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第四章 绿色食品产地的选择与建设

发布时间:2012-05-08 00:12:28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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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绿色食品产地的选择与建设

由市场经济发展的规律可知,任何一新兴的产业要想实现较高的经济效益,必然走规模经营之道。随着绿色食品事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绿色食品生产企业要求其主要原料来自绿色食品基地。为了促进绿色食品的开发向专业化、规模化、系列化发展,形成产供销一体化、种养加工一条龙的经营格局,确保绿色食品产品的质量和信誉,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根据特定的标准认定具有一定生产规模、生产设施条件及技术保证措施的食品生产企业或生产区域(以下统称生产单位)为绿色食品基地。

绿色食品地的建设源于消费者的需求和企业开发产品的需要;而基地生产的原料和产品又进一步刺激着消费者的购买量和生产企业的生产量。

绿色食品原料基地不是孤立存在的,如北京市城郊农业模式,可生产粮食、水果、蔬菜,区域性很强。发展一个点(基地),可以带动一个面,推动区域(县城)农业经济的发展。

建设绿色食品基地,可以以绿色食品龙头企业带基地、基地连农户、最终实现分散的、千家万户的小生产,通过产业化、基地和龙头企业,使优质农产品和高附加值的产品进入市场。

建设绿色食品基地,还有利于加快新产品的开发。在基地建设规模化、专业化的同时,拓宽绿色食品种类和加大新产品开发的力度,形成系列化产品。针对质量好、信誉高、市场大、效益好的产品进行研制开发,形成开发、生产、加工等一条龙的格局,以整体优势开拓市场。

要进行绿色食品的生产、开发与销售,必须首先取得绿色食品标志。

第一节 基地选择

概念:绿色食品基地是指具有一定生产规模、生产设施条件及技术保障措施的食品生产企业或农产品生产区域。

内涵:包括以下几方面的涵义:绿色食品初级产品或加工原料产地;动物、植物栖息地或生长地。绿色食品生产企业所在地及认定合格的绿色食品生产单位。绿色食品基地分为绿色食品初级产品生产基地、绿色食品加工品生产基地和绿色食品综合生产基地。部队的副食品生产基地和生产生活服务中心可作为绿色食品初级产品生产基地。

一、绿色食品基地基本条件

(一)生态环境条件

1、自然环境优美 绿色食品产地要求山清水秀,空气清新。自然环境符合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要求。

2、远离重污染源 绿色食品基地的上游或上风口无工业污染源;远离矿山或矿脉,防止土壤元素背景值超标;远离城市、交通要道,以减少大气污染物对中气质量的影响。

3、生产者有强烈的环境意识与系统的污染控制措施 运用有机农业、生态农业技术进行清洁生产。通过加强生产资料使用与管理等措施,杜绝有毒物质进人生产过程,按绿色食品标准要求规范化生产,减少因超量使用农药、化肥产生的“面源”污染;加工、运输过程不产生二次污染;维持环境质量不下降并逐步改善。

4、境达到绿色食品环境质量要求 符合《绿色食品产地环境技术条件(NYT39l2000)》之要求。

(二)基础生产条件

设施完善配套,资金、物质投入满足绿色食品生产所需的立地条件和饲养条件;

绿色食品生产项目占全部生产项目60%以上,产品质量符合绿色食品产品质量标准要求;

绿色食品生产区域与其他常规生产有明显的隔离,生产区域有显著的标志。

(三)清洁生产技术

采用先进、实用的清洁生产技术来代替常规生产技术和化肥.农药投入,减少生产过程中对不可再生资源的依赖。

配套的清洁生产技术包括选用抗病虫品种;优质畜禽品种繁育与改良技术;作物病虫害生物防治技术;生物肥料与有机肥的应用与推广;非激素类饲料添加剂的应用技术;合理耕作制度等。

(四)生产操作规范

依据绿色食品标准和相关国家和农业行业标准、使用准则及规范,结合具体自然、生产条件制定生产操作规程,实现规范化生产、标准化作业,保证产品质量。

(五)从业人员素质高

从事绿色食品生产的技术人员、生产人员需要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认同绿色食品理念,掌握绿色食品生产、加工原理、适用技术和操作技能。管理人员掌握绿色食品经营和管理方法。

