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文化局关于开展打击违法经营活动净化文化市场专项行动的通知
【法规类别】出版与出版物市场管理
【发布部门】天津市文化局
【发布日期】2007.09.19
【实施日期】2007.09.1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天津市文化局关于开展打击违法经营活动净化文化市场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区县文化局、市文化市场稽查队:
为贯彻全国“扫黄打非”领导小组 、中央宣传部、中央政法委、公安部、新闻出版总署 、文化部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打击非法出版活动专项行动的通知》( 扫黄打非组联[2007]1号)的工作部署,落实市“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2007年9月6日召开的会议要求 ,进一步加强本市文化市场的监督管理 ,打击违法经营行为,规范文化市场经营秩序,为党的十七大召开营造良好的文化环境,市文化局决定从9月20日起 ,在全市组织开展打击文化市场违法经营活动,净化文化市场经营环境的专项行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为党的十七大营造良好的文化市场环境为主线,以治理音像市场经营非法音像制品、网吧经营场所违法接纳未成年人、歌舞娱乐场所和演出场所的违法演出活动为专项行动的重点,加大对文化市场违法经营活动的打击力度,有效遏制文化市场违法经营行为,严防出现各类突发恶性事件,避免给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确保本市文化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二、工作重点
1、音像市场
(1)继续加强对合法音像门店的监督检查力度,坚决查处违法音像制品经营行为 ,在音像经营单位中开展“公开承诺不摆放、不存储、不销售非法音像制品,诚信经营、守法经营”的宣传,加大保护知识产权的工作力度,努力实现“合法门店无盗版”的工作目标。
(2)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打击流动音像摊贩。下列区域为专项整治的重点 :和平区滨江道与南京路市场交接地带和津汇广场门前地区;河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f7c8a621f021dd36a32d7375a417866fb94ac0db.html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