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山新城规划年

发布时间:2020-12-17 03:57:44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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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山新城规划年



房山新城规划 2005年-2020年

第一部分 总则 1

第一章 总则 1

第三章 城市规模 7

第二部分 区域协调与城乡统筹发展 10

第四章 区域协调发展 10

第五章 城镇空间布局与村镇建设 12

第一节 城镇空间布局 12

第二节 区域整体城市设计 17

第三节 区域村镇建设 19

第四节 山区村庄搬迁改造规划 21

第六章 城乡统筹发展 23

第一节 城乡产业布局与统筹 23

第二节 城乡公共服务设施统筹 27

第三节 城乡交通基础设施统筹 28

第四节 城乡市政基础设施统筹 30

第五节 城乡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 33

第六节 城乡公共安全建设 37

第七节 城乡文化事业发展 39

第八节 城乡文物保护 40

第九节 城乡空间管理 42

第一节 土地资源 43

第二节 水资源 44

第三节 能源 47

第三部分 新城总体发展 48

第八章 新城空间整合 48

第十章 新城住房保障与社会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51

第十一章 新城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 55

第四部分 新城支撑体系规划 59

第十二章 新城综合交通体系 59

第十三章 市政基础设施 66

第十四章 综合防灾减灾 71

第五部分 新城开发控制与近期建设 76

第十五章 新城开发控制与建设 76

第一节 基本原则 76

第二节 开发控制 77

第三节 城市设计引导 78

第十六章 近期建设规划 81

第十七章 规划实施 93

第一部分 总则

第一章总则

第1条规划背景

为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以及国务院关于北京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北京市以新城规划为重点开展后续规划的编制工作,作为全面落实城市总体规划、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新北京、新奥运战略构想的契机和重要内容。新城作为首都未来的发展重点,是提升首都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地区。

新城规划的内容以总体规划层面为基本技术平台,综合详细规划、城市设计、规划标准研究、重点问题研究等。落实新定位,促进新城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增长方式的转变;贯彻新理念,促进新城的可持续、集约、协调发展;实施新标准,促进新城的理性增长。

第2条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现代化为目标,贯彻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抓住机遇、加快发展的战略思想,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和谐发展,不断提高构建首都和谐社会的能力。

(1)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的要求,更好地为京津冀区域发展服务,为首都发展服务为实现“国家首都、世界城市、文化名城、宜居城市”城市发展目标服务。

(2)坚持区域协调、城乡统筹原则。新城应结合房山发展实际,推进郊区城镇化进程,实现城乡统一规划;统筹区域发展,协调好与京津冀地区、与北京中心城区、与周边新城、区内平原地区与山区的发展规划,实现产业与社会事业发展合理的空间布局;统筹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协调好人口、资源和环境的规划配置。

(3)坚持建设资源集约型和生态友好型社会的原则。新城应优先处理好经济建设、人口增长与资源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正确处理城镇化快速发展与资源环境的矛盾,充分考虑资源与环境的承载能力,全面推进房山区土地、水、能源的节约与合理利用,实现新城可持续发展。

(4)坚持以人为本原则。新城要构建良好的人居环境,提升经济活力和保障就业,切实解决好交通、上学、看病等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切实保障合理配置各级各类公共服务设施,并进行人性化的细节设计。

(5)坚持尊重城市历史、发扬城市文化的原则。新城建设应发掘保护房山地区的历史文化价值,形成融历史文化和现代文明为一体的城市风格和城市魅力。

第3条发展机遇与优势条件

(1)北京城市空间发展战略调整,使房山面临发展的重要机遇。

建设“世界城市”全球化背景下北京城市地位的转变,首都经济圈区域合作逐步加强北京总体规划定义房山新城是城市面向区域发展的重要节点,是北京面向京津冀区域发展的重要增长点。

(2)2008年奥运会为房山带来重大机遇

房山要紧紧抓住奥运机遇,利用房山自身的自然山水资源、历史文化资源的优势,提升城市文化改善城市面貌,树立全新的城市形象,扩大城市知名度,促进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

(3)大型区域基础设施建设带来新的机遇

房山地处北京西南门户,是北京最重要的大型基础设施走廊。21世纪的前10年,房山境内大型基础设施项目众多,如连接北京外围新城的六环路、房-黄-亦联络线、东南部过境通道等高等级公路网的建设联接中心城与房山的快速规划轨道建设南水北调工程等大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都为房山区提供了巨大的发展机会。

第4条发展限制条件

(1)土地、水等资源限制

房山区所辖土地面积为1990平方公里但是山区占地比例高,且多为石灰岩地质构造平原地区地质断裂带较多,地质情况复杂;独立工矿用地比例高,建设用地继续扩大的可能性较小;北京属于世界上严重缺水的城市,房山区同样面临水质型缺水的严重问题

(2)生态环境限制条件

房山区长期以来以煤矿和非煤矿山为主的资源型产业,对山区、浅山区和平原区的自然生态破坏较严重,阻碍了其他更具竞争力的新兴产业的发展,破坏了城市形象同时,燕山石化等大型石化企业,使得房山区整体产业的能耗、耗水量在全市均居前列,房山山前地区的环境质量长期徘徊

第5条规划编制的重点

(1)优先解决好人口、资源与生态环境问题——本次新城规划应利用城市发展战略的重大调整期,煤矿非煤矿山关停的契机,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建立房山新型的人口、资源、环境关系,实现山区生态恢复与保育平原区生态建设形成资源集约、环境友好的新型产业体系

(2)立足区域统筹,解决好城市发展定位问题——本次规划应立足服务京津冀、服务首都,通过协调与周边新城、河北周边城市的区域功能、产业、基础设施、生态环境之间的关系,确定房山发展定位、产业布局、基础设施与生态格局

(3)解决好城乡协调发展问题——统筹城乡发展,打造健康新城,突出重点城镇,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房山

(4)解决好新城有序建设问题——突出政府主导,整合社会资源,强化市场机制,优先基础设施,改善公共服务,强化规划管理

第6条规划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1991年)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建设部,1995年)

《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

《西部发展带协调规划(2005-2020)》

《北京市小清河分洪区建设规划报告》及水利部审查意见

第7条本次规划确定的规划区范围为房山区行政辖区,总面积为1990平方公里,其中新城规划范围面积为155平方公里

第8条规划期限为2005年2020年

近 期 2005年-2010年

远 期 2011年-2020年

远 景 2020年以后

第二章新城性质、发展目标与策略

第9条新城性质

首都西南门户和生态屏障,是面向区域发展的重要节点,是城乡协调发展的综合性新城。

第10条新城发展目标

(1)生态发展目标——产业调整、生态修复和搬迁安置并重,切实维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构筑北京西南坚实的生态屏障;

(2)区域发展目标——不断增强区域辐射能力,有效缓解中心城人口集聚压力,切实保障首都生命线的安全畅通(能源、水源、交通和市政基础设施走廊);

(3)产业发展目标——全面推进产业升级,实现两个转变:由资源消耗型产业向资源集约型产业转变,由生产加工型产业向区域服务型产业转变。在推动传统产业全面升级的基础上,积极吸纳高新技术研发与服务、旅游休闲、商业物流、教育等环境友好型产业集聚;

(4)人居发展目标——保护并发挥自然山水和历史文化资源优势,强化公共服务设施和人居环境建设,构建新城、小城镇和村庄三位一体的区域发展格局,营造城乡协调发展的宜居宜憩新城。

房山新城的发展目标可以概括为:

首都西南枢纽——以建设北京西南部区域合作中心为目标,促进与大兴、门头沟等西部发展带新城,与丰台、石景山等中心城组团合作,加强与东部新城主要城市门户的联系,形成石化新材料、装备制造、物流、文化教育等产业在研发、信息、管理方面的辐射带动优势,以京石客运铁路、六环路建设为契机,建设北京大都市区西南物流交通枢纽。

友好产业新区——全面贯彻循环经济理念,提高产业发展门槛,严格控制能耗、水耗,促进传统产业转型,构筑循环经济产业体系,在山区煤矿、非煤矿山关停基础上大力发展替代产业,重点发展石化新材料高端研发服务产业、建材高端研发生产、教育科研、旅游休闲等新兴产业。

山水文化——强调区域生态环境质量,强化城市休闲度假旅游功能,发掘历史文化和山水文化内涵,产业多元服务优先,创造充分的就业和创业机会建设交通便捷、生活方便、环境优美、舒适安全、管理高效的宜居新城。

第11条新城发展阶段目标

按照北京城市发展的总体部署:

(1)第一阶段2010年以前,以奥林匹克运动会为契机,积极推进关停山区煤矿和非煤矿山,积极推进生态恢复与替代产业发展,积极改变房山“业弱城”的局面,保障2008夏季奥运会的成功举办,为会后区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同时,结合轨道交通建设,重点推进房山新城及新城周边城镇道路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优先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构建现代新城的基本构架。

(2)第二阶段,到2020年左右,全面完成山区、浅山区煤矿和非煤矿山关停后的生态恢复和产业调整,完成房山产业布局、生态架构与基础设施格局的调整,进一步优化房山新城内部结构,形成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的现代新城。

(3)第三阶段,到2050年左右,全面建设成为经济、社会、生态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现代新城,成为促进北京与京津冀区域协作的重要增长点。

第12条经济发展策略

(1)鼓励:都市农业、旅游休闲、都市工业、文化产业等资源节约型绿色产业引导:石化新材料、新型建材、建筑和房地产、物流等产业向着循环经济和可持续方向发展

限制:煤炭采掘、传统建材、传统种植等资源消耗或高污染行业

(2)以传统产业升级为基础,将积极拓展相关生产性服务业作为房山新城产业发展的重点。在第二产业中,以石油化工新材料产业、装备制造、建材产业的生产服务为重点拓展部门,注重推动生产服务产业集群、公共服务(文化)产业集群的协同发展积极拓展高端物流、教育研发、旅游休闲、文化创意等新兴产业,形成产业集群,促进房山整体产业结构升级。

(3)发展循环经济,促进城镇化、工业化现代化的有机融合,积极构建房山循环经济产业体系、城市基础设施体系与生态保障体系,支撑房山新城成为适宜居住、充满活力的北京西南区域产业服务中心之一。

(4)到2020年,房山人均地区生产总值(GDP)将超过9000美元;三次产业增加值总计达到850亿元以上,三次产业构成比例为3:52:45;力争使房山地区生产总值(GDP占到北京市生产总值的6%左右。

第13条社会发展策略

(1)改变城乡二元结构,努力实现城乡一体化,积极推进山区浅山区生态移民,妥善布局移民安置区,积极引导乡村人口向小城镇,特别是新城周边重点城镇集聚,南部平原独立发展城镇作为远景城市人口突破时预留发展空间

(2)新城积极吸引中心城区人口疏散,稳定外来人口流动,调整社会人口素质结构,促进社会整合。

(3)新城与小城镇积极创造就业岗位,公平配置教育、医疗和社会保障等公共资源。

(4)加强城镇和乡村社区建设,增强社会凝聚力,为居民参与新城管理提供途径。

第14条文化发展策略

(1)建立以完善山水文化、根祖文化为核心目标的房山文化发展策略,努力实现城市休闲文化与现代产业文化的交融。

(2)以生态保护与生态恢复为基础,有序利用房山山水文化资源。

(3)严格保护房山历史文化资源,建立历史文化保护体系,加强法制建设。

(4)积极培养都市休闲文化,结合都市型旅游休闲产业发展,引入新兴文化创意产业。

(5)传承房山近代工业文化,以传统工业和资源型产业升级为基础,发展工业旅游。

(6)建设多层次城市文化设施,确立房山首都西南文化大区的地位,支撑文化产业发展。

第15条资源与生态保护策略

(1)以煤矿与非煤矿山关停为契机,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制定房山资源利用整体略,全面提高产业发展门槛,重点抓好能源消耗、大气、水环境质量等核心标准,促进新城产业的有序发展。

(2)以煤矿与非煤矿山关停为契机,全面保护与恢复房山山水生态系统,重点推进山区、浅山区生态恢复,构建区域生态格局。

(3)以煤矿与非煤矿山关停为契机,通过山区生态移民和水土治理,整合房山土地资源,为房山新城和重点城镇建设提供发展空间。

(4)以人为本,房山新城内部形成网络型的城市生态景观格局。

第三章城市规模

第16条人口规模

(1)2020年,房山区总人口规模规划控制在118万人左右,年均增长率控制在20‰以内。其中户籍人口98万人左右,居住半年以上外来人口20万人左右。

(2)2020年,房山区城镇人口规模规划控制在93万人左右,占全区人口的79%。

考虑到影响房山新城人口集聚的多方面因素及其不确定性,为适应首都城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本次规划的区域基础设施等相关指标暂按130万人预留。

(3)新城人口规模控制在万人

第17条人口发展政策

(1)积极推动新城内的产业发展和城市建设,优先公共服务设施和交通基础设施,促进新城人口集聚,承接中心城疏散人口。

(2)引导人口在区域内合理分布,新城重点承接中心城的人口疏散,区域内的农村人口主要新城周边小城镇集中,逐渐转化为城镇就业人口。

(3)提高义务教育和全民教育水平,增强新城教育资源吸引力,鼓励市中心人口向新城疏解;以高教园区为载体引导高等教育发展,提升房山新城整体人口素质。

(4)优化人口结构,创造就业岗位,使中心城区的迁入人口由居住型向就业型、创业型转变。

(5)稳定、控制外来人口,改变人口不合理的素质、年龄、性别结构,增强社会稳定性。

第18条人口引导与分布

(1)积极引导人口向新城和新城周边城镇集聚。2020年,新城良乡组团与燕房组团规划城市人口总控制在万人,新城周边城镇城镇人口达到万人,比现状城镇人口增长万人。

(2)积极适应城镇化、山区生态移民,窦店、阎村、青龙湖、周口店等新城周边城镇组团作为主要人口吸纳地区,提供就业岗位,完善公共服务设施

(3)南部京冀交界的琉璃河、韩村河、长沟是北京市域重点镇,作为独立发展城镇,增强发展活力,作为未来新城发展突破118万人时的人口与产业安置地区

(4)积极稳妥推进山区生态移民,鼓励人口向平原区转移,山区总人口从万人下降到~万人,减少~万人。采取多种灵活移民方式,集中与分散相结合。

第19条城镇人口结构与素质

(1)适应新城人口年龄结构变化的趋势,满足不同年龄段人口的工作、生活需要。新城关注高素质人口的引入和人口年轻化对基础教育设施的需求,乡村地区重点关注乡村老龄化带来的社会服务需求,在公共服务设施保障等方面提供政策支持。

(2)结合新城经济社会发展的特点,积极推动社会结构的持续优化。

(3)不断提高新城的人口吸纳作用,积极推进城镇化进程,大力提高新城人口素质,着力优化中心城的人口素质结构。

第20条新城用地规模控制

2020年,房山新城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75平方公里。其中包括:

新城良乡、燕房组团用地平方公里,人均112平方米。其中

良乡组团规划人口35万人,城镇建设用地平方公里

燕房组团规划人口20万人,城镇建设用地平方公里(不含燕山石化大型产业用地)。

北京石化新材料基地平方公里

窦店新型建材产业用地平方公里

燕化产业用地平方公里

第21条城镇建设用地规模控制

从房山人口众多、城镇密集特点出发,本着建设资源集约型城镇原则,房山区内城镇人均建设用地标准应严格控制在120平方米以内;同时考虑到房山城镇人口规模扩大的可能,应适当压缩人均建设用地指标,新城周边城镇人均建设用地应严格控制在115平方米以内

(1)严格把握城镇建设用地投放时机,与城镇化发展形势相结合

(2)与山区、浅山区生态移民相结合,积极推进移民重点安置城镇和山区乡镇替代产业集聚区建设

(3)积极推动市级重点城镇建设

第22条新城用地控制与引导

(1)新城建设应本着节约土地资源的原则,高效利用土地,优先利用存量土地,特别是规划区内的村庄用地。综合考虑建设时序和用地投放安排,尽量减少对农用地的占用,避免出现新的城中村

(2)切实加强土地资源的管理,形成节约用地的发展模式,严格控制城市建设用地规模。建立城市发展的动态监控机制,依据人口增长和经济发展的趋势与变化,调控城市建设用地投放总量和建设时序,并适时调整规划应对方案。

(3)新城建设用地的投放与城市发展重点紧密结合,积极推动新城建设,实现城市空间结构的调整。

第二部分 区域协调与城乡统筹发展

第四章区域协调发展

第23条区域发展策略

在京津冀地区协调发展的宏观背景下,依据《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的发展定位与要求,与周边新城在经济、社会、交通、基础设施、生态环境等方面协调发展,在区域经济整体发展前提下寻求新的发展机遇,形成区域资源共享、共赢的发展局面。

第24条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1)促进中心城区人口和功能疏解,成为北京西南部辐射河北北部、西部的综合服务中心。

(2)加强与河北石家庄、保定等城市在石化产业、装备制造业、休闲度假旅游业等方面的协调发展,形成上下游产业群体,房山重点发展高端生产性服务业。

(3)与西部发展带各新城的全面协调发展,与大兴新城共同构成北京西南门户,与石景山、丰台加强在休闲娱乐、旅游业发展合作,与丰台河西地区共同构筑北京西南传统产业升级示范区和科技创新基地,与门头沟加强在山区生态保护、西部山水文化产业带建设、旅游休闲产业发展方面合作。

第25条区域交通设施协调发展

(1)从区域协调角度,加强与河北省周边城市联系通道建设,加强区域货运、旅游交通协调。

以京石高速公路为基础,加强与河北省在高速公路、京石客运专线铁路、轨道交通方面的协调,预留西南第二条高速通道位置

3条一级公路:京保公路、房易路、京原公路

2条二级公路:房郑路、十大路(十渡-野三坡旅游公路)。

(2)强化房山新城与中心城的交通联系,打通首都西南大通道交通瓶颈,解决本区域内联系通道少,交通量高度饱和等问题。

2条高速公路:京石高速公路六环路,规划预留京石高速第二通道连接五环路

2条国道:京保公路(107国道)、京原公路(108国道)。

1条主干道:丰良路

(3)加强与东部顺义、亦庄新城的联系,特别是与首都国际机场、新北京东站等主要城市门户的联系加强与大兴、门城等西部发展带新城干道网络的联系,增强辐射能力。

与大兴新城的复合型交通走廊:

1条高速公路:六环路

3条一级公路:京良路、房-黄-亦联络线、东南过境通道

2条主干道:长虹路、黄良路

与北部门城新城的复合型交通走廊:

1条高速公路:六环路

1条主干道:大灰厂路。

第26条区域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

(1)加强太行山区的生态恢复和旅游发展的合作,加强与河北涞水在山区生态建设与拒马河流域生态恢复方面合作。

(2)加强与涿州在小清河流域的生态恢复与小清河分洪区规划建设方面合作。

(3)加强与门城、大兴和河北南部城市在永定河流域京津风沙源治理方面的合作。

第27条区域协调措施

(1)建立与大兴、门头沟、丰台等西部新城河北省邻近城市的区域协调机制,形成常设协调机构,加强政府间合作。

(2)落实跨区域重大市政交通基础设施,划定规划控制区,保障区域基础设施体系的健康运作。

(3)落实区域性应急救援通道区域性生命线工程布点和区域性防洪、滞洪要求。

第五章城镇空间布局与村镇建设

节 城镇空间布局

第28条城镇空间结构

房山区总体空间结构布局原则为:“强化两轴、优化两带、保育山区、多核联动、网络结构”,逐步形成协调发展的区域总体布局。

(1)强化两轴

沿京广线区域拓展轴——北联中心城区及丰台长辛店,南接涿州,将房山未来重点产业区向南拓展,规划期内以良乡组团建设为核心,窦店作为未来主要产业发展区。

良乡-燕房产业调整轴——东联大兴新城,西优燕房组团燕房组团作为北京石化新材料产业基地,人口逐步向阎村和良乡集中,产业发展以调整升级为主,不越过大石河。

(2)优化两带

山前浅山丘陵区生态恢复带:青龙湖燕山-城关-周口店-韩村河-长沟-大石窝-张坊以生态恢复为主,以煤矿和非煤矿山关停为契机,重点发展替代产业,引入绿色人居、绿色产品加工、旅游休闲等新兴产业。

永定河-小清河滨河平原生态发展带:长阳-窦店-琉璃河沿河地区以风沙源治理为重点,引入平原休闲度假产业,作为绿色农业观光重点发展地区。

(3)保育山区

以煤矿和非煤矿山关停为契机,全面优化调整山区乡镇产业结构,保护山区生态完整性,确保区域开发的可持续性、生态保护的有效性以及区域内生态、社会、文化与环境的整体协调发展。

(4)多核联动

立足服务中心城,服务京津冀,根据房山城镇密集的特点,通过合理区域城镇分工,形成新城发展的工业核、商贸核、物流核、教育核、交通核、旅游核多个经济增长点

良乡以商贸、交通物流、文化教育为主,燕房以石化新材料产业为主

窦店以现代制造业和新型建材为主,同时承担货运物流职能

青龙湖、周口店、长沟等浅山区城镇以旅游休闲产业为主

长阳、琉璃河等小清河沿线城镇以温泉休闲度假和绿色人居产业为主。

(5)网络结构

通过强化南北向首都西南通道、打通房山平原区与山区的东西通道形成房山区空间发展的网络结构

南北向中心城人口与功能疏散轴:以京石高速、京保公路为主体,从北京中心城延伸到房山区,是中心城人口与功能向房山疏散的纵向通道。

东西向新城协调完善轴:以京周路和轨道交通为依托,形成房山新城的东西骨架。

东西向城乡统筹发展轴:打通房山区平原和山区乡镇之间的东西联系通道,形成山区移民、山区旅游休闲产业发展的横向轴线,有三条通道:

北部通道:长阳-青龙湖-河北镇(108国道)

中部通道:良乡—周口店-霞云岭

南部通道:琉璃河-韩村河-长沟-张坊-十渡。

第29条城镇规模等级结构

(1)按照北京城市总体规划要求,房山区城镇等级结构按照新城、重点镇、一般镇三级进行规划。房山新城包括良乡组团、燕房组团、北京石化新材料基地、窦店新型建材产业用地4部分重点镇为窦店、韩村河、琉璃河、长沟其他镇为一般镇

(2)参照“西部发展带协调规划”对于城镇区位类型的划分,可以将平原区城镇划分为新城周边型城镇、相对独立型城镇,针对不同条件城镇建设进行分类指导

新城周边型城镇包括窦店、长阳、青龙湖、周口店、阎村5镇

相对独立型城镇包括琉璃河、韩村河、长沟、石楼、大石窝、张坊等;

(3)为了鼓励山区生态移民,改善生态环境,在山区选择十渡、霞云岭和河北作为山区集中发展镇,其他乡镇作为山区一般镇。

第30条新城

(1)房山新城良乡组团,规划2020年总人口35万人全部为城镇人口

(2)房山新城燕房组团,规划2020年总人口20万人全部为城镇人口

(3)北京石化新材料基地,规划总人口万人

(4)窦店新型建材产业用地,规划总人口万人。

第31条新城周边城镇

长阳、阎村两镇紧靠房山新城的良乡、燕房组团,成为中心城区人口疏散的重要聚集地区,其中长阳镇小清河以西地区纳入新城中心区良乡组团;窦店作为新城重要的产业发展配套区,也成为重要的人口聚集地。

(1)窦店作为重点城镇,其东部产业用地纳入新城,作为新城重要发展方向,规划总人口万人,其中城镇人口6万人将建成以都市农业、新型建材、物流、教育、绿色人居产业为主的小城镇。

(2)长阳小清河以东地区发展处理好与小清河分洪区建设关系,结合丰台-房山轨道交通建设,规划总人口为6万人,其中城镇人口5万人北京近郊的旅游、休闲、度假区,承担着房山新城良乡组团的部分职能(休闲、度假、会展),重点发展绿色人居产业和都市型旅游休闲产业

(3)阎村处于良乡—燕房组团城镇带,重点整合现有用地资源,规划总人口6万人,其中城镇人口5万人北京市西南部的综合性城镇,是房山新城良乡组团外围的一个重要城镇组团,承担部分卫星城的功能,重点发展装备制造、物流产业

(4)青龙湖处于新城上游生态涵养区,规划总人口万人,其中城镇人口万人在房山新城良乡组团中承担旅游产业和生态功能,建成以休闲旅游、绿色产品加工和现代农业为主导产业的旅游生态型建制镇

(5)周口店处于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协调范围,规划总人口5万人,其中城镇人口3万人,重点发展文化产业、旅游休闲产业

(6)新城良乡燕房组团周边地区,规划总人口1万人,全部为农村人口。

第32条独立发展城镇

(1)琉璃河重点镇规划总人口7万人以文化、旅游、休闲度假、绿色环保型产业为主的综合性小城镇,是以遗址文化为主要内容的青少年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强调空间发展与北部窦店对接,注重燕周遗址的保护相协调

(2)韩村河重点镇规划总人口6万人房山区都市农业区的新农村示范镇,是以建筑业、观光农业和休闲旅游度假为主的北京市重点镇

(3)长沟重点镇规划总人口5万人以贸易、工业为主的综合性小城镇,是房山西南综合经济区及邻近地区的经济中心

(4)大石窝规划总人口3万人以现代化石材产业为主导的综合型旅游、商贸服务性质的城镇

(5)石楼规划总人口万人以农业为基础,重点发展商业、服务业等第三产业的综合型建制镇

(6)张坊规划总人口万人以旅游商贸服务业为主的建制镇

第33条山区优化乡镇

(1)河北、十渡、史家营、大安山、南窖、蒲洼、佛子庄、霞云岭等乡镇处于山区生态涵养区,以煤矿和非煤矿山调整为契机,积极调整产业结构,以发展生态恢复产业、旅游休闲产业为主

(2)山区选择发展条件较好的河北、霞云岭、十渡为山区集中发展城镇作为山区生态建设服务基地和旅游服务基地,人口相对集中,重点扶持配套交通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河北镇规划总人口2万人,是房山区北部山区的经济、贸易、文化中心,山区通往平原腹地的交通枢纽,是京郊旅游风景区和水源保护区。

十渡镇:规划总人口1万人,是以旅游业为支柱产业,发展成为以拒马河为主轴的生态旅游发展城镇。

霞云岭乡:规划总人口万人,是房山区西部山区的旅游服务基地,北京西部山区重要的生态产业基地。

节 区域整体城市设计

第34条整体城市设计目标

从宏观层面确定房山的整体城市形态,提升地区整体形象,改善区域的环境质量和生活质量建设目标为:

(1)生态城市地区——山区、浅山区、平原区形成完善的区域生态体系

(2)可识别城市地区——提取亮点,强化城市特征,构筑明晰的区域空间形态

(3)特色城市地区——突出沿路人文历史和沿山、沿河的自然山水生态特色

第35条区域整体空间结构

(1)保持房山“山、水、田、林、城”共存、共融的城市意象。

(2)强化“两轴、两带、多核、网络结构”的地区整体景观结构,各功能组团相对集中紧凑,严格保护绿化隔离带,使得整个城市地区结构形态因生态系统的融入而有机松散。

第36条特色风貌片区

(1)新城核心风貌区——体现房山新城现代城市宜居宜憩便捷、安全、生态特色以良乡高教园区、西南物流基地为主,体现现代新兴产业风貌

(2)燕房现代工业风貌区——体现现代工业绿色生态特色和循环经济理念

(3)平原城镇建设区——体现平原区新型乡村社区田园风貌

(4)农田生态景观区——以大石河流域和小清河以西地区农业生产基地为主,体现平原区现代观光农业特色

(5)西部山地生态景观区——体现世界地质公园和自然保护区的丰富自然山地景观风貌

(6)滨水湿地景观区——在生态恢复基础上,体现小清河、大石河、拒马河及其支流沿河湿地自然、生态的景观特色

第37条打造城市地区重点轴线和景观通廊

充分利用区域重要道路、明晰的山水边界,与区域生态系统建设相衔接,构成房山区域整体形象的主要框架。

(1)形成4条纵贯房山区域的南北向景观通廊,即:

依托房易路,形成西部沿山景观通廊

依托永定河、小清河,形成房山东部滨水景观通廊

依托京石高速、六环路和京广铁路,形成房山中部平原景观通廊。

依托京原路(108国道)形成山区自然山水通廊。

(2)形成4条东西向景观通廊,即

依托南水北调线和京良路西延线,形成北部沿山丘陵景观通廊

依托京周路-长虹路和轨道交通线,形成新城城市景观通廊

依托长周路形成中部平原景观走廊,突出平原都市农业景观

依托东南过境通道(长琉路)形成南部京冀边界景观通廊,与拒马河景观带联为一体,突出平原景观特色与拒马河滨水景观。

第38条区域门户节点

区域门户节点位于城市南北主导轴线:

(1)琉璃河——区域南部门户,展示城市深厚的历史底蕴和整洁有序的城市风貌

(2)物流园区与拱辰大街商贸区——新城门户,展现现代城市风貌

(3)永定河北段与大宁水库——区域北部门户,展示城市湿地生态特色和绿色人居风貌

第39条整体城市设计的建设时序

(1)第一阶段:整治区域城镇空间建设,明晰区域总体空间格局。从城市建设和空间形象上确定各城镇的发展建设重点,明晰城市地区的边界和重要联系轴线,初步形成区域的总体空间形象,创造识别性强的城市地区。

(2)第二阶段:提取城市亮点,强化城市特色。在总体格局明晰的基础上,打造城市相关片区、轴线、节点以及文化产业,塑造特色形象,创造可识别城市地区。

(3)第三阶段:全面提高建设质量,提升城市整体形象。这是新城发展的远期目标,体现“以人为本”的建设宗旨,提高城市建设的标准。

区域镇建设

第40条城镇建设

(1)实施以新城、新城周边城镇为中心的城镇化战略,与城市空间布局和产业结构调整相适应,逐步形成分工合理、高效有序的网络状城镇空间结构。加强农村居民点的整合,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服务水平,推动产业向规模经营集中、工业向园区集中、农民向城镇集中。

(2)针对新城周边城镇、平原独立发展城镇和山区小城镇不同的基础条件、资源状况和发展水平,制定分类指导的发展规划和政策。引导和鼓励经济联系紧密、资源互补的城镇进行协作和联动发展,形成重点镇带动一般镇、平原镇带动山区镇、小城镇带动农村的发展格局。

(3)合理确定和强化小城镇的产业依托,发挥比较优势,以解决农民就业为主要目标,发展符合大城市郊区特点的劳动密集型、都市型工业和第三产业。

第41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1)坚持中央“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坚持规划先行,坚持把产业发展、农民增收作为中心任务。

(2)坚持与房山发展实际相结合,注重实效,量力而行,突出乡村特色、地方特色,坚持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生态保护型社会的原则,保障构建和谐社会总体目标的实现。

(3)正确处理好新农村建设中农民的主体地位与政府服务引导作用的关系

(4)村庄建设分类导引

对全区村庄建设进行分类引导,坚持“先安全、后生存、再发展”的策略,合理安排整体工作时序,分为三类:迁建安置、城镇化整理、保留发展。

迁建安置:对与生态限建要素有矛盾需要搬迁的地区,优先安排存在安全隐患的村庄迁建工作,逐步搬迁严重影响重要资源环境的村庄。合理引导发展条件恶劣地区的村庄迁建工作。

近期迁建:房山山区、浅山区涉及到严重的泥石流、滑坡、地裂缝等地质灾害及地下水源核心区、高压走廊、大型广播电视发射设施保护区内的村庄,需要搬迁的行政村45个,迁建村庄以政府投资为主导,要有步骤、有计划地进行

逐步迁建:位于小清河分洪区内,上万、磁家务、篓子水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山区十渡、霞云岭、上方山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核心区、污水垃圾等市政场站防护区内的村庄,需要逐步搬迁的行政村32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多种途径有步骤地逐步迁建,改善生态环境。

引导迁建:对位于城镇周边地区的村庄或规模小于50亩的村庄,采用土地置换等引导方式,引导村民向城镇或中心村集中,涉及行政村45

城镇化整理:位于规划新城和城镇建设区的村庄涉及行政村102以新城规划为依据,稳步推进城镇化地区的村庄整理工作,以坚持以人为本、推动集约化发展为原则,保障城乡一体化目标的实现。

保留发展:基本长期稳定的乡村化地区,涉及行政村240个通过积极鼓励、支持、引导宜农产业发展,为保留村庄的发展积极创造条件,规划引导协调好村庄发展与资源保护的关系,建设有北京特色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限建区内保留但需要引导和控制的村庄,指位于山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的非核心地区,大石河、拒马河、小清河流域滨水保护地带和重要文物保护范围内村庄,在保证生态环境的前提下,保证村庄健康发展和农民致富,充分体现“控制和引导”的关系

发展地区保留的村庄,重点进行环境整治和配套设施建设,实现集约发展,建设高标准的社会主义农村新型社区。

(5)积极推动农村居民点的社会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逐步建立符合农村居民点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基础设施服务体系。

节 山区村庄搬迁改造规划

第42条基本原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名委员会组织法》、《国务院关于行政区划管理的规定》、《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国土局关于加强矿产资源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京政办发[2005]15号)的精神,并基于对房山农村、煤矿和非煤矿山区域的生态现状、生产、生活条件,实事求是,尊重事实,尊重民意,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全面实施房山山区村庄搬迁改造。

以人为本,环境优先

山区、矿区实施开发式搬迁

适度规模,方便管理

讲求效益,保护集体财产。

第43条改造目标

随着山区煤矿及非煤矿山的关停,山区村庄将规划搬迁到平原地区

(1)2010年,优先完成对山区泥石流易发区村庄居民的外迁工作,逐步搬迁煤矿和非煤矿山村民。

(2)2010至2020年全面完成煤矿和非煤矿山村民搬迁,山区村资源开发和生态保育初见成效,“搬迁村”基本融入迁入村。

(3)2020年以后,“搬迁村”完全融入迁入村,全部妥善解决搬迁居民的就业、养老、医疗、保险等问题。

第44条山区搬迁安置去向

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加快搬迁山区生存及发展条件恶劣的村庄

分散搬迁约万人主要迁至青龙湖、长阳、阎村、窦店、周口店等新城周边镇形成人口集聚和替代产业集聚区。

集中搬迁约万人:在青龙湖、阎村之间规划预留集中安置区,集中规划,优先配置公共服务设施

第45条山区煤矿及非煤矿山替代产业发展

山区煤矿及非煤矿山关停后,就业与生活安置相结合,在北京石化新材料基地及窦店新型建材产业用地内集中安排山区乡镇替代产业集聚区,在新城周边城镇因地制宜分散安置。

(1)山区、浅山区重点引入替代产业,鼓励发展绿色种植业、养殖业、林业和生态恢复产业,适度发展旅游休闲产业,保护性发展特色石材产业。

(2)新城周边长阳、阎村、青龙湖等城镇发展机械加工、针织服装、食品加工等都市型劳动密集型工业及休闲旅游产业

(3)南部长沟、韩村河、琉璃河、大石窝重点发展绿色食品和中草药加工基地,家具、家居制品等劳动密集型产业及石雕等传统工艺产业。

第46条配套措施

应安排村民迁移到产业经济基础比较好的平原区和浅山区村镇,在迁入地应规划适当产业用地,鼓励当地为新移民进行职业技能培训、拓宽就业渠道,妥善安排移民搬迁后的工作与生活。

村庄改造必须严格执行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镇建设规划,新村建设人均用地总量要控制在150平方米以内。

重视解决占地手续难办给整建制搬迁造成的困难,多方面拓宽融资渠道,解决周边城镇建设用地征地费用高昂,搬迁村户难以承受的问题。

在试点村改造建设过程中,坚持节地、节能、节水、节材的原则,积极鼓励和支持试点村使用新材料、新能源、新技术,降低住宅中的资源消耗,建设节约型新村

试点村改造应建立专家技术指导制度,在规划编制、建筑涉及、施工管理、防震防灾、环境保护等方面加强技术支持。

第六章城乡统筹发展

第一节 城乡产业布局与统筹

第47条产业发展原则

(1)发展循环经济,建立节约型社会。积极推动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从传统增长模式向“减量化,高效率、再利用、再循环”的良性增长模式转变。

(2)培育重点支柱产业加强对石油化工新材料、新型建材、物流、旅游、教育等重点产业的引导和扶持,调整和优化布局,促进新城产业集群的形成。

(3)引入新兴产业,大力发展知识和技术密集型产业,培育低消耗、低投入、高产业关联度和高附加值的行业,重点发展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制造业。

(4)与新城建设、空间发展相结合,统筹区域及城乡产业的协调发展,积极推动产业向京石产业发展带和良乡-燕房产业带集中,向新城及新城周边城镇的转移和集中。

第48条区域绿色农业布局

(1)西部山区依托山林资源和地形特点,以河北、霞云岭、十渡为基地,重点发展休闲观光农业、林果种植业和养殖业等具有山区优势的特色农业,建设高标准的绿色生态体系、高效益的产业体系和高水平的森林资源安全保障体系。

(2)平原地区和浅山区,以长沟、韩村河、琉璃河、窦店为基地,重点发展都市农业、设施农业、观光农业和农产品加工等高附加值农业,以基本农田保护为基础,形成大石河周边、小清河周边两个大规模绿色农业基地,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

(3)东部永定河-小清河沿河地区,农业与防风固沙、生态治理相结合,以长阳、琉璃河作为基地,在满足城市防洪的基础上,合理开发利用河滩和沙荒地,实行林、农复合经营,以防护林网、果园与经济型灌草配置构成防风固沙林网,以绿色林业、都市绿色观光农业建设为主。

第49条区域第二产业布局

(1)石油新材料产业:规划期内房山石化产业发展强调延伸产业链,积极发展石化研发、中试等高端服务产业,严格控制能耗、物耗、土地利用强度和环境质量标准,空间布局应严格控制,以燕房新城组团为核心,组合阎村工业区、石楼工业区,与河北省周边城市形成上下游产业链,建设北京石油化工新材料产业基地。

