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玉县文物保护管理所2012年消防安全工作方案
为确保文物单位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根据文物保护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特质定本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文物保护和消防安全法律法规,认识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通过文物部门的密切配合,强化消防安全监管,,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增强责任主体意识和防控火灾的能力,有效预防和事故发生,确保国家文化遗产安全。
二、 时间安排
2012年1月 开始至12月
三、 检查范围
本次检查的文物单位包括:各级文物保护单位(重点是26个保护点)消防安全不合格的有四个保护点(自治区级的夏合勒克庄园、县级保护单位依玛木•艾甫台尔麻扎、依玛木•艾斯卡尔麻扎、阿罗清真寺2012年1、2月消防安全设备装完,26个保护点每月检查一次问题大地方要进行采取措施。
四、 检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国家文物局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管理办法》;
五、 检查内容
(一) 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岗位职责情 况
文物保护点、是否明确岗位职责,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签订责任书。
(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档案建立情况
要进行防火巡查,检查;
要健全消防(控制室)值班;
要齐全消防设施,器材维护;
要加强火灾隐患整改;
要举行火灾应急预案演练;
电器设备的检查管理。
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等
按规定建立消防档案,努力搞好消防档案完整,规范。
消防设施设备及其使用情况每月进行检查
要争取上级领导的支持,要齐全各种灭火设备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f58654166edb6f1aff001fb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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