(六)先进认证管理

绿色食品管理采用全程质量控制和标识管理方法,生产清洁食品,并实现合理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目标。

全程质量控制通过规范生产资料采购,建立生产资料管理制度,杜绝有害物质进入绿色食品生产过程,全程追踪监督生产过程,以生产项目或生产单元为单位,进行逆向生产追踪监控,建立田间技术档案,生产记录保持一定时间。

建立各项规章制度,保证绿色食品生产规范化、标准化。

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实行一品一标,认证管理,绿色食品标识受国家商标法保护。生产单位被认定为绿色食品基地,产出的产品可使用绿色食品标识。

绿色食品生产单位须交纳标识管理费和环境检测费。

二、绿色食品基地选择

根据产品类别不同,绿色食品基地可分为3类,即绿色食品初级产品生产基地、绿色食品加工品生产基地和绿色食品综合生产基地。

(一)绿色食品产地生态环境质量标准

本标准由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制定(19958)。标准规定了绿色食品产地生态质量标准,包括大气、农田灌溉水、渔业用水、加工用水、畜禽饮用水和土壤质量。本标准适用于绿色食品(AA级和A)产地、原料产地、畜禽饲养及放牧场地、渔业养殖地、饲料产地。本标准是能否进行绿色食品生产的第一通行证。

1、大气环境质量标准

41 大气环境质量标准

2、农田灌溉水质量标准

42 农田灌溉水质量标准

从表42可以看出,农田灌溉水质量标准含pH、汞、镉、砷、铅、六价的铬及氯化物、氟化物、氰化物等,并规定了水田、蔬菜和旱作在砷含量上的不同,高氟区和一般地区在氟化物上的不同。

3、渔业水质量标准

43 渔业水质量标准

4、畜禽饮用水质量标准

44畜禽饮用水质量标准

5、加工用水质量标准

45 加工用水质量标准

从表45可以看出,在加工水质量标准中增加了细菌和大肠菌等指标。

6、土壤质量标准

46 土壤质量指标

7、生态环境质量标准

AA级标准,大气、水质、土壤的各项检测数据均不得超过有关标准。

A级标准:大气、水质、土壤的综合污染指数均不得超过1

抽样和检测方法:本标准中抽样和监测方法按(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纲要)(19944月起试行)中有关规定执行。

(二)绿色食品初级农产品生产基地

绿色食品初级农产品生产基地,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产品必须为该单位的主导产品,同时,绿色食品产品必须达到一定生产规模。

2、基地必须具备良好的生态环境,并采取行之有效的环境保护措施,使该环境持续稳定在良好状态下。

3、必须具备较完善的生产设施,保证稳定的生产规模,具有抵御一般自然灾害的能力。

4、基地应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以下简称专管机构)、生产服务体系和监督体系。这些部门负责绿色食品生产计划和规程的制定、生产技术的指导和咨询、产品收购和销售、

生产资料的供应等服务体系的建立和完善,以及监督绿色食品生产操作规程的实施。

47 绿色食品基地具备的生产规模

5、专管机构内必须根据需要设立若干名绿色食品生产技术推广员,承担相应的专业技术工作,技术推广员必须接受过有关绿色食品知识的培训,熟悉绿色食品生产要求和标准,经上级考核、取得证书后才能上岗。基地中直接从事绿色食品生产的人员,也应接受绿色食品有关知识的培训。

①绿色食品种植单位须制定绿色食品作物生产计划,病虫害、杂草防治措施及农药使用计划,施肥及轮作计划,仓库卫生措施。

②绿色食品养殖单位须制定养殖计划、疫病防治措施、饲料检验措施(含饮水)、畜舍清洁措施。

③生产单位还应建立严格的档案制度(详细记录绿色食品的生产情况、生产资料购买使用情况、病虫害发生处理情况等)及检查制度。

(三)绿色食品加工品生产基地

1、绿色食品加工品必须为该单位的主导产品,其产量或产值占该单位总产量或总产值的60%以上,并且达到大中型企业规模(按国家统一标准)