(2)新型建材产业:结合房山循环产业体系的建设,积极响应国家绿色节能住宅发展需求,建材产业发展与绿色人居建设相结合,以窦店新型建材产业研发基地为基,建材产业向低物耗、低能耗、无污染、高性能、多用途、高附加值方向发展,积极发展建材研发、展示、推广、咨询服务业,形成北京住宅产业试验基地。

(3)现代装备制造业:以良乡、窦店为基地,建设北京西南装备制造业基地,重点发展领域是数控机床、印刷机械、智能化仪器仪表和医疗设备,积极发展相关研发、展示、培训、咨询等生产性服务业,与河北周边城市形成加工配套链条,带动区域相关产业发展。

第50条区域第三产业发展

(1)传统商业

形成以新城商业中心、社区配套商业以及城郊大型商业综合体共同组成的商业设施网络,建设首都西南商贸流通中心。

以新城良乡组团拱辰大街商业区为基础,拓展良乡西部沿长虹路的苏庄商业区,逐步改造位于新城商贸区内的良乡工业区用地,建设新城商业中心

在新城燕房组团以城关商业区为基础,建设地区商业中心。

与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相结合,规划在良乡组团高教园区轨道交通换乘点周边建设地区级商业中心,在良乡组团北部长阳地区建设城郊型大型商业综合体(MALL),服务房山新城和丰台河西地区,建筑规模在10万平方米以上。

专业市场建设与新城建设布局相结合,在新城周边城镇发展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汽车贸易市场、家具建材市场、纺织品服装批发市场、数码电子市场、花卉市场。

(2)物流产业

积极发展物流业,立足首都,辐射环渤海地区,形成由物流基地、专业物流区组成的现代物流体系。

良乡物流基地作为市级铁路-公路货运枢纽型物流基地;

在燕房组团马各庄、石楼、窦店、琉璃河建化工产品、农产品、建材专业物流配送区。

(3)文化产业

充分发挥房山资源优势,大力促进文化产业发展。

以高教园区为契机,积极引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多媒体生产、研发

积极支持民办教育产业,以窦店为中心,建设成为区域性职业培训产业基地

抓住奥运时机,以良乡为基地,以青龙湖、十渡、长沟、琉璃河、周口店为次级中心,积极发展体育休闲产业。

(4)旅游休闲产

充分利用房山旅游资源,大力发展具有房山特色的旅游业,把房山建设成为京津冀重要的旅游目的地。

加强区域旅游休闲产业协调,青龙湖地区与丰台王佐南宫温泉旅游区共建北京西南滨水旅游度假区,河北镇、霞云岭与门头沟潭柘-戒台风景区协调发展,共建108国道旅游产业、文化产业走廊;十渡风景区与河北涞水野三坡风景区在拒马河生态恢复、旅游交通等方面进行合作,共建世界地质公园;平原区与大兴、丰台共建永定河两岸生态旅游带,与涿州、涞水、易县共建首都西南旅游休闲度假产业带。

结合新城建设,平原区重点发展都市休闲娱乐业,建设良乡旅游服务接待基地,建设长沟、周口店、青龙湖、琉璃河4个次级平原区旅游服务中心。

重点发展浅山丘陵区休闲旅游。结合煤矿和非煤矿山的关停,以生态恢复为基础,发掘历史人文景观资源,整合十渡、龙山、上方山、周口店等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资源,形成青龙湖、周口店、上方山-云居寺(含长沟甘池、龙门口、天开旅游区)十渡(含张坊)四大浅山区旅游度假区。

山区以生态保育为基础,因地制宜发展山区生态旅游。形成以108国道为轴的山区旅游产业走廊,整合石花洞、白草畔、百花山、十渡等风景名胜区旅游资源,形成以霞云岭、十渡、河北镇为核心的山区生态旅游服务基地,将十渡、石花洞、百花山、云居寺、上方山、圣莲山等自然资源捆绑创建房山世界地质公园。

平原区以永定河-小清河发展带为重点,积极发展绿色观光农业、体育休闲产业,形成长阳、窑上、琉璃河等重点发展区。

适度发展旅游会展产业,规划在良乡高教园区建设区级会议展览中心,在青龙湖、长沟、韩村河、十渡等沿山城镇结合旅游、度假和培训功能安排小型会议中心。

(5)房地产业

在积极为低收入居民提供必要的住房保障的基础上,结合新城布局调整,积极引导和调控房地产业发展,优化房地产结构和布局,推动新城发展。

写字楼、公寓等商用房地产建设与新城商业中心、物流基地、高教园区、现代制造业发展相结合

普通居民住宅建设与区域产业布局相结合,与就业岗位协调分布,围绕良乡、燕房、窦店等产业基地建设,加大新城住宅建设力度

新城周边城镇长阳、青龙湖,结合度假休闲产业发展和中心城人口疏解,可发展适量的中高档住宅;城关、长沟、韩村河、周口店、张坊等浅山区城镇可结合旅游度假区建设,发展少量与旅游产业结合的旅游房地产项目。

第51条产业引导、鼓励、限制类别

(1)鼓励:都市农业、旅游休闲、都市工业、物流、文化产业资源节约绿色产业。

(2)积极引导:石化和新材料、新型建材、建筑与房地产等产业向着循环经济和可持续方向发展。

(3)严格限制:基础化工、煤炭及非煤矿山开采业、传统建材、传统种植业等高污染高耗水、高耗能行业。

第二节 城乡公共服务设施统筹

第52条规划原则

规划期内以城乡协调发展为目标,重点加大对农村社区义务教育、卫生医疗、交通信息、文化体育等公共事业投入,将农村社区公共产品投入从农民负担转向公共财政承担,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形成城乡一体的公共财政制度。

第53条城乡教育设施

(1)改善基础教育条件,统筹城乡教育资源,合理配置,使新城与区域乡镇常住人口、外来人口得到公平的教育机会。

(2)按照“小学相对就近、规模适度,初中适度集中、整合教育资源”的原则调整区域中小学布局。规划每个乡镇保留一所初中、一所中心小学、附设1-3所完小的学校布局,山区共保留12所完全小学。

(3)近期完成山区乡镇中学的撤并外迁,在良乡、阎村、周口店建设山区寄宿制中学4所。

第54条城乡文化体育设施

(1)房山构建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相结合,文化设施齐全,文化产业发达,文化特色鲜明的首都西南文化大区。

(2)积极建设构建层次分明、满足不同群体需求的城乡文化设施体系。

(3)构建房山全民健身服务体系,规划期全区体育人口达到60%,100%的社区建立体育组织,每2000名市民拥有1处健身设施。

第55条城乡卫生医疗

(1)健全与调整农村卫生服务体系, 将乡镇卫生院建设成为一定区域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优化现有村级卫生室,建设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组织。

(2)完善区域急救网络建设,使平原区城镇急救半径保持在3-5平方公里,急救时间为5-10分钟。

(3)完善房山新城医疗服务设施,高标准建设新城。

第三节 城乡交通基础设施统筹

第56条规划原则

(1)首都西南门户,房山城乡交通发展充分考虑西南通道畅通、城市旅游交通、石化产业运输的需要,完善客运、旅游、货运交通体系,保障城市交通系统运行的可靠性和效率。

(2)结合区域交通体系,构建房山城乡绿色交通体系,鼓励以公共交通为先导的城镇发展模式,城镇和乡村内部建立多种模式的交通体系。

第57条城乡快速交通网络建设

房山区域内形成网络快速交通走廊

东西方向:京原公路(108国道)、王三路接丰良路、京良路西延线(房山北部快速通道)、南六环路、京周路接长虹路、长周路(京周路绕城线)、房-黄-亦联络线、东南过境通道(长琉路)

南北方向:西六环路、京石高速公路、京保公路(107国道)、长韩路、燕房东绕城线(房山西部快速通道)、房易路,同时预留京石高速第二通道。

第58条城乡公路系统

房山区内公路网由国道、市道、区道和乡道组成,规划干线公路网(二级公路以上)总里程约为678公里,干线公路网密度约为0.34公里/平方公里。

(1)国道系统是国家公路网和战略性快速通道系统的组成部分,由2条国道主干线和2条国道组成。

国道主干线有京石高速公路(G030)、六环路(G025),规划标准均为高速公路。

国道有京保公路(G107)、京原公路(G108),规划标准均为一级公路。

(2)市道系统是中心城与新城之间,以及北京与邻近省市之间的主要通道。

规划市道系统主要有:长韩路、京良公路、京良公路西延线、房易公路、京周公路、长周路、周张公路、王三路、良官路、长虹路、燕房东绕城环路、房-黄-亦联络线、东南部过境通道

(3)区道系统是联系新城与重点镇之间的地方性道路,原则上采用二级和二级以上技术标准

规划东西向区道有:南水北调巡视线、阎东路、大件路、黄良路、房窑路、岳李路、琉南路张宝路、云居寺路、十路。

规划南北向区道有:长于路、青龙湖南路、良坨路、紫十路、阎东路、大窦路、房琉路、房郑路、燕房西绕城环路、红(煤厂)大(安山)路、贾史路(史家营)

第59条城乡旅游交通系统

(1)充分考虑房山未来旅游发展需要,加强旅游交通建设,规划4个旅游集散中心,分别位于青龙湖、周口店、琉璃河和长沟,综合配置集中公交场站设施、大型停车设施以及综合旅游交通信息服务,以旅游集散中心为龙头整合全区各种旅游资源,形成一体化的旅游交通网络。

(2)远期规划逐步将京原铁路、良坨铁路改造为城市观光铁路,对沿途车站进行重新规划,作为新城、中心城与十渡、青龙湖旅游度假区的联系通道。

(3)全面升级房山山区公路等级及旅游景区内部道路,在十渡、霞云岭、河北镇 3个服务中心配置停车加油等基本养护设施、旅游交通信息查询等服务设施。提高专线旅游公交车辆的等级,创造舒适、安全、卫生的旅游交通条件。

第60条城乡客货运枢纽

(1)划公路客运站22处,其中中心站4处,良乡和燕房各2处,公路客运辅助站18处,每个建制乡镇各1处。

(2)规划若干生产性及生活性的物流园以就近服务于城镇功能区。原则上生产性物流园规划占地面积为6-10公顷,服务半径为3-4公里;生活性物流园规划占地面积为3-5公顷,服务半径为2-3公里,生活性物流园的规划建设可依据现状发展较好的农产品批发市场等专业批发市场进行优化升级。在其他建制镇各规划一个货运站,每个货运站占地面积为1-2公顷

第四节 城乡市政基础设施统筹

第61条区域供水

(1)新城水源地保护为上万水源地、娄子水水源地、磁家务水源地、刺猬河水源地,平原城镇以地下水为主,山区城镇以小型水库供水为主。

(2)配合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燕化水厂(规模34万吨) 、新城城关水厂(规模9万吨)、新城良乡水厂(规模15万吨)。

(3)保留现状燕化水厂输水管线,以缓解新城供水压力,在进行新城建设时,规划其它用地应充分考虑避让输水管线。

(4)为了保障供水安全和资源共享,新城周边城镇与新城供水整体考虑,大力发展再生水回用。房山新城良乡组团六环外地区的工业用水应考虑由良乡再生水厂供给,北京石化新材料基地远期扩建工业用水也考虑由燕房再生水厂供给,青龙湖考虑远期利用小苑水厂供水,阎村、长阳、周口店等新城周边城镇供水管网均与新城管网连通。

(5)平原城镇新建其他小型水厂14个,总规模20万吨

第62条污水处理

(1)2020年前新城、新城重点影响城镇、平原独立发展城镇污水管道普及率和污水处理率达到90%,山区集中发展城镇十渡、河北、霞云岭污水处理率达到80%。

(2)规划扩建良乡、燕房两座大型污水处理厂,污水总处理能力达到20万吨。

(3)平原城镇污水处理厂和污水处理装置20座,总处理能力20万吨。

第63条垃圾处理

(1)2020年,区域垃圾无害处理率达到90%,处理工艺以焚烧处理为主,填埋作为最终保证措施,混合垃圾不再进入填埋场。利用房山南部废弃砖窑、矿坑建设大型垃圾处理设施。

(2)全区垃圾转运能力2020年达到1000吨/日,规划城镇14处垃圾转运站。

(3)规划改扩建位于大石窝镇的半壁店垃圾填埋场和琉璃河镇的东南召垃圾填埋场,2020年垃圾处理能力达到1000吨/日。规划建设燕化垃圾处理厂。

(4)规划预留位于大石河以东、原子能研究北垃圾设施储备用地,作为全市发生突发事件垃圾堆放和2020年后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用地紧缺时的应急之用。

(5)规划预留位于城关大件路以南、大石河以东地区建筑垃圾消纳场用地1处。

(6)建设良乡环卫停车场,占地2公顷

第64条供电

(1)预测2020年全区用电量约为100亿千瓦时,最高供电负荷约为2000兆瓦。依托华北电网,电源电网建设适度超前,保障电力供应。

(2)现状房山500KV变电站作为房山区域电源,完善房山及北京500千伏环网,形成房山500KV及220KV输电通道。

(3)完善房山区220千伏配电网的建设,规划新建220KV变电站4座,实现220千伏电网的分层、分区供电。落实城市输配电设施和电力走廊用地,保障规划电力设施的建设。

第65条燃气

(1)规划期内新城管道燃气使用率为100%,重点城镇与平原独立发展城镇气化率为100%,山区乡镇气化率100%,以压缩天然气和散装液化气为主。

(2)规划新建阎村炒米店、石楼吉羊和良乡小营等3座兆帕天然气门站、高压调压站。

第66条重要管道走廊

(1)基本原则

从安全运行管理和节约土地资源的角度出发,必须协调好市政走廊与新城及城镇的功能布局,合理控制市政走廊用地,尽量避免对城市居住环境的潜在不利影响。

规划尽可能将市政管道走廊结合主要交通走廊、河道、绿色隔离空间、城市规划建设区的边缘予以安排,形成基础设施综合走廊,尽量避免对城市建设用地的分割。

新规划线路应充分利用现有管道走廊位置,尽量与现有走廊协调整合。

对规划已经确定的管道走廊,应对其沿线用地进行严格控制,同时对防护绿地建设提出应要求,不允许安排永久性建筑以及高大深根植物。

(2)主要管道走廊

输水干线

南水北调干线北京段(市域边界房山段至团城湖)以及南干线(永定河至亦庄),干线在房山内为暗沟,保护范围:南侧50米、北侧150米范围内预留绿化隔离带,禁止建设;其他油气管线走廊不与南水北调走廊重叠

张坊应急输水线和张坊水库输水线,作为南水北调与张坊水库连接管线,保留张坊应急输水线的2座取水泵站

电力线路:

规划电力线路尽量与原有线路结合,与城市绿化隔离带结合的原则安排

保定-房山500KV输电线路一回

大同-房山500KV输电线路一回

昌平-门头沟-房山500KV线路一回

房山-城南500KV线路一回。

成品油管道

航空煤油、成品油管道规划沿南六环路、西六环预留,燕化现有沿京周路输油管道保留

成品油管道属于危险品输送管道,保留50米安全距离。

燕化至琉璃河成品油管线和燕化-窦店成品油管线预留通道

燃气管道

燃气管道沿道路安排,走廊宽度根据不同的输送压力控制在10-40米

规划沿西六环路、京石高速公路、东西部新城联络线预留天然气管道干线走廊。

考虑到今后城市发展需要,规划沿京石高速公路北侧再预留120米市政走廊用地、六环路南侧预留120米市政走廊

城乡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

第67条目标

在确保国民经济持续高效增长的前提下,以山区煤矿和非煤矿山关停为契机,实现房山区生态环境质量的总体改善,将房山区建设成为生态环境质量良好人居环境优美舒适生态功能分区合理环境功能区全面达标,居民生态意识和文化素质良好,区域社会、经济、环境协调持续发展的北京西南生态型新城

2010年作为生态型城市起步阶段,2010-2020年是生态型城市成型阶段。

第68条区域生态功能区划

综合房山区域生态适宜性、资源保护等因素划分出4个生态政策分区,即山区生态保育区、浅山区生态恢复区、平原生态协调区沿永定河风沙治理区

(1)山区生态保育区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防止外来有害物种入侵,治理水土流失,保护景观资源,推广生态旅游,防止农业面源污染以及废水和固体废物污染,对霞云岭、史家营、大安山地区煤矿进行生态恢复,妥善处理尾矿和矿渣。

(2)浅山区生态恢复区以煤矿和非煤矿山关停为契机,进行全面生态恢复,重点在河北、青龙湖、周口店、长沟、大石窝地区;

(3)在平原生态建设区结合新城与城镇建设建设人工生态系统,加强重点生态廊道和生态核心区的植树造林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推广生态旅游,减少工农业对环境的污染,发展节水型产业,减少地下水的开采。

(4)沿永定河风沙治理区以生态建设为主,对分洪区内的土地利用实行分区管理,控制人口增长。

(5)新城及其周边城镇密集区,控制建设规模,加强绿地等生态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城乡结合部环境的整治力度,大力削减污染物排放量,鼓励发展循环经济。

第69条河湖水系

确定地表水环境功能分区,对应国家标准制定市域各河流、水库水体的水质目标。

(1)河湖水系将以建设现代化水利为努力方向,实现由工程水利向资源水利、生态水利的转变,制定出合理的、符合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城市河湖水系的水网布局,保护和恢复重点历史河湖水系和水工建筑物,为建设生态城市创造条件。

(2)对区域内小清河、大石河、拒马河等排水河道,在河道阶梯化建设的基础上改善水质,增加河道用水,河道两侧绿化带100-200米,新城和重点城镇段可适当增加宽度,形成滨河公园绿化。

(3)对于新城范围内的刺猬河、哑叭河、东沙河、丁家洼河,可结合防洪排水的工程建设,建设多层次、立体风景观赏河道。基本还清中心城河道水体,进一步扩大水面面积。在重视补充新城河湖水系河湖蒸发、渗漏损失的同时,采取定期换水等措施,保证水体的清洁。

(4)在新城、城镇建设中严禁占用规划河湖用地。对有条件的地区应积极拓展河道绿化带,实施河道综合整治开发,并满足城市居民的休闲、娱乐需求。

第70条河湖湿地

对于区域内现有水库湖泊,要有计划、分期分批地进行疏挖治理,修理堤岸、护坡,补充清洁水,改善水库湖泊水质。开辟青龙湖、天开、龙门口、牛口峪、丁家洼等湖泊,积极修建大石河、永定河、拒马河、长沟甘池、琉璃河等区级湿地生态公园,特别加强大石河下游湿地保护,结合河道规划和公园建设,扩大水面,调蓄汛期洪水、调节平原区域小气候,改善城市景观。

第71条区域绿化建设目标

2020年,建成功能完备的山区、平原、城市绿化隔离地区三道绿色生态屏障。全区林木覆盖率达到55%;森林覆盖率达到38%;城市绿地率达到44%~48%,绿化覆盖率达到46%~50%;人均绿地面积40~45平方米,新城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5~18平方米。

