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恋辩论

发布时间:2019-01-06 22:47:03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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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和负面影响

对传统婚姻与传统家庭的冲击

  传统上,婚姻多是一男一女遵照社会风俗或法律所建立的关系,并用做鼓励生育的社会或法律工具。传统家庭则是以传统婚姻为基础的社会单位。反对同性婚姻的人士认为同性婚姻会冲击传统婚姻,因为同性婚姻与同性家庭改变了婚姻与家庭的传统定义。

后代培养

  一些保守社会团体或宗教组织认为,同性婚姻由于是男男或女女的结合,本身无法生育子女;如果他们领养孩子,将会教导孩子同性恋异性恋是平等的。某些组织甚至认为,这些儿童在同性恋家庭中成长,如果本来是异性恋,有可能会被培养成同性恋。因此有许多赞成同性婚姻的人士却反对其领养儿童。

经济影响

  反对同性婚姻的人士指出,由于同性婚姻的家庭无法繁衍下一代,在以同性婚姻为主流的国家将会面对出生率下降、人口老化和生产力下降的问题。因此,同性婚姻将会对社会和谐构成一定威胁。合法的

由于现在搞基已成为年轻人追捧的一种流行,同性恋婚姻法案的通过可以预想会驱使大批量青年出于好奇或其他原因盲目尝试,带来较大的负面影响,从而妨害社会秩序. 目前我能给出的建议只有一个:在部分时局较稳定的国家推行,并且对同性恋者进行婚前心理测验,测出其真实取向.

同性恋者的交往目前只限于这个群体内部,一旦同性婚姻合法,必定有正常人受到同性恋者的骚扰,而且是受法律保护的骚扰。同性婚姻合法之后三边婚姻及多边婚姻问题就会接踵而至,届时将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

违背社会主流价值观,一旦形成风气,人将不人

两性婚姻是保证人类繁衍生息、代代相传的的重要前提。同性婚姻是不可能达到人的种族繁衍的目的。我们不能把正常的事情变为不正常,而把不正常时为正常,这叫颠倒不叫包容。

婚姻不仅仅是双方感情的自由结合,而且承载着整个社会延续的功能,也就是生儿育女,传宗接代。

 同样性取向也并非道德与义务,组建合法的家庭结婚生子在现代社会并不是作为一个人应履行的义务。同性恋已经发展为社会问题,反对同性恋并不是针对个人产生了不同的性趋向而干涉他人自由,反对的意图根本不是指向干涉他人隐私,而是发自来源于社会成员的社会责任感。社会责任感既是对人类社会稳定可持续发展的考虑,这样的责任感不仅在政治经济文化领域起约束性作用,更是对人类社会稳定、遵循秩序发展的考虑,任何一种人类行为不加以约束都会产生极强烈的负面现象,过度放纵同性恋将来同样会产生弊端。 
--抱着同性变结婚想法的人,是不是得让人类绝种了,如果公开合法化.长次以往,许多人跟风效仿.那以后全世界都得成同同了.生命还要延续吗??
再说了,这不仅仅是合法不合法的问题,而是违背宇宙生与灭的定律,破坏了宇宙的平衡.大家都知道平衡的概念,就拿通俗点说游戏如果失去了平衡会怎么样?????更何况说是正个地球的生物生态失去了平衡??也许现在看不到,但不代表以后看不到.这是逆天之举.如果大势发展,正个地球世界必将被毁灭---------------------------------------

tip 1:Homosexuality goes against the conventional idea.同性恋违背传统观念

2:the increase homosexuality may make the society confused 同情恋数目增长可能会导致社会秩序紊乱。

3:The homosexuality make influence the population of the world in the future.同性恋会影响全球未来的人口数。

4:Homosexuality may set a bad example to children.同性恋会对孩子产生负面影响。

自己不愿干的事,支持别人去干,叫不耿直。 
社会男女比例失调,注定有部分弱势人群只能孑然一生,如果支持这部分弱势人群搞同性恋,这对稳定社会尽管具有一定的功效,但其毕竟有不人道之嫌。 