2、必须具备专门的绿色食品加工生产管理机构,负责原料供应、加工生产规程和产品销售,井制定出相应的技术措施和规章制度。

3、从事绿色食品加工管理人员及直接从事加工生产人员必须经过绿色食品知识的培训。

4、必须具有行之有效的环境保护措施。

(四)绿色食品综合生产基地

绿色食品综合生产基地应具有绿色食品初级产品及绿色食品加工产品,并同时符合绿色食品初级产品、加工品生产基地的各项条件。

总之,绿色食品生产基地是绿色食品的初级产品、加工产品原料、畜禽饲料的产地,产地的生态环境条件直接影响绿色食品的数量和质量,良好的环境条件是绿色食品生产的前提基础。

绿色食品产地一般应选择空气清新、水质纯净、土壤未受污染、土壤自净能力强,农业生态环境质量良好的地区。

应尽量避开繁华都市、工业区和交通要道的中心。

边远省区,乡村农业生态环境质量好,是绿色食品的首选产地;城郊受城市污染影响较轻或未污染,农业生态环境质量相对较好,也是绿色食品产地选择的较理想区域;不宜在大城市或污染较重的区域生产绿色食品。

生产基地及产地周围不得有大气污染源,特别是上风口不得有污染源,不得有有毒、有害气体排放,也不得有烟尘和粉尘。大气质量要求达到国家一级标准(GB 3095—1996)

绿色食品生产用水不能含有污染物,农田灌溉用水、渔业用水、畜禽饮用水和加工用水必须达到同家规定标准.绿色食品生产基地要选择在地表水、地下水水质清新无污染地区,远离可能造成污染的工厂、矿山,产地应处于地表水、地下水的上游,应尽量避开因地质原因形成的水中有害物质(如氟)超标的地区。对灌溉水要求达到地表水Ⅳ级以上,畜禽饮用水要达到生活饮用水标准,在水源或水源周围没有污染源或潜在污染源.

绿色食品基地要求位于土壤元素背景值正常区域,产地及产地周围没有金属或非金属矿山,未受到人为污染:没有严重的农药、化肥、重金属污染,有机污染物滴滴涕、六六六低于01毫克/千克,要求土壤具有较高的肥力和有机质含量。土壤中某些元素自然本底高(如放射性元素高本底区、重金属元素高本底区等)的区域,不宜作为绿色食品生产基地。

选择确定绿色食品生产基地,应从当地实际情况出发,按照绿色食品生产环境、产品标准的要求和当地生产力水平进行全面考虑。

在我国当前许多地区环境污染还相对较严重、农业生产上还大量使用化学合成物质(主要是化学合成农药和化肥)条件下,试图在短期内生产出符合绿色食品要求的农产品,其难度还是相当大的。

有的学者认为,解决此问题的途径有两条,一是切断污染渠道,改善污染环境;二是回避污染源。显然,在当前条件下,前者耗资较大,涉及的问题较多,难以在短期内实现。在这种地区,可以通过一定时间的生态环境改造,由种植无公害食品开始,再种植A级绿色食品,最后过渡到生产AA级绿色食品,这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后者采用回避污染源的办法,耗资较少,选择的自由度较大,可以在不太长的时间内达到AA级绿色食品生产基地的要求。

如近年由中国农业大学主持的AA级绿色食品生产和基地建设项目,就是采用回避污染源的办法进行基地选择的。这些基地确定在产地基本没有环境污染,使用化肥;农药较少的山东沂水与荣成(花生基地)、黑龙江绥化(大豆基地)、河北文安与雄县(红小豆基地)和云南丽江(芸豆基地)。检测证明它们都符合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颁发的绿色食品产地生态环境质量标准。无须再进行环境治理。

