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工作的基本程序和要求

发布时间:2019-06-28 01:00:51   来源:文档文库   
字号:

党支部工作的基本程序和要求

党支部是党最基层的组织,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党支部书记是党支部日常工作的组织者和实施者,基层党支部日常的工作很多,内容很广,在近二年的党课园地中我们都有所涉及,现从四个方面对党支部日常工作进行全面介绍:一是党组织的形式;二是支部书记组织会议的程序和要求;三是支部发展党员的程序和要求;四是支部换届选举的程序和要求。  

一、党组织的形式  

    中国共产党的组织系统,是根据党的纲领和章程,按照民主集中制组织起来的统一整体。由党的中央组织、地方组织和基层组织构成。  

   (一)党的中央组织  

    党章第三章对党的中央组织作了具体规定:党的中央组织包括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党的中央委员会。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由中央委员会召集。党的中央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由党的全国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二)党的地方组织  

    党章第四章规定:党的地方组织包括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和自治州的代表大会、党的县(旗)、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的代表大会和党的委员会。其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其委员会由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五年,地、市以上党的委员会委员的党龄要求五年以上,县、市、区的委员要求三年以上党龄。  

   (三)党的基层组织  

     1、基层组织的形式。党章第五章规定: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团体、社会中介组织、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党的基层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分别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基层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总支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总支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两年或三年。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选举产生后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在党的基层组织中,党支部是最基层一级组织形式。  

    党章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  

    2、基层党组织的机构设置。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又不足50人的基层单位,设立党的支部委员会。党员在50人以上,不足100人的,可设立总支部委员会。党员超过100人的,可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党员不足100人,如工作需要,经过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设党的基层委员会。经上级党组织决定,党员超过50人的也可不设总支部委员会,而设支部委员会;党员超过100人的也可不设党的基层委员会,而设总支部委员会。  

  注:机关党委(党总支)和直属机关党委(党总支)的区别:  

    一般来说,本单位有下属的企、事业单位等二级机构,且党员人数比较多,为了理顺关系,便于领导下属单位党的工作,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以成立直属机关党委(党总支)。直属机关党委(党总支)领导本机关和下属单位党的工作。没有下属企事业单位或二级机构、党员很少的单位,可以设立机关党委(党总支)。  

    联合支部。正式党员不足3人,没有条件单独成立党支部的单位,可与邻近单位的党员组成联合支部。  

    临时支部。外出执行某项临时性的任务,或者参加短期的学习或会议,或者被抽调参加某一个临时机构的工作,凡是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均可设立临时党支部(党员转出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外出时间不超过三个月的开具党员证明信)。  

建立党的支部应当经过县、团或相当于县、团级党的委员会决定。党支部的领导机关是支部党员大会,在支部党员大会闭会期间,由它直接选举出来的支部委会员主持工作。  

   3、机关基层党组织的职责。党章第32条规定:各级党和国家机关中党的基层组织,协助行政负责人完成任务,改进工作,对包括行政负责人在内的每个党员进行监督,不领导本单位业务工作,即协助和监督。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进一步强调机关党组织要严格组织生活,加强对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教育和监督。  

    机关党组织(机关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其主要职责有(9条):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支持和协助行政负责人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2)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决议,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3)对党员进行严格管理,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4)对党员进行监督,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  

   5)做好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推进机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了解、反映群众的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6)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7)协助党组(党委)管理机关党组织和群众组织的干部;配合干部人事部门对机关行政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对机关行政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  

   8)领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支持这些组织依照国家法律和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9)按照党组织的隶属关系,领导直属单位党的工作。  

(四)有关党组、工委、党小组的概念  

1、党组。党章第四十六条规定: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和其他非党组织的领导机关中,可以成立党组。党组发挥核心领导作用。在党的组织体系中,党组不是一级党委,也不是党的派出代表机关,更不属于党的基层组织,而是中国共产党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和其他非党组织的领导机关中设立发挥核心作用的领导机构。党组成员、书记、副书记,不是选举产生,而是由上级党委决定和任命。党组与机关党组织是指导关系,而不是领导关系。党组没有任期规定。  

