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业务副院长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协助分管全院的医疗、护理、教学、科研、预防保健等业务工作。
(2)督促检查医疗制度,医护常规和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
(3)深入科室,了解和检查诊断、治疗和护理情况,领导重危病员的会诊、抢救工作,定期分析医疗指标,采取措施,不断提高医疗、护理质量。
(4)领导制订临床教学计划和人才培养计划,组织全院医务人员的业务技术学习,经常检查教学工作的完成情况及挂钩医疗机构的业务指导工作。
(5)负责领导全院的医学科学研究工作,组织新成果推广应用、新技术开展和科技开发。
(6)领导医疗业务统计、病案统计工作。
(7)负责组织、检查门诊、急诊工作,以及急重病员的入院情况。
(8)负责组织、检查本院担负的分级分工医疗工作,指导所负担的机关、工厂等单位的职业病、多发病的防治工作。
(9)组织、检查本院门诊的转诊、会诊、疫情报告及医院预防保健和卫生宣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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