月2日公告。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2013年10月10日至2013年10月29日16时(工作日),到杭州市萧山区招投标交易中心土地交易窗口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竞买申请
竞买人可于2013年10月10日至2013年10月29日16时(工作日)止(以交易中心大屏幕显示时间为准),到杭州市萧山区招投标交易中心土地交易窗口提交书面申请。
六、竞买人资格审查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由挂牌人在2013年10月29日16时(工作日)(以交易中心大屏幕显示时间为准)前发出《竞买资格确认书》确认竞买资格。
七、交纳竞买保证金金额及截止时间
交纳竞买保证金的金额为:
萧政储出(2013)40号地块保证金为:人民币5419万元整(用汇票缴纳)
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萧政储出(2013)40号地块:2013年10月29日15时;
人民币账户名称:杭州市萧山区财政局汇缴专户
账号: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萧山东门支行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地址:杭州市萧山区财政局5楼5012室
联系电话:
外币账户名称:杭州市萧山区土地储备中心
账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萧山支行联系人:倪先生
联系地址:杭州市国土资源局萧山分局6楼6011室
联系电话:
特别提醒:外币缴付的以保证金到账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结算为准。
八、挂牌地点及时间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杭州市萧山区宁围镇振宁路600号萧山区招投标交易中心土地交易窗口。
地块挂牌时间和截止时间为:萧政储出(2013)40号地块:2013年10月22日至2013年10月31日14时(工作日)止;
挂牌现场竞价会时间:2013年10月31日14时;
挂牌现场竞价会地点:萧山区招投标交易中心二楼开标二厅;
九、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挂牌期限届满,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挂牌出让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2、涉及土地使用条件变更等影响土地价格的重大变动,补充公告发布时间距挂牌活动开始时间少于20日的,挂牌活动时间相应顺延,并告知所有申请人。
十、联系方式
出让人:杭州市国土资源局萧山分局
联系人:蒋女士
联系地址:杭州市萧山区育才北路508号5007室
联系电话:
挂牌人:杭州市萧山区招投标交易中心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地址:杭州市萧山区宁围镇振宁路600号萧山区招投标交易中心土地交易窗口
联系电话:0571-********传真:
出让人:杭州市国土资源局萧山分局
挂牌人:杭州市萧山区招投标交易中心
2013年10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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