2、工委。机关党的工作委员会是中央或地方党委派出的机关。工委不是一级党委,根据党委授权,可以代表党委统一领导同级党委各部门和国家机关各部门中的机关党的工作。  

3、党小组。党章规定:党支部一般应按照党员人数和分布情况划分党的小组,把干部党员和非干部党员一起编组过组织生活。但党小组不是党的一级组织,而是在党支部直接领导下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的一种组织形式,是党支部的组成部分。党员数量少的党支部也可以不划分党小组(6人以下)。党小组无权决定党支部的重大问题,对支部的重大问题也没有表决权。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党小组一般设党小组长1,人数多的可增设副组长1人。小组长的任期和支委会任期一样,可在改选支部委员会时同时改选党小组长。因党小组不是一级组织,所以党小组长不是党内领导职务。党小组长一般由本小组的党员选举产生,也可由支部委员会指定。预备党员不能担任党小组长。  

二、组织会议的程序和要求  

    党支部书记是在支委会的集体领导下,主持支部的日常工作。党支部书记组织开好支部的各种会议是认真履行职责的基本要求。支部书记的职责具体如下(5条):  

负责召集支委会和党员大会。负责制订支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检查落实,定期向支委会、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及支部工作的基本制度。了解掌握党员群众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经常与支部委员和同级行政负责人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支持他们的工作,协调党、政、群的关系,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抓好支部委员会的学习,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搞好支委会的自身建设,注意发扬民主,增强团结,发挥集体领导作用。  

按照职责要求,支部书记要主持召开好以下三个会:  

()支部委员会  

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是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基本要求。支部委员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由书记、或副书记主持,如果书记、副书记都不在,可由委员主持。参加的人员主要是支部委员、可以扩大到党小组长、党员行政负责人和骨干参加,但必须有一半以上的支委参加。  

1、支部委员会要讨论的主要问题(7)  

1)党支部的工作计划、总结和重要活动安排。  

2)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决定的措施。  

3)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来保证工作、生活、科研、学习和训练等方面和重要问题。  

4)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员的教育管理。  

5)讨论发展党员、选拔干部以及对党员的奖励和惩处。  

6)协调工会、共青团和妇委会的工作。  

7)有关党支部自身建设的问题。  

2、主要程序  

1)认真准备,选好议题。  

2)广泛讨论,发扬民主。  

3)归纳总结,形成决议。  

4)明确分工,抓好落实。  

5)详细记录,妥善保管。  

(二)支部党员大会  

支部党员大会是由支部委员会召集、支部全体党员参加的讨论和研究党内事务的一种组织活动。支部党员大会一般由支部书记或副书记主持,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适时召开。  

1、支部党员大会的主要任务(6)  

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研究制定本单位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2)定期听取和审议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监督。  

3)讨论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  

4)讨论和决定党员奖励和处分。  

5)选举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增补和撤消支部委员。  

6)讨论一些必须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的重大问题。  

2、支部党员大会的主要程序  

1)选好议题,提前准备。  

2)统计人数,宣布开会。  

3)发扬民主,认真讨论。  

4)进行表决,形成决议。  

5)做好记录,妥善保管。  

(三)党员民主生活会  

支部党员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由支部书记或副书记主持,也可由组织委员或党小组长主持,根据工作需要可适时召开。  

1、主要内容(9)  

一是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  

二是完成上级党组织交给的任务情况。  

三是党员在关键时候经受考验的情况。  

四是党员在平时工作、生活、学习中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关系的情况。  

五是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不断进行思想修养和改造的情况。  

六是在执行党的纪律遵守法纪方面的情况。  

七是深入实际联系群众,做群众的思想工作的情况。  

八是艰苦奋斗、廉洁奉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情况。  

九是积极开展思想斗争的情况。  

2、要做的准备工作  

支部书记作为召集人和组织者,应积极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准备工作:  