第72条山区绿化建设

依托“三北”防护林体系,加快太行山地区水土保持林建设,形成防御首都风沙入侵的屏障。完善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区的规划管理与保护,加强山地绿化,稳步推进岩石裸露地区植被恢复,提高森林资源质量,加快宜林荒山、疏林地和未成林地的绿化建设,充分发挥森林涵养水源、净化水质、减少水土流失的功能。加强矿山的治理,严格控制浅山区开发建设,加强绿化建设和生态恢复。

第73条风景名胜区保护

2020年前在现有国家、市、区各级风景区的基础上,通过规划调整、扩大规模,在浅山区形成类型齐全、管理科学、效益良好的风景名胜区体系。

(1)充分保护风景名胜区的文化资源、自然资源和生态系统,对于浅山区煤矿和非煤矿山进行坚决的关停,完整体现房山的历史文化、科学研究和风景审美价值。

(2)在资源保护的前提下,适度发展风景名胜区的旅游事业促进风景名胜区内及周边区域内社区的社会经济协调发展。

(3)建立风景名胜区管理机制和系统,通过先进的理念、技术手段,提高管理效率。

(4)扩大云居寺风景名胜区和周口店-上方山风景名胜区管理范围,将周口店猿人遗址和燕房组团西部山区纳入管理范围。

第74条森林公园、地质公园与自然保护区

在山区煤矿和非煤矿山关停的基础上,保护与恢复植被景观、山水景观,扩大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和地质公园面积和数量,提升保护区等级。2020年前房山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和地质公园要覆盖整个山区,总面积达到600平方公里。对山区自然保护区进行合理规划,严格限制进入核心区的开发。

第75条平原地区绿化建设

加强城市绿化隔离地区、沿河流和道路形成的绿色走廊、永定河风沙治理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及湿地保护区等重点绿化工程的建设,构建平原地区绿地结构,形成城乡一体的绿化体系。

第76条区域大气污染防治

针对区域大气污染呈现出的典型复合型污染形态以及可吸入颗粒物和采暖期间二氧化硫污染较重等情况,应加大以天然气为主的清洁能源使用量,控制施工、采矿、机动车行驶造成的扬尘。

第77条区域噪声、辐射及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

噪声、辐射、热岛效应等污染按照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标准治理。通过道路廊道的建设有效减少噪声污染。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重点放在生活垃圾和矿业废弃物、工业固体废弃物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方面。进一步推行城市生活垃圾源头削减、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加强危险废弃物集中处理设施建设,使危险废物特别是医疗废弃物得到安全处理处置。

节 城乡公共安全建设

第78条区域综合防灾减灾体系建设

(1)建立房山区综合防灾减灾体系,加强和完善单一灾种的部门职能管理的基础上,确立对所有单一灾种的共性问题进行综合管理和协调的机制。引进综合防灾减灾理念,从以部门为主的单灾种处置向政府统一指挥协调,部门配合的综合管理转变,实行组织、信息、资源三者统一的综合管理。

(2)重点建设小清河分洪区,科学合理确定防洪标准,加强防洪减灾设施的建设和保护,健全分洪区和雨洪利用设施,保证新城防洪安全。

(3)完善新城及区域城镇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标准。提高区域内市政基础设施,特别是生命线工程的抗御地震及其衍生灾害的能力,防止山区沉陷、滑坡、崩塌、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

(4)建设区域综合气象监测网络以及气象灾害数据库和综合信息网络。完善气象灾害及其衍生灾害的应急反应预案,建立必要的物资储备和调配机制。

(5)建立区域信息平台、指挥和救援等综合网络,建立自然灾害监视、预测、预报、预警、情报信息系统。

第79条区域防洪减灾

(1)贯彻“全面规划、综合治理、防治结合、以防为主”的防洪减灾方针,防洪工程的规划建设应与流域规划相协调,科学合理确定防洪标准,加强区域防洪减灾设施的建设和保护,健全分洪区和雨洪利用设施,保证城市防洪安全。

(2)加快小清河分洪区建设,保障房山新城及周边重点城镇窦店、长阳的城市安全。根据《北京市小清河分洪区建设规划报告》,规划治理标准按照小清河50年一遇、永定河百年一遇。

小清河分洪区本着“上蓄、中疏、下排、适当地滞”的原则,充分发挥区域内防洪工程的作用,合理使用分洪区,最大限度减轻小清河及下游地区洪水灾害。

永定河发生百年一遇以下洪水时,通过大宁水库和滞洪水库调蓄,不使用小清河分洪区;永定河发生百年一遇洪水时,进入小清河分洪区,洪水必须控制在小清河左岸,保证新城良乡组团安全。

由于新城良乡组团长于路与小清河之间地区、窦店良官路以西地区和长阳镇地区地势较高,规划划为安全区,作为城市规划建设用地。

(3)对山区现有水库进行治理,消除隐患,控制山区洪水,增加水资源。加强山区水土保持和小流域综合治理。

(4)加强对水库、河道、调蓄坑塘等用地及生态的保护。城乡建设不得影响水库调度,不得侵占、缩小河湖用地。

(5)张坊水库建设应综合考虑拒马河流域十渡国家地质公园、十渡市级风景名胜区建设,以及沿河乡镇社会经济发展问题,慎重上马。

第80条平原地震防治

(1)坚持“预防为主、快速反应、分级负责、统一指挥、部门分工”的原则,不断完善区域防震减灾和地质灾害减灾体系,最大限度地减少地震灾害以及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2)搞好抗震设防。严格执行《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国标GB18306-2001),一般建设工程按区划图或地震小区划提供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选址应尽量避开地震断裂带和砂土液化区;重大建设工程、易产生严重次生灾害工程应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并按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进行抗震设防。

(3)建立农村和小城镇抗震设防管理机制,开展地震小区划工作,切实改变乡村住宅抗震能力薄弱的状况。

第81条山区地质灾害防治

(1)针对房山区重要地质灾害点较多的实际情况,以改善生态环境、保障社会稳定为目标,以山区突发性地质灾害防治为重点,综合治理、统筹兼顾、分期实施。

(2)建设山区地质灾害监测预报网络系统,针对山区十渡、张坊、周口店、南窖、佛子庄、史家营、霞云岭、蒲洼等乡镇的泥石流、采矿塌陷等地质灾害进行长期检测、及时预报、逐步治理,最大限度降低灾害发生率,减少损失。

(3)避让地质灾害,采取综合治理措施,做好封山育林、保持水土工作,控制和减少泥石流、矿山地面沉陷、滑坡、崩塌、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逐步实施对山区处于泥石流易发区、采空区内的行政村的搬迁,对于滑坡、塌陷地区进行生态恢复。

第82条平原危险品灾害

加强对房山区内危险品源科研、生产、储存、运输和使用的管理,对现有危险源实施调整并尽快排除,避免产生新的安全隐患。

第83条综合救灾

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切实加强灾时救济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提高备灾物资储备能力,保证灾时、灾后人民群众的生产和生活正常进行。

(1)建立区级救灾储备分中心,科学规划储备物资总量和品种,健全灾民救助物资储备制度。

(2)建立快捷、畅通的灾情信息管理系统,建立灾害评估制度,健全灾民救助应急资金机制,制定和完善救灾预案

节 城乡文化事业发展

第84条城乡文化事业发展原则

(1)房山城市文化发展的主要任务在于保护完善 “山水秀地,根祖之源”,努力建设“休闲乐土,活力之城”。

(2)优美的自然山水文化是房山文化资源的重要组成,应在生态保护与恢复的基础上,严格保护其现有的自然环境资源,建立自然山水 “点-线-面” 的保护建设框架。

(3)大力发展文化旅游,延伸相关的产业链;

第85条房山文化事业发展布局

房山新城城市文化发展整体空间布局为“一片、一带、三区”。

一片:西部的自然山水文化区

一带:中部丘陵地区的历史文化产业带

三区:东部平原区的文教艺术区、现代工业区、历史文化区

第86条文化发展机制

(1)营造房山区域具有良好文化品味的空间环境。针对不同地区制定城市设计导则,在设计中尊重现有的历史文化环境和自然环境。

(2)建立城市规划部门、城市文化部门、旅游部门、社区组织之间良好协作和及时沟通的管理机制,共同协商促进区域的城市文化建设。

(3)建立多元化的文化发展投入机制。除政府财政投入外,调动社会各方积极性推动房山的文化建设。

(4)实行积极的人才培养、引进机制。在提高文化产业队伍总体素质的基础上,重点培养尖端人才,通过各种渠道建立有利于培养和集聚优秀文化人才的资金平台。

第八节 城乡文物保护

第87条文物保护原则

(1)坚持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原则,正确处理保护与发展的关系。

(2)坚持整体保护的原则。完善区域和新城地区历史文化资源和自然景观资源的保护体系。

(3)加大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力度,应从文物本身、文物保护区范围、文物的建设控制地带和相应确立的文化景观廊道四个层次进行。

第88条文物单位的保护

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必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执行,要保护历史的真实性。

(1)进一步做好周口店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继续划定世界文化遗产缓冲区,制定明确的管理和控制措施,逐步整治、改建或拆除不符合保护控制要求的建筑物和构筑物。

(2)做好全区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工作,继续公布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根据文物资源的布局和特色,分类进行保护和利用。文物保护单位坚持“原址保护”的原则。

(3)从保护文物周围历史环境和传统风貌出发,继续划定和完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逐步整治、改建或拆除建设控制地带内不符合保护控制要求的建筑物和构筑物。

(4)加强对区内地下文物的调查、勘探、鉴定和保护工作,对地下文物埋藏区内的建设,坚持先勘探发掘、后进行建设的原则。

(5)加强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各类不可移动文物的普查与管理,继续做好登记、公布工作。

第89条区域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

进一步加强房山区内有重要意义的地质地貌、自然风景、历史及文化遗产等体现城市发展与演变的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

(1)保护独特的自然地理形态。保持城市与山水相互映衬的格局,保护历史文化名城整体格局的宏观环境。

(2)完善区域历史文化资源和自然景观资源的保护体系。突出历史文化脉络,形成文化遗产保护体系。重点保护历史遗存及其环境,充分发掘其中的文化内涵。

(3)保护各级风景名胜区。及时编制风景名胜区规划,严格依据规划实施规划管理,保护自然景观、文化古迹和生态环境。

(4)保护与城市发展密切相关的历史河湖水系,划定保护范围并加以整治。重点保护护城河水系、古代水源河道、古代防洪河道、风景园林水域以及重要的水工建筑物。

(5)发掘、整理、恢复和保护丰富的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如传统地名、戏剧、音乐、字画、服饰、庙会、老字号等,继承和发展传统文化精髓。

第九节 城乡空间管理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统筹人口、资源、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对城乡空间发展的规划引导与控制,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确定的生态空间,保证区域整体生态格局的完整性,保证区域基础设施的安全性和协调性。

综合生态适宜性、工程地质、资源保护等因素,规划将全区城乡空间划定禁止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和适宜建设地区。

第90条禁止建设区

禁止建设区作为生态保育、生态建设的重点地区,原则上禁止任何城市建设行为。规划将河湖湿地、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地下水源核心区、地下水严重超采区、山区泥石流高易发区、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市政交通走廊、新城楔形绿地、道路、河流控制范围划入禁建范围。

第91条限制建设区

限制建设区作为自然生态条件较好的重点保护地区或敏感区,根据资源环境条件进一步划分控制等级,科学合理引导开发建设行为,城市建设用地应尽可能避让。规划将地表水源二级保护区,地下水源防护区、行洪区、山区泥石流易发区、地质环境不适宜区,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区的非核心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地下文物埋藏区、良乡机场净空控制区。对于与限制建设区重叠的城镇建设区,应提出具体建设限制要求,作出相应的生态影响评价,提出生态补偿措施。

第92条适宜建设区

适宜建设区是新城建设优先发展地区,但建设行为需要根据资源条件,集约使用土地资源,科学合理确定开发模式、规模和强度。规划将禁建区和限制建设区以外的用地作为适宜建设地区。

第七章资源节约、保护与利用

土地资源

第93条土地利用指导思想和原则

妥善处理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保护、当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的关系,转变房山区以往的粗放土地利用方式,促进土地集约利用和优化配置,提高土地资源对房山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

第94条合理确定城乡土地利用规模,优化土地利用的结构,积极推动存量建设用地的再开发,提高土地利用效益。

第95条在合理布局、优化用地结构的基础上,提高土地的集约利用水平。

(1)结合城镇化水平的提高,按照“布局集中、用地集约、产业集聚”和“村镇规模化、工业园区化,就业城镇化”的原则,调整现有村镇的数量和布局,适当合并,重点向部分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村镇倾斜。

(2)积极进行独立工矿用地改造,特别是平原区阎村、窦店、琉璃河等镇大型砖厂废弃用地和山区史家营、大安山、周口店等镇煤矿和非煤采矿区改造,积极调整土地用途、恢复生态环境,以发展替代产业和兼并等方式大幅度减少独立工矿的数量和占地面积,2020年力争房山区独立工矿用地减少50%,通过合理流转,作为新城城镇建设用地和生态绿化用地

(3)依据《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国土局关于加强矿产资源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京政办发[2005]15号)的精神,积极实施泥石流易发区、煤矿和非煤矿山采空区的人口搬迁和村庄改造工作,重点进行山区生态恢复和保育,树立全局观念,解决好人口搬迁和村庄改造后的土地重新分配问题。

第96条结合区域空间结构的调整,与区域交通发展相结合,进一步提高以新城良乡组团和燕房组团为核心的城镇密集区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充分利用平原地区的土地资源,调整山区城镇的发展,保护生态环境。

第97条根据区域总体布局,适当调整基本农田布局,保证全区耕地总面积不再减少,将基本农田保护区、绿化隔离地区和生态走廊纳入限建区统一规划

第98条适应房山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正确处理农业用地和非农建设用地之间的关系,合理安排工矿用地、交通用地的需求,调整农村居民点和城镇用地的内部结构。

(1)在村庄改造和山区险户搬迁工作中,做到科学规划、因地制宜、点面结合、多方式筹资,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统筹经济发展、产权制度改革、就业安置、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工作,妥善处理农民与集体经济组织的利益关系,切实维护农民的权益,提高农民收入。

(2)严格保护涉及公共利益和具有特殊功能的重要土地资源,如耕地、林地自然保护区、分洪区用地。通过对建设用地规模、布局、建设时序的控制,遏制低水平、重复建设以及盲目圈占土地现象。依法保障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基础设施用地和其它合理建设项目用地。

(3)完善土地市场建设,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积极推行经营性建设用地招标、拍卖和挂牌出让方式,建立统一、公开和透明的土地市场。

第99条中央在京单位的调整规划

房山区的中央在京单位主要包括变电公司、电研所、海军、空军、汽车修理厂、542台等在规划期内,应处理好各单位与地方事业发展之间的关系。本着节约用地,合理利用资源的原则,对各单位的用地进行调整优化。在生产环节上,因地制宜地提出解决办法,根据实际情况,或者迁出新城,或者就地改造融合。

资源

第100条水资源利用目标

建设先进的节水型社会。坚持“节流、开源、保护水源并重”的方针,把保证城市供水安全放在首位。统筹考虑水资源保护、节水、雨洪利用、再生水利用、开发新水源各项措施,进行统一规划和科学管理,合理利用多种水资源。通过优化产业结构,合理配置资源,提高用水效率,形成优水优用,一水多用的水循环系统。

2020年,实现区域偏枯年份水资源供需平衡。

第101条水资源保护

加强区域骨干河道治理,搞好山区水土保持和小流域综合治理。以水功能区划为依据,根据不同水功能区的水质目标,确定防治对策。从涵养与保护两方面入手,提高水资源可利用量。

(1)要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减少废污水排放。根据不同水功能区划的纳污能力,制定相应入河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削减量目标和防治对策措施。房山四大水系主要水体水质达到水功能区划标准。

(2)重视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区内水库上游要继续营造水源涵养林,加强水土保持,在水库外围一定范围的区域内禁止建设取水构筑物以外的其它建筑,禁止任何污水直接排向水库。

(3)重视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工作。严格控制不透水表面铺装的面积,保证地下水补给通道的畅通;做好固体废弃物的处理处置,做好污水的回收、利用和运输、严防环境突发性污染事件的发生,从而严格控制污染物对浅层地下水的污染;做好地下水开采的管理工作,对除人类活动所必须的取水外,严格控制娱乐、景观等的用水规模;做好地下水开采点的保护工作。严格控制地下水的超采,多途径涵养地下水,有计划地进行地下水回灌。

(4)要加大水土流失治理与监督力度,在开发建设项目实施中,重视水土流失治理方案。在山区进行大规模的植树造林工程,增强固土防冲能力,有效控制水土流失,提高山区生态系统的稳定性。

(5)加强城镇水污染综合治理。城镇内的河流、湖泊,在确保发挥排水、调蓄功能的前提下,要充分发挥其生态景观功能,对景区的污水实行集中处理,加强沿岸污水截流、入河口湿地建设、定期换水,改善河湖水环境质量,保持一定的水面面积。

(6)提高污水再生利用率,2020年,污水再生利用率要达到50%~60%。

第102条水资源平衡

(1)房山区的水资源安全利用量为33500万立方米。

(2)在2010年南水北调向北京输水之前,房山区面临一定水资源压力,需要积极推广利用再生水和雨洪,并加大节水力度,保护和改善水环境。

(3)房山新城地下水开采配给为亿立方米,南水北调配给房山区亿立方米。

(4)房山区的地下水和南水北调用水全部用于房山区的工业和生活用水。

(5)到2020年,房山区面临约1.8亿立方米的农业用水配给缺口,需要通过再生水和雨洪水来平衡。通过利用雨洪,并在安全范围内利用地表水外,还需要0.8亿立方米的再生水。

第103条水资源保护与管理

(1)加强区域骨干河道治理,搞好山区水土保持和小流域综合治理。以水功能区划为依据,根据不同水功能区的水质目标,确定防治对策。从涵养与保护两方面入手,提高水资源可利用量。

(2)结合农村城市化建设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因地制宜地提高水资源调蓄能力。提高污水再生利用率,2020年,污水再生利用率要达到50%~60%。

(3)水资源应急管理

针对各种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建立应急体系,强化应急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加强应急供水设施的建设和管理,保证水资源的安全储备,确保南水北调引水进京前和枯水年份的供水安全

第104条关于张坊水库

(1)规划修建张坊水库,库容6亿立方米,对南水北调中线来水进行调蓄,为远期发展、增加可供水资源总量及调蓄能力留有余地。

(2)水库建设配套措施做好防渗、防洪措施,加强污染防范与治理,保障水库安全有效投入使用。

第三节 能源

第105条能源利用原则与目标

建设清洁节能型城市。能源开发与节约并举,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强化节能措施,优化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创建多元化的能源供应体系,确保能源供应安全。预计2020年全区终端能源需求量约为700万吨标准煤。

