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旧版《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异同分析
【摘要】笔者通过对2000版与2012版的《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进行学习、浅析,进行对比,分析谈谈合同的主要变化,同大家共同探讨。
【关键词】建设监理合同;变化
【Abstract】Basedonthe2000editionand2012editionof"constructionprojectsupervisioncontracts(modelversion)"study,analysis,comparison,analysisofthemainchangestothecontract,togetherwithyoutoexplore.
【Keywords】Constructionsupervisioncontract;Change工程监理作为工程建设不可缺少的一项重要制度,在我国已实施20多年。一大批基础设施项目、住宅项目、工业项目,以及大量的公共建筑项目按国家规定实施了强制监理。多年来实践证明,工程监理对于控制建设工程质量、进度和造价,加强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建设投资效益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已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可。为规范建设工程监理活动,维护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了《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进一步明确工程监理的职责、内容、程序和方法,对于规范工程监理行
为,严格要求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依法监理,认真履行监理职责,全面提升工程监理工作水平将会发挥重要作用。笔者通过对《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内容进行学习、浅析,和原《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00-2002)进行对比,深刻体会《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在规范建设工程监理活动中,维护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工程监理市场秩序中起到的作用。经过学习和分析谈谈合同的主要变化,同大家共同探讨。
1.合同文件的名称、组成和内容
1.1将《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修改为《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
1.22000版示范文本由“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标准条件”、“专用条件”三部分组成。2012版示范文本由“协议书”、“通用条件”、“专用条件”、附录A和附录B五个部分组成,在格式上与其他相关合同示范文本相一致,并与国际惯例相协调。
2.工程监理的内涵和范围
2.12012版示范文本对监理的概念从新定义1.1.5款“监理”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依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
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
2.21.6“相关服务”定义“相关服务”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委托,按照本合同约定在工程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提供的服务活动。
3.工程监理的基本工作内容
3.1监理范围在专业条件中约定建设工程监理范围是指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单位实施监理的工程范围。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可能是整个建设工程,也可能是建设工程中一个或若干个施工标段,还可能是一个或若干施工标段中的部分工程(如:土建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幕墙工程、桩基工程等)。合同双方当事人需要在专用条件2.1.1款中明确建设工程监理的具体范围,如:xxx施工标段土建工程监理。3.2除专用条件约定外,监理工作内容2012版示范文本明确列举了监理人必须完成的22项监理工作基本内容,包括:编制监理规划、编制实施细则、参加图纸会审、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审查施工承包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审核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款支付申请;发现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生产存在隐患的,要求施工承包人整改并报委托人;验收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签署竣工验收意见;编制、整理工程监理归档文件并报委托人等。如果委托人需要监理人完成更大范围或更多的监理工作,可
以在专用条件中补充约定。
4.调整了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
2012年版监理合同示范文本将2000版示范文本中的“权利、义务、责任”调整为“义务、责任”两部分,强调了双方的义务而不再提权利,对2000版中监理人执行监理业务可以行使的权利,如质量、工期和费用的监督控制权等修订、调整到了监理人的义务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