此外,绿色食品基地的选择还要十分注重产品本身的特征,如生长状况、品质、营养价值、知名度情况等。如上述产品的产地都是它们的适生地,与其他地区相比在同样的生产投资条件下,这些产地生产出的产品、质量品位都是上乘的。如河北文安和雄县一带生产的红小豆“天津红”、“冀红三号”抗逆性强、籽粒饱满、色泽鲜艳,享誉国内外。云南省丽江县一带,海拔2300--2800米,气候冷凉,病虫害发生轻,特别适合芸豆生长,所产芸豆粒大、色泽好、营养丰富,在国内、日本和东南亚一带知名度很高。

三、绿色食品基地考察和产地环境评价

(一)绿色食品基地考察

绿色食品开发之前,要对绿色食品基地进行考察和评价。通过调查研究,掌握生产基地环境质量状况、生态条件及生产现状、污染源情况,结合环保部门环境监测结果,确定产地是否具备建设绿色食品基地条件。如果环境条件合格,其产地作为绿色食品基地可按绿色食品标准进行建设。

实地考察及调查研究的主要内容如下:

1、环境条件 主要收集基地土壤、水体和大气的有关原始监侧数据.环境条件要满足绿色食品生产环境质量标准要求。同时调查掌握气象、地貌、水文等情况。

2、生态条件 绿色食品基地的生态条件是保证基地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条件。调查分析土壤的营养水平,土壤培肥措施、有机肥肥源:考察植被种类、分布、面积、生物群落的组成,建立基地的生态调控系统,增加天敌等自然因子对肩虫害的控制和预防作用.了解基地内的生态环境,考察地势、镶嵌植被、土壤流失情况和水土保持措施。

3、生产种植情况调查 考察种植作物种类和种植模式;种植业的主要构成和经济地位;经济作物的种类、比例和效益;当地主要病虫害种类和发生程度;作物的产量;肥料的种类、来源和土壤肥力增加的情况;病虫害防治方法等。

4、生产基地污染源情况 查清基地及周围自然污染源,主要是酸性水、碱性水,因地质形成原因产生有害物质的水源、金属和非金属矿山,重点调查基地及基地周围工业污染源污染物种类、数量,污染物排放途径等,农业污染源调查化肥、农药使用种类、数量、时间,污泥、垃圾肥料的来源、成分及使用情况;污水灌溉面积、时间及生活污染源、交通污染等。

(二)产地环境评价

产地环境质量是否符合《绿色食品生产要求(NYT391-2000)》,须由专门机构委托有关部门,在实地考察基础上,结合对产地环境的大气、水、土壤检测结果进行分析,最终写出考察报告,得出产地环境评价结论。

产地环境评价要确定产地环境评价指标。产地环境(大气、水、土壤)指标分为二类:一类指标是严控指标;二类指标是一般控制指标。

根据绿色食品生产发展趋势,国家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新近发布《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评价标准(NYT391-2000)》与以往标准相比,大气质量标准有所降低,土壤、畜禽饮用水标准指标有一定调整,指标体系趋于完善。

绿色禽品产地环境评价原则是要求一类严控指标必须达标,否则不宜作为绿色食品生产基地;AA级绿色食品必须全部指标达标,A级绿色食品要求一类严控指标达标,一般控制指标可以超标,但综合环境质量符合生产绿色食品要求。

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评价方法为A级绿色食品采用单项污染指数与综合污染指数相结合的评价方法。即一类污染指标用单项污染指数方法评价,单项污染指数小于1。果二类污染指标的单项污染指数大于1,则同时要求二类污染指标的综合污染指数小于1A级绿色食品采用单项污染指数方法评价产地环境质量,即一类污染指标和二类污染指标的单项污染指数必须小于1

根据环境质量检测分析结果,对绿色食品基地环境质量作出评价结论。评价结论是该生产单位是否能作为绿色食品基地,提出基地维持环境质量的建议。

第二节 绿色食品基地建设与认证

一、绿色食品基地建设

(一)绿色食品基地建设原则

绿色食品生产是以有机农业为基础,按照生态学和生态经济学的观点和基本原理,以基地作为绿色食品生产和认证的基本单元,把基地的环境、生物、外界投入和人的调节看成一个完整的生态系统;通过建设结构完整,功能齐全的绿色食品生产基地,生物与环境的协同发展;建立营养物质封闭式持续循环和完善生态系统的自我调节机制;追求生态效益和经济利益统一,使这个系统中的各部协调持续发展。

