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政策法规组织起草全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管理的政策措施,并提供相关咨询服务。
(二)对全市行政审批事项实行目录管理,审查市级各职能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授权,推进涉及两个以上部门审批的行政审批项目实行并联审批。
(三)负责推进行政审批项目集中办理,规范和管理各部门在政务服务中心开展的政务服务工作。
(四)承担市级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指导、协调全市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五)负责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管理工作。
(六)组织制定有关交易管理办法,实施交易现场的执法监督,指导公共资源交易及相关部门的业务工作。
(七)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建议。
(八)负责市综合便民服务热线受理、转办、催办、答复、反馈等工作。
(九)负责市电子监察中心日常管理运行工作。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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