如果有能力搞异性恋者却要去搞同性恋,其无疑是在拿自己的父母开心: 
别人家的媳妇是女的,自己家的媳妇是男的,我的天!这不要了其父母的老命吗?这个问题无论降临于谁的家庭,都会成为其邻人的笑谈和笑柄。 

结论:社会中的每个家庭都反对而不是支持同性恋,所以同性恋者不能代表民主与进步,
  我支持同性婚姻, 

1.同性婚姻主要基于两人的感情,比起众多基于世俗功利利益权衡而结合的异性婚姻来说,纯粹多了——既然两人真心相爱,为什么不成全他们? 

2.同性婚姻有利于人口控制 (老龄化严重)

3.婚姻制度是父系社会特有的产物,它不能代表人类社会的最终走向。人类不必拘泥于男+ 搭伙过日子形式,作茧自缚,画地为牢,男男,女女,甚至更多的组合形式都有可能出现,未来的事谁知道呢? 

你可以从现阶段中国国情入手,前段时间看过李银河女士的一段视频,讲的就是关于同性恋婚姻合法化的调查,结果显示中国百姓大多数目前还是不认同同性恋婚姻的有半数以上,立法没有群众基础是不行的,所以现阶段同性恋婚姻合法化是不实际的也是不符合国情的。

另外,还有一个理论,说同性恋婚姻立法需要7个步骤(或者11个步骤,我忘记了),如果你能查到这个信息,应该对你辩论有帮助的,知己知彼,如果你作为正方掌握了反方都不了解的证据,更容易从气势上压到对方吧。

另外关于人权应该是反方的重点,关于多数人的权利和少数人的权利的公正问题,建议你搜哈佛大学的公开课来看,应该对你也有一定启发的。

01) Being gay is not natural. Real Americans always reject unnatural things like eyeglasses, polyester, and air conditioning.

同性恋不符合自然。正常的人反对不自然的东西,比如眼睛,聚酯,和空调。

            

02) Gay marriage will encourage people to be gay, in the same way that hanging around tall people will make you tall.

同性婚姻鼓励人们变成同性恋。同样的道理,跟高的人相处久了你也会长高。

            

03) Legalizing gay marriage will open the door to all kinds of crazy behavior. People may even wish to marry their pets because a dog has legal standing and can sign a marriage contract.

合法化同性婚姻会放纵各种疯狂行为。人们甚至要和宠物结婚,因为狗也有法律地位可以签署结婚证书。

            

            

04) Straight marriage has been around a long time and hasn´t changed at all; women are still property, blacks still can´t marry whites, and divorce is still illegal.

            

异性婚姻已经存在这么久了,不应改变;所以,妇女还是男人的财产,黑人还不能和白人结婚,当然离婚也不应合法。

            

            

05) Straight marriage will be less meaningful if gay marriage were allowed; the sanctity of Britany Spears´ 55-hour just-for-fun marriage would be destroyed.

            

同性婚姻的合法了会破化异性婚姻的“宗旨”。比如,小布莱尼55小时的婚姻的的神圣性就会被打破。——小布十在反对同行婚姻时,讲的唯一的理由就是,婚姻的神圣性。

            

           

06) Straight marriages are valid because they produce children. Gay couples, infertile couples, and old people shouldn´t be allowed to marry because our orphanages aren´t full yet, and the world needs more children.

           

 异性结婚之所以有意义是因为他们能生小孩。同行婚姻,不能生育的夫妇,以及老人都不该被允许结婚,因为我们的孤儿院还没有装满,而且我们需要更多小孩。

            

            

07) Obviously gay parents will raise gay children, since straight parents only raise straight children.

            

显然的,同性家长养的小孩也是同性恋,因为异性恋家长养出的都是异性恋。

            

          

            

            

09) Children can never succeed without a male and a female role model at home. That´s why we as a society expressly forbid single parents to raise children.

            

小孩如果没有生活在一男一女组成的家庭里,便无法成功。因此我们的社会禁止单亲家长养小孩。

            

            

10) Gay marriage will change the foundation of society; we could never adapt to new social norms. Just like we haven´t adapted to cars, the service-sector economy, or longer life spans.