(二)绿色食品基地建设内容

1、加强生态建设,提高生物自身调节能力,改善动物、植物生长条件;开展环境或小流域综合治理,增加环境容量,保持基地及产地周围生物多样性。生产区域周围植树种草、保持水土,合理利用农业再生资源,维持和逐步提高再生资源的更新能力。环境生态建设要依据生态学原理,利用生物之间的相互作用,提高和改善农业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逐步减少农业生产对不可再生资源的依赖,最终实现山清水秀、环境承载力提高的目标。

实行农牧结合,扩大生态系统的物质循环,提高土地生产潜力。按照健康种植、健康养殖要求,改善植物立地条件或动物饲养条件,力争使更多的有机物质回到农田,维持生态平衡。绿色食品的植物生长区域要有肥沃的地力,良好的土壤结构,生长季节内的光照、积温,水分满足作物生长要求;动物生产的基础设施建设要遵守动物福利原则,饲养密度适宜;畜

禽舍选择和建造,要考虑到通风、温度、采光、地势,科学规划,统筹安排,生产区与生活区隔离,畜禽舍布局符合动物卫生准则要求。

2、绿色食品生产技术体系 绿色食品的获得,只有在生物与环境关系协调的基础上才能达到,而构建这种协调关系的主要途径就是研究生物怎样适应环境,让基地内的植物、动物、微生物等生命体在生长、发育、繁殖过程中,与周围环境相互密切配合,最大限度地形成农业生产需要的物质,产生更大的综合效益。

绿色食品清洁生产技术的合理运用是绿色食品基地建设的核心,也是生产绿色食品的根本前提。绿色食品生产技术汲取传统农业、有机农业、生态农业的精华,引进和消化吸收新技术、新成果、新产品,形成新的可持续发展的生产方式。绿色食品生产技术体系主要包括如下。

复合种植和立体种养技术 运用生态学原理科学地对时间与空间进行综合利用。在传统种植制度中的连作、间套作、复种、轮作换茬技术基础上,利用生态系统中物种互利共生的原理,对时间、空间和营养结构等多因子生态位进行组合.这项技术具有生态合理性强、综合效益好的特点.

在果园树行间种植谷物、蔬菜、牧草和食用菌,构成农田的复合群体,不仅对果园起到保墒、固土、改善土壤结构作用,还能改善果园的田间小气候。复合群体能创造有利于植物

生长、天敌繁衍和不利于害虫发生的环境条件,增加天敌的种类、数量及群落的丰富度和生物多样性,提高天敌控制害虫的效果.

以沼气为纽带,把种植业和养殖业连接在一起。在果园或菜园种植果树或蔬菜,果园或菜园周围建猪舍及沼气池,果园里养鸡可清除杂草和害虫,粪便肥果树,杂草、果树枯叶、猪鸡粪进入沼气池,沼掖、沼渣为果树、蔬菜提供清洁肥料。设施栽培可以将沼气池、猪禽舍、厕所在蔬菜大棚内以全封闭状态连接在一起,组成能源生态综合利用体系。

农业生物环境调控技术 生物生长的主要环境因素是水、肥、气、光、热,通过各种技术措施对生物的生长环境进行调控,不断打破季节的限制、拓展发展领域.大面积种草、种树,提供植物生长稳定的地理环境;农业生产中的适期播种、田间配置(适宜密度、株行距、轮作).农田灌溉(调节农田温、湿度)和施肥,可以改善农田小气候;设施农业的蔬菜保护地设施(日光节能温室、保温被、放风机、防虫网、反光幕、地膜等)和禽畜舍建设(采光、通风、温度、消毒等),创造农业生物适宜的环境条件。