第106条能源利用

(1)建立长期稳定的能源供应基地。在山区煤矿关停后,与内蒙、山西开展电力、天然气、煤炭等能源开发方面的合作。

(2)大力引进电力、天然气等优质能源。鼓励天然气的利用,应优先满足居民生活用气和公共设施用气,鼓励以天然气为能源,替代工业、采暖用煤,适当发展小型冷、热、电联产装置和分布式电源。

(3)控制煤炭使用。区域范围内,逐步推进清洁能源替煤工程;以煤炭作为能源的项目,必须使用洗选加工后的洁净煤,并配套建设必要的环保装置。

(4)因地制宜地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平原区积极发展新能源,推广热泵技术,推进浅层地热、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等能源新技术产业化进程;鼓励利用垃圾、污泥进行发电和制气。

第107条节约能源

要在全社会广泛开展节能工作。通过产业结构、交通结构调整,依靠科技进步,加大工业节能、建筑节能和交通节能力度,推广节能措施,加强节能管理。2020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GDP)能耗在现有基础上降低50%以上。

(1)优化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限制重耗能工业发展。

(2)积极发展公共交通,从总体上降低交通能耗。

(3)进一步提高居住建筑节能标准,制定并实施建筑节能标准。

第三部分 新城总体发展

第八章新城空间整合

第108条房山新城力争建设成为就业充分、便捷高效、生态友好、舒适安全、生活方便的宜居新城。

(1)积极发挥基础设施的引导作用,采取以公共交通特别是轨道交通为导向的城市发展模式,土地开发与交通设施建设相互协同,建立以公共交通为纽带的城市布局及土地利用模式,促进新城的理性增长。

(2)高品质、高标准建设新城的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社会福利等公共服务设施,提高新城吸引力,促进新城发展。

(3)在整体发展的基础上突出重点,注重把握新城发展的不确定性和动态性,根据发展环境的变化,适时适度调整新城的规模和建设时序。不断提高土地利用效益和建设用地的集约利用水平,并规划预留和储备好中远期发展的用地空间。

第109条空间结构与功能布局

(1)“紧凑发展,一城两区”:新城分为良乡和燕房两大组团,内部形成七大产业分区,组团间形成明确职能分工,分区内形成居住-就业平衡。

(2)“区域协调,十字主轴”:沿京石路形成南北主轴,北接中心城,南达河北省;沿京周路-长虹路形成东西主轴,东联大兴新城,西领山区乡镇。

(3)“生态优先,依山傍水新城以西部丘陵山区为屏障,以中部大石河、东部小清河两侧生态绿带为依托突出大石河、小清河及其支流刺猬河、西沙河、东沙河的景观和生态分隔作用

(4)“多元产业,网络多核包括良乡组团中部以传统城市中心为基础发展的综合性金融商贸中心,良乡组团南部以区域商贸和物流服务为主的物流专业服务中心,良乡组团东部以教育科研、文化传媒、休闲娱乐等功能为主的高教区城市新中心,燕房组团的北京石化新材料产业基地位于六环以外的窦店新型建材产业地。

第110条交通引导开发

(1)新城的开发以轨道交通S5线为龙头开展基础设施建设。政府授权其所属一级开发公司对轨道交通沿线土地开发的专营权,由该公司进行土地沿线的土地一级开发后进入二级市场。通过轨道交通沿线土地的增值获得轨道交通建设资金,由该一级开发公司组织轨道交通建设。

(2)在规划轨道交通线路最终确定后,即重点控制站点周边1000米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对建设项目进行评估,使其符合TOD的规划特点和要求。

第111条分区发展导则

(1)新城良乡商业中心及商务分区:人口8-10万人,位于良乡组团核心地区,主导功能是房山区的行政中心、商贸中心、文化中心。

(2)新城良乡北部绿色人居分区:人口8-10万人,位于新城良乡组团北部,以长阳镇用地为主,是以居住功能为主的综合发展区、生态居住区。

(3)新城良乡物流基地分区:人口3-4万人位于良乡组团南部,六环路与京石高速交接处,主导功能是首都西南物流基地。

(4)新城良乡高教园区:人口8万人左右。位于京广铁路以东,主要功能为首都重要高教园区。

(5)新城城关地区商业中心区:人口6-8万人。主导功能是新城燕房组团的传统商业、居住中心。

(6)新城燕山大型石化产业区:人口10万人左右。主导功能是燕山石油化工生产基地及其配套居住、服务区。

(7)石化新材料基地分区:人口万人。主导功能是房山新城燕房组团的北京石化新材料产业基地。

(8)新型建材产业用地分区:人口万人,位于窦店镇京石高速以东,主导功能为北京新型建材研发产业基地。

第九章新城产业发展与就业

第112条第二产业发展

房山新城良乡组团重点发展装备制造业形成以数控机床、电力设备为核心的产业功能区,都市工业包括食品加工、家具制造、印刷业、服装等类别,打造高密度集约型产业功能区。

第113条第三产业发展

(1)积极拓展区域服务职能,大力推动生产性服务业,积极拓展消费性服务业,积极承担中心城产业疏导,引中心城区的石化新材料、建材、原子能研发机构、旅游文化机构进入。

(2)新城良乡组团在六环路以北、长虹路以南形成以家居、服装等生活产品物流、商品配送为支撑的物流产业集群。

(3)新城良乡组团在长虹路以北形成以传统商业、娱乐业、商务办公、行政办公为支撑的商贸服务集群。

(4)新城良乡组团在京广铁路以东、小清河以西形成以高等教育、文化产业、大学科技产业孵化、多媒体产业为支撑的教育产业集群中心。

第114条就业

(1)以增加就业量、提高就业稳定性作为新城主导产业政策鼓励房山新城居民多种渠道就业多种形式创业鼓励发展中小型服务企业,鼓励灵活就业转变就业观念,增加就业渠道把失业率控制在5%之内。

(2)增加新城内部第三产业就业比例,改变就业结构。使第三产业就业比例提高到60%,使第三产业就业结构和产业结构相适应。推动石化新材料、装备制造业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推动旅游休闲娱乐产业发展,增加就业机会。

(3)通过职业教育和培训使城中村农村劳动力掌握从事社区服务、商业服务业等劳动密集型行业的职业技能;在新城周边城镇发展一定规模劳动密集加工产业,引导在新城周边城镇实现稳定就业。

第十章新城住房保障与社会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第115条住房供应结构

(1)坚持普通商品住房的主体地位,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商品住房的有效供应,适当开发高档公寓和别墅,满足不同收入家庭的需求。在新城的住宅供应中,普通商品住房占新城住房供应的70%,经济适用住房、经济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占15%,高档商品住房占15%。

(2)严格按照北京市普通商品住房标准,适当控制住宅建设标准,限制大户型住房供应和需求比例,确保普通商品住房的建设用地供应。在土地出让前提出住房销售价位、套型面积等控制性前置条件,在出让评标中优先考虑普通商品住房设计方案等方式,优先供应中低价位普通商品房。

(3)在坚持普通商品住房主体地位的同时,提升住房品质和档次,适当建设部分高档商品住房,满足部分高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

(4)通过住宅开发实施对人口结构的调整,提高房山新城人口素质。提倡各种收入阶层的居民融合,建设和谐社区。

(5)为城市低收入群体提供具有完善基本生活配套设施和文化、体育设施的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房。

(6)为本地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山区生态移民、南水北调工程移民和城中村改造的拆迁户提供经济适用住房。

(7)廉租房的使用对象是社会福利事业对象,首先满足低收入和没有生活能力的残疾人和老年人、贫困人口。

第116条社会公共设施布局指导思想

以提升新城职能为目标,充分考虑新城不同社会群体的需求,按照“城市级-新城级—街道社区级—功能社区级—基础社区级”不同层级加以配置。在公共设施建设中应充分发挥政府、市场和社会等多方力量,政府应区分公益性公共设施和市场性公共设施,采取不同的规划调控手段。

第117条行政办公

区级新城行政办公用地主要在良乡组团现有区级行政中心基础上发展,新增行政办公用地主要是满足新扩展城区的各种基层行政机构需求,如街道办事处、公安派出所、社区服务中心等,在新建城区中应该按照社区布局有计划地预留相应用地。

第118条教育

(1)坚持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满足区域发展对各类人才的需求,大力发展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满足人民群众对高水平教育和终身教育的需求,推动建设学习型新城。

(2)优先建设新城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设施,提高职业教育和技术培训水平,培养高质量的服务人才,规划在石化新材料基地、窦店产业用地和长阳建立化工、建材农业职业教育培训基地。

(3)强化新城良乡高教园区配套设施建设,通过发展高等教育改善区域的人文环境,预留一定高等教育产业园区用地,将位于窦店的民办教育区和位于长阳的北京农业学校校区纳入整体考虑,进行资源整合。

(4)高标准完善社区配套的幼儿教育机构和设施,配合文化社区建设提高早期文化艺术教育水平,满足城镇居民对子女较高的教育要求。

第119条科技

(1)利用首都的科研资源优势,加大研发投入,促进科研成果转化,提高科技对产业发展的贡献率。对原子能研究、燕化石化科研产业、建材产业研发给予重点支持。

(2)以新城和新城周边城镇为基地,提供优良的服务环境,通过优惠的政策引入石化、建材、装备制造、旅游、物流、文物保护等国家级、市级和大型企业科研机构。

(3)支持和激励企业和个人的科技创新活动,扶持科技创新企业,促进科技成果的市场化;通过优惠政策引入科技创新人才,提高高级科研人员的比例。

(4)规划在良乡高教园区、北京石化新材料产业基地窦店新型建材产用地配置一定规模的科研产业发展用地。

(5)在新城范围内建设科普教育活动场所和青少年科技活动场所在石花洞、十渡、周口店猿人遗址公园、上方山森林公园、燕房组团牛口峪等地建设青少年科普教育基地。

第120条文化

(1)加强具有国际水准的城市级标志性文化设施建设,包括北京猿人遗址博物馆、琉璃河商周遗址博物馆、云居寺佛经博物馆、十渡地质博物馆等,展示房山悠久灿烂的历史文化和深厚内涵,提升北京城市文化形象。

(2)优先新城文化设施的建设,在新城良乡组团建设新城级博物馆、图书馆、展览馆,形成文化广场;同时,在高教园区中心区规划综合性会展、演出设施,促进中心城高校疏散。

(3)坚决执行《北京市新建改建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指标》标准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基层文化设施。

第121条体育

(1)完善以新城、街道(镇)、基础社区为基础的公共体育设施、竞技体育设施、社区体育设施配套建设,满足房山新城居民体育活动和健身需求。

(2)新城良乡组团建设新城体育中心和良乡高教园区体育中心两处综合体育中心,改造良乡和燕房现有体育场,包括田径场、室内训练场、室外游泳场、网球场等设施,总用地规模在15-20公顷,全面提升运动场档次和水平。人均公共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1平方米以上。

(3)社区体育设施严格执行《北京市新建改建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指标》标准。

第122条医疗卫生与保健

(1)公共卫生体系

形成以社区卫生服务为主体,以新城综合医疗中心、妇幼保健院、中医医院和疾病控制预防中心为技术依托,分工合理、联系密切、服务协调的新型卫生服务体系。积极应对北京中心城医疗资源向新城扩展和转移的发展战略,实现2020年每40-50万人口拥有一个国内先进水平的区域性综合医疗中心,在新城良乡、燕房组团形成2-3所区域综合医疗中心。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体系

建立与新城发展相适应的区域公共卫生预防和应对体系,形成紧急医疗救援系统、传染病救治系统和中毒救治系统。

以燕山、阎村现有职业病防治机构为基地,形成以职业病防治机构和综合医院中毒门诊为站点的中毒救治网络,承担化学中毒、核辐射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的集中定点收治工作。

第123条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

(1)发展和完善新城及乡镇养老服务设施、老年临终关怀服务设施;发展儿童福利服务设施、社会救助设施、残疾人服务设施和殡葬服务设施等社会福利和救助设施建设;完善社会福利服务体系。

(2)适应老龄化社会结构的需要,养老设施建设以政府投入为主,社会投入为辅,大力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特别重视乡村社区老龄化的需要。

(3)规划房山区2010年每百名老人拥有养老机构床位数为张,2020年达到张。新城燕房组团和良乡组团设立区域养老机构3处,床位分别达到700张和900张以上。

(4)儿童福利机构和残疾人康复中心可以与养老院一起设置。

(5)设立房山区救助管理站,规模为50张床位。

(6)建立社区残疾人康复服务站体系,发展新城无障碍设施建设,确保新城新建道路、居住区道路和各类交通设施按照无障碍标准设计施工,逐步完成全区重点景区、公共场所和服务窗口的无障碍改造,推进信息交流无障碍。

第124条邮政

规划新城和乡镇街道每一邮政局(所)服务人口1万人,平均服务半径2公里,合理安排邮政设施。

全区邮政网点按邮政中心支局-邮政支局-邮政所三级组织设置。

第125条社区建设

(1)参照新城分区,重新构建居民生活的三级单元,将城市规划一直沿用的居民生活单位,居住区(4-6万人)、居住小区(1-2万人)和组团(3000-5000人)与街道社区、功能社区、基础社区统一起来,统筹规划社区的建设和管理。

(2)完善社区职能,把基层政府组织和自治组织的建设、生活服务、物业管理、治安等各项内容统一到社区建设中来。

(3)在新城扩展的过程中,要积极通过行政区划调整的手段,使村镇社区形态向城市社区形态平稳过渡。

(4)乡村社区建设特别强调环境功能、安全功能、医疗功能和健身功能。

第十一章新城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

第126条新城网络型生态廊道建设

(1)以新城主要水系、南水北调线、高压走廊和快速路为依托建构一级生态廊道,结合大型道路防护林带构成生态网络的主体骨架,并连接城市外围的周边生态区域。

房山新城良乡组团主要生态廊道建设在刺猬河、小清河河道两岸设置70米宽的绿化带;京石高速公路两侧设置100米宽绿化带;哑叭河、吴店沟两岸设置20-30米宽的绿化带。

燕房生态廊道建设在大石河两岸各规划50米宽的绿化带,东沙河、西沙河、丁家洼河两岸规划20-30米宽的绿化带,丁家洼水库、牛口峪水库周边留有100米宽的防护林带。

(2)新城次级生态廊道组团间市道以上层次公路两侧各规划30米宽的绿化带,区道两侧各规划10-20米绿化带;新城内主要干道红线大于50米的道路绿化带面积不少于道路总用地面积的30%,红线宽度40-50米的道路绿化面积不少于道路总用地面积的25%。

第127条新城生态斑块

(1)结合周边防护绿地和绿化斑块构建城市“绿心”,行使城市“绿肺”的生态机能。

在新城良乡组团形成刺猬河、哑叭河两处城市绿心,西部六环与京石高速间、东部小清河绿化、南部沿六环绿化形成新城外围生态斑块。

新城燕房组团依托南水北调线形成1处城市绿心,外围南部沿长周路绿化、东部大石河绿化、北部和西部山区形成生态斑块。

(2)将公共绿地、生态恢复地、城市农田(生产用地)等建成规划区域内较为均匀分布的生态斑块体系。

第128条建立新城社区生态单元

所有新建建筑包括绿化系统场地及生物多样性维护、水资源循环利用、建筑节能与能源利用、生活垃圾处理、建材与建筑施工、室内物理环境等方面必须达到国家相关标准

第129条绿地与绿化指标

在现有城市绿化指标控制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能够确保维护生态体系效能的城市建设指标,以便维持城市发展中的生态环境支持。

(1)新城绿地率达到18%,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6.5平方米

(2)在传统的“绿地率”和“绿化覆盖率”之外,提出“树冠覆盖率”与“透水地面率”两项城市绿化与用地建设指标。

(3)增加本地植物、复层植物群落、立体绿化、植被多样性四项增强绿化生态表现的原则及参考性指标。

第130条新城公共绿地等级配置

房山新城绿地系统分为三级

(1)新城级公园:为新城组团居民服务的、面积在10公顷以上的综合性公园或专类公园。其功能齐全、内容丰富多样、设施较完备、自然景观优美、有稳定的植物群落形态。按每人不低于1平方米配置,满足周边居住用地2000米可达的服务半径。

(2)居住区级公园:为本居住区居民服务的、面积在5-10公顷的综合性公园或专类公园。有一定的功能分区和设施、植物品种多样,应满足周边居住用地1000米可达的服务半径。

(3)带状公园和游园:沿街道、滨河、城墙(红线、蓝线外)等设置的宽度大于10米的带状绿地和分布于各类区域的道路红线以外、相对独立成片的小游园、广场绿地等,其面积不小于0.3公顷,应满足周边居住用地500米可达的服务半径。

第131条新城主要环境影响因素的有效隔离和改善

(1)在京广铁路沿线两侧各营建50米宽防护林带,在没有绿化空间的地段,通过设置隔音墙等措施,降低铁路噪音对居民日常工作生活的影响。

(2)严格管理车辆尾气排放和禁止车辆进入的区域,在社区内部通过自行车和人行道路的良好构建,最大程度上减少社区内部的机动车使用频率。在交通繁忙的道路两旁,应该利用写字楼、密闭式的运动场馆和购物商店等来有效隔离交通导致的污染。特殊地区采用铺设吸音结构路面或者半地下道路设计以及构建隔音屏设计。

(3)加强污水处理厂、公厕、粪便处理站等有异味的必要基础设施的异味净化体系。在污水处理厂外围设立300米绿化隔离带。

(4)通过建筑物的高低配置和公共开敞空间的设计建立新城的通风走廊,将郊区新鲜空气引入城市,降低城市热岛效应。

第132条新城环境视觉改善

(1)在社区详细规划中应该考虑布设合理的环境视觉调剂空间。绿地规划应根据卫生防护宽度的要求、行人视线的特点和光污染的反射区构建层次丰富的绿地景观。

(2)房山区历史性建筑物周围50-150米范围内应构建风景优美、环境宜人的风景林,与建筑物自然融为一体。

第133条新城固体废弃物处理和处置

构建房山新城完备的环境卫生设施和管理体系。在规划中预留公厕、保洁设施和垃圾转清运设施的空间,建立完整的道路保洁体系生活垃圾和粪便清运和处理、处置体系,实施垃圾箱—密闭式垃圾清洁站—垃圾转运站—垃圾处理处置场的模式。

第134条新城大气污染控制

(1)近期要对现有燃煤锅炉进行改造、强制使用低硫煤,降低其对大气的污染;加强集中供热系统,关闭未经许可的燃煤锅炉;远期全部使用天然气作为供热能源,新城内部全部实现集中供热。

