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基层司法调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发布时间:2013-10-01 19:54:53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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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基层司法调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摘要】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对于全面开创和推进新世纪司法行政事业,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扎实抓好基层司法调解工作,筑牢社会“第一道防线”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维护社会稳定等一系列政策而采取的一项重大的举措。特别是在2006年博乐市开展基层司法调解“一案一补”工作以来,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基层司法调解员的积极性。充分发挥“有纠纷去调解,有上访找司法”的作用,同时基层司法系统积极加强与法院、公安、劳动与保障、信访等部门的协调合作,初步建立以基层司法调解为基础,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行业调解、社团调解、仲裁调解相互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在博乐市范围内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治安混乱地区突出问题排查整治活动,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回顾博乐市基层司法调解工作走过的历程,我们更加深刻地体会到,只有准确把握科学发展观的内涵,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司法行政工作发展创新,才能确保各项工作持续健康发展。通过对基层司法调解工作的走访、调研、分析,当前在博乐市建立“大调解”工作机制成为创新发展基层司法调解工作的当务之急。

【关键词】科学发展观;司法调解;执法为民

一、基层司法调解工作现状(一)基层司法调解组织网络逐步健全

目前,博乐市共有调委会186个,全10个乡镇(街道、场)村队都建立了调委会,组建率达100%。博乐市共有基层司法人民调解员618人,乡镇(街道)人民调委会普遍有成员2-3人,村(社区)人民调委会普遍有基层司法人民调解员1-3人。(二)基层司法调解业务范围

基层司法调解工作领域不断拓展。基层司法调解组织不仅调解婚姻、家庭、邻里等多发性、常见性民间纠纷,同时结合博乐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特点,主动参与征地拆迁、工程建设、人身损害赔偿等容易引发上访的社会矛盾的调解工作。并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积极化解土地承包、工伤事故、生产经营、拖欠农民工工资等社会突出矛盾。

(三)基层司法调解为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eafa612dbb68a98271fefa2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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