            

同性婚姻会改变社会基础;我们永远不能适应新的社会,正如我们还未适应汽车,第三产业,以及更长的寿命。

同性恋一直在争取属于自己的人群的婚姻自由,事实上在现代以后,他们的努力已经取得了相当大的进展。在世界范围内已经有二十多个国家或该国部分地区实现了同性恋婚姻合法化。它们是:丹麦、挪威、瑞典、冰岛、荷兰(第一个法律认可同性 婚姻的国家,同性婚姻家庭享有传统家庭所享有的一切待遇)、西班牙、法国、德国、芬兰、瑞士、葡萄牙、比利时 (第二个承认同性 婚姻合法的国家,但这部法律不允许同性家庭收养孩子)、英国、加拿大、巴西、墨西哥、南非、新西兰。部分地区合法化的国家:美国、阿根廷、澳大利亚。[ 《人民网——盘点全球同性恋合法化的国家》2011111]这些国家大部分属于基督教国家,在基督教法令中,基督教对于同性恋的反对态度是及其严肃和不容存在的:

   “不可与男人苟合,像与女人一样,这本是可憎恶的。”

   “人若与男人苟合,像与女人一样,他们二人行了可憎的事,总要把他们治死,罪要归到他们身上。”[ 《利未记》十八章二十二节,二十章十三节]在这些国家范围内,事实上来自宗教文化的反对压力原本很大,但得益于良好的民主思想基础和独立的立法体系,同性恋婚姻合法化的立法议案可以冲破层层阻碍得以通过,不得不说在某种程度上给了反同性恋者一记有力回击。也在事实上证明了同性恋婚姻的客观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近代以来,学术界早已将同性恋定性为人类自主意识中的合理行为。虽然越来越多的人,特别是年轻人,已经开始相信,同性恋行为是原生性的、正常的、无干预意义的。然而这类人毕竟只是少数,大部分人仍然觉得同性恋是变态的、怪异的、不可接受的,至多承认同性恋是不触犯法律的。但更普遍的认同是,在道德层面上同性恋是值得批判谴责的,不要说同性婚姻想上升到婚姻层面,就连同性性取向一旦干扰到正常的异性恋婚姻的正常进行,那都是可恶荒谬,罪大恶极的。特别是在欠发达国家和地区(亚非等国),民众普遍接受同性恋的程度很低。在许多亚洲国家,受儒家礼乐制度影响下的人们,自然把娶妻生子,传宗接代看作是一个成年男子天经地义、义不容辞的责任义务。

   那么,我们来看看中国,或者儒家传统文化究竟对婚姻家庭有着什么样的解释。被视为华夏婚姻制度之圭臬的《周礼》,被后代称为“经礼三百,曲礼三千”,其三礼之主旨即“尊尊、亲亲、贤贤、男女有别”。文献中有对婚姻传统有着明确的记载“男女有别,然后父子亲;父子亲然后义生,然后万物安,无别无义,禽兽之道也。”[ 《礼记 郊特牲》]周礼之所以要把男女有别上升到理论原则高度之上,就是要贯彻“同性不婚”的思想。

   事实上中国千年来传承的浓厚的儒家礼乐思想,给人们婚姻功能的第一认识即是传宗接代。除此而外的其他因素都弗如远甚。特别是男女感情,在中国婚姻制度里边几乎不被上升到理论高度。中国男人三妻四妾的合理性似乎首先打破了现代爱情观中爱情的忠贞性这一首要因素。所以中国传统文化当中的婚姻并非建构在情感基础之上,在文化体系中对夫妻感情在婚姻生活中的主导和存在价值肯定的很有限,取而代之的是夫妻之间“契约式”的责任和义务。[ 特别是在男权社会当中对女性地位的歧视导致的更多的对妻子一方的束缚和责任施加。——笔者自注]