一是要及时沟通。要及时与上级党组织沟通,听取上级党组织的指导性意见。  

二是要确立主题。要深入实际进行调查研究,掌握了解党员中存在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三是要广泛开展谈心活动。支部书记要与每个委员和党员进行谈话、委员也要与党员、党员要与群众之间开展谈心交心活动。  

四是要广泛征求意见。主要了解党员群众对支部、特别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意见和建议,并通过适当的方式反馈给领导干部。  

五是要提前通知。要通知每个党员,包括会议的时间、地点、主题等内容。  

3、把握好六个环节:  

支部书记或党小组长在主持民主生活会的过程中要注意把握以下六个环节:  

一是引导党员联系思想实际,认真进行对照检查。  

二是选好第一个发言的人,有意识的提示敢于解剖自己的人带头发言。  

三是组织生活会上要掌握惩前瑟后、治病救人的原则,既不能开成批判会、也不能开成表扬会。  

四是对问题较多的党员要重点进行剖析。  

五做好组织生活会的记录。指定专人,记录要真实准确、清楚,专人保管。  

六是搞好整改,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4、注意四点  

一是要敢于拿起批评的武器。  

二是坚持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  

三是支部书记要精心组织,积极引导。  

四是组织生活会之后要在认真总结的基础上及时向上级汇报。  

关于会议记录的要求:一是名称要规范,党支部记录本记录的内容是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扩大会)、党员民主生活会、党小组会,其他一些行政的会不要记录在支部工作记录本上;二是内容要详实,包括会议名称、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缺席人员和原因、主持人、记录人、会议议程、讨论的主要情况和作出的决议。  

三、发展党员的程序和要求  

党员发展具有法规性,主要依据是《党章》和中组部颁发的《中国共产党党员发展工作细则》,市委组织部《关于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实行培训制、票决制、审查制、公示制、责任制的意见》。  

明确8个概念:一是入党申请人;二是入党积极分子;三是发展对象;四是预备党员;五是正式党员;六是预备期;七是党籍;八是党龄。  

发展党员明确9个材料:一是入党申请书;二是自传;三是《党的培养对象考察登记表》;四是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合格证;五是《入党志愿书》;六是政审材料;七是吸收预备党员支部党员大会会议纪要;八是公示结果报告;九是吸收预备党员表决票汇总表。  

党员转正明确材料:转正申请书;党员转正支部会议纪要。  

一是入党申请人。凡符合党章第一条规定(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导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向党组织正式提出书面入党申请的人,称为申请入党人   

二是入党积极分子。经党小组(共青团员经团组织)推荐,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为支部大会)研究同意。可确定作为入党积极分子来培养的申请人,称为入党积极分子            

三是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党支部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为支部大会)讨论,对其中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决定近期发展的积极分子,称为发展对象。  

申请入党的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是一个由非党分子逐步成长为党员的不同阶段。  

四是预备党员。是指发展对象经支部党员大会表决通过并经上级党委批准后的阶段为预备党员。  

五是正式党员。是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满后经支部党员大会表决通过并经上级党委批准后就成为正式党员。  

六是预备期。是指从支部党员大会表决通过并经上级党委批准为预备党员至支部党员大会表决通过并经上级党委批准为正式党员之间的时间。预备期一般为一年,延长预备期一般为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  

七是党籍。党籍表示党员的资格。一个申请入党的同志,当他履行了入党手续,被批准为预备党员即有了党籍。取得了党籍,是一个人从组织上被承认为党员的依据。预备党员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或正式党员被劝退出党、不予登记、开除党籍以及自行脱党、自动退党的,就失去了党籍。党籍是党员的政治生命,党员个人应十分珍惜,党组织在处理有关党员的党籍问题时,也应采取十分慎重的态度。  

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f551a04a370cba1aa8114431b90d6c85ec3a8891.html

《党支部工作的基本程序和要求.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