(2)以最大限度地减少交通需求和对汽车的依赖,最大限度地为公共交通提供客源为目标,用于区内环境维护的机动车可以考虑使用电力。

第135条房山区生态环境保护支撑保障体系

结合有关环境管理制度,完善组织机构和管理体系。采取灵活的经济政策,提供技术与信息支持。推广宣传教育和公众参与。加强对外合作与交流。

第四部分 新城支撑体系规划

第十二章新城综合交通体系

第136条交通发展目标

(1)强化房山新城北京西南对外交通枢纽的地位,打通西南交通瓶颈,强化与周边新城、与中心城的交通联系,增加联系通道。

(2)大力提升房山新城以公共交通为核心的综合交通体系的服务水平,积极发展以轨道交通系统为重点的大运量区域公交快线系统,促进整体交通结构向以公交为主的方向发展。

(3)突出交通先导政策,新城土地利用布局与大容量公交线相结合,完善带状城市结构。

第137条交通发展指标

预计2020年,全区民用机动车拥有量达到30万辆左右,全区出行总量将达到380万人次/日。新城交通目标是建设绿色交通新城,提高“非机动交通+公共交通”比例,体现紧凑化、短出行为主的城市结构,规划公共交通出行占客运出行总量的比例提高到40%以上,轨道交通及地面快速公交承担的比重占公共交通的40%以上。

第138条新城交通发展策略

(1)以交通枢纽为核心整合新城对内和对外交通系统,减少内外交通体系的冲突和矛盾,使内外交通系统成为综合运转的整体。

(2)保证出行方式的多种选择,实现各种交通出行模式一体化均衡发展,以及交通系统和城市发展规划间的统一协调。

(3)结合公共交通系统的发展,同步加强新城低速交通的发展,促使步行系统、自行车交通系统的综合协调发展,促进房山新城创建“以人为本”的交通环境。

第139条铁路和机场

(1)加强现有京广、京原铁路与新城发展的协调性,结合产业布局的调整,整合区域铁路支线和专用线的布局,整合区内现有铁路车站功能:良乡站和燕山站作为主要的客运站,将燕山站货运功能转移至石楼站,窦店站作为窦店开发区和物流基地的铁路货运站,十渡站主要承担旅游客运功能。

(2)根据铁道部第三设计院选线方案,京石高速客运铁路选线在良乡、小清河以东地带。为了保证区域发展,规划预留铁路客运枢纽的位置。

(3)远景发展考虑将良乡机场改造成为军地两用机场。

第140条公路客货运场站

根据北京城市总体规划要求,规划良乡组团长虹路以南建设北京市西南部货运主枢纽1处(阎村一级货运枢纽),定位为铁路-公路-口岸货运枢纽型物流区。规划将北京铁路集装箱中心站向新城外围转移,规划向南在京广铁路窦店站选址

第141条新城公共交通系统发展

全面推行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策略,加快确立公共客运交通在城市日常出行中的主导地位,积极引导个体机动化出行方式向集约化公共交通方式转移。在2020年前建立以公共交通为主体、轨道交通为骨干、多种客运方式相协调的综合客运交通体系。

(1)新城结合轨道交通站点积极发展机动车“停车换乘”系统(即P+R)和“即停即走”(Kiss and Ride)系统,同时大力提倡“公共交通+步行或自行车”的交通出行模式。

(2)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原则,全面改善换乘环境,提高换乘效率。坚持乘客第一的原则,加快公共交通客运枢纽建设,改善换乘条件,最大限度缩短换乘距离。

第142条新城轨道交通系统

(1)房山新城轨道交通线由“两主一支”三条轨道交通线路构成,包括联系中心城的市郊铁路S5线,联系大兴、亦庄新城的市郊铁路S4线,远期规划联系窦店的S5支线

(2)根据轨道交通线网规划和运营组织需要,在房山新城和新城周边城镇内安排3处轨道交通车辆段用地,服务于S5线良乡段车辆段位于大件路以南、六环与京石高速之间,占地面积20公顷服务于S5线的车辆段位于燕房城关京周路以南、房琉路以东,占地面积20公顷服务于S5支线的车辆段位于窦店房窑路以北、良官路以西,占地面积20公顷

(3)轨道线沿线各交通站点周边安排一定规模的自行车停车场和出租车候车区应安排机动车停车换乘(P+R)设施,以吸引新城远郊的自驾车人员选乘轨道交通设施完成长距离出行。

第143条新城公共交通系统

公共汽车系统分为快速公共汽车系统(BRT,即公交快线)和常规公共汽车系统(即公交普线)。

(1)快速公交系统(BRT)规划四条线路

K17号线:连接中心城区与新城良乡组团,在良乡组团的月华大街、西潞大街安排线路,良乡境内长度为8公里。

良长线:连接新城良乡组团与南部窦店、琉璃河、韩村河镇、长沟镇等重点城镇,起始自良乡南关,与BRT K17线、轨道交通S5线在南关站换乘,沿凯旋大街向南,房山境内长度为31公里,是房山平原区连接南北重点城镇的公共交通走廊。

燕黄线:连接新城燕房组团、良乡组团与大兴新城,起始于新城燕房组团,沿京良路向东经青龙湖、良乡、长阳镇,越过永定河在黄村与BRT K19线接驳。房山境内长度为31公里

K21号线:联系东西部发展带各新城的重要公共交通线路,沿六环路北接门头沟,东接大兴,与BRT黄线、良长线换乘,房山境内连接的城镇有青龙湖、良乡组团,房山境内长度为21公里

(2)常规公交干线系统。根据公交快线网络布局,在公交快线网不能覆盖的地区布置新城内部普线公交网络,良乡组团城和燕房组团的主次干道上布置常规公交,并尽量与快线网络站点实现近距离换乘。新城内部常规公交线网密度应达到3-4公里/平方公里,站距为500-800米

(3)公交场站规划。按照保养场、中心站、首末站、到发站四个层次安排公交场站规划用地与建设。

保养场规划在良乡新建2座公共电汽车保养场,占地分别为3公顷分别位于:良乡京良路以北,以及良坨路北侧。燕房布置1座保养场站,位于城关地区。每处保养场的年保养能力将达到1000-1200 辆,年保养总能力将达到2000~2400 辆。

根据公交车辆的发展规模,新城内新建中心站5处,其中良乡3处、燕房2处,每处用地1-2 公顷

(4)公共交通枢纽与换乘。公交换乘枢纽:结合轨道交通、BRT和公交普线的交叉换乘情况确定,每处公交换乘枢纽规划用地保证1公顷,在轨道交通和BRT站点位置设置接驳站,接驳站站台停靠长度不小于45米改善大型道路交叉口、立交桥等处的公交换乘条件,缩小换乘距离。

(5)控制出租汽车总量,提高服务水平,改变运营管理模式,逐步降低出租车的空驶率。在新城居住区、大型公共建筑、各类交通枢纽等人流集聚的地区,设置出租汽车候客区。良乡、燕房各规划2个出租车调度中心站,良乡每个调度中心占地2.5公顷,燕房每个调度中心占地1.5公顷

第144条新城应急交通体系

提高交通设施自身的抗灾能力和可靠性,结合城市减灾的相关要求,建立应急交通组织机制,制定应急状态下的交通组织方案,整体提高房山新城交通系统的应急能力。

第145条新城城市道路系统

城市道路网络按照功能等级的划分,实现不同功能层次道路的合理级配。良乡、燕房新城道路的建设重点由主干路向次干、支路转移,重视对现状不合理路网的梳理,重点在于提高路网的密度,增强路网集散能力。

(1)新城主、次干路的间距为550-800米,新城道路网密度为5-7公里/平方公里,道路红线通用控制指标:主干路35~60米;次干路30~45米;支路15~30米。主干路机动车道数量控制在4条(个别路段可为6条),次干路机动车道数量控制在2~4条,支路机动车道数量控制在2条。

(2)新城良乡组团道路广场规划用地面积636.75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其中规划道路用地总面积615.09公顷,占总用地的%;规划广场5处,总面积7.39公顷,占总用地的%;规划社会停车场库用地14.27公顷,占总用地的%。主干道规划路网密度为3.8公里/平方公里,次干道规划路网密度为4公里/平方公里。

新城良乡组团主干路网系统由“五横五纵”构成,“五横”分别为白杨路、长虹路、良乡东西路、政通路—辰光路、广阳东路—广阳西路组成,将京广铁路东西两侧的城区连为一个整体。“五纵”分别为苏庄大街、西潞大街、昊天大街——良官大街、阳光大街、长于路组成。红线宽度控制在45-60米

(3)新城燕房组团城关地区道路广场规划用地面积276.36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规划广场2处,总面积0.32公顷;规划社会停车场15处,总面积5.21公顷;规划交通设施用地约11.26公顷,占总用地的%。

(4)燕房组团道路网平均密度为5-7公里/平方公里,路网平均间距为250米,道路用地率为18%道路广场规划用地面积375.48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主干路网系统根据用地特点构成“组团格网式”,对外通过京周路、大件路、阎东路、京良路西线与良乡联系,内部燕山、城关两地区各成路网体系,两者之间通过燕房路、燕东路联系。

(5)道路建设要注重为公共交通、步行交通和自行车交通创造良好条件,实现道路资源上的公平分配。

第146条停车系统

(1)形成以配建停车设施为主体、路外公共停车设施为必要补充、路侧停车设施为辅助调节手段的静态交通格局。

(2)新建居住区及各类公共建筑均按配建指标同步建设自用基本停车位;旧居住区或公共建筑根据规划分期分批补建。

(3)除严格按照规定配建停车位外,良乡共规划社会停车场34处,总面积为26公顷;为方便换乘、吸引个体交通向公共交通转移,还规划布置停车换乘停车场(P+R)7,每处停车位不少于200个。

(4)燕房共规划社会停车场20处,总面积为13公顷;规划布置停车换乘停车场(P+R)3,每处停车位不少于200个。

(5)在主要客运交通枢纽规划专用场地、设施,鼓励停车“即停即走”(Kiss and Ride),增加停车周转频率,进一步吸引机动车与公交系统的接驳。

第147条步行交通

(1)实现步道和过街设施的无障碍化,保证交通弱势群体正常通行条件。建立和加强有效的步行系统维护、管理和监督机制。

(2)新城良乡组团建设三条主要城市步行专用道。

大学城步行道:结合位于长于路的一级枢纽(S5线轨道交通和S4线轨道交通的交汇处),沿高教园区南北绿化带,开辟步行区。

刺猬河步行道:结合长虹路客运枢纽,形成沿刺猬河的城市主要南北步行道,连接北部居住区和南部大学城居住区。

月华大街步行道:沿月华大街绿化带,形成连接北部居住区和商业商务办公中心的南北步行道。

(3)行人过街设施以平面形式为主,立体方式为辅,人行横道尽量加装灯控设施。立体过街设施逐步加装机械升降装置。路面较宽处的人行横道应安排安全岛。

(4)提高步行的连续性、直达性、便捷性、安全性。通过市政设施的建设,通过与地块开发商的协调等措施完善步行设施以及提高步行的吸引力。

第148条自行车交通

(1)结合新城良乡组团哑叭河、小清河沿河绿化,形成新城专用自行车观光道系统。

(2)提高自行车出行的安全性、舒适性、直达性,鼓励自行车出行作为公共交通出行的补充,作为中短途交通出行的模式。

(3)自行车道与商业服务业等城市公共服务设施直接连接。

(4)保证自行车道的宽度和路面平整度,处理好自行车与其他交通工具的交织关系,减少相互影响。机动车道和自行车之间实行物理隔离,提供安全的自行车过街设施。

(5)居住区和公共服务设施应为自行车提供足够和方便的停车设施。地铁车站、公共汽车站以及公共交通枢纽应根据需要就近设置充足的自行车停车场,为自行车停车换乘(B+R方式)提供良好和方便的条件。

第149条公共交通与新城城市土地开发的协同

在轨道交通站点周边核心影响区范围内通过大强度、高密度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商业设施,可以形成城市的若干个“锚固点”,将城市主要吸引人流集中的交通生成点与大运量公共交通设施“耦合”起来,从根本上改变城市的结构和交通结构,使城市公共交通设施的功效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挥。

第150条交通管理系统

(1)制定严格的交通影响性评估程序,任何新的地块开发所诱发的交通吸引应基于交叉口影响评估、停车评估、交通安全评估、公共交通评估等,对于诱发不可补救交通问题的地块开发应不予审批。

(2)加强道路交通管理设施建设,继续完善道路交通标志、标线、隔离设施及信号灯控制系统,合理有效地利用现有道路资源;加强基层驻地及分指挥中心建设;加强交通安全宣传设施建设。

(3)应确保任何交通管理措施、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设计、实施过程中充分考虑交通安全因素,降低交通事故率,提高不同道路使用者在交通系统中的安全系数。

(4)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提高交通管理各阶段的科技含量,完善既有智能交通系统,进一步扩大系统功能,主要包括扩展和完善交通信号控制系统、交通监测系统和交通流实时监测系统,建立交通管理综合集成系统

第十三章市政基础设施

第151条规划原则与目标

坚持城市发展以基础设施为先导的方针,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适度超前,优先发展。2020年建成安全、高效的现代化市政基础设施体系,重视水资源供给、能源供应、信息通讯安全,为房山新城各项事业的发展提供支撑和保障。

(1)以节水、节能及清洁城市为目标,合理利用资源。

(2)积极发挥基础设施的先导作用,保障城市结构布局的顺利实现,促进城镇功能的完善。

(3)充分挖掘现有设施的潜力,逐步改造、完善基础设施系统,提高服务水平。

(4)大力发展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动农村居民点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改善生产生活条件。

(5)强化政府调控和监督能力,引入市场机制,提高市政设施的使用效率和经营水平。

第152条城镇供水系统

(1)按照 《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确定2020年房山新城城市综合人均用水量400升/人·日,其中生活人均用水量230升/人·日,工业人均用水量170升/人·日。规划确定2020年房山新城自来水普及率100%,用水人口万人,新城供水能力达到万吨/日。

(2)新城供水水源

现状使用的4处水源地:磁家务水源地、娄子水村水源地、上万水源地、刺猬河两岸水源地,4处水源地总计可供水5.1万立方米/日。

根据《南水北调来水后北京市水资源优化配置规划方案》,2010年房山配水亿立方米/年,日均22万立方米(含燕化用水);2020年房山配水亿立方米/年,日均33万立方米(含燕化用水)。

水源供水在保持各项用水平衡的前提下,优先满足新城发展的需要。

(3)新城供水厂

建设良乡西北部南水北调水厂,2020年供水规模15万吨/日。

建设房山城关南水北调水厂,2020年供水规模9万吨/日。

保留现有祁家坡水厂(4万立方米/日)、小苑水厂(4万立方米/日),作为新城供水的补给。

第153条雨水排除系统

完善城市雨水排除系统。2020年房山新城雨水管道覆盖率达到90%以上。提高新城重点地区、交通干道、立交桥等排水系统对超标准降雨的排泄能力,消除内涝。

(1)建设高标准的城市雨水系统,确保排水顺畅,防止发生内涝。房山新城一般地段排水标准为1-3年一遇,重点地区、地势低洼地区、重要道路交叉口和立交桥雨水排除设施的排水标准为3-5年一遇。

(2)完善新城建成区的雨水排除系统,与防洪规划相结合疏浚下游排水河道,逐步改造现状合流管道。按照雨污分流制建设新城雨水排除系统。

(3)改造合流管沟、建设污水截流设施,对初期雨水进行截流和处理,减小对河道水体的污染。

(4)在新城建设中,临时性排水设施建设应注意避免对周边地区,尤其是周边重要地段排水造成严重影响。

(5)河道治理

房山新城良乡城区范围的雨水均是排向刺猬河、吴店沟、哑叭河等新城内河,由于多年未疏浚内河,河床抬高加之部分地区地势低洼,致使部分沿河雨水排放口标高低于河床标高而雨水无法排出,针对这种情况,规划考虑近期采用沿河集中设置雨水排放泵站的方式解决,远期结合小清河流域疏浚治理,降低河床标高使雨水自排入河。

第154条污水处理系统

按照生活用水产污率,工业用水产污率计算,2020年房山新城污水总量约21万吨/日。配套完善污水处理设施和回用系统,2020年房山新城污水管道普及率和污水处理率达到90%以上。

(1)按照分流制排水体制建设和改造房山新城排水系统。

(2)坚持厂网并举,管网先行的原则建设排水系统。污水处理厂按照资源化、景观化的原则进行设计、建设。

(3)扩建现状良乡污水处理厂,近期规模10万吨/日远期规模15万吨/日,占地12公顷

(4)燕房城关污水处理厂规模6万吨/日,占地6公顷

(5)结合污水处理厂的建设按照排水分区建设各自独立的污水管网。

第155条再生水利用

(1)规划良乡污水处理厂,规模15万吨/日;燕房城关污水处理厂,规模6万吨/日,这2个污水处理厂二级处理后的排放水作为房山新城再生水水源。

(2)规划确定房山新城未来新建地区均采用中水进行冲厕,现状建成区由于建筑物给排水系统已经形成,规划不考虑采用中水系统。房山新城道路绿地等市政用水、河道水体景观补换水均使用中水。规划良乡新城配套产业用地以及燕化部分工业用水使用中水。

(3)规划中水厂和污水处理厂一并建设,污水经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后,直接进入中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进入中水管网。

(4)根据良乡高教园区中水规划确定,高教园区中水用量为万吨/日,良乡城区东区以及北区按照用水人口15万人计算,同时考虑景观、市政、生活用水,用水量约为万吨。结合以上两部分,规划确定良乡新城中水用水量5万吨/日。

(5)规划良乡中水厂再生水为窦店新型建材产业研发基地水源,每日可供再生水10万吨左右。

(6)规划燕房中水厂再生水2万吨,除用于新区生活杂用、景观、市政外,其余供燕化使用。

第156条燃气供应

(1)规划确定新城2020年城市人口万人,供气普及率100%,供气能力达到3.8亿立方米/年。

(2)房山新城良乡城区气源为进京的长输管线(京陕线)经房山地区进入北京市衙门口接收站后,反输至良乡高中压调压站。

(3)房山新城燕房城区气源为炒米店调压站调压为高压B后,输气到燕房城区高中压调压站。

(4)良乡城区:长输线―高中压调压站(兆帕)新城中压主干线-中压调压箱,调至用户所需压力,进入户内管线。

(5)燕房城区:长输线―炒米店调压站―兆帕-高中压调压站―兆帕-新城中压主干线-中压调压箱,调至用户所需压力,进入户内管线。

(6)规划建设炒米店门站,建设自炒米店门站至燕房城区的高压B燃气管线,建设燕房城区高中压调压站供燕房城区用气。

第157条城市供热

(1)规划2020年房山新城供热总负荷2500兆瓦。

(2)规划2020年房山新城推行集中化、大型化热源的形式。

(3)规划房山新城2020年清洁能源采暖供热量达到80%,燃气供热达到50%。

(4)2020年房山新城建设大型集中供热站30座,供热总面积4000万平方米。

(5)加大供热节能力度,建立严格的供热节能标准,大力发展多样化的清洁能源供热。

(6)推广新能源供热。鼓励工业和公共设施用户采用地热泵、空气泵及太阳能空调采暖,建立新能源供热社区。

第158条电力供应

(1)预测2020年房山新城最高供电负荷约为800兆瓦。

(2)现状房山500千伏变电站作为房山区域电源,完善房山及北京500KV环网,形成房山500KV及220KV输电通道。

(3)完善房山区220KV配电网的建设,规划新建220KV变电站4座,实现220千伏电网的分层、分区供电。落实城市输配电设施和电力走廊用地,保障规划电力设施的建设。