   既然传宗接代成为了婚姻生活的“头等大事”,那么同性之间的性接触,这一违背人类生殖繁衍规律的行为,自然成为了不伦之事。按照礼制的解释,这不仅给氏族繁衍带来最严重的阻碍,也给家庭关系的合理构成,甚至是区域、国家的人口发展带来负面影响。[ 这在自然生产条件很落后、人口数量得不到保证的当时,也许从政府统治意义角度出发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是在如今人口急剧膨胀,造成严重社会负担的今天会产生不利影响吗?不是反倒会有利于我国人口控制吗?——笔者自注]

   但是在非婚姻层面的同性恋情,在中国一直似乎无甚干预,甚至一度衍化为社会风气。特别是在贵族阶层当中,男风盛行,人们对此毫无避讳。我们熟知的《红楼梦》当中,有大批人物扯上同性恋关系,写出竟是一个长长的名单:冯渊、贾宝玉、秦钟、北静王、蒋玉菡、贾琏、贾珍、贾蔷、贾蓉、柳湘莲、薛蟠、藕官、药官、蕊官……究其原因在于严酷的封建礼教束缚下,人们不得不寻求一条通往人性自由的路径,哪怕这条路晦暗、暧昧,但这是必要的选择。所以非婚姻层面的性生活就显得轻松诙谐的多了。矫枉过正似的猛烈地对性解放,在中国各阶层社会里都普遍存在。这似乎像是过于严肃的会谈气氛之余,人们在场外嘻嘻哈哈,达到释放压抑情绪的目的一样。

   那么我们得出一个结论:在中国传统礼制文化下,婚姻的第一要务是关注和实践家族的繁衍,凡是不触碰婚姻层面的性接触,甚至是同性性行为,都是允许的、诙谐的、普遍认同的(仅限男方)。所以中国传统婚姻是不拿感情作为存在基础的,取而代之的是伦理纲常,甚至是家庭契约(家法?)。

   中国传统礼制文化下的婚姻,是以传宗接代,维系家族关系作为存在依据的,夫妻双方事实上并非是婚姻的主体,而是家庭,或者更直接一点来讲即“父权”,这个主体为达到婚姻终极目的而被动的成为了实施工具。

   传统婚姻中男女爱情不作为存在依据,那也就可以认为,在现代爱情价值观内,传统婚姻是不具意义的。这种没有爱情依据的婚姻,是伪爱情、伪婚姻。试问:这样的伪婚姻以及附于其本体的伪观念、伪原则,譬如“同性不婚”,在以人权和自由作为第一原则的现代社会里,还存在任何的合理性么?还有存在的必要么?同性爱情、同性婚姻还应该受到这种伪原则的任何阻碍吗?

   同性恋人(纯粹同性性取向者)的异性婚恋因素(不论是自觉地还是被迫的),不仅仅是不应该得到肯定,而且事实上违反了以人权和自由为基的现代道德标准,是应该遭到唾弃和禁止。中国现在有证可查的同性恋人群数目是三千万,其中80%选择被迫与异性结婚。也就是说,中国目前至少有四千八百万人是生活在与自己性取向不同的配偶家庭中,而且这个数字每年还在增长。如今与男同性恋者结婚的异性性取向女性有一个固定的称呼,叫做“同妻”,这样一个群体正在遭受着冷漠、压抑甚至是充满暴力的家庭生活。她们无辜的受害,当然与选择异性性取向者结婚的同性恋者的自私做法有关,但问题背后的深层原因是腐朽而又强大的传统婚姻价值观对普通大众的荼毒。

   今天的中国社会广泛、迫切的需要新的婚姻意识、性意识的崛起、教育和普及。新的婚姻意识的一个典型象征就是同性婚姻合法化。同性婚姻在一个国家的立法,正是这个国家民主、自由、尊重人权的象征。在我国,同西方基督教国家相比,宗教干预的因素几乎没有,按理说同婚的立法应该比其他国家顺利的多,就是因为传统婚姻观念对同性恋婚姻的否定,并且深植人心,接受“同婚”实施的群众基础很脆弱,才导致其立法困难重重。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e9918446be1e650e52ea999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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