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重大事项议事规则

发布时间:2019-04-01 10:40:27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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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议事规则

为坚持和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规范重大事项决策行为,充分体现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根据市教育局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教育实际,特制定综合高中重大事项议事规则。  

一、议事范围  

1、研究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重要会议精神的措施,酝酿制定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工作思路等。  

2、研究决定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重要事项和重大问题。  

3、研究学校内部职能设置、干部调整、各岗位人员任用等事项。  

4、研究学校布局调整、校舍维修、危房改造、学校建设及其他重大工程建设、大宗设施设备采购等事项。  

5、研究招生方案、职业教育发展、教科研等教育教学改革发展中的重大事项。  

6、审议经费安排、审议大额资金的使用,以及涉及全校职工福利的重大事项。  

7、讨论以学校名义上报、下发的重要事件和重要工作布署。  

8、研究决定工作中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问题及突发事件的处置。  

9、按有关规定由校领导班子会议集体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议事程序  

1、议事人员。议事的人员为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议事的人数必须超过法定议事人员的半数。经学校主要领导同意,与议题有关的科室负责人或有关负责人可列席会议。议题表决的对象限定为学校领导班子成员。  

2、议题提出。重大事项由分管校长提出,由责任科室准备好材料后,报学校办公室,交学校主要领导审定,确认是否列入重大事项议事议题。  

3、议题讨论。重大事项议事会议由学校主要领导或学校主要领导委托其他班子成员主持。会议中先由事项提出的领导介绍有关情况并作说明,由参会人员对议题进行充分讨论,表明个人意见,然后由参会的班子成员进行表决,最后由主持会议的主要领导或委托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  

4、决定执行。重大事项议事会议对重大事项作出决策后,由学校办公室负责整理会议记录,存档备查。社会关注较大的重大事项决定要形成会议纪要,送学校党委传阅。决定的执行由分管领导和相关业务科室组织实施。落实情况要及时报送学校党委。  

5、事项公开。对学校决定的重大事项,原则上应向全校员工公开。涉及到党的机密和组织原则的决定,应按照党务公开的程序,逐级审批后在合适的范围予以适度公开。  

三、议事纪律  

1、学校研究决定重大事项,必须实行集体议事,并以会议表决形式体现领导集体的意志,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替代。不得在会上临时动议。  

2、经学校领导班子重大事项议事会议作出的决定,班子成员必须严格执行,并按照职责范围和工作分工组织实施。班子成员个人对集体作出的决定如有不同意见的,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意见,也可向上级反映。会议决定在执行中需要进行较大调整或改变的,应由学校班子成员集体讨论决定。  

3、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要严格遵守会议纪律和保密规定,除经组织同意公布的以外,不得向外传播或泄露会议内容。同时,班子成员之间要顾全大局,加强团结,互相谅解,互相支持,互相监督,形成整体活力和强大的战斗力。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f2cb5ddebf23482fb4daa58da0116c175f0e1ec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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