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承兑汇票转让协议书
受让人(下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出让人(下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有关电子承兑汇票转让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乙方自愿按照本合同约定将其合法拥有的电子承兑汇票转让给甲方指定账户,转让的电子承兑汇票票面总金额为 万元,且所有票据均为乙方合法持有的未贴现的尚未到期的电子承兑汇票。转让的承兑汇票明细详见附件《电子承兑汇票转让清单》。
第二条 本合同项下电子承兑汇票的转让费率为(年化) %,转让费用为 元。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本协议生效后,甲方指定账户收到乙方电子承兑汇票,甲方在2小时内,由甲方指定账户将约定的转让费用转入乙方指定账户。
2、电子承兑汇票转让后在汇票到期日前,如遇承兑人宣告破产、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或在汇票到期时遭拒付款,甲方对乙方行使票据追索权时,乙方需全权配合。甲方有向乙方遭拒付款金额及延误收款期间的利息和有关费用的权利。
第四条 乙方声明和保证:
1、据中国人民共和国法律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或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所有进行经营活动必要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并已得到充分的合法授权签署和履行本协议。
2、乙方自愿将本协议项下的电子承兑汇票向甲方转让,并保证该承兑汇票的真实性,并且其取得行为是合法的、善意的。甲方将全部转让价款支付给乙方后,即拥有该电子承兑汇票的一切票据权利。
3、不论何种原因而不能按时收到电子承兑汇票款项,乙方有向甲方追索未付的汇票金额及延误收款期间的利息和有关费用的权利。
第五条:协议双方在履行本协议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双方当地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六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方执一份,其法律效力相同。
第七条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八条 甲乙双方指定账户信息
乙方指定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甲方指定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签字人) (或授权签字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ef89fbaaf02d2af90242a8956bec0975f565a44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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