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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1-13 16:11:52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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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外出请假报备制度
干部外出请假报备制度
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备制度,对于上级领导机关及时掌握和了解情况,处理紧急事项和各类突发事件,保障工作正常运转,改进领导干部工作作风,严肃领导干部组织纪律性具有重要作用。根据省、市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将领导干部外出请假制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假人员和事由范围
全县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各镇(乡、街道)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各部门、县直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因公因私离开本县,须履行请假报备手续。
二、报告内容
主要包括:外出人员、事由、时间、地点,在此期间代其主持工作的负责同志姓名、职务及联系方式。
三、请销假程序
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告实行分级管理,科级干部采取书面方式进行,特殊情况可先采取口头方式请假再行书面方式。
1、人大、政府、政协等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外出的,经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向书记请假。其他副县级领导干部直接向书记请假。
2、各镇(乡、街道)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外出的`,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向书记请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向请假,同时报告书记。
3、各部门、县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外出的,在征得分管县领导同意后,向书记、请假;人大会各工作委员会主任向人大会主任请假;政协各专委会主任向政协主席请假;各纪工委书记向纪委书记请假。
4、各地、各单位的其他科级干部外出的,须向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请假。
5、领导干部外出期间,因故需逾期返回的,必须按管理权限请假。6、领导干部获准外出期间,必须保持通讯畅通。

7、外出活动结束后,应及时销假。对外出不请假的,给予通报批评;影响正常工作开展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追究其责任。
8、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负责相关领导干部请假登记备案工作。凡按上述规定需要向、县政府主要领导请假的,将外出报告事项报告至办公室秘书科或政府办公室秘书科,由秘书科呈办公室主任报、县政府主要领导。
领导干部外出请假及报备制度2015-11-198:26|#2
为转变工作作风,使上级领导及时了解干部动向、保障工作有序衔接、正常运转,特制定本规定。
一、院主要领导离黔出差、出访或离岗休假、学习,按省地矿局规定报备和请假。
二、院其他领导、院助、副总出差、出访或离岗休假、学习,须向院长报告。
各单位负责人出差、出访或离岗休假、学习,须经院分管领导同意。
三、各级领导干部离黔出差、出访或离岗休假、学习,须提前告知院办公室,由院办公室报备。
报备内容包括外出人员、事由、出发和返回时间(具体到上午、下午、晚上)、地点,在此期间主持工作的负责同志姓名、职务。主持工作的负责同志应按职务排序确定,原则上主要负责同志与负责日常工作的副职不能同时外出。确因工作需要同时外出的,应在报备时加以说明。
四、各级领导干部外出期间应保持通信畅通。若行程发生变动,应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分管、联系的局领导、院领导报告,并告知院办公室。
五、各级领导干部外出前应妥善安排好单位的各项工作,外出时间较长的,应报院领导批准,指定代其主持工作的负责人,若本单位发生重大紧急突发性事件,应及时返回,到岗履职。
【干部外出请假报备制度】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e9128295f221dd36a32d7375a417866fb84ac0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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