(4)规划保留现状新城区5座110KV变电站,新建6座110KV变电站。

第159条城市信息

(1)加快房山信息社会建设,建成完善的房山新城信息基础设施,社会信息化各项指标达到与现代国际城市相适应的水平,全面建设“数字房山”。

(2)到2020年规划固定电话普及率在70%以上,规划移动电话普及在100部/百人以上,新城有线广播电视网络家庭用户入网率达到99%以上,其他地区有线广播电视家庭用户入网率达到95%

(3)2020年房山新城主线普及率为80线/百人,程控交换机容量为48万门。将房山新城划分为五大区域,建设5个电信中心局。

(4)2-3万户设一座有线广播电视基站的标准,建制镇原则上建设一座有线电视站所,镇域面积过大可增加一至两座。根据规划2020年的118万人口规模,房山全区约设置37座有线电视站所,其中新城6座。综合考虑土地利用和道路网规划,局所布局,建设有线广播电视管道。

(5)房山新城设置邮政中心局4个,镇区每镇设置邮政中心局1个。

第160条城市环卫

建设清洁卫生新城。按照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产业化的原则建设现代化生活垃圾收集处理体系。2020年房山新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

(1)2020年房山新城区生活垃圾量600吨/日。

(2)按照2公里服务半径,在规划新建城区内建设垃圾中转站。

(3)建设琉璃河的东南召垃圾综合处理厂,日处理垃圾400吨;建设大石窝的半壁店垃圾综合处理厂,日处理垃圾600吨。规划建设燕化垃圾处理厂。

(4)规划预留核原子能研究所北垃圾设施储备用地,作为发生突发事件垃圾无处堆放和2020年后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用地紧缺时的应急之用。

(5)建设良乡环卫停车场,占地2公顷

第十四章综合防灾减灾

第161条目标和原则

积极建设和完善新城的公共安全体系,走综合防灾机制化的道路,做好危机管理工作,切实提高城市应急能力,确保灾后迅速恢复重建的机制,以现代公共安全和危机管理的理念综合考虑新城的公共安全。

第162条新城综合防灾减灾体系建设

(1)建立科学合理确定城市防洪标准,加强防洪减灾设施的建设和保护,健全滞洪区和雨洪利用设施、保证城市防洪安全。

(2)做好城市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标准。提高市政基础设施,特别是生命线工程的抗御地震及其衍生灾害的能力。防止山地沉陷、滑坡、崩塌、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力。

(3)保证消防供水,及时扑救火灾,控制火灾蔓延的基本要求,健全消防设施,保证消防通道,加大消防水源管理力度。

(4)完善人防工程配套设施和防控防灾一体化指挥、管理系统,全面提升城市防控防灾能力,建立城市水、电、气、热、通信等生命线资源的战略储备和应急供给机制,保障生命线资源的可持续性。

(5)城市工程在对单体工程防灾考虑的同时,要对系统网络安全综合控制,并进一步考虑整个环境可持续的发展。

(6)城市系统工程的安全设计必须从单个使用阶段转向全“生命周期”,防范新型系统风险。

(7)利用创建平安社区和和谐社区的契机,创建具有一定抗灾能力的“防灾型社区”,积极推动创建示范性的安全社区。

第163条防洪减灾

(1)根据《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以及新城规划人口规模及重要性、洪水危害程度、分区设防条件等要求,房山新城的良乡组团按100年一遇标准设防,燕房组团按50年一遇的标准设防。

(2)永定河房山区段河道两堤按最大暴雨的洪峰流量2500 m3/s(相当于100年一遇)洪水标准设计;结合小清河分洪区整体建设,对小清河、刺猬河、哑叭河进行综合治理,小清河干流刺猬河入口以上,右堤按50年一遇洪水标准治理,左堤按20年一遇洪水标准治理,刺猬河六环路以上段按50年一遇洪水标准进行复堤加固,刺猬河六环路以下段按20年一遇洪水标准进行复堤加固,哑叭河按20年一遇洪水标准对左堤进行复堤加固,按50年一遇洪水标准对右堤进行复堤加固;在二道河水库实施建设后,现状大石河的行洪标准将提高到10年一遇洪水标准疏挖主槽,50年一遇洪水标准筑堤,从而达到规划标准;拒马河张坊以下平原段,按20年一遇洪水标准控制河道行洪范围,护村堤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

(3)燕房组团周口店河、东沙河、西沙河、马刨泉河、牤牛河、北泉水河按20年一遇防洪标准整治丁家洼河、夹括河、南泉水河按10年一遇防洪标准整治。

(4)山区新建二道河水库,100年一遇洪水设计,1000年一遇洪水校核;新建张坊水库,100年一遇洪水设计,5000年一遇洪水校核。

(5)小清河分洪区安全建设标准为50年一遇洪水,根据永定河洪水调度小清河分洪区组合为小清河50年一遇+永定河100年一遇分洪流量。淹没水深1米以下采取就地避险措施,l米以上的采取就地避险与转移避险相结合,避险设施采取避险楼、避险台、房屋改造及当地学校现有楼房、高地多种形式,可解决就地避险3万人。

(6)在实施完善的河湖防洪排水体系的同时,还需建立健全的非工程防洪措施,主要包括防汛通讯、预警、调度决策和指挥系统,洪泛区的划分和管理,加强立法和河湖管理,以及社会保险和社会救济等。

第164条防地震与地质灾害

(1)新城建设工程选址应尽量避开地震断裂带和砂土液化区;对重大建设工程、易产生严重次生灾害工程应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并按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进行抗震设防。

与其他灾害的防御相结合,新城形成由点和线构成的综合防灾圈。根据《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临时紧急避难场所的有效人均用地标准为~2.0平方米,固定(长期)避难场所人均用地标准为~3.0平方米

(2)结合城市用地布局,将城市绿地、公园、学校操场、广场作为避难场所,建立地震疏散方案和疏散管理制度。

(3)完善防震及其衍生灾害的应急设施的建设,加强相应的预案体系建设,增强综合应对能力。建设地震应急指挥系统和备用系统。加强地震应急救援队建设,逐步完善救援技术和装备建设。注意地震发生时产生的次生、衍生灾害,如地震引起的火灾、水灾、犯罪。加强以社区和学校为平台的防震教育,定期开展全民性的抗震演练培训。

(4)在新城建设中,因地制宜地结合旧城改造和城中村的改造,努力节约资源、注意公共绿地的建设,综合利用建立避难场所

(5)防止次生灾害和衍生灾害发生。对可能发生次生灾害的油库、危险品仓库及管线等应远离城区,必须设在中心城区的加油站、液化气站及管线等应按规定设防火墙、隔离带等,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泄漏。防洪堤的设计应充分考虑抗震的要求。

(6)依据城市规划设计空间类别,抗震所需的空间划分为避难点、道路、消防站(点)、医疗站(点)、物资仓储库、警务站等,增强其抗震性,并发挥综合功效。如结合部分警务站的建设,配套建设灾时临时指挥中心;结合应急避难场所,配套建设永久或大型应急物资储备中心,以应付突发破坏性地震造成的交通瘫痪所带来的物资供应紧张情况。

(7)近期采取的具体措施:加大设备、科技等方面投入,完善地震观测网络。

第165条消防

(1)消防安全布局规划中心城区不设立危险品仓库区,危险品的储运设在中心城区外。加油站一般按~1.5公里的服务半径设置,对燕房组团城关地区现有加油站过密状况进行调整,同时在新城主要出入口和大型停车场(库)附近设置。

(2)规定危险品车辆通行线路,车辆通行避开城市繁华地段及道路拥挤、人口密集区。

(3)新建建筑以一、二级耐火等级为主,限制三级建筑,禁止四级建筑。

(4)消防站布局建设消防指挥中心1个,特勤消防站2个,标准普通消防站10个。规划消防指挥中心和一座特勤消防站合建一处,占地1.5公顷。消防指挥中心作为房山区消防的指挥中心,配备专用消防通信设备,统一接受火灾报警及指挥城镇消防行动。特勤消防站配备消防人员60人,配备消防车8辆。标准型普通消防站配备消防人员40人,配备消防车5辆,占地0.3公顷;小型普通消防站,配备消防人员15人,配备消防车2辆,占地0.2公顷

第166条人防

(1)人防工程建设:新建居住区按建筑面积2-3%修建人防工程,对已竣工未按规定修建地下室的建筑,应按其总建筑面积的2-3%进行补建。各类建筑应按规定建设地下人防设施,并与地下空间开发相结合。

(2)人防警报建设:2005—2006年在良乡城区建立人民防空通信警报控制中心,2008—2010年拟建城关、燕山控制分中心,实现新城人防警报覆盖率达到100%。

(3)人防专业队伍建设:按照新城规划人口55万人测算,区人防专业队应达到11 00人,战时扩编为3300人,由人民防空指挥部统一指挥。

(4)人口疏散地域建设:房山新城2020年人口将达到55万人,新城之外人口达到63万人。按30%计算,新城疏散人口为万人,留城万人。按照《房山区人民防空袭方案》人口疏散计划,新增疏散人口万人。人防部门与军事部门将在2008年前对张坊、霞云岭、蒲洼、史家营、佛子庄和大安山6乡镇进行勘察调研,确定符合接收条件的乡镇。

(5)人防指挥所建设:在良乡组团建有人防指挥所,建筑面积1800平方米,抗力4级,是区委、区政府和区人防指挥部战时领导全区人民防空袭和平时抢险救灾的指挥前沿。房山新城人防建设规划考虑2010—2020年在韩村河地区拟建后方指挥所,以适应战时防空袭的需要。

第167条气象灾害预防

(1)加强气象设施建设与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气象预报与灾害性天气警报、气象灾害防御、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等。

(2)在机场、火车站、主干道、景区及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设置灾害性天气警报发布设施。此外,露天的大型娱乐、游乐、体育设施等五类设施应当安装防雷装置。政府还应加强重点区域的气象设施建设。

(3)健全和完善市区雨水排除系统,在新开发建设地区建设分流雨水管道系统。到2010年,新城两个组团和四个重点镇雨水管道普及率达到80%以上,2015年达到100%。重现期采用1年,综合径流系数采用。雨水管道出口管顶高应高于河道20年一遇水位。

(4)政府建立和完善应急指挥中心,加强应急指挥、反应、救援能力,完善雷暴、暴雨、大雪、沙尘暴、大风、高温等气象灾害的专项预案和衍生灾害的应急反应预案,建立必要的物资储备和调配机制。

第168条公共卫生安全

建立卫生安全长效机制,完善公共卫生信息体系和医疗急救网络,提高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能力。政府要制定针对传染病、流感等九大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第169条大型社会活动安全

保护大型社会活动的正常进行和群众的生命安全;大型活动场所要设立安全疏导缓冲区,停车设施不得被挤占和挪用。

第170条反恐等其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

(1)防范生化袭击、恐怖袭击、爆炸等突发安全事件及其衍生灾害,保护人民生命安全。

(2)保证政府中枢机构、生命线工程、基础设施脆弱区、人员高密集区等部门、设施和区域的安全。加强化工、军工、交通、供电、供水、供气等企业和设施的安全。增强保护力度,在新城规划中增强其稳定性、隐蔽性和抗破坏性,防止其遭受恐怖袭击及产生的次生、衍生灾害。

第171条应急指挥体系

(1)根据《北京市应急管理体系建设规划》,建立新城应急指挥中心。

(2)切实加强应急机构、队伍和应急救援体系的建设,整合各类应急资源,建立和健全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机制

(3)加强公共安全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采用先进的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和设施。

第172条社区安全

(1)建设“防灾型社区”,构筑新城的社区安全体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2)建立必要的社区的应急物资储备,完善基层社区的防救灾组织建设,构建防灾生活圈。规划成立社区防救灾组织机构,以便于推动相关计划。

(3)灾后重建应尽量以社区居民为主导,总结相关社区居民经验,进行规划设计,并尽量发挥社区特色和优势,营造良好的社区环境

第五部分 新城开发控制与近期建设

第十五章新城开发控制与建设

第一节 基本原则

第173条基本原则

(1)立足可持续发展,贯彻节约用地的原则,实现集约化发展。

(2)适应政府职能转变,强化政府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四项职能。

(3)强化整体性控制,引导渐进式开发,增进适应性管理。

第二节 开发控制

第174条开发控制层次

(1)组团

按照《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及新城规划确定结构与指导思想把房山新城分为两个组团进行总体开发控制,分别是良乡组团和燕房组团。

(2)街区(规划单元)

根据房山新城的现状建成区和行政单元将两大组团细分为21个街区进行开发建设控制。各街区立足于集约化发展的原则,重视公共设施的资源共享性,防止重复建设。因此街区的划分主要是根据重要公共服务设施的服务半径进行划分,以自然环境、城市主次干道和行政区划边界为街区的界线,将两个组团进行进一步的开发控制。

(3)地块

根据同一街区中各地段的不同用地性质,将其细分为若干地块,并对各地块进行统一编码,作为开发建设控制和规划管理的基本单位。

第175条开发控制重点

(1)组团与街区作为新城规划工作的主要层面,重点划定新城各组成部分的功能定位与容量控制等总体控制目标与原则。同时形成对分组团、街区进行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指导。

(2)街区作为控制性详细规划与城市设计工作的重点层面,在新城总体分区的基础上,重点明确规定主导功能、建设总量和其他各类指标的总量控制。同时保持街区内建设开发动态平衡,为今后各地块控制指标调整提供限定。

(3)地块作为控制性详细规划与城市设计工作的重点层面,重点完成用地细分及控制指标细化,具体落实设计引导的内容。并形成对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建筑设计的指导。

第176条强制性内容

主要包括重要的城市设施与资源,如公益性设施、基础设施以及生态环境与历史文化资源保护等,还包括规划规范严格要求的用地面积、用地性质、建设规模与容量、绿地率、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限高等内容。

(1)组团层次开发控制的强制性内容包括人口总量、建设用地规模总量、三区六线控制等

(2)街区层次开发控制的强制性内容包括建筑总量上限、容积率上限、人口容量、总体建筑密度、公共绿地总量、总体绿地率、公益性服务设施总量、市政基础设施总量、建筑限高的特定要求等

(3)地块层次开发控制的强制性内容包括用地面积、用地性质、人口容量上限、绿地率、容积率、建筑限高、建筑密度、配建车位数、出入口方位、公益性服务设施、建筑后退红线距离、禁设开口路段等。

第177条引导性内容

主要包括城市文化与特色、发展主导功能、产业发展引导、城市设计引导以及盈利性公共设施、配套服务设施选址建议等。

(1)组团层次开发控制的主要引导性内容包括主导功能、产业发展引导、总体景观定位等

(2)街区层次开发控制的主要引导性内容包括景观特色意、公益性服务设施选址、天际线及地标、景观廊道等

(3)地块层次开发控制的主要引导性内容包括建筑色彩及风格、临街建筑面宽、临街建筑垂直视角、公益性服务设施选址、部分支路选线、配建停车场位置、出入口位置等。

第三节 城市设计引导

第178条新城总体城市设计

(1)利用城市网络状绿化带有机串联各片区、形成明晰与完整的带状城市结构。

(2)以西部山区为依托,以大石河、小清河、刺猬河为纽带建设新城文化产业区。

(3)新城建设以长虹路-京周路沿线为城市空间发展东西主轴。

(4)良乡组团重点控制沿刺猬河城市滨水区,沿高教园区中心绿轴和沿月华大街发展轴,形成环形的房山新城形象亮点。

(5)燕房组团重点控制沿东沙河-燕房路城市发展轴、沿大石河城市滨水区、沿南水北调线发展带。

(6)建设各组团复合功能核,形成传统商业、商务办公、高等教育、科技研发、现代物流等特色城市风貌区。

(7)控制各组团城市绿心,围绕绿心聚集各种城市主要功能。

良乡组团形成南部刺猬河绿心和北部哑叭河绿心,围绕刺猬河绿心聚集新城商业中心、文化娱乐中心、客运交通枢纽,围绕哑叭河绿心聚集新城郊区商业综合体、新城休闲娱乐中心。

燕房组团形成东沙河绿心,围绕绿心聚集石化新材料产业区研发中心、城关地区商业中心。

(8)建设和保障新城各组团内部绿色隔离廊道,形成明确的分区边界,强化城市组团形态结构。

(9)制定完善的人性化城市设计导则。

第179条新城公共空间网络

(1)利用新城周边生态保育地区建立新城级公共空间区域,依托新城刺猬河、哑叭河、东沙河等河流的滨水空间建立新城级公共空间带;加强城市广场、城市公园等点状城市公共空间的公共性与可达性;完善商业步行街区、轻轨站点的交通联系与公共活动;建立服务社区的基层公共活动空间。

(2)所有规划公共空间必须无条件向公众开放;公共空间周边提倡混合使用,营造多样性的街区生活;改善提升现状城市中的消极公共空间。

第180条城市开敞空间

(1)建设疏密有致的城市空间形态,有效控制城市结构与塑造城市景观。

(2)严格控制城市外围自然开敞空间,特别是小清河流域楔形绿化带、大石河流域绿化带和西部山区绿化。

(3)良乡组团外部依托外围六环路绿化带、京石高速绿化带和小清河绿化带,内部依托京石铁路绿化带以及刺猬河、哑叭河的绿化轴线建设开敞空间网络。

(4)燕房组团依托大石河绿化带、京周路外绕线绿化带和西部山体,内部依托南水北调线绿化带、东沙河绿化带建设开敞空间网络。

(5)保护沿六环、沿京石高速、沿京周路道路绿化带、林荫道等道路开敞空间;完善城市内部大型公共绿地与体育场馆、广场等开敞空间;串联城市各级各类开敞空间形成网络系统。

第181条城市节点

(1)建设与完善城市各级各类节点,形成完整的城市意象与城市景观系统,加强新城组团、分区的可识别性,突出城市形象,提升城市整体品质。

(2)强化突出房山新城标志性构筑物的视觉敏感性与特色塑造性;在城市重要功能区与特色发展区应设置展现片区特色的标志性构筑物;结合城市重要公共空间或开敞空间建设景观节点。

(3)新城组团主要出入口应设置明晰的指示标识;城市出入口应建设体现城市风貌特色的公共艺术设施。

第182条城市天际线

(1)形成丰富而有序的城市天际线景观,建立良好的城市三维空间秩序,塑造城市整体形象。

(2)按照城市总体高度控制指导城市建设,确定天际线控制点;确定若干城市重要天际线景观;建设和控制天际线观赏场所。

新城良乡组团高层建筑集中于沿长虹路的拱辰大街节点、阳光大街节点和长于路节点

新城燕房组团高层建筑集中于沿京周路的大石河节点和燕房路节点。

第183条城市视廊

(1)完善城市视觉景观系统,联系城市重要节点与公共空间,体现城市总体风貌。

(2)严格按照城市设计标准要求控制视觉廊道建设,完善城市视觉系统。

(3)沿新城内部各滨水界面建设主题视廊序列,突出城市形象与特色。

(4)建立从城市各方向通向外围自然环境的各种视觉信道,加强城市与自然环境的视觉联系,完善城市整体视觉系统。

第184条文化景观

(1)加强房山新城根祖文化研究,结合周口店遗址的保护和建设,完善文化遗迹的保护和景观建设,强化“北京之源”的城市文化景观特色。

(2)整合燕房的工业文化资源,结合石化新材料产业基地建设,塑造新城现代工业风貌特色形象。

(3)结合良乡高教园区的建设,发展新兴产业科技园区,体现新城新兴产业景观形象。

(4)结合良乡北部绿色人居产业区建设,形成新城宜居景观形象。

第185条城市色彩

(1)建立城市色彩信息库,从本地自然环境、现有人工环境和公众意识各方面收集样本,进行归纳和分析,总结出推荐色谱。

(2)在总体的色彩设计原则指导下,获得既和谐统一而又丰富多样、富有地方特色的城市色彩景观。

第十六章近期建设规划

第186条人口与用地

(1)积极推动新城良乡组团的产业发展和城市建设,促进新城人口集聚,承接中心城疏解人口。制订房山新城发展的人口政策,吸引新城发展所需的各类专业人才

(2)提高义务教育和全民教育水平,增强新城教育资源吸引力;以高教园区为载体引导高等教育发展,提升房山新城整体人口素质

(3)积极适应中心城人口疏解要求,良乡组团及长阳、窦店、阎村、青龙湖作为主要人口吸纳地区,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发展中高档房地产,吸引高素质人才

(4)积极稳妥推进山区生态移民,鼓励人口向平原区转移

(5)琉璃河、韩村河、长沟作为独立发展城镇,增强发展活力,区域内的农村劳动力向小城镇集中,逐渐转化为城镇就业人口。

第187条教育设施发展

(1)不断提高基础教育投入,逐步增加教育占GDP的比重。随着新城人口数量的增加,依比例配置高标准、能够满足新城居民义务教育要求的中小学校

(2)优先提高新城基础教育设施和教学水平,力争达到北京市中心区教学水平;高标准完善社区配套的幼儿教育机构和设施,配合文化社区建设提高早期文化艺术教育水平,满足新城居民对子女较高的教育要求

(3)优先山区生态移民配套教育设施建设,在周口店、城关、良乡、阎村建设寄宿制中学,整合山区中小学资源。

(4)根据房山产业发展的要求合理配置中等、高等职业培训机构,规划在良乡、城关、窦店、长阳等地建设职业教育培训基地,对房山新城迁入的未达到高等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程度的人口实行全员职业培训,使得全部从业人员职业化、专业化,提高人员素质。

第188条卫生医疗设施发展

(1)逐年增加公共卫生经费投入,提高房山新城整体医疗卫生水平;积极应对北京中心城医疗资源向新城扩展和转移的发展战略,建设和引入一批大中型综合医院和面向全国医疗患者的特色专科医院。

(2)新建现代化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加强120急救网络建设,完善医疗救治体系,缩短应急反应时间,提高救治水平,做到全区域全面覆盖,快速反应;尽快建立比较完善的公共卫生信息网络,实现公共卫生信息中心和各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网络的连结,覆盖所有的社区、村卫生服务站;扩大区卫生监督所规模,对公共卫生、医疗、血液、妇幼等领域进行执法监督,维护居民身体健康和生活卫生安全;全面推进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使医疗保障制度覆盖农村常住居民和迁入人口。

(3)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需求,推进基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建设规模和服务水平,发展集预防、保健、医疗和救治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医疗体系。发展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高社区医疗卫生水平,形成以社区卫生服务为主体,大型综合医疗机构为技术依托,分工合理、联系密切、服务协调的新型卫生服务体系。

第189条社会保障与社会福利

(1)推进社会保险制度向全社会发展,扩大社会保险覆盖人群,把城乡人口、外来人口纳入社会保险实施范围

(2)提高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覆盖面,不断提高最低生活标准。

(3)通过各种职业培训、劳动服务等形式提高居民的就业能力;扩大就业渠道,充分解决就业,降低失业率。

(4)增加社会福利事业投入,引导社会慈善事业和民间力量投入社会福利事业

(5)建设和完善区、街道两级社会福利设施,制定优惠政策引导社会资源投入社会福利事业,增加社区儿童福利服务设施、社会救助设施、残疾人服务设施和殡葬服务设施、老年临终关怀服务设施等社会福利和救助设施建设。

第190条体育发展

(1)不断完善各类体育健身设施和服务体系,满足房山新城居民体育活动和健身需求;开展以社区和学校为中心的群众性体育活动和健身活动;重点发展公益性体育场馆设施,引导体育产业化发展。

(2)近期规划建设良乡体育中心、良乡高教园区体育中心,改造良乡和房山体育场,全面提升运动场档次和水平人均公共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1平方米以上。

(3)其余场馆建设适宜以中小型专门化为主,可采取体育主题公园与各类特定用途体育场馆相结合的形式,提高体育设施的使用效率,同时建议体育设施在居住区中适当分散安排,为居民锻炼提供多元化、便利的服务。

(4)努力完善并有效利用各级各类学校的体育设施,建议各级体育设施在节假日向社会开放,有偿使用,尤其是大专院校的体育场馆和设施。

第191条文化事业

(1)利用北京“人文奥运”和房山作为“根祖之源”的优势,大力推进文化事业的发展,使文化资源转化为文化资本,再进一步转化为社会资本,进而创造经济资本,实现文化资源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充分发展。

(2)在良乡建设集文化馆、影剧院、图书馆、文化广场、露天舞台、文博展厅为一体的一个综合性的文化活动广场,高标准建设具有电影放映、电视编播制作、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剧院、音乐厅功能的单一功能或综合功能的数个现代化化设施。

(3)积极筹建房山区博物馆和北京猿人遗址博物馆,通过这两个房山新城最为重要的大型文化设施,展示房山悠久灿烂的历史文化和深厚内涵,提升房山的文化形象。

(4)大力加强群众文化设施的建设;在新建居住区中配套中小型文化设施,满足社区居民文化需求的同时对全社会开放。

第192条社区建设

(1)完善社区生活服务设施,完善社区教育、文化、体育、休闲、医疗卫生等设施;为社区儿童提供良好的生活、教育条件和健康成长环境;满足老年人口的特殊需求,致力于为老年人口提供幸福的晚年生活。

(2)旧城社区要逐步改造,适当增加绿化和公共活动场地。新建商品房社区要注意配套设施的建设。“城中村”改造要结合土地开发利用给予农民合理补偿和安置,促使农民向居民平稳过渡。

(3)加大对社区居委会的经费投入,逐步理顺居委会和物业公司、村委会之间的关系,形成能真正反映社区居民利益和意愿的基层民主机制。

(4)随着居民委员会的调整,逐步把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和居住区、小区的规模统一起来,更好地发挥社区组织居民生活,完善服务的作用。

第193条近期大型公共设施建设计划

根据各项公共设施规划,在2005-2010年,房山主要的公共设施建设计划如下:

公共服务设施

数量

级别

位置

良乡体育中心

1

市级

良乡

良乡高教园区体育中心

1

市级

良乡高教园区内

房山射击馆

1

区级

房山体育场内

房山门球场

1

区级

房山体育场内

良乡文化广场(综合性文化中心)

1

市级

良乡长虹路一带

房山博物馆

1

市级

良乡长虹路一带

北京猿人博物馆

1

市级

周口店

医疗卫生应急指挥中心

1

市级

良乡黑古台村北

房山中医院迁建

1

区级

良乡塔坡东侧

良乡高等教育园区建设、

1

市级

良乡

综合性商业中心

1

市级

良乡老城商业中心

综合性商业中心

4

区级

长虹路、城北月华大街西侧、城关南部、城关东部

高级中学

8

区级

初级中学

13

区级

第194条近期综合交通发展策略

(1)坚持交通基础设施适度超前,优先发展,充分发挥交通建设对发展的引导和支持作用。

(2)加强公路建设,改善交通条件,逐步提高公路网通达深度。连接两城八镇的干线公路,按照高等级公路的标准予以规划建设,重点改善通往旅游景区、景点的公路。逐步完善两城八镇内部城市道路网及停车等交通设施建设。

(3)要坚持优先发展社会化公共运输的政策,积极调整城市客货运结构,加快公共运输体系建设,使城市交通进入供需趋于平衡的良性循环轨道。

(4)积极推进房山区轨道交通的进程,建立一个以公共运输网络为主体,以快速交通为骨干,功能完善,管理先进,具有足够容量和应变能力的综合交通体系。

第195条近期对外交通体系建设

(1)铁路

做好京石客运快速铁路的建设筹备工作,做好土地整备预留工作;积极稳妥推进建设工作。

会同铁路部门,大力改善铁路市郊客运服务,加开市郊通勤列车和旅游列车;并提升改善良乡站和燕山站的接待服务能力和环境。

会同铁路部门、企业部门做好房山境内铁路专用线和辅助线的整备工作,认真研究铁路系统与新城发展的关系,推动铁路建设和新城的共同发展。

(2)公路

加快公路网建设,进一步提高公路网密度和路网通达性,进一步调整公路技术等级结构,加快公路主骨架的建设。基本完成东部骨架路网,继而着力于山区的主线建设。

基本完成区域范围内国道系统建设,完成107、108改扩建工程和大修工程;完善相应的配套规模公路服务设施;积极开展京石第二高速公路的选线和前期建设准备工作。

大力推进乡镇公路等低等级公路网络建设,从而完善整体公路网络等级结构,力争所有乡镇均通达3级以上公路,80%行政村通达4级以上公路,所有自然村均通达油路。

(3)货运通道建设

结合主干公路建设,提高货运主通道的公路建设标准,按照规划打造专用的货运主通道网络,减少客货运之间及与城镇发展的干扰。

(4)旅游交通网络建设

结合山区旅游公路系统的建设,基本形成比较完善的旅游公路网络及相应配套设施。

(5)对外交通场站

抓紧良乡境内的铁路集装箱中心站建设,并以此为动力推动北京西南物流枢纽的建设。

结合铁路集装箱中心站建设,同时建设北京西南公路货运主枢纽,使良乡南部成为北京西南最重要的综合物流枢纽。

加强区域其他公路客货运站建设,力争每一乡镇均具有一座设施较为完善的公路客货运站。

第196条新城内部交通体系

(1)公共交通体系

力争完成轨道交通S5线的建设,同时完善配套设施和车站建设;轨道交通车站周边1000米半径范围内力争按照TOD模式进行用地布局,完善相应的公交车站和停放车设施。

积极进行轨道交通S4线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做好土地整备规划和准备。

基本建成BRT K21、K17线的建设,高标准配套场站和车站设施,并对车站周边300米土地做出整合规划。

完善良乡、燕房境内的普通公交线网建设,并与轨道交通车站和BRT形成接驳换乘关系。保障常规公交线网的场站建设用地,基本完成车辆更新工作。

(2)道路网络建设

加强内部道路主干网络与周边过境公路的出入口建设。

大力推进道路网密度加密建设,突出支路以下路网“微循环”系统建设。

加强道路横断面改善,保证公交站台、行人过街设施、自行车、步行等设施的布置要求。

(3)停车系统建设

严格执行相关停车配建指标,保证建筑物配建停车设施的同期建设,同时重点加强公共停车场的建设,以弥补现有停车设施严重不足的现象。2006~2010年,力争建设完成公共停车场15处,停车位约3000个

第197条市政基础设施

(1)供水工程

建设良乡西北部水厂,2010年供水规模10万吨/日。

建设房山城关水厂,2010年供水规模6万吨/日。

建设多宝路、燕房路、长虹路、长于公路、房山城关中心区环路、房山东西大街DN400mm~DN600mm供水管道。

建设阳光大街、良官大街、良乡东路、白杨路、揽秀北大街、辰光路DN400mm供水管道。

琉璃河、窦店、河北、长沟、张坊、长阳、青龙湖、石楼、周口店、大石窝、十渡新建镇域集中供水厂,韩村河、阎村扩建镇域集中供水厂。

长沟、韩村河、河北、长阳、青龙湖、十渡、周口店新建DN150mm~DN400mm镇域供水管网。

(2)排水工程

扩建现状良乡污水处理厂,2010年处理规模10万吨/日。

建设燕房城关污水处理厂,处理厂规模6万吨/日。

按照分流制建设阳光大街、良官大街、良乡东路、多宝路、白杨路、揽秀大街、燕房路、长虹路、长于公路、良乡南关东西路、松林西路、辰光路雨污水管道。

按照分流制建设房山城关中心区环路、东西大街、房山一小路、房山三小路雨污水管道。

琉璃河、窦店、河北、长沟、韩村河、张坊、长阳、青龙湖、、石楼、周口店、大石窝、十渡新建镇域污水处理厂。

按照分流制建设琉璃河、窦店、河北、长沟、韩村河、张坊、长阳、青龙湖、阎村、石楼、周口店、大石窝、十渡镇域排水管网。

(3)燃气工程

近期建设自长输管线开口输气的炒米店调压站。

建设自炒米店调压站至燕房城区的高压B燃气管线。

建设燕房城区高中压调压站供燕房城区用气。

建设良乡城区至长阳的供气管线工程。

建设自长输管线开口输气的吉羊调压站。

建设周口店、琉璃河、韩村河、长沟、窦店、青龙湖燃气调压站。

建设石楼、周口店、琉璃河、韩村河、长沟、窦店、青龙湖燃气供气管网。

(4)供热工程

规划建设18座大型集中供热锅炉房,其中良乡城区15座,燕房城区3座。

建设各个热源点供热管网

窦店、长沟、韩村河、琉璃河、周口店、长阳、张坊、青龙湖、建设镇区集中供热锅炉房。

(5)电力工程

规划扩容220KV榆管营变电站,扩容110KV黄辛庄变电站、夏变电站、水碾屯变电站、江村变电站、福庄变电站。

规划建设220KV城关变电站、良乡变电站。

规划建设110KV高教园区1号变电站、高教园区2号变电站。

规划建设至城关站、良乡站220KV输电线路,建设至110KV高教园区1号变电站、高教园区2号变电站110KV输电线路。

(6)环卫工程

建设良乡城区、燕房城区大型垃圾中转站。

完善窦店垃圾综合处理厂、大石窝垃圾填埋厂。

建设张坊、窦店、青龙湖、石楼、琉璃河、周口店、韩村河、长沟垃圾中转站。

第198条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

(1)建设目标

水土流失现象得到有效遏制,森林覆盖率大幅度提高,区域整体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改善;新城河道基本消除黑臭现象,水质恶化趋势得到遏止,城市污水综合处理率达到80%,保证饮用水安全;环境空气质量、声环境质量基本达到功能区标准;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继续推行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和无害化处理。

(2)建设重点

根据房山区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的实际情况以及规划目标,将房山区生态环境近期建设工程分为新城及周边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以及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建设两部分,其中新城及周边地区的近期建设规划以基础设施建设、河道整治、绿化工程为主;区域范围内的近期建设规划以水土保持、林地建设、风沙治理为重点。

第199条城市综合防灾减灾

(1)防洪

新城建设和永定河流域防洪工程相协调,保证小清河、大石河两大水系的城市安全。

结合小清河分洪区整体建设,对小清河、刺猬河、哑叭河进行综合治理,小清河刺猬河汇流口以上地区为重点治理区段。

(2)防地震与地质灾害

完善防震及其衍生灾害的应将设施的建设,加强相应的预案体系建设,增强综合应对能力。建设地震应急指挥系统和备用系统。加强地震应急救援队建设,逐步完善救援技术和装备建设。注意地震发生时产生的次生、衍生灾害,如地震引起的火灾、水灾、犯罪及危险品泄漏。加强以社区和学校为平台的防震教育,定期开展全民性的抗震演练培训。

(3)消防

消防站布局建设消防指挥中心1个,特勤消防站2个,标准普通消防站6个。规划消防指挥中心和一座特勤消防站合建一处,占地1.5万平方米。消防指挥中心作为房山区消防的指挥中心,配备专用消防通信设备,统一接受火灾报警并指挥城镇消防行动。特勤消防站配备消防人员60人,配备消防车8辆。标准型普通消防站配备消防人员40人,配备消防车5辆,占地0.3万平方米;小型普通消防站,配备消防人员15人,配备消防车2辆,占地0.2万平方米

(4)人防

良乡组团建有人防指挥所,建筑面积1800平方米,抗力4级,是区委、区政府和区人防指挥部战时领导全区人民防空袭和平时抢险救灾的指挥前沿。

(5)气象灾害预防

在机场、火车站、主干道、景区及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设置灾害性天气警报发布设施。此外,露天的大型娱乐、游乐、体育设施等五类设施应当安装防雷装置。政府还应加强重点区域的气象设施建设。

健全和完善市区雨水排除系统,在新开发建设地区建设分流雨水管道系统。到2010年前,新城两个组团和四个重点镇雨水管道普及率达到80%以上。

(6)应急指挥体系

建立新城应急指挥中心。切实加强应急机构、队伍和应急救援体系,应急平台建设,整合各类应急资源,建立和健全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机制。

第十七章规划实施

第200条本规划一经批准,由房山区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实施,各委、办、局和各级政府必须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新城规划的重要性,维护城市规划的严肃性、权威性,切实落实新城规划对新城建设的指导和调控作用。

第201条明确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职责,切实提高城市管理与服务水平,规范城市管理的制度、标准与审批程序,依法行政,保证规划实施合法、公平。

第202条各类各项建设都应纳入城市规划统一管理,保证区内各项建设活动能够按照总体规划协调、有序地进行。

第203条本规划批准后,应在分区引导以及新城建设标准的指引下,编制下一层次的详细规划,保证新城规划的落实与实施。

第204条在完善规划审批制度和规划公开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城市规划的监督检查制度。各级政府要积极发挥法律监督、行政监督、舆论监督和公众监督的作用,认真查处和纠正各种违反规划的行为,加大对违法建设行为的整治力度。发挥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政协、各基层社区组织以及社会团体、公众在城市规划实施全过程中的监督作用,通过多种形式建立起对城市规划实施进行社会监督的工作机制。

第205条加强政府对城市发展宏观调控的作用,完善规划决策体制和制度,建立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机制和专家论证制度,以及重大建设项目公示与听证制度,提高决策的科学性。

第206条新城建设范围内的用地大部分实行一级开发,即政府主导进行土地“七通一平”后再出让。

第207条强化公共运输走廊,促进土地与资源集约型的城镇发展模式

第208条城市建设标准

(1)新城建设标准为房山新城建设所应遵循的建设要求。其作用是规范新城建设行为,引导新城按照高标准、高起点、严要求进行规划建设。

(2)新城建设标准为基本的规范要求,同时也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和弹性,在实际操作中可根据需要因具体情况做出必要取舍。

第209条切实落实公众参与原则,推进公众参与的法制化和制度化,让公众通过法定的程序和渠道有效地参与规划实施的决策和监督。加强对城市规划的宣传,提高全社会对新城规划及实施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规划意识,提高维护和执行规划的自觉性,共同推进规划的实施。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ec18138630b765ce0508763231126edb6e1a76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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