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实施意见
【法规类别】建设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辽政办发[2017]68号
【发布部门】辽宁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7.06.21
【实施日期】2017.06.2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实施意见
(辽政办发〔2017〕68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三农”工作的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农村公路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可持续发展,到2020年实现“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以下简称“四好农村路”)的总目标,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公路发展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坚持五大发展理念,遵循政府主导、改革创新、民生优先、统筹推进、普惠服务、安全第一的原则,以推进交通运输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优化农村公路路网结构,加快农村交通运输转型升级,提升农村交通运输普遍服务能力,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切实把农村公路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为全省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坚实的交通运输保障。
二、工作目标
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要着力从“会战式”建设向集中攻坚转变,从注重连通向提升质量安全水平转变,从以建设为主向建管养运协调发展转变,从适应发展向引领发展转变,到2020年,基本建成能力总体适应、结构科学合理、组织集约高效、技术先进适用、安全保障有力、生态环境友好、体制机制顺畅的农村交通运输服务体系。主要目标是实现“十五个100%”,即撤并村通沥青(水泥)路达到100%,行政村之间通沥青(水泥)路达到100%,现有乡级公路沥青(水泥)路铺装率达到100%,县乡公路安全隐患治理率达到100%,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县乡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设置率达到100%,农村客运车辆卫星定位及视频监控装置安装率达到100%,农村客运车辆主动安全技术装备安装率达到100%,城乡客运一体化考核AAA级市县达标率达到100%,农村摆渡式渡船更新改造率达到100%,500人以上岛屿候船设施覆盖率达到100%,农村客运车辆带邮带货建制村覆盖率达到100%,农村客运站亭乡镇覆盖率达到100%,具备条件的乡镇快递服务网点覆盖率达到100%,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快递比例达到100%。
三、重点工作
为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十三五”期间重点实施六项工程,抓好三项工作。
(一)实施农村公路建设攻坚工程。实施农村公路新改建工程1.86万公里,其中扶贫路4730公里。重点安排农村公路精准扶贫项目,解决通往乡村学校公路的“最后一公里”问题,打通“断头路”,有序推进通往产业园区、乡村旅游景区等新的经济增长点的道路建设。优先保障撤并村通油路和具备条件的窄路面加宽改建,打通农村公路瓶颈路段。重点支持行政村之间通沥青(水泥)路建设,重点安排现有乡级公路黑色化工程。(各市政府,省交通运输厅负责)
(二)实施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完成农村公路维修改造工程2.5万公里,使破损严重、建成年限较早的老油路(水泥路)恢复使用功能,切实保障农民基本出行需求。落实县级政府主体责任,充分发挥乡镇政府、村委会和村民的作用,积极开展春秋季节养护会战,切实做到有路必养。(各市政府,省交通运输厅负责)
(三)实施农村运输服务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完善农村客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e958b49b4b7302768e9951e79b89680202d86b14.html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