土壤培肥与施肥技术 在绿色食品生产中,土壤是一个土壤库,有其特有的新陈代谢、营养循环和能量流动。土壤培肥为土壤徽生物创造良好的土壤环境,提高土壤的自养能力。科学施肥、合理耕作和保持水土是土壤培肥的关键.它们直接影响土壤微生物活动.肥沃的土壤,满足土壤微生物活动、土壤库存持续并扩大营养循环和能量流动的结果。土壤培肥的主要途径为合理轮作,种植田间归还率较高的作物及其类型,秸秆还田或农牧结合过腹还田,农产品就地加工,提高有机物质的归还率。土壤施肥技术按绿色食品生产要求,保证有稳定的有机肥肥源,多施用生物肥料,掌握运用测土配方平衡施肥技术,防止过量施人肥料(生态系统中过量的物质即是污染物)

病虫草害防治技术 病虫草害防治遵循的方针是“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现代防治观念是综合治理。利用生物间的相互作用,建立良性循环。病虫草害防治依据的基本原则,病害防治应消除不良环境条件影响,增强作物对不良环境条件的抵抗能力;培育或选用抗病品种,提高对病害的抵抗能力;防止新的病原物传人;对已有的病原物消灭或降低其越冬来源,或切断其传播途径,或防止其侵入和侵染,通过栽培管理,创造有利于作物生长发育而不利于病原物生长发育的环境条件。虫害防治要防止外来害虫的侵入,压低虫源基数,或采取有效措施把害虫消灭于严重危害之前,培育或种植抗虫品种;调节作物生育期,避开害虫危害盛期;改变农田生态条件和农田生物群落,恶化害虫的生活环境。除草应以农业方法和物理方法为主。

病虫草害防治的基本方法有严格实施植物检疫(法规防治),防止危险性病,虫,杂草人为传播蔓延。积极进行农业防治(通过对农业生产过程中的各种技术环节加以适当改进,创造有利作物生长而不利于病虫草害发生和危害的条件),避免或减轻病虫草害的发生危害。合理运用物理机械防治方法(利用物理因素、机械设备或工具防治病虫草害),其具有简便、有效、副作用小的特点,包括清除法、捕杀法、诱杀法,利用病虫草对光、热、色、射线、高频电流、超声波等的特殊反应来防治病虫草害(灯光诱杀、阳光杀虫灭菌、黄板诱杀,银灰膜驱蚜、高温种子灭菌、高温杀灭土壤中的病虫杂草、高温闷棚抑制病菌等)。倡导利用有益生物及其产品防治病虫害,植物病害的生物防治方法有利用拮抗微生物、病原物的寄生物、交互保护作用、非生物的诱导抗性、抗生素、植物抗菌剂等、虫害生物防治的方法包括以虫治虫、以菌治虫、利用杀虫素、利用寄生线虫、利用捕食性蜘蛛类等。

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 废弃物一般指在生产、生活中由人类、畜禽排除的有机废弃物。放置在任一场所的有机废弃物在温度、通风条件满足的情况下,都会发生微生物发酵作用。在绿色食品生产中,强调在人工控制下,提供一定的水分、C/N比和通风条件,通过微生物的发酵作用,将有机废物转为肥料。通过微生物的发酵,有机物由不稳定状态转化为稳定的腐殖质物质。有机废弃物经过微生物发酵可以资源化,主要是提供有机肥.有机废弃物是堆肥微生物赖以生存、繁殖的物质条件,由于微生物生活有时需要氧气,有时不需要氧气.因此,有机废弃物的处理可分为高温发酵(好氧堆肥)和沼气发酵(厌氧沤制)两种方法。

3)质量管理 绿色食品生产不同于常规农业生产,其主要特征之一是实行“从土地到餐桌”全过程质量监控。全面质量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4方面。

技术管理 根据绿色食品生产技术标准、准则和规范,结合当地自然、生产条件,编制绿色食品操作规程;研究清洁生产技术适用的、可操作性强的实用技术。

计划管理 根据特殊需求和市场容量,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绿色食品基地科学的发展规划(长期和短期)。按规划要求,结合自己单位实际生产能力,编制年度生产、加工、销售计划.同时按年度计划形成相关生产资料采购、设施、物质和资金计划。进行生产全程跟踪监控,掌握第手资料,建立田间技术档案(农事操作历、田间调查记载、生产记录)

制度管理 绿色食品生产是规范化、标准化生产,各项规范的落实需要必要的规章制度。这些制度包括:a岗位培训制度,专职管理人员轮训及持证上岗等;b生产资料采购,使用、出入库登记制度;c安全生产制度;d检疫、防疫制度;e加工车间的卫生质量管理细则;f绿色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年审及每年绿色食品产品抽查检测制度。

人员管理 绿色食品生产需要建立稳定的管理、技术、生产人员队伍,培养实用人才。经营管理的核心是人的管理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生产骨干因对象不同,应采用不同的方法,要求管理人员掌握观念、原理;技术人员掌握适用技术;生产人员掌握实践技能。培训方法有办班、现场教学、参观、师教徒等。

二、绿色食品基地认证

(一)绿色食品基地认证申报程序

1、申请者向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或所在省、市、区绿色食品办公室领取《绿色食品基地申请书》,按要求填写后,报当地省、市、区绿色食品办公室。

2、申请者组织本单位直接从事绿色食品管理、生产的人员参加培训,并经上级机构考核、确认。

3、由省、市、区绿色食品办公室派专人赴申报单位实地考察,核实生产规模、管理、环境及质量控制情况,写出考察报告。

4、以上材料一式两份,由省、市、区绿色食品办公室初审后,写出推荐意见,报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审核。

5、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根据需要,派专人赴申请材料合格的单位实地考察。

6、由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与符合绿色食品基地标准的申请人签订(绿色食品基地协议书),向其颁发“绿色食品基地建设通知书”。

7、申请单位按基地实施细则要求,建立完整的管理体系、生产服务体系和制度,实施一年后,由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和省、市、区绿色食品办公室监督员进行评估和确认。对符合要求的单位发给正式的绿色食品基地证书和铭牌,同时公告于众.对不合格的单位,适当延长建设时间。

8、绿色食品基地自批准之日起6年有效。期满要求继续作为绿色食品基地的,须在有效期满前半年内重新提出申请,否则视为自动放弃“绿色食品基地”名称。

(二)绿色食品基地认证申报材抖

凡自认为符合基地标准的绿色食品生产单位均可作为绿色食品基地的申请人。申请程序如下:

1.申请人向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或所在省()、自治区绿色食品办公室领取(绿色食品基地申请书),按要求填写后,报当地绿色食品办公室。

2.申请人组织本单位直接从事绿色食品管理、生产的人员参加培训,须经上级机构考核、确认。

3.由各省(市、自治区)绿色食品办公宣派专人赴申报单位实地考察,核实生产规模、管理、环境及质量控制情况,写出正式考察报告。

4.以上材料一式两份,由各省(市、自治区)绿色食品办公室初审后,写出推荐意见,报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审核。

5.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根据需要,派专人赶申请材料合格的单位实地考察。

6.由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与符合绿色食品基地标准的申请人签定(绿色食品基地协议书);然后向其颁发“绿色食品基地建设通知书”。

7.申请单位按基地实施细则要求,建立完整的管理体系、生产服务体系和监督制度,实施一年后,由中心和省(市、自治区)绿办监督员(详见(管理细则)说明)进行评估和确认。对符合要求的单位发给正式的绿色食品基地证书和铭牌,同时公告于众。对不合格的单位,适当延长建设时间。

8.绿色食品基地自批准之日起6年有效。到期末要求继续作为绿色食品基地的,须在有效期满前半年内重新提出申请,否则,视为自动放弃“绿色食品基地”名称。

第三节 绿色食品基地管理

(一)绿色食品基地生产管理

1、基地生产者要接受专管机构及各级绿色食品管理机构的统一管理。

2、基地应参照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制定的有关操作规程,在各省绿色食品委托管理机构指导下,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出本基地的绿色食品生产操作规程。

3、以初级农产品绿色食品基地为例,初级农产品(包括畜、禽产品、水产品等)生产的要求(其他基地类型可参照执行)

基地范围内的绿色食品生产地块(含倒茬地块)与非绿色食品生产地应明确区分并绘出示意图.由专管机构统一予以编号。

基地生产者在绿色食品生产前,应按作物种类、养殖对象分别向专管机构提交栽培、养殖计划,包括下列项目:

生产地块的编号及所在地;作物(畜、禽、水产)名称、品种及规模;栽培期(予定播种日到收获结束日)。多年生果本的整个生长季或饲养期(入栏日到出栏日)或养殖期(放养日到捕捞日);计划使用生产资料(农药、肥料、饲料等);计划产量和销售量;预定收获期及次数。

4、地生产者在绿色食品生产地块(以下简称生产地)要设置展板,记载如下事项:

绿色食品生产地名称;

生产负责人姓名和地址:

生产地的编号、规模;

使用绿色食品栽培(养殖)方法的时间。

5、基地生产者要建立田间生产管理档案,收获结束后,尽快将档案提交给专管机构,档案材料应完整保存6年以上。

作物栽培管理档案内容:

生产地块编号及所在地;

作物名称、品种名及栽培面积;

播种或定植时间;

生产过程中土壤耕作、施肥等使用的农资名称,用量及使用时间;

为防治病虫害和杂草、控制植物生长,使用的农药及植物生长激素名称及使用时间;

生产过程中,所使用的其他衣资名称、用量、使用时间及目的;

收获记录:每次收获日期和产量。

畜禽饲养管理档案内容:

饲养场编号及所在地;

畜、禽种类、品种及各生产阶段养殖数量;

入场日期;

饲料来源、名称、配方及用量;

饲料添加剂名称、用量、使用时间;

饲养方式(日喂次数、饲喂方法)

为消毒、防病使用药剂种类、用量、时间;

出场日期、数量。

水产养殖管理档案内容;

养殖池编号及所在地;

水面面积;

清塘时间、方法、药物用量;

放养时间、品种、数量;

注排水时间、水量;

施肥(包括基肥、追肥)名称、数量及时间;

投饵料名称、配方(包括添加剂成分)、来源、时间、数量;

为防治疫病使用药品名称、数量及时间;

捕捞时间、产量。

(二)绿色食品基地销售、收购和贮存管理

以色食品初级农产品基地为例,绿色食品基地销售、

收购和贮存管理应包括如下内容:

1、基地生产者分散销售的少量产品,应作如下销售记

录,并定期提交专管机构。

产品名称及品种名;

产品生产地块编号及面积;

销售时间、数量;

销售对象、方式。

2、大宗产品应由专管机构统一收购,或指定收购厂家。收购者要作如下记录;

产品名称、品种;

地块号、种植面积;

交售时间、数量;

交售人或单位;

收购经手人。

3、绿色食品产品贮存应与非绿色食品分开,不同种类,品种分别贮放。并作管理记录:

贮存库号及所在地;

入库种类、品种、来源、时间、及数量;

出库时间、数量及去向;

防虫、鼠措施,使用农药时间、名称、数量。

(三)绿色食品基地生产资料管理

生产资料的正确使用与否是影响绿色食品产品质量的重 要因素之一。各生产基地应建立和完善生产资料服务体系,加强对农药、肥料、添加剂等生产资料的管理。基地必须使用的生产资料应设立专门贮藏库,并按省委托管理机构统一印发的表格记录如下内容:

1、种类、品名;

2、入库时间、数量、生产厂、购入单位、有效期、入库批号;

3、出库时间、批号、数量;

4、领用人。

(四)生产基地绿色食品标志管理

绿色食品标志只能在被认定的生产地块、按绿色食品生产操作规程生产出的产品上使用,按其他方式生产的产品,不得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绿色食品标志还可使用在基地建筑物内外挂贴性装潢、广告、宣传品、办公用品、运输工具、小礼物等物品上,但必须按《绿色食品标志设计标准手册》要求设计。在基地生产销售的绿色食品包装上,要明显标注绿色食品标志,并实事求是地标注产品生产中使用的肥料、农药情况。此外,产品包装上还必须加贴由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统一制订的绿色食品标志防伪标签。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f40ccf4169eae009581bec02.html

《4第四章 绿色食品产地的